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礼俗――婚丧嫁娶

清礼俗――婚丧嫁娶

资料字数比较多,有删节。。

人,从出生到死亡,需要经过两个质的转折点,第一个转折点是婚姻,

第二个转折点是死亡。

婚姻的完成标志着一个人完全摆脱了对父母的依附关系,已经从未成年

者换位至名符其实的成年者,对组成的新家庭,对将出生的婴儿开始承担一

种家长的责任和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真正成熟的标

志。

死亡则意味着一个人生的结束。它是人从阳世转入冥冥世界的标志,是

一种生死转换。

无论是婚姻亦好,死亡亦好,民间与宫廷都赋予它极隆重、极庄严的礼

仪和不可抗拒的传统俗制。它绵延了几千年,至清代更加盛大,更加繁褥,

更加程式化。

(一)清代民间婚姻习俗

清代,民间婚姻形式较为复杂,阿注婚、冥婚、走婚、空妇婚、抢婚、

小儿婚、伍和婚、入赘婚、姑舅表婚、共妻婚、典妻婚、服役婚、转房婚、

自愿婚等等。这些婚姻形式多数可囊括进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之中。

1.婚俗中的繁文缛节

(1)清代婚俗对“六礼”的承继和变异

我国古代婚姻讲究“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六个程序,直至明代,一直延续此风。

到了清代,民间仍行“六礼”,只是名称上有些演变,风俗亦有些不同。

宫廷则只重纳采、亲迎二礼,并多了个女家“铺房”一礼。《清史稿·志第

六十四》:“凡品官论婚,先使媒妁通书,乃诹吉纳采。”婚前一日,“女

氏使人奉箕帚往婿家,陈衾帷、茵褥、器用具”。届日,“婿承父命亲迎”。

(2)清代汉族民间婚俗

清代汉族民间婚俗基本上包括说媒定亲、换帖纳彩、回奉、送彩礼、踩

花堂、过嫁妆、嫁娶、闹房、回门等礼仪程序。这种婚姻是依从“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

这里仅举山西南部地区的清代婚俗加以说明①:

说媒定亲是第一步。

婚嫁讲究门当户对。儿女到了成婚年龄,媒人便到男女双方家里提亲。

提亲时,要介绍另一方的生辰八字、人品、属相及家庭情况。男女双方家长

若觉得对方条件还令人满意,就要请来阴阳先生合八字和属相。若是马、牛

相合,则认为“白马怕青牛”,此桩婚姻不吉;若是鸡、狗相合,则认为“鸡

狗不到头”,此桩婚姻亦不幸。像这样的情况,提亲之事自然告吹。若相合

后没有什么可忌讳的,那么,亲事便可以定下,并与子女相说。

换帖纳彩是第二步。

之后,便要择吉日换帖。用红纸做成的帖上印着龙凤图案,内中写有门

第、姓名、生辰八字。男女家换帖时,男家还要随帖送给女方24块银元和

10件物品。这些物品包括裙料、袄料、喜裤料、绸缎衣料一身(算作两件)、

绣花带、绣花巾、一副手镯、一对戒指、一套头饰,以取“十全十美”之意。

回奉是第三步。

女家收了男方的物品,便要以礼相待,设宴招待男方,俗称“吃成饭”。

吃罢饭,待男方走时,要回奉物品,其中包括:文房四宝、面娃娃、糕塔(一

种形似柱的馍馍,上面塑有10样果子)、10个面石榴、10包麸盐。文房四

①参见《民俗》1988年第2期、1989年第2期,李兆祥文《晋南婚嫁旧俗》。

宝则象征着未来的女婿官运亨通、学识渊博。面娃娃、糕塔、面石榴都象征

着多子多福。面石榴要让女婿先吃一个,其余9个切成片送给邻里,表示婚

事已定。10包麸盐要撒在公婆、妯娌的头上,象征有缘(盐)分,有福(麸)

分。

送彩礼是第四步。

定婚后,男方准备完婚时,要再给女家备120块银元,代表10分礼;

同时还要给女方六至八身绸缎衣料、一对戒指、一对耳坠、一套头饰、一条

勒子及数块各色内衣料。过完大礼后,女婿便要给女家送“知帖”,“知帖”

中写着结婚的日子。若女方家里收下“知帖”,就说明女方同意,这样,结

婚的日子也就算定下来了。

踩花堂是第五步。

结婚前一天夜晚,女方家里要差遣两人到男方家里踩花堂。这两个人,

一个抱着瓷娃娃,打着红喜字的纱灯,另一个提着红布木箱,箱内放有一件

成衣、一条系裤带、一件裙子、一双绣花鞋、一套头饰和麸盐红包及面石榴

若干,最上面放着新娘的照面镜。二、三更时,到男方家门口,连放三炮,

通知男方。女婿开门施礼,接过红箱后,把女方客人迎进洞房,红箱和瓷娃

娃要放在炕头,女婿还要打开箱子,取镜照面,以示与新娘见面。女方客人

要在瓷娃娃两腿间洒点水,象征贵子撒尿。到此,踩花堂全部结束。男方设

宴招待;女方要取踩花堂钱。

过嫁妆是第六步。

结婚的当天上午,女方差人给男方送嫁妆。其中有:大立柜、帮柜、顶

柜、箱子、被子、枕头、衣料、盆巾、首饰及化妆品等。还要在枕头里面装

上筷子、核桃,在鞋内放上麸包,被子里缝上枣、花生,以象征女子出嫁后,

能早生贵子,携带福气。送嫁妆时,女方还要遣一“小亲家”(小男孩)押

妆随行。

嫁娶是第七步,也是整个婚俗中最隆重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婚俗的核

心。

嫁妆过完后,新郎着长袍短褂,戴礼帽,披红插花,乘官轿迎新娘。同

新郎随行的迎亲队伍分两行,浩浩荡荡几近百人。队伍中有抬花轿的,花轿

是为新娘准备的,内放一盘,上面盛着五个面石榴,中插红筷子,筷子上系

着一朵石榴花。

迎亲队伍至女方门前,要鸣炮报信。

女方家办事的听到炮声,要迎新郎入席,先吃“下马点心”及面食,然

后引其至女方祖先堂祭祖,最后叩拜女方父母、亲友、邻里。

行礼之后,新郎要吃“腰食”,即饺子。“腰食”由本家嫂子包捏,饺

馅花样很多,若食了“子果”饺子(大饺子里面包了五个小饺子),则夸女

婿有“五子”之福;若要吃了辣子或食盐饺,则开心地一笑以祝吉。吃完腰

食开“正席”。

而新娘此时要梳妆打扮,以做好上轿前的准备。为新娘梳妆打扮的人叫

“全人”,这个人必须上有公婆,下有儿女。她要为新娘梳头、开面、清眉、

搽胭脂、抹粉等等,然后戴凤冠,着霞帔和八幅绣花罗裙,脚穿红缎绣花鞋,

系上裙铃、裤铃,盖上盖头,稍息后,由乐队迎往花轿前,供拜轿神。拜后,

新郎新娘吃合婚饼。之后,新娘由两名伴娘搀扶上轿。新郎要到花轿前拜轿,

拜罢,鸣炮三响,鸣锣开道,花轿在两名小舅的监押下起轿。

花轿至男家大门口,轿身要朝向喜神方向落地。新娘下轿后要踩事先铺

好的红毡,手抱辐条、瓷瓶、铜镜等(象征镇邪气,带来福气),由伴娘搀

扶,在新郎“同心结”的牵引下,缓缓而行;到了大门口,要从火盆、马鞍

上跳过去,以示避邪恶,保证婚后生活平安、红火。在新娘行走时,男方家

有二人手端五谷杂粮,向新娘身上撒掷,名曰“撒五谷”。进院后,新娘要

面朝喜神而坐。

之后,举行拜天地仪式。拜前,由新郎用秤杆揭取新娘盖头,俗称“称

心如意”。至此,新郎、新娘见面,对天地爷牌位三叩首,到祖先堂行四拜

礼,然后回至院内,叩拜父母,行夫妇对拜礼。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入洞房后,去掉镇物,行交杯酒。喝完酒,新郎新娘挽手上床,左转三

圈,右转三圈,为之“踩四角”。踩时,旁人念道:“踩,踩,踩四角,四

角娘娘保护着,娃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人常好着。”踩完四角,新娘要脱

去凤冠霞帔,换上红绸便装,怀抱秤、瓷瓶、箅筘,盘腿坐于炕角的斗上,

名曰“坐帐”,象征新娘办事公平、周密,守口如瓶。

新娘“坐帐”时,男方将设“十五圆”佳宴款待宾客。娘家人趁机看望

一次新娘,从新娘那里得馒头一个。娘家人带回家扔进水缸里,象征发家。

闹房是第八步。

新婚之夜,新郎的好友定要闹房,闹房者不分大小。人们令新郎新娘说

绕口令、唱民歌,做些相互亲昵的动作。新娘不从,可用扫帚责打新郎。闹

完后,要设晚餐招待闹房者。深夜,以有人听房为吉,若无则放把扫帚以避

邪。此活动要连搞三夜。

回门是第九步。

新婚后第二日,新婚夫妇要先行家礼,在祖先堂叩拜祖先,然后叩拜父

母、亲戚。行罢家礼,新娘乘花轿回娘家,并要在天黑前赶回。

至此,婚姻礼俗的全过程已基本完成。这一风俗特征,基本(蟹)能概括汉民

族的婚俗特点,尽管各地略微有些区别,但大同小异,程序基本一致

(二)清代宫廷婚姻习俗

1.对满汉婚俗的继承和演变

清宫婚姻制度是满族传统婚俗与汉族宫廷婚礼相结合的产物。它从满族

建国开始,至入关后逐步完善。

(1)包办婚的发展

明末的满族婚姻实行包办婚。与汉族不同的是,它不是由父母包办,而

是由部族首领包办。满族八旗制度形成后,八旗所属男女的婚配由旗中的首

领贝勒或牛录章京指定,满人谓之“拴婚”。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这一习俗

经皇帝的旨谕而制度化。据《清实录·太宗实录》卷二十三载,天聪九年(1635

年)皇太极下旨:“今后,凡官员及官员兄弟、诸贝勒以下护卫、护军校、

护军骁骑校等女子、寡妇,须赴(户)部报明,部中转问各该管诸贝勒方准

嫁。若不报明而私嫁者,罪之。其小民女子、寡妇,须问明该管牛录章京方

准嫁。”皇族宗室成员如皇子、皇女、王、贝勒、贝子、公及外戚等的婚嫁,

则由皇帝或皇太后亲自指定,清制谓之“指婚”。指婚显然是从拴婚发展而

来的。乾隆三年(1738年),由于宗室繁衍,人数太多,全由皇帝指婚很不

方便。于是乾隆帝将过去宗室子女婚嫁一概候旨指配,改为近支宗室仍由皇

帝亲指,远支宗室则自行婚嫁,皇帝不再过问。

清宫指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事宜由宗人府负责。每年岁末,宗人

府将宗室内皇帝叔伯辈贝勒以上子女、兄弟辈王以上子女中“及岁”(15岁)

者,查明三代履历、本身官衔、年岁生辰、姓氏、嫡庶所出等等,造册报知

宗人府管理大臣;数名管理大臣共同商议后,将所报名单中人按条件分为

一、二、三等,预为选配;再将名单缮写在“黄单”上,呈皇帝御览。如皇

帝阅后无异议,由宗人府管理大臣带领所选男性面见皇帝,皇帝满意即行指

婚,传旨:赐某女婚某男。自嘉庆时起,受汉族婚俗影响,近支宗室及岁之

女指婚前,还要将她们和预选额驸(满语,驸马之意)的生辰八字交钦天监

一一验看,再由管理大臣将八字相合的男女预订婚配。

皇帝的子女则属“特旨指婚者”,不统一指婚。

(2)满蒙通婚与满汉通婚

满族婚姻特重民族高下,一般男女婚嫁多以本族人为对象。由于满洲与

蒙古接壤,满蒙两族久有接触,互相婚嫁者亦为数不少。清皇室从政治需要

出发,为在夺取全国**和实现北部边疆的安定巩固中得到蒙古贵族的支

持,更加重视与蒙古贵族的婚姻联盟,所娶女子中,蒙古族占有相当大的比

重。仅据不完全统计,清初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玄烨四帝娶的蒙古族

后妃就有14人。而乾隆十年(1751年)以前的清宫制度,皇室近支宗室的

未婚女性(公主、郡主、王公格格等)须全部指配给蒙古贵族子弟为妻。乾

隆十六年(1757年)以后,虽然将在京八旗勋旧世家子孙也列为宗室格格(满

语,小姐之意)指选额驸的人选范围,但皇帝指婚时仍要优先考虑蒙古贵族

子弟。即使在年龄条件不甚般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大清会典事例》载,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颙琰见当年指选的额驸均为在京八旗子弟,十分

不满,下旨曰:“我朝国初创建定制,近派及岁宗室之女,将年岁相当之蒙

古世族子嗣选指额驸。此次以蒙古内无年岁相当之子,备选额驸均未报出,

殊失结亲本意。凡指额驸著不必拘泥同岁,或年长三、四岁,年幼三、四岁

均可选指。嗣后每遇指选额驸,著将年长五岁、年幼五岁蒙古子嗣拣选报部。

倘有及岁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定行治罪。”可见满蒙联姻是一项带有强

制性的制度。

皇家及近支男性宗室则娶在京八旗勋旧世家的女子为妻。其方法:一是

由宫廷每三年在八旗中统一选一次“秀女”(即少女),选八旗官员之女年

13至16岁,面目姣好、身体健康者,以备皇帝选妃或为皇子、皇孙、亲郡

王及其子孙等近支宗室指婚;一是由近支宗室与八旗人家议定婚事,报皇帝

批准后再行结婚。

由于最初满洲汉人多为战俘、奴隶,地位极其低下,满清立国之初禁止

满汉通婚。如清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二人,共娶过27位后妃,均为

满蒙女姓。满族入关后,由于其统治地域的扩大和笼络汉族的需要,很快便

改变了禁止满汉通婚的规定。《清实录·太宗实录》载,清世祖福临于顺治

五年(1648年)下谕:“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赤子,**其各相亲睦,

莫如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连姻者听之。”福临本人所娶19位嫔妃

中也有4位属汉族。到康熙时,玄烨所娶39名妃嫔中汉族女性更增至13名,

但居中宫主位的皇后仍必须由满蒙女性担任。即使在清末,官民满汉通婚已

十分普遍的情况下,皇室婚姻以满蒙为主、汉族为辅仍是不可动摇的家法。

(3)收继婚的废止与婚礼的汉化

清初,皇室婚姻中还保留有满族早期婚嫁不论辈份,“父死子妻其母”

和“兄亡弟妻其嫂”的收继婚旧俗。如皇太极既娶蒙古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

的哲哲(孝端皇后),又娶其侄女布木布泰(孝庄皇后)和海兰珠(宸妃);

睿亲王多尔衮在迫死其侄肃亲王豪格后,将其妃纳为己有。与之相应,当时

的婚娶礼仪亦较简朴,主要有奉迎礼和婚宴。所谓“奉迎”即民间的“接亲”,

是新郎及亲友去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努尔哈赤娶后妃和其子代善、莽古尔

泰、皇太极等成婚时,均举行了奉迎礼。据《清实录·太祖实录》卷九载,

天命十年(1625年)皇太极娶蒙古科尔沁塞桑贝勒之女布木布泰时,亲至沈

阳北岗奉迎并设筵宴款待;努尔哈赤亦率诸贝勒、后妃等出沈阳城10里迎

接,并再次设宴款待,然后成其婚事。其后,皇太极在汉族封建伦理的影响

下,于崇德元年(1636年)明令取缔了收继婚的陋俗。《清太宗实录稿本》

载其令曰:“……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自今以后,

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永行禁止。凡女人若丧夫,……若**

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于异族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

与奸银y一例问罪”。

满族入关后,受汉族婚俗影响更大,同姓不婚、讲求伦常的婚俗渐成定

制。又经过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几朝的不断厘定,清宫最终形成了一套

以汉族“六礼”为基础的婚嫁礼仪制度。原先奉迎礼中皇帝、皇子亲迎新娘

的习俗也改为由皇帝派使者奉迎,以此体现皇家至高无上的地位。

2.皇帝大婚

皇帝结婚称“大婚”。清制,皇帝大婚的前后礼仪程序主要有议婚、纳

采、大征、册迎、合卺、庆贺及赐宴等。

(1)议婚

清代皇帝娶谁为后,大都是由其母皇太后指定,或由皇太后与辅政大臣

商议而定,故称“议婚”。皇后人选确定后,由皇太后下慈谕,命皇帝娶某

女为后。

议婚后由内阁(后改为翰林院)撰写册文、宝文,礼部监制金册、金宝,

内务府准备彩礼诸事。再由钦天监选定纳采以下诸礼的吉日,按吉期行纳采

以下诸礼。

(2)纳采礼

纳采礼即聘礼,是皇帝选定皇后之后首次向其家颁赐定婚礼品的礼仪。

清制规定,皇帝大婚纳采礼品为:鞍辔具全的文马10匹、甲胄10副、缎100

匹、布200匹。行纳采礼的当天早晨,内务府官员将装载礼品的文马、龙亭

牵抬至太和殿前,于丹陛上下左右陈列;由皇帝指定的负责纳采的正副使在

丹墀左等候。吉时到,由宣制官向正副使宣读皇帝制书,曰:“皇帝钦奉皇

太后懿旨,纳某氏某女为后,命卿等持节行纳采礼”。读毕,正使受节,然

后率副使前行,内务府官员率禁中校尉抬龙亭、牵文马跟随于后。至皇后府

邸,皇后之父跪迎,正使向后父宣读制书并授礼,后父跪受。礼毕,正副使

回宫复命,内务府官员等皆退,后父跪送于大门外。同日,皇家在皇后府邸

设纳采宴,宴请皇后家人。特命公主和大臣命妇宴后母于内堂;命大臣、侍

卫、八旗公侯以下、满汉二品以上官员宴后父于外厅。

(3)大征礼

大征即“六礼”中的“纳征”,是皇帝与皇后正式定婚后,由皇帝颁赐

给皇后父母礼品的仪式。这次的礼品比纳采的数量要多,规格也更高。有:

黄金200两、白银1万两、金茶器1具、银茶器2具、银盆2个、缎1000

匹、具鞍辔文马20匹,冬夏朝服、朝衣两套,貂裘两件。又有甲胄、弓箭

等。皇后的兄弟、姐妹也均赐衣服、财物等礼品。大征礼的仪式和宴会与纳

采礼同。

(4)册迎记

册迎礼是册封和奉迎两种礼仪的合称。因这两种礼仪在皇帝大婚之日一

并举行,故称“册迎礼”。

册迎礼是大婚诸礼中最隆重的典礼。大婚前一日,皇帝照例要派遣官员

告祭天地、太庙。大婚这天一早,礼部鸿胪寺便于太和殿外陈设皇帝的法驾

卤簿仪仗和宫廷乐器,在大和殿内布置节案,上陈册封皇后用的金册、金宝。

銮仪卫在太和门和午门外停放迎娶皇后用的仪驾。内务府官员捧皇后冠服立

于凤舆之南;内监、女官、命妇等将交泰殿布置一新;又有若干内监身穿彩

衣到皇后府邸内祇候。此日宫中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庆景象。在皇后仪驾

经过的地方,如午门、太和门、太和殿、乾清宫等处,还临时搭盖了“囍”

字彩棚、彩门。当钦天监宣布吉时已到,皇帝穿礼服、乘舆去慈宁宫拜谒皇

太后。慈宁宫中亦陈设皇太后仪驾。谒皇太后毕,皇帝回太和殿、登宝座。

其时鼓乐齐鸣。乐毕,皇帝命宣制官宣制:“皇帝钦奉皇太后懿旨,纳某氏

为皇后。兹当吉日良辰,备物典册,命卿等以礼奉迎”,等等。奉迎正副使

听宣后,即率队携皇后金册、金宝、仪驾、冠服出太和门,赴皇后府邸奉迎

皇后。此日皇后府邸亦披红挂彩,粉饰一新。奉迎使至皇后府邸时,后父率

子弟家人跪迎于门外,内务府官员派女官将冠服进奉皇后。皇后在内堂穿戴

毕,由二女官引导至前厅拜见奉迎使,并跪受金册、金宝,然后登凤舆,随

仪驾入宫。皇后凤舆中上下均铺有大红金绣云凤纹“囍”字铺垫,颇似民间

的喜轿。凤舆后是浩浩荡荡的抬送嫁妆的队伍。嫁妆有金银珠翠、服装、家

具等,常有数百抬之多。凤舆经大清门(今)、午门、太和门至太和

殿阶下止,皇后降舆,再由命妇迎入坤宁宫与皇帝行合卺礼。

(5)合卺礼

卺即瓢。汉族古代婚礼中,将一瓠对剖为两瓢,各盛以酒,令新人各饮其一,叫做“合卺”,寓夫妻一体、相互敬爱之意。清宫合卺礼于大婚当天在坤宁宫举行。届时坤宁宫东暖阁被装饰为临时洞房,内设龙凤囍炕,炕上悬挂五彩百子帐,铺大红缎绣龙凤囍字炕褥和朱红彩百子被,象征帝后多子多福。行合卺宴时,皇后在福晋四人服侍下净面、穿戴礼服,乘礼轿先入坤宁宫等候,皇帝著吉服后至。帝后对面坐炕上,皇帝居左,皇后居右,四名福晋夫人在旁恭侍。宴用黄地龙凤囍字膳桌;食品有“子孙饽饽”和以“龙”、“凤”、“呈”、“祥”、“乾”、“坤”、“和”、“泰”、“囍”等字

为名的菜点;碗盘餐具多为金、红色并饰百子、囍字纹样。帝后进合卺宴时,还有结发侍卫夫妇于室外念“交祝歌”。这些都是为祝福帝后大婚吉祥、子孙满堂、夫妻美满而设。是夜,帝后同寝于坤宁宫洞房中,正式结为夫妻。

(6)朝见礼及其它

大婚第二天一早,皇后要向太后行朝见礼,即民间的拜见公婆礼。因皇帝即位和大婚多是在前代皇帝死后,故皇后朝见的通常只有婆(皇太后)而

无公(太上皇)。这天早晨,皇后着礼服出坤宁宫,乘舆至慈宁宫,先向太

后行三跪九叩礼,然后亲自服侍太后盥洗和用早膳。礼毕,皇后乘舆回坤宁

宫。第三天行庆贺礼。皇帝率群臣至慈宁宫向太后行礼。礼毕,皇帝御太和

殿,王公百官上表庆贺皇帝大婚。皇帝颁诏,将大婚盛典晓喻天下。女眷如

公主、福晋、命妇等则至坤宁宫向皇后行礼,以示祝贺。这天,皇帝在太和

殿举行盛大筵宴,宴赏皇后之父及其男性族人,王公百官均与宴;皇太后在

慈宁宫赐皇后之母及其女性亲属宴,公主、福晋、夫人和大臣命妇等与宴。

至此大婚礼成。以后,皇后由坤宁宫东暖阁迁至东、西六宫中的某宫居住,

是为“本宫”。

皇帝大婚也是民间的喜庆日子。册迎皇后前后,京城及外省官民均须穿

红戴绿、张灯结彩,以示举国同庆。

3.皇子成婚

清皇子之妃称“福晋”(按:清宗室之妻均称“福晋”。福晋,满语妻子和贵妇之意。福晋等级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晋、亲王福晋、郡王福晋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关系,有福晋和侧福晋之分)。

皇子婚礼主要有指婚、纳采(早期称“初定”)、奉迎、合卺、朝见、归宁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与皇子福晋之父至乾清门东阶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与皇子某为福晋”。福晋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礼谢恩。此后,皇子择吉日、身着彩服去福晋家拜见其父母。

纳采礼品由内务府派员筹备并送至福晋家,有:金约领1副、大小金簪

各3支、金珥6个、金钏4个、金衣钮100粒、银衣钮200粒、制衣用貂皮

104张、制帽用貂皮3张、制被褥用狐皮250张、水獭皮7张等。此外,赐

福晋父金、银、狐皮、貂帽、金带、佩饰、靴袜及马1匹;赐福晋母金珥、

狐皮袍、獭皮和马1匹。福晋家设宴款待送礼官员。

成婚前一日,福晋家将嫁妆送到皇中预先布置。嫁妆规格虽较皇后

入宫要低,但也奢华非常,远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谓“开箱礼”。此系

满洲旧俗,即在嫁妆开箱之后,福晋要先向皇帝、皇后进奉衣服各9套,以

示孝敬公婆。此礼曾长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年),为示“黜华崇实之意”,

清宣宗旻宁下谕禁止,此礼遂停。

婚礼这天,皇子以蟒袍、补服为吉服,先去皇太后、皇帝、皇后处依次

行礼;如果是妃嫔所出,还要再给亲生母亲行礼。同时,内务府大臣率属官

20员、护军40名至福晋家奉迎。福晋入宫后至皇与皇子行合卺礼。命

妇唱“交祝歌”、进合卺酒。饮毕,诸人皆退。是日皇张幕结彩,设宴

招待福晋父母及亲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妇均须与宴祝贺。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晋依次去叩见太后、皇帝、皇后等,谓之“朝见

礼”。

婚礼后的第9天行“归宁礼”(民间俗称“回门”)。皇子偕福晋至福

晋家拜望福晋父母;福晋家则设宴款待一对新人。一般于午时(中午12点)

以前宴毕,皇子偕福晋还宫。至此,皇子婚礼结束。

4.公主出降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公主出嫁又称“出降”、“下嫁”或“厘降”;额

驸娶公主则称“尚”某公主。因为公主是“金枝玉叶”,地位比其夫(额驸)

要高。

公主婚礼主要由指婚、纳彩、出降、合卺、归宁等礼仪组成。

指婚之日,宗人府管理大臣将所选额驸带至乾清门东阶下,宣旨:“今

以某公主择配某人。”额驸跪拜接旨。指婚后,额驸家择吉日向皇家行纳采

礼(又称“一九礼”)。届时额驸送彩礼至午门外恭进。据《大清会典事例》

载,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以前,彩礼为“驮一、马八”;后改为“羊九

只”。纳采次日,皇帝于中和殿、保和殿悬彩设宴,款待额驸及其男性族人。

额驸等先至慈宁宫外向太后行礼,再至保和殿向皇帝行礼,然后入宴。席间

演奏吉祥乐曲。宴毕,额驸等还要到皇外向皇后行礼。同日,太后在慈

宁宫宴请额驸族中女眷,皇后率皇贵妃、妃嫔等与宴。

出降前一日,内务府官员率銮仪校抬送公主嫁妆至额驸家,额驸要率族

人于乾清门外行三跪九叩礼迎接。嫁妆送到后,由内务府管领命妇负责陈

设。随同嫁妆送至额驸家的还有一名“试婚格格”(格格,满语小姐之意)。

试婚格格由皇太后或皇后于宫女中选择精明貌美者充当,任务是在公主出降

前先行与额驸同床试婚,以查验额驸有无隐疾和性生活情况等;试婚后即遣

人将查验结果回报宫中。如无异常,公主出降便按期举行;反之,则另议。

试婚格格在公主出降后一般留作额驸的侧室,少数也有做公主女侍的。试婚

之仪是清宫特有的习俗。此举仅限于皇家公主下嫁,其他王公贵族禁行。

公主出降这天,额驸家将准备好的“九九礼”抬至午门恭纳。礼品为鞍

马18匹、甲胄18副、马21匹、驮6匹、宴桌90席、羊81只、乳酒和黄

酒45瓶。受礼后,皇帝、皇太后分别于太和殿和慈宁宫宴请额驸家男女族

人。但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起,出降日的九九礼及筵宴均被废止。

准备出降的公主身穿吉服;吉时到,先至皇太后、皇帝、皇后前依次行

告别礼;如系妃嫔所出,再向生身妃嫔行礼。然后,公主在命妇引导下升舆

出宫,赴额驸府邸。公主乘舆由内务府校尉抬行。其前有仪仗开道;其后,

送亲福晋、夫人、命妇等乘舆随行;最后是护送的骑马军校。送亲队伍浩浩

荡荡。至额驸府邸后,额驸父礼男宾于外厅,额驸母礼女宾于中堂,公主与

额驸于洞房行合卺礼。礼毕众退。

归宁是婚礼的最后一项仪式。婚后第9日,公主偕额驸入宫拜见太后、

皇帝、皇后等,依次行谢恩礼。其日宫中少不得还要大张筵宴,热闹一番。

(三)清代民间丧葬习俗

民间对死亡的重视不亚于对诞生、成年、婚姻的重视程度。它的重要性

不仅表现在它是人生历程的终结,而且更表现在它是人的信仰意念中新生的

开始。死亡不过是的终结,人的灵魂是永生的,灵魂离开了旧有的,

寻求新的生命载体。这一载体或许是物,或许是新生婴儿,或许是鬼,或许

是天上的精灵,所以,为了使灵魂重获新生,人们对丧葬投注了更隆重的礼

仪,更神圣的祈祷,更奇异的爱。

清代,流行的主要丧葬方式为土葬,因此土葬礼仪习俗更具代表性。

1.丧葬俗制

清代民间丧葬习俗已十分繁缛,并形成了相应的礼节。整个程序包括:候夜、送终、落地、报丧、戴孝、落材、封材、立孝堂、做道场、做七、出殡、安葬、点主等等。各地区又因地而有些差异,但大体内容基本一致。在这里,我们选择较有代表性的浙江杭州地区流行的丧葬习俗做一详细描述①:

①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9~91页。

(1)候夜

当长辈病情加重时,他的子女都要守在床边,以尽子女最后孝心。这谓之“候夜”。假使某家长辈病重,而无子女守候于身边的,其子女就会被邻里视为不孝子女。

(2)送终

当病人即将咽气时,其家中无论大小,都必须聚集在病人的床前,眼看着病人咽气。当病人一断气,全家大小立刻要嚎啕大哭,同时还要烧一些纸绽、锡箔之类的东西,称做“烧落地纸”。富人家还要烧包袱、雨伞等等,还要请和尚念“开路经”、“往生咒”,边念边给死者换衣服。死者所换衣,要改成明代服饰。除外,家人还要拿三枚铜钱,分别放在死者的两手心和口中,俗称“含口钱”。

(3)落地

当为死者更换好衣服后,马上把尸体从床上移至门板上,俗称“落地”。落地后要将其抬至堂左侧摆好,再在死者脸上盖上一张纸,尸体覆盖被单。尸体旁边要点盏油灯,摆上香碗,碗中烧一大把香。有的地方还供一碗饭,饭上放两只剥了壳的鸡蛋,插几柱香。死者睡过的席子、稻草,这时都必须拿到村外烧掉。

(4)报丧

人死后,要立刻派人到亲友家报信,有的要送“报丧帖”。报丧人要拿一把伞,到了亲友家,将雨伞头朝下,柄朝上竖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该人是来报丧的,于是,马上给报丧者做些茶点吃,同时,为死者准备“纸火”(即蜡烛香纸一类东西)。

(5)戴孝

死者为长辈的话,其全家大小都要戴孝。孝服分为5种:第1种名为“斩衰”,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边,以示无饰。一般死父之子女,死夫之妻要穿“斩衰”,服制三年。第2种名为“齐衰”,用粗麻布做成,缝边,一般死妻之夫,死祖父母之孙都穿“齐衰”,服制一年。第3种名为“大功”,也叫“布衰”,用熟麻布制成,较齐衰的布质细,为死者的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等穿戴,服制9个月。第4种名为“小功”,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为死者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外祖父母、母舅等服之。服制5个月。第5种叫“缌麻”,也叫“麻衰”,布质更细,或兼有丝麻,为高祖父母、族兄弟岳父母等服之,朋友参加吊唁者也可服之,服制3个月。在服制期间,做官的要回家服丧,在家时,禁忌参加宴会,禁忌看戏,禁忌穿红衣,禁忌夫妻同房,否则会被视为不孝。

(6)落材

到了晚上,尸体便要从门板移至棺材内,名曰“落材”,全家人和亲友都要手持燃香相送。

(7)封材

第二天封材。若子女在外地工作,要在封材前赶到。封材时要给死者整容,让亲人见最后一面,全家人和亲友要围着棺材,边转边看。之后,要将亲友送的殉葬物一件件放进棺材,边放边讲是某人所送某物,以告死者。到此,即钉棺材盖,俗称“盖棺死钉”,再在外面糊上棉纸。

(8)立孝堂

将封材后的棺材横着摆放,外挂一白布帘,谓之“孝堂”或“灵堂”。一般人家,放三五天即出殡,有钱人家则要放七七四十九天。每天吃饭时,都要盛饭菜供于棺材前。若有亲友前来祭奠,家人要陪哭,直至出殡。

(9)做道场

立孝堂后,死者家属要请道士超度亡灵。道场上挂满“十殿阎罗”、“三尊大佛”图像。孝子脚穿草鞋,身穿麻布衣,跟着道士跪拜,并不断焚烧锡箔、纸钱。

(10)做七

人死后,7天为“一七”,到49天为“七七”,各地均有做七的仪式,有做“三七”的,有做“五七”的,有做“七七”的。清阎若璩《潜丘劄记》中载道:“今人以初丧四十九日,居于柩侧,谓之七七。”民间认为:此俗可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狱。有钱人家请道士来念经做七,烧香烛,化纸钱。没钱人家则到坟上烧纸、拜祭、名叫“烧七”。

(11)出殡

幡幛引路,鸣锣喝道,孝子披麻戴孝,手持灵丧棒扶棺,家属亲友后继。人数可多可少,声势亦可大可小,这要由死者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决定。沿途还有亲友“路祭”,水路有“船祭”。凡送至墓地者,均可分得馒头。

(12)安葬

棺材抬至坟前,八仙们(抬棺人)在得到死者女儿送的红包后,才肯解开绳索,这钱俗称“解索钱”。这时,一家人要围着棺材转三圈,每人手上抓一把土,撒在棺材盖上,谓之“盘丧”。时间一到,把棺材放入墓学x内,由道士一人在坟上念词,谓之“喝丧”。墓学x分为“熟墩”、“生墩”、“石墩”,还有茅坟。

送殡人返回家后,要从门口烧的火堆上跨过,以示除秽驱邪。道士还要到每间房去“赶煞”。

(13)点主

这是最隆重的仪式。在死者牌位前,摆香案,吹奏哀乐,地方有名之士用朱笔在死者牌位上的“王”字点一点,点主后,牌位被人用红布包头送进祠堂,并给点主人酬以重礼。

(14)圆坟

死者葬后三天,其孝子要率全家大小到坟上添土、奠纸、举哀,俗称“圆坟”。之后,要围绕新坟哭绕三匝后归家。

2.苗族丧葬习俗

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和汉族的相比较,既有相融一致的部分,亦有相异

的部分,这里仅以苗族丧葬习俗为例加以说明。

苗族的丧葬仪式由该民族的巫师主持。

老人寿终,苗族视其为“最大的悲恸”,全寨都来帮忙,亲戚朋友都来

吊唁,在老人咽气时,全家人必须围在死者周围哭泣,《清一统志》载:“丧

则环哭尽哀”。接着为死者梳头、洗尸、更衣,把尸体放在堂屋的正中或火

铺边。停柩时间不等,可一天,也可数天。

黔东南一带要把尸体、棺材分别运到墓地后入殓。从江地区要待老人死

后,现砍木材到地学x里镶成棺材,用“丧桥”(像担架似的)将尸体抬到学x

地装入棺内埋葬。儿子、女婿必须送一幅垫尸布作为殉葬物,还有的人家送

几钱纯银。

坟地选择亦很讲究,依汉族堪舆家风水说,请巫师或堪舆家选择定向,

采用顺葬的方式,脚朝前,头在后。

丧葬习俗中以为老人“砍牛”最为隆重。老人死后,要杀牛祭奠。在巫

师做法事后,还要指定一头“鬼牛”,于几年后再杀以祭奠。

除外,据《乾隆志》载,苗族丧俗中还有“鬼堂”,“黑苗,人死殓后,

停于寨旁或至20年,合寨共择一期,百数十棺同葬。每寨公建祖祠名曰鬼

堂。刻男像,。不令女人入见。遇鬼延鬼师于堂,持咒。”

苗族送葬不用铜锣开道,而是吹芦笙开道,送葬。

苗族对夭殇、凶死、产死的丧俗不同于寿终丧俗。凡产死和麻风病亡者

都要采取火葬。夭殇、凶死者的尸体不得入家族坟地,只能在乱坟岗草草埋

掉,未有隆重的葬礼。

3.丧葬习俗中“纸”的文化意义

当我们稍微留意一下**的丧葬习俗的方方面面,会发现“纸”在整个

丧葬习俗中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人死后,要烧落地纸;死者的脸上要盖一纸;前往吊唁的要为死者准备

一份纸火;做七时要烧纸钱;出殡时,有专职撒纸钱者,最多可撒纸钱百余

斤;圆坟时,家人仍要奠纸。

在晋中地区,清末流行的丧葬纸扎,不仅可以表示亡者的年龄,而且也

可作为丧亲之家的标志。亡者谢世后第2日为烧纸日,此时,要把岁纸挂到

大门外一侧,摆设香案、阳寿牌位、祭祀等物品,以此说明亡者的姓名、享

年、生前身份等,同时也昭示了主丧人家的门户地址。假使年岁不足享寿(60

岁)的,其死后不得用岁纸。岁纸的条数越多,说明亡者的年龄越大。按当

地方言,“岁纸”读作“xùzǐ”,即“岁纸”谐音词“续子”,以象征招魂,

繁衍子孙。由此,在当地还形成了一种抱岁纸的习俗,人们将抢到的岁纸用

红纸扎成三角小包,或“手圈”、“戒指”,别在腰间,或佩戴于身;甚至

还为满月婴儿做“满毛圈圈”(将岁纸卷成条状缝在孩子佩戴的“长命锁”

的颈圈上),以期婴儿能够长命百岁。在晋中祁县一带,丧葬岁纸又另有特

色,要用整张粗麻白纸剪条,每一条为一岁,死者寿终为多少岁就剪多少条,

然后再多剪两条以祭天地万灵。这些岁纸要扎成幡状,出殡日,与其它纸扎

一同拿到坟地焚烧①。

在广东,办丧事要用纸、竹等扎成各种物具,像纸屋、纸轿、纸人、纸

牛、纸马等等,统称“冥器”。在这些冥器当中,纸屋占据了重要的不可或

缺的位置。纸屋制做得十分讲究,包括墙院窗户、楼台厅堂、书斋、花圃,

桌椅几案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金银仓库和箱笼橱柜等,其中贮藏着金银纸绽

和经牒。在清代风俗画中就有此类绘画。清光绪年间,上海点石斋发行的《吴

友如画室》中有一幅《冥宅宏开》图。这张画上的纸屋再现的是一座高一丈

四五尺,宽四五丈的纸屋,门前挂有“奉政第”匾额,左右分门房、茶房,

中有大堂、边堂、卧室,室内挂灯结彩,陈设十分华丽,应有尽有,还有如

同真人般的纸人身着真衣,侍立两旁。这纸扎屋或其它纸扎物具要先放在灵

前祭奠,待死者下殓后用火焚烧,以象征死者到了阴间仍然能享受阳世的生

①参见杨文龙、王岩《纸——晋中的一种丧葬纸扎》,载《民俗》1989年第5期。

活。

清代,四川巴渝地区、陕西华县等地流行一种丧葬习俗,名为“路引”。

“路引”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民间认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阎

王小鬼的阻拦。“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

住址等等,要由治丧人将死者的情况一一填写清楚,纸上印有这样一段话:

“尊奉佛法僧三宝,愿我佛大慈大悲,兹因大限已到,持此路引前往丰都阎

罗天子殿前报到。伏愿怜悯,大施慈悲,度信士××极乐世界,不胜哀祷之

至!”“路引”上面还盖有3个大印,一个是“阴天子印”,一个是“城隍

印”,一个是地方衙署印。当人死,其家人在烧了“例头钱纸”之后,便把

“路引”填写好,然后焚烧掉,以示死者顺利通过阎王殿。四川丰都为鬼城,

是十殿阎王所在地,因此,该地出售的“路引”价格最贵。人们逢到此地总

要多买几张,以送亲朋好友之长辈。

清末宗月锄的《寓崇杂记》中谈及上海烧楼库丧葬习俗时指出:“架芦

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这句话一语道破用纸做成

的纸屋、楼库、纸扎等物具完全是为了招亡者之魂,并借火之烟,使亡者之

魂升天,或转世。它不仅保留着火崇拜信仰习俗的遗痕,而且也反映了**

传统孝道和对繁衍子嗣的刻意追求。

(四)清代宫廷丧葬习俗

1.满族丧葬旧俗及其演变

(1)火葬与燔化

同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一样,满族最初也实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日后即除孝。

葬俗古朴粗简。清初,由于流动作战、迁徙无常,满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传统,对此统治者还有过明确的规定。据《清世祖实录》载,其制为:“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

火化后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锦袋中,然后置于瓮罐(即骨灰罐)内,再埋于地下。为区别皇帝与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装在金或银制的宫殿式器皿内,称作“宝宫”。

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后再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谕明令禁止火葬:“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准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长及佐领隐匿不报,一并处分。”

与火葬相关,又有所谓“燔化”之俗,即将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宝珍玩和以纸帛扎糊的犬马帐篷等冥器以火焚烧,用来送葬。这一习俗直接源自辽金时女真人的“烧饭”之俗,终清一代盛行不衰。清宫谓之“殷奠礼”。

(2)剪发与留发放发

满洲旧俗,家中长辈死后,晚辈男女在换丧服举哀之前,要先去掉冠饰

(男)和发饰(女),并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些,据说是为了表示以身相殉。

剪发又称“截发”。其中男子因留有辫子,剪发时只将辫子剪短若干,故又

称“去冠饰、截发辫”;女子无辫,只剪发若干,故常叫作“去首饰、剪(截)

发”。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剪发的长短也有所不同。清人索宁安《满洲

慎终集》载:“子为父母以辫横度至口角剪之;孙为祖父母稍剪二、三寸;

妻为夫剪与肩齐,为公姑、为祖公姑俱稍剪二、三寸;……室女、嫁女俱不

剪发;夫在军中其妻不剪发。”与死者关系愈亲,剪发也愈多。

满族建国后,剪发习俗被纳入宫廷丧礼中,而且一直延续到清亡。如《大

清会典事例》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福临)崩,

圣祖仁皇帝(康熙帝玄烨)截发辫成服。王以下文武各官,固伦公主、和硕

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皆成服,男摘冠缨、截发辫,女去

首饰、剪发。”但已下嫁的公主不剪发。

满族旧丧俗中又有服丧期间男子不得剃发的习俗。满族男子虽留辫子,

但头顶四周多余的头发是要经常剃掉的。遇有长辈丧事则属例外,一律不准

剃发。《满洲慎终集》载:“留发不论服之轻重,遇有服即不剃,服除发随

剃之。此旧制也。”康熙时成书的《宁古塔纪略》说:“父母之丧,一季而

除,以不剃发为重。”留发时间的长短也视与死者的亲疏关系而定,一般子

为父母留发100天,孙为祖父母留发60天。此俗亦被清宫作为“祖制”加

以继承。按清宫丧制,凡遇帝后之丧,不仅宗室男性不得剃发,即使文武百

官和普通军民也必须留发百日,故当时有“百日不剃发”之说。违制者要受

到极严厉的处罚。如蒋氏《东华录》载,乾隆时都司姜兴汉、知府金文、总

督塞楞额等满汉文武官员,均因于孝贤皇后丧期内剃发而下狱,论罪当斩,

后遇特赦才幸免于死。

与男子留发相应,满族妇女在丧期中有放发示哀的习俗。放发即把头髻

打开,使头发披散。按《满洲慎终集》所载,放发的惯例是:“子妇为公姑、

妻为夫当时(即刚死)放发,殓后收起;每供饭即放发,至葬处收起;百日

内至墓前即放发。仆妇同嫂为叔为弟当时放发,殓后收起即不再放。嫁女、

室女皆放发,殓后收起。”放发也被清宫丧礼所继承。

剪发、留发和放发都是满族丧葬中特有的习俗。究其原因,恐与满族特

重孝道和受汉族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影响有关。

2.清宫丧仪与禁忌

(1)丧仪

满清建国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

特别是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雍正、乾隆两朝的补

充始臻于完备。

清史文献称丧礼为“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最高,称“大丧仪”。大

丧仪的主要礼仪和程序为: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

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奠、启

行、谒陵、安奉等。具体过程十分繁杂,不容尽述。其中虽掺有满族旧俗,

但基本框架与明宫丧葬礼仪相同。

(2)禁忌

清制,皇帝大丧,宫中及在京诸王均须守制(即居丧守孝制度)27个月。

在此期间,对守制者有种种限制与禁忌。如不得悬挂门符,不得张灯结彩,

不得婚嫁,不得同房生育,不得作乐,不得欢宴及男不衣红、女不簪花等等。

总之要停止一切喜庆活动。皇帝大丧又是国丧,在京文武百官及军民,27日

内须摘冠缨、穿素服,每日至大行(死)皇帝牌位前朝夕哭临两次。官员百

日内不得作乐、嫁娶;军民百日内不得作乐,49日内不得屠宰,1月内不得

嫁娶,27日内不得祈祷、祭神。外省各地官员,要自接到丧讯文诰之日起举

哀、成服,停止办公3日,每日朝夕哭临。第4日照常办公;至27日后除

服。

又特忌红色。除服前27日内,除禁穿红衣外,又禁挂红旗;就连平常

各衙门之间行文用的朱笔、朱印,也改用蓝笔、蓝印。即使是上报朝廷的奏

章,也要在15日后方可改用朱印。

凡此种种禁忌,违者严惩不贷。

3.清宫陵寝与葬制

帝王的坟墓称“陵寝”。满族**建立之前,无所谓陵寝;建国后,受

汉族历代王朝的葬制影响,始有陵寝之设,并逐渐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

(1)堪舆

按汉族帝王的惯例,每位皇帝从即位之日起,便派精通堪舆(风水)之人为自己选择建造陵墓的地点,即所谓“万年吉地”。据传统的风水迷信说法,山脉是龙的象征,又称“龙(蟹)脉”。根据不同的形状,山可分为祖山、宗山、主山等。而每一座山的各个部位,又象征着龙脑、龙尾、分龙、起龙、来龙等等。根据不同的土质与形势,地也有福地、吉地、凶地、绝地之分。

人死之后,如选择乾坤聚秀、阴阳和会、低俗作品请删除砂水、山川壮美的福区吉地安葬,就能遗福子孙;反之,则降灾于后代。对于帝王来说,葬所选址的好坏更关系到国运的兴衰存亡,因此备受重视。

清初,由于战争的关系,陵寝建设不可能十分讲究。太祖努尔哈赤的福陵(位于沈阳城东20里浑河北岸之石嘴山,俗称“东陵”)和太宗皇太极的昭陵(位于沈阳城北10里,俗称“北陵”),规模和豪华虽不及后来诸帝的陵墓,但二陵的陵址已是由堪舆者“卜地”而定的,均为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满清入关后,陵寝的堪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如顺治帝的孝陵就是由钦天监官员林如预、杨宏量等人负责堪舆的;雍正帝泰陵的卜地由怡亲王允祥和总督高倬等主持。

(2)陵制

满清建国之初,帝后的陵墓尚无定制。建于关外的“清初三陵”,即皇

室爱新觉罗氏祖先的永陵(位于辽宁新宾县永陵镇西北)和前述福陵、昭陵,

初建时都比较简陋,并带有明显的满族及东北地方建筑的色彩。它们现在的

规模和形式,是康熙与后来历代皇帝不断扩建增修的结果。入关后,满族统

治者将陵墓建于京畿附近,在继承明宫丧葬仪礼的同时,也继承了其陵墓营

造法式,从而形成了清宫陵制。清宫在北京的东北和西南方向修建了两大陵

区,即“清东陵”和“清西陵”,先后埋葬了入关后的9位皇帝、24位皇后

及妃嫔、王爷、皇子、公主等300余人。

清东陵位于河北省遵化县马兰峪昌瑞山,距北京约250里。清代入关后

的第一位皇帝顺治的孝陵就建于此。据说顺治帝在一次狩猎中偶过昌瑞山,

见此地风景优美,“王气葱郁”,流连忘返,于是亲定此地为自己死后的“万

年吉地”。尔后顺治帝再次率臣至昌瑞山进行堪舆,并在考察了明帝诸陵的

基础上拟定了孝陵的规制。其主要建筑由南而北,依次有:石牌坊、大红门、

风水墙、具服殿、神功圣德碑楼、石象生(即石人、石兽)、龙凤门、神路

石桥、神道碑楼、神厨库、东西朝房、东西值房、宫门(名“隆恩门”)、

飨殿(名“隆恩殿”)、东西配殿、三座门、二柱门、石五供、方城、城楼

(名“明楼”)、宝城、宝顶(即墓顶)及地宫等。其顺序与生前居住的皇

宫一样,也依“前朝后寝”的规则排列。陵中一条长11里的神路纵贯南北,

陵外建有宫墙,巍峨壮观,金碧辉煌,显示了帝王的气派。

孝陵是清东陵规模最大的陵墓,也是东陵建筑的核心。后来修建的4座

帝陵,即康熙的景陵、乾隆的裕陵、咸丰的定陵、同治的惠陵及4座皇后陵、

5座嫔妃园寝,均坐落在其东西两侧。整个东陵共埋葬皇帝5位、皇后15位

及妃嫔等157人。其中,皇帝的陵墓规制与孝陵大体相同,但规模略小;皇

后、嫔妃以下,依其品位,陵墓建筑的规格和规模也依次递减。它体现了封

建陵寝制度中严格的长幼之序和等级之分,即使贵为帝王也不例外。

在东陵陵区大红门的东侧又有一座昭西陵。它是皇太极之妃、顺治帝之

母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的陵墓。满清旧制,皇后死后一般是与皇帝合

葬。皇后若先于皇帝而死,则暂行埋葬,待皇帝死后再与皇帝合葬一处;若

晚于皇帝而死,则直接葬入皇帝陵中。孝庄皇后死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

年),按理应与皇太极合葬于沈阳昭陵,并与皇太极葬仪一样,实行火葬。

但当时距满清入关和皇太极死已44年,由于深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孝

庄皇后己不愿再行火葬,而愿实行棺木葬,因此临终时,她嘱咐其孙康熙帝

务必在孝陵附近择地将其安葬,不得合葬于昭陵。于是在东陵墙外建陵,名

为“昭西”,以示虽在关内仍附属昭陵。孝庄皇后也以棺木安葬。

昭西陵的出现标志着清宫丧葬制度的改革。首先,孝庄皇后是清宫帝后

中实行汉族棺木葬的第一人,从此之后,火葬旧俗在清宫中被废止,而棺木

葬则成为定制。其次,后来晚于皇帝去世的皇后也以此为例,不再与皇帝合

葬。皇帝入葬时,地宫不再为尚在世的皇后预留分位,而是永久封闭地宫石

门,后死的皇后则另建陵墓安葬。

清西陵是继清东陵之后在北京附近修建的又一清宫帝后陵墓区。满族旧

有子随父葬的习俗,满族建国后沿用此俗。至雍正时,雍正帝本应在清东陵

康熙帝的景陵旁选择自己的陵址,但喜好标新立异的雍正帝却借口东陵已无

吉地可选,命人在位于北京西南240余里的河北易县永宁山另选陵址,并营

建了泰陵。从此打破清宫子随父葬的成例。

乾隆时,为兼顾东西二陵,乾隆帝本人仍于东陵建陵,同时又下旨谕,

命后代子孙嗣皇帝交替于二陵选择“万年吉地”。于是父子分葬就成为清宫

的定制。继雍正帝的泰陵之后,清西陵又陆续修建了三座帝陵,即嘉庆帝的

昌陵、道光帝的慕陵、光绪帝的崇陵,三座皇后陵和三座妃嫔园寝,共计埋

葬皇帝4位、皇后9位、妃嫔57人、王爷、公主、阿哥(即皇子)等76人。

其建筑形式与格局则与清东陵大体相同。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雍正养成计划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雍正养成计划
上一章下一章

清礼俗――婚丧嫁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