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七十二章 魏安...
他抽了一张纸巾递给我,“以前,也没见你有这习惯。”.
“我跟你有那么熟,小时候的事儿都知道?”我接过纸,摁在嘴巴上。
他牵了一下嘴角,有些暖意,“在北京的时候,我们两家走得近,周末就凑到一起吃个饭。你还特别爱和我们家保姆的女儿玩……”顿了顿,语气中带着淡淡的离索,“她从小就有咬嘴皮子的毛病。”
“是吗,那她估计是时刻都感到不安心,不自在。”
“为什么?”
“因为身份呀。”血没止住,我换了个干净的地方继续摁着,“她是保姆的女儿,你们是豪门大家,是个正常人都会感到很自卑的好不好。”当然,这些只是根据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揣测的居。
“这样啊……”闵昱圣垂眼,视线胶在啤酒瓶上。
我看着对面,微醺的闵昱圣目光如水,有些迷茫,有些忧伤——黑白分明的眼睛一眨一眨,里面的孤寂仿佛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我的心也随着他眨眼的频率,一凸,一凸……
过了好一会,他深喘了一口气,对我说:“你去看书吧,不懂再问我。”
“哦。”我转身走向客厅,坐下翻书不到半分钟,就被整页的英文给唬晕了,又起身过来,“你有英汉字典吗?”
他抬手指了指书架,“那本红的。”
我取了字典,蹲回客厅,硬着头皮看,结果一句话里一大半的单词不认识,查得我想一头撞死赭。
“你这哪是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的人呐。”
闵昱圣的声音突然从我背后响起,惊得我抖了一下。他拧着浓眉,书的空白处,都被我利用过来记英标和中文解释了。
“我说过了,我英语没过四级。”
他两指捏了捏鼻梁,踱两步坐到沙发上,语气里有了明显的不耐烦:“你在美国念的中学大学,过什么四级。”
我知道他望着我头疼,可我望着整本的英文单词更头疼,那字母就像一个个小蚂蚁一样,从眼里爬进脑子里,再粘糊在血管上,难受的抓狂。
“要不,你去帮我弄本中文版的?”我提议。
“你论文还得是英文的。”他哼了一声,敲响警钟。
我食指蹭了蹭鼻孔,抬眼看闵昱圣,怯怯的说:“要不,你帮我写?”
他眼里忽地射出一道精光,“你这叫混文凭。”
“我勒个去,这年头,哪个不是混文凭的呀。”
他却定定的看我。
我以为他是在思考着我这个意见,再加了一个筹码:“我知道洋洋洒洒几千字很累人,大不了,我毕业了之后请你吃大餐,嗯?”我挑眉送给他一个电眼。
他仍旧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吐。
我不自在的说:“干嘛又那么看我。”脸颊的温度慢慢上升,我都记不得他第几次用这种目光看我了,那么深邃,思索,又像是在回忆,刺穿我灵魂一般。
好一会儿,他终于怔怔的开口道:“你说的‘勒个去’,还有这个动作……”他特意模仿我蹭鼻子的样子,“还有……眼睛,像极了我认识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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