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八章 消失的凶手1912(七)
朦朦胧胧的我,周围的一切在抖动着,路面太陡峭,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摇晃着,老年的车子不断地发出令人厌烦的噪音,喷出黑漆漆一片的废气,我看不清前面的路,记忆模模糊糊的,突然无法肯定自己要前往的地方究竟是什么。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无法集中精神思考,只能大致上感觉到自己坐的位置是副驾驶,出于本能的反应,我问了旁边正在开车的司机,问他我们究竟要去哪里,司机似乎很没礼貌,我问了很多遍,他都没有回答我。我很生气,忍不住扭过头,对着司机的位置刚要破口大骂,这时候车内的环境稍微明亮了一点点,我这才意识到根本没有人在开车,方向盘是自己在转动着。显然车子的颠簸感越来越强烈,眼看车子就要失去控制,我想夺过方向盘,改变它的轨迹路线,没想到方向盘居然不听使唤,眼看着前面就是悬崖绝岭……
车子失去重力,我的身体在往下沉,大脑一片空白……
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事物……
我从床上弹跳起来,像神经反射那样,额头全是汗,呼吸急促,神情不安,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唾沫,不断地喘息着。房间内一片漆黑,我不知道时间,但我知道已经天亮了,因为有一点点的光线照进了漆黑无比的房间里,在那微弱的光线里,我分明看到了CRAZY的熟悉身影,她端着一杯白开水,亲切地问我:你怎么了?
我只能僵硬地笑着,内心慌乱无比,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
她的脸上逐渐流露出一种伤心失望的神情,我只能下意识地躲开她的凝望,额头的汗珠还在往下滴,她生气地跑了出去,我激动地往前倾斜,很快又往后缩,我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追上去。
窗外的光线在逐渐扩大,我那寂寞的房间原本的外貌慢慢地恢复过来。
我下床穿好拖鞋,坐在书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空白、洁白无瑕的A4纸,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铅笔,思索着该如何将刚刚的梦境以画画的形式重现出来,我本能地在稿纸上画出了一辆老式计程车的模样,司机驾驶的位置是空白的,不过方向盘的确出现了。
一辆正在驾驶在路上的车,却没有人在开车?
这个莫名其妙的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赌气般将铅笔丢到一米远的地方,陷入了颓丧的局面。
此时,手机接到了一条新的短信,我粗略地浏览了短信的大致上内容。
在开车来的路上,天空莫名其妙地下起了毛毛细雨,继而演变成淅淅沥沥的雨滴,我在控制方向盘的同时,想起了昨晚做的梦,突然有一种很强烈的冲动,很想放开双手,因为我想知道,一辆没有人驾驶的车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但我最终还是控制住自己了,不然意外一定会发生的。
我要到达的现场是一片老式风格的住宅区域,周边的房子几乎已经拆得七七八八,毫无生气,最深处的楼宇年久失修,隔着一片大草丛,绿油油的一片,参天大树或许受了工业区的影响,大部分已经惨不忍睹。
正在下的雨,不算很大,但也不算很小。
在现场负责工作的人员也很稀少,主要现在的时间太早,才刚刚七点多,太阳还没完全出来,而且是下雨期间,整个地面是湿漉漉的一片,湿气很重,我的车子停在了大草丛前面不远的空地处。
现场被警戒线给封锁住了,鉴证科的同事已经拍完现场的照片,采集完相关的线索,准备要离开,我还在反问自己,难道我真的迟到了?我下了车,雨水无情地打在我的脸上,但我不介意,轻轻地掸了掸肩膀上的雨水,蹲着身子,从警戒线底下游了过去,正式将工作证件挂在胸口上。
钟警官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早一步到达凶案现场,只见她插着双手,抱在胸前,很严肃地望着被白布覆盖着的尸体。我直接走过去,没有跟她打招呼,蹲了下去,毫不犹豫地掀开了那张白得刺眼的白布,一副很安详的尸体呈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皱着眉头,动起手检查尸体上的器官。
脸部苍白,嘴唇爆裂,整张脸都在往下垂,两眼平滑,颈部光溜溜的,双手平静地垂放着,留有可怕的长指甲,有一件事值得我注意的是,她裤子与内裤都不见了,脚丫子光溜溜的,伸得很直。我拿起她的手,在那很大一片的指甲内,我似乎看到了皮屑,那是人的皮屑,很固执地躲藏在里面,等待着人的发现。
我拿着铗子从死者的指甲缝内挑出那并不起眼的皮屑,放进了塑料袋内。
“拿个手电筒给我。”我对着空气喊了一声,谁都知道,我在喊钟警官,可我就是没有指名道姓,这是我的做事风格。
但她还是很配合地递了一个微型的手电筒给我,我再对着空气说:过来掰开死者的下阴。
对于这个要求,如果是一般的女孩,估计都会忍不住内心的好奇询问为什么,但是她没有,她很配合地照做了。我拿着手电筒照了进去死者的下阴,我发现她的阴唇缩成了一团,扭曲得很厉害,另外还有一丁点白色的液体在渗透着阴唇的附近,蠢蠢欲动地想滑进去,我拿了采取精液样本的工具,小心翼翼地将遗留在死者体内的精液提取了出来,放在了一个瓶子内,我望着眼前这个奇怪的物体,不知所措地摇了摇头。
沉默已久的钟警官终于开口说话了:这女死者也是在生前曾经遭受过性侵犯?
一个人如果半天不说话,或许是因为他的心情不是那么好,但钟警官半天不说话则是性格使然,与心情无关。
我继续选择蹲在那里,持续地检查死者的尸体:是的,最少从尸体的表面迹象可以这样判断,但现场的环境不太像一个女性被侵犯过的地方,至少我找不到挣扎的迹象,可能性只有两个。
要么,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性侵犯了死者以后,将其杀死,然后将尸体运送到这里抛弃。
要么,死者是自愿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行为,事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杀害。
当然前者的可能性比后者的要大很多,毕竟后者所发生的概率取决于,除非受害者是一个轻度智障,否则不可能是你情我愿的。
她不以为然地说:那就是说,这里只是抛弃尸体的地方,与杀人现场扯不上任何的关系。
是的,我重新站起来,指着地面上的车胎轨迹说:从这些痕迹就可以判断出,犯罪嫌疑人是开车弃尸的,车子并没有停留在这里多长时间,将尸体随便一丢就匆匆忙忙地逃离现场,当然这是属于正常情况。
她随口地说:是的,鉴证科已经将地面上的车胎摩擦地面痕迹采集了样本,相信会有惊人的发现。
“希望那真的惊人,而不是惊讶。”
“对了,是谁发现尸体的,尸体被抛弃的地方比较偏僻,一般很少人会发现这里。”
她指了另外一个方向,我循着她指的位置望过去,发现了一名看上去既寂寞又美好的少妇,穿着单薄的外套,性感又嫩白的双腿,踩着家具款的拖鞋,抱着一名有着奇怪眼神奇怪表情的孩子,另外一只手握着纸杯,全身都在发抖,眼神里尽是恐惧,唯独那孩子毫无感触,好像当这里是家里那样,一点都不感到害怕。
对于出现在眼前的美丽少妇,我突然就起了兴趣,二话不说地走过去,假公济私地好心问她:听说是你发现了尸体。
她搂着孩子的那股劲更强烈了,生怕他会像一条泥鳅那样滑走,两眼极度不安地凝望着我说:不,不完全是,实际上是我的儿子发现了不起眼角落里的尸体,尽管他当时还没意识到那就是一副已经失去生命的躯壳。
她怀里的孩子太奇怪了,两眼总是盯人盯得牢牢的,一副仿佛能把你看穿的样子,我与他的眼睛互相对望着,不到三秒钟,我就彻底感觉到一股刺骨的恐惧感,我有想过逃走,但又发现根本逃不了,还好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挽救了我。
“叔叔,你跟你的情人最近闹了个不愉快。”
“什么?”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你的假期被彻底破坏了,那是因为你的工作带来的麻烦。”
我不禁猛地往后退,他妈妈开始在呵斥着: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不要盯着别人的眼睛,不要说那么莫名其妙的话来吓唬别人!
“没关系,他说的倒是事实,不过那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
她略显抱歉地说:这孩子从小就性格古怪,口不择言,请你不要见怪。
我毫不在乎地说:没关系,小孩嘛。对了,他是如何发现尸体的。
他抢先用着稚嫩的童声说:我当时跟着一团白色的影子走着走着,那团白色影子的移动速度出奇的快,我跟到那个位置时,那团白影已经消失不见,周围又黑漆漆的,诡异地寂静,我想妈妈,于是我不由自主地喊了妈妈,接着妈妈就出现了。
她捂着他的嘴巴,露出疲倦不堪的微笑说:别相信这孩子的鬼话。他在半夜里因为贪玩,自己跑了出去,然后不认识回家的路,只好待在原地不知所措地等待我的出现,那所谓的模糊白影根本就不存在,更别提其移动的速度。
我迟疑地说:可是小孩子不是成人,他没有理由说谎。
一阵风吹过,她的头发很紊乱,边整理着头发,边说:小孩子嘛,就是这样的,想象力丰富,天马行空,例如看到了一个公仔,他就会幻想这个公仔会说话,并且喜欢给他讲故事,这些是爱幻想的一种表现,也是他的通病,坏习惯。
他仍然在坚持着自己的立场:可是我的确看到了那一团白影!
“小康!闭嘴!”
我立在那里不知所措,此时天空停止了放雨,太阳在微微地爬起来,黑夜逐渐被驱散。
“你认识死者吗?”
她不假思索地说:没有见过她,应该不认识吧,更何况……她死得很奇怪。
我貌似听出了她的话中含义,故意装傻地说:何以见得呢?
“尸体虽然是我儿子发现的,但我有留意过尸体的表面特征,一点伤口都没有,连出血的地方都找不到,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伸直了腰对她说:谢谢你的意见。
钟警官走过来说:你先带他回去吧,日后我会安排同事去你家里给你录一份口供。
该女人万分感激地点了点头,迫不及待地带着年幼的小孩离开了现场,我实在是被她吸引住了,眼睛一直跟着她的背影移动着,直到她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仍然意犹未尽,抿着嘴巴,心情复杂。
钟警官的一句话立刻将我从美好的幻想中拉了回来:苏樱的确很有女人味,身材外貌同样出众,只可惜她的丈夫早逝,一个小女人还要带着一个性格古怪,说话口吻像巫师的儿子。可惜了,恐怕她的先天条件再怎么好,也不会有男人愿意娶她。
我望着她刚刚消失的最后一个位置,痴痴地说:那可说不定,如此尤物,总有人愿意包容她的一切。
她狠狠地踩着我的脚说:只有你们这种见色起意的臭男人才会导致一个美好家庭的分裂。
我像看着怪物那样看着她:你居然用分裂两个字来形容离异的家庭?
她无所畏惧,挺起胸膛地说:是又怎么样?
“没事,对了死者的身份信息都掌握了吧?”
她晃了晃脑袋说:抱歉,死者身上连钱包都找不到,兴许她是非法入境都说不定呢。
我撅着嘴巴嘀咕着:你的想象力还真丰富。
她盯着我说: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我立刻转移话题:要不我们聊点其他的。
说这话的时候,尸体已经被抬上车,由黑车运送,扬长而去,灰尘滚滚,雨似乎又再次萌生,点点滴滴地落在我杂乱无比的头发上,眼梢处的水滴给我感觉良好,她像足一个不良少女那样,抖动着双腿,腮部咀嚼着口香糖,我甚至连她何时将口香糖塞进去的都不知道。
“好像,聊点其他的,但只能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一律免谈。”
我耸了耸肩说:我们除了公事,私事似乎毫无共鸣之处。
“首先,犯罪嫌疑人为何要在这附近一带丢弃尸首呢?”这是提问式,显然是我向她提问。
她托着下巴,寻思着说:嗯……这一点我也很困惑。犯罪嫌疑人弃尸的选择地点似乎过于奇怪。一般人丢弃尸首主要是为了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时间拖得越久,有些不利的证据就会消失得越快,所以他们一般丢弃尸体会选择在荒山野岭的地段,或者是很少有人经过的地方,例如填粪区,垃圾场,又或者是荒废的土地诸如此类的。但他这一回抛弃尸体偏偏选择在一片旧区,即将要拆迁了不说,附近明明还有住户,有住户的地方必然会很容易导致尸体暴露的,他还开着自己的车亲临现场,然后丢弃尸体,这样就与避免尸体尽早被发现的做法背道而驰,甚至起了反效果。这逆向思维逻辑不会无缘无故萌生的,肯定有他的理由。
我接着说下去:退一步假设,他将尸体丢弃在这个地段,凑巧的是,每个多久尸体就被发现了,究竟他有预知能力,知道丢在那个位置一定会有人发现,抑或者他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个小孩发现尸体呢?我怎么觉得,让小孩发现尸体是犯罪嫌疑人的其中一个预谋。
她像吃了一只苍蝇那样感到恶心:太可怕了吧?处心积虑刻意安排那么多事情,目的就是为了让小孩发现尸体?
我自言自语地说:不然,他看到了那一团白茫茫、模糊不清的影子怎么会是偶然呢?
她点了点头说:“我肯定苏樱也看到了相同的影子,她只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而已。”
苏樱,多么美好的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