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聚灵大法
“我可不知道谁是木艾,谁是幽儿。”神农心头一紧,并不买账。
蛟梦的目光落在姜原脸上,姜原哂然道:“我们的确不知木艾是谁,但那女娃却是自己跌下山崖的!”
蛟梦的眸子之中闪过无尽的杀机,仰天怆然一笑,半晌才冷冷地道:“很好,姜原,你出手吧,看看这十七年来你的武功是否有长进!”
“让我来!”神农向前大踏一步,沉声道。
姜原伸手拉过神农,横立于神农之前,深深地吸了口气:“你不是他的对手!”
神农虽然自负,但却知道蛟梦乃是有侨族的族长,也即是有侨族第一高手,这二十年来,一直都没有变更过。神农毕竟才习武十余年,再怎么聪慧,也不可能是蛟梦之敌,而他知道,姜原的武功比之他的武功,绝对只高不低,不然他不可能成为其父属下四大神将之一!
姜原的手在拉向神农之时,以食指尖轻敲了他手臂几下,这是让神农寻机突围的暗号。
要知道,这里是蛟梦的势力范围,他绝对不可能是单独出现。如果神农与他联手的话,很可能会引来隐藏暗处敌人的群攻。这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有百害而无一利,只是他们有些不明白,蛟梦怎会如此准时地出现在这里呢?抑或是蛟梦早在这里设下了埋伏?
“难道你早就设下了这个圈套?”姜原冷冷地问道。
蛟梦漠然一笑,道:“也不是早就设了防,只不过比你们早到一步而已。”
“你怎会知道我们会出现在这里?”神农有些不解地问道。
“就因为白虺的出现,如果是虎叶来了,那他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来见姬梦,我太了解他了!”蛟梦嘘了一口气,黯然道。
姜原知道蛟梦所说不假,他也知道主人一定会来祭夫人。
“出招吧!”蛟梦似乎并不想再作过多的纠缠,有些漠然地道。
谷地,坟场,霎时被一股浓浓的战意所充斥,杀机也如一张无形的大网,罩住了坟场的每一个角落。
哐当……轩辕的剑终于掉在地上,便如同失去了灵魂的肉体,双眼无神,整个人都显得极为呆痴。
“是啊,放下吧,乖乖……放下吧,对,过来,走过来……”地祭司眼中邪异的蓝光愈来愈强,口中如梦中呓语般低低地唤道。
轩辕又如同步入了一个噩梦中,在地祭司的轻唤之中呆痴地向前行去。
地祭司嘴角的笑容不住地扩大,那种得意之情自是不言而喻,同时手掌也缓缓提起,慢慢地向行近的轩辕印去,口中依然是那么温柔地叨念着。
突然,寒光一闪,轩辕的眼睛变得清澈冰冷如秋水,更带着沉重而浓烈的杀机。
地祭司大惊,手掌飞快地击出,直印轩辕的胸膛。
而与此同时,一道寒芒已经毫无阻碍地进入了地祭司的防线之中。
那是一把八寸长的三锋匕首,极为锋利,刃长五寸,而柄却是握在轩辕的手中。
轰……轩辕的身子稍稍偏了一下,地祭司的那一掌重重击在他的肩膀上,而寒匕的五寸锋芒却完完全全地插入了地祭司的小腹之中。
轩辕狂号一声之时并没有忘记顺手绞了一下匕首,身子才倒跌出三丈,重重坠落于地,撞倒了两个女人。
地祭司也同样狂号一声,捂住腹部那一个血洞,踉跄倒退数步,痛得如同老虾一般弓下身子。
轩辕差点昏迷过去,地祭司的一记重击如果击在他的胸膛上,只怕此刻他已命归黄泉了。不过击在他的肩膀上,也绝对不好受,半边身子因突受外力的强烈震击,感觉有些麻痹了。
这还是地祭司未能用上全力,因为他必须分出一半的精神力来催动巫术,在突然发现轩辕不受控制之时,这才骇然之间倾力出掌,但最多也只能挟七成掌力击中轩辕,而且根本就没有能力阻止轩辕的那柄三锋利刃。
这种三锋刃所刺出的创口比之双锋刃要大得多,而且经轩辕那么一绞,竟在地祭司腹部形成了一个大大的血洞,肠子都露了出来。
那群女人因地祭司受此重伤,也都恢复了神志,见轩辕重伤咳血,不由得皆惊慌失色,忙上前扶住挣扎着爬起的轩辕,关切地问道:“公子没事吧?”
轩辕握着三锋刃的右手仍可以活动,推开那些女人,眉头微微皱了一皱,自己挣扎着坐了起来,露出一个十分欣慰也有些痛苦的笑容,道:“没想到吧?大祭司!”
地祭司单膝跪地,眸子之中露出如受伤野兽般痛苦而凶残的光芒,但也有些难以置信。
“你怎会不惧我的聚灵大法?”地祭司的语气微微有些急促。
轩辕的左半边身子犹如脱离一般,但仍有一点点知觉,只是左肩如同被火烙了一般现出一个黑印。轩辕更清晰地感受到手臂脱臼,更有可能是骨折,毕竟,那一击的确太过强横,但轩辕心中没有半点后悔,反而有种说不出的快慰。这十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这一击,终于在这一刻如愿以偿了。
“你知道吗?从三年前,我就在算计着你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招一式,也无时不在思虑着对付你的良策。对于你的魔功,我的确不可能破解,所以这一刀一拖再拖,终于在今日得偿所愿。还记得去年祭天时,你丢失的血如意吗?”轩辕心中大感畅快。
“原来是你偷的!”地祭司惨然笑道。
“哼,你知道得也太迟了,那血如意正是我所拿,更对它整整参悟和尝试了一年时间,它是你练习聚灵大法的魔物,当然就会蕴藏着魔功的本性。苍天不负有心人,一年过去了,我终于找到了它的破绽所在,那就是以魔抗魔,还我清明!我根本不用去抗拒你的魔功,当我受到魔功侵袭之时,血如意自然会将邪气吸敛,而我根本就不会受制,哈哈哈……咳……咳……大祭司,你就认命吧。我的三锋刃上涂有沸灵子汁,一个时辰之后,剧毒将慢慢随着血液的流动而攻入心脏,到时就是神仙也救不了……咳咳……”轩辕说到得意之处,又忍不住咳出一小口鲜血,剧痛使他的脸色变得有些蜡黄,大颗大颗的汗珠更是自额角滑下。
地祭司的心如同浸入冰窖之中,他实在太小看了轩辕,一直以来,他都小看了有侨族中的年轻人,今日却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此刻他哪还会不明白,刚才轩辕的所有表现都只是一个圈套,包括抛下短剑之举,只是一个诱敌之计,而轩辕的演技的确有些出乎意料之外。
地祭司的指间渗出的血水尽是青褐色,这就是说,轩辕的话并不是无稽之谈,而是事实,而这个事实似乎的确有些残忍。
地祭司挣扎了一下,勉强撑起下肢,但立刻又痛得满头大汗,更可怕的却是小腹之间渐渐产生了一阵麻痒之感,由于失血太多的原因,他无法走动,但却迅速自怀中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七八颗药丸,尽数倒入口中,如此接连掏出三个药瓶,几乎吞服了十余颗药丸。
轩辕笑了,笑得有些自豪和得意,地祭司病急乱用药,只要能解毒的药都吃进去,这使轩辕感到好笑。
“你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哀,其实以你的武功完全可以杀死我,可是你却输了!”轩辕神色间不无揶揄地嘲笑道。
地祭司有些后悔,他自然知道轩辕说的是事实,但他仍是败了,并不是败在武功,而是败在人性的惰性之上。
“这是你的悲哀,但也是人性的悲哀。你知道吗?我今次之所以敢来挑战,就是赌你会将人性悲哀的一面发扬光大!”说到这里,轩辕悠然且得意地笑了笑,接道,“当一个人得到了一件利器之时,他就会迫不及待地去尝试这件利器,当某些人在某件事情上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便会对获得甜头的方式更为看重和偏爱。或许这便是人类在进化之中的最大弊端!”顿了顿,轩辕又继续道:“你学会了聚灵大法,便像是得到了一柄利器,有了这柄利器,杀人更容易更轻松,甚至不用花力气便可看到敌人慢慢死去,可是你却忽略了一点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一个过分依赖利器的人,他必定会将自己天生具备的优点逐渐荒废,甚至忽略,这正如精于剑道者易荒废拳脚,太强大者易忽略危险,而这些人并不知道,凭借外物总会有一天发生意外。利器易失,而拳脚随身,这才是真正的真理。因此,你之败是败在自己种下的祸因之上……哈哈哈……”轩辕说完傲然而欢畅地大笑起来,咳咳……轩辕在大笑的同时吐出一小口鲜血。
咳咳……地祭司脸上闪过一丝悔恨之色,更气得抽动伤口而身形颤抖起来。轩辕的确说中了他的心中之痛,当他学成了聚灵大法之后,一切都似乎是无往不利,他对聚灵大法也是充满了信心,仿若便可凭此绝学而天下无敌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一遇到对手便不自觉地会想到以这无往不利的绝学对敌。可是他却太高估了自己,也太低估了对手。因为轩辕是有备而来,而轩辕的心智和深沉也太可怕了,正如轩辕说的那样,自三年前便开始在算计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招一式,每一次与敌交手的习惯攻势,而他对轩辕却是毫无所觉,这便种下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