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番外·纪焦岚)
嗯,我是妖帝,听说在我之前我们妖族出了有很多牛X的人物,比如,东皇太一,比如,帝俊。而今,还会再出一个更牛X的人物,没错,我,纪焦岚。
首先声明,我虽然有一个人类所说的温文儒雅的名字,但我绝对不是一个温文儒雅的人!
我,纪焦岚,是立誓要成为冠古绝今的兔子,绝对不会想任何一个妖物低头!
以上都是我的醉话。
其实我喜欢上了一只狐狸,她长得很好看,就是那种我看一眼都会窒息的好看。
可我是一只兔子。
他们说,那只狐狸会吃了我的,就像哪些可恶的大虫一样吃掉我们的同伴。
既然我已经喜欢上了她,那只好快刀斩乱麻,绝了后患。
嗯,他们说的有道理,身为统御妖族的妖帝我要亲贤臣,远小人,所以我决定了我要把那只狐狸接进我的寑殿来,用真心感动她。
看着说不出话来的同族,我,欣慰的笑了,我就知道他们是支持我们跨种族恋爱的,欣慰。
但是,他出现了。
六界和平了几万年,他出现了,我喜欢的狐狸因为是狐族的天女,她必须站出去,所以她走了,她还对我说,你等我,我会回来的。
可是我多想对我喜欢的狐狸说,你别走,我可以保护你的,还有你的族类。
但我说不出口,因为,我没有资格说出去,我,统御妖族的妖帝纪焦岚不过是一只傀儡兔子,还是一只蠢兔子——
我爱上了一只聪明的狐狸,可那只狐狸不爱我。
我掰着手指头算啊算,算我喜欢的狐狸什么时候回来,可是我却忘了,忘了问聪明的狐狸,她什么时候回来。
我等啊等,等得花都谢了,那只狐狸还是没回来,于是啊,我打算做一个不明事理的君主,我要去“昶”找她。
我问了族中的老人,他们说,“昶”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地方,那里没有白天与黑夜之分,——
所以聪明的兔子才会忘记回来,对,是这样的。
可是,我历尽千辛万苦,翻山越岭到达所谓的“昶”时,我心爱的狐狸已经躺在黑夜之中了无生息。
他已经不见了,我把我心爱的狐狸带回了家,为她沐浴,娶她为妻,是为妖后,我要找到她的残魂,我要为她聚魂。
可是,我太弱了,于是我努力变强,我设局让他遇到泰山府君顾均敷喜欢的女子青晏,而后杀了青晏,让天帝三子珈灿喜欢之人顶替了青晏,让他万劫不复!
他在最后关头似乎知道了些什么,他握着狐狸的魂诱我入他掌握的书中世界,但我开始总是进不去,只好不断尝试,待我进去之时,我心爱的狐狸已经经历了一遭生死爱恨。
我想要带她的魂出去,却是有进无回,他说,既来之则安之,本尊需要你的力量躲避天道。
是了,青晏早已魂飞魄散,他已为顾钧翎逆天改命一次,现在只能另辟蹊径,在这书中世界和何卿晏长相厮守。
而我的狐狸也出不去了,一旦离开书中世界,我的狐狸也会如同千百年前的青晏一样,魂飞魄散,再无归来可能。
我的狐狸也许已经忘记,她曾在妖仙大战中救了一只胆小怯懦的兔子,也许已经忘记了那只兔子只有一只耳朵,也许已经忘记了那只兔子就是我……
但,那又怎样呢?我会和我的狐狸一起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完我们这不长不短的余生。
今夜的月色很美。
我的狐狸,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