第一章:装逼人的装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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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是作家,然,在说他是作家的时候,我有点犹豫,那就是使用哪个量词更为贴切。Www.bxwX.Org笔下文学说他是“一位”作家吧,丫还真算不上,总共写了三部小说,出版了一本,销量还不错,据说可以算是畅销书。另外两部发在网上,一部结文了,一部太监了。所以,代表尊意的“位”字,放在他身上,显然有点欺负了文字,说他是“一个”作家吧,又有点不尊重文化人。
他这个角色,在业内有个谦虚的叫法――网络写手。读书网站出于对写手的鼓励,也出于对当代新作家培养的责任感,便发明了一个新名词――网络作家。网络作家离作家到底有多远,当下文化圈一直在玩口水仗,就好像“小三”想要个名分,原配宁愿弄死丈夫,也不妥协。
秦歌喜欢别人叫他秦作家。每次别人叫他秦作家的时候,他总是谦虚的说,哎呀,折煞小的了,小的只是个写手罢了。然后别人不叫他作家了,叫小秦。他又不痛快了,跟人说话的时候,总冷不丁的冒出一句:其实,我是个作家。
有一次秦歌去菜市场卖菜,看到白萝卜和红萝卜的时候,忽然脑子一阵抽搐,灵感来了,拿起一根白萝卜,又拿起一根“黄”颜色的红萝卜,仿鲁迅《纪念刘和珍君》里的措辞,义愤填膺的说:“我向来不擅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国人,然而我还不料,也不相信会下劣无耻到这地步,是什么让红萝卜变成了黄的,是逐利的贪欲泯灭了人性,对天道公理丧失了敬畏之心――。”
卖菜的是个四十来岁的壮汉,扔下手里正在?饬的一捆大葱,睥睨秦歌说:“扯啥犊子呢,不买了放下。”秦歌放下萝卜们,一本正经的对壮汉说:“其实,我是个作家。”
“*!”壮汉收好萝卜摊,摆摆手说:“去去去,边上去。”秦歌钓誉不成,反被伤了自尊心,又想卖弄一下,就问:有擦了避孕药的黄瓜否?
壮汉哈哈大笑,挑了一根身上有刺,头上有花的黄瓜,递给秦歌说:“给,吃了壮阳!”
秦歌买了一根黄瓜,回到家迫不及待的把这个遭遇写到小说里,为了显得自己极其有深度,极其有历史责任感,就把这个小故事寓意进行升华,讽刺部分媒体为了制造话题噱头,歪曲事实真相,另一部分媒体丧失了调研取证的职业操守,人云亦云的捕风捉影,加剧了老百姓对食品安全危机的恐慌。最后,还不免呜呼哀哉一番:此乃民族之不幸,此乃文化之堕落。
秦歌偶像是梁朝伟。
他喜欢梁朝伟的原因很简单,他认为自己有一双TonyLeung的*,阴郁、深邃,单靠这双眼睛,就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王家卫说梁朝伟是可以不用眼睛的,单凭一双眼睛就可以演戏。秦歌一个人杵着的时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拿一面路边摊上5块钱买的小镜子,对着镜子练“TonyLeung”的眼神。他觉得只靠眼睛还不能够表现出自己内心世界的全部,所以,他又点了一根香烟。
把镜子放在头部二十五度角的位置,他鄙夷的审视下自己,慢悠悠的说:“我早已过了靠抽烟扮酷的年纪”。说罢,把香烟头弹了出去,埋头在电脑前霹雳巴拉的打字。
打完字,又觉得这句话文理上有点问题,半口语、半书面的措辞方式,有点不伦不类,就删掉了这行字,重新写:香烟,男人的情人。于是满意的笑了笑。
这时,忽然闻到了一股焦糊味,扭头一看,原来是刚才的烟头,丢到了床上,此时被子已经烟与火纠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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