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小小趣事4
()当初安安在兰若的指示之下要来琛所在的学校上学时,琛就以继续载她去学校为条件和她制定了一项双边协议,协议规定如是:
甲方(辰一琛):有义务在毕业之前无偿载不会骑自行车的乙方上学和回家,兼当保镖一职。
乙方(颜安安):有义务在享受甲方提供的便利的同时为甲方保守秘密。
秘密内容具体规定如下:不得向任何校内人士提供甲方的家居照;不得向校内任何人士告知甲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校内任何人士透露甲方的私生活信息;不得与校内任何人士探讨甲方的性格特征;不得向校内任何人士言明甲乙双方的昵称(即猪头和小妖);不得告知校内的任何人两家之间的干亲关系。
当初安安看到这些条款的时候足足笑了有半个时辰之久,笑得那叫一个惊世骇俗、惊涛骇浪、惊天地泣鬼神啊!当时琛的脸色那叫一个难看啊,但是他还是强忍着捂着耳朵等了半个时辰,等到已经笑瘫了的安安终于哆哆嗦嗦伸出手来签署了协定之后他就旋风一样从颜家消失了,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宛如躲瘟疫一般。
被琛的消失速度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的安安在听到门“哐”地一声被关上之后抱怨道:“切,这小子以为他是德华兄啊,还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
然后捂着笑得内伤了的肚子后悔的她便得出一个结论——猪头琛有超级自恋癖。但是不管怎样吧,鉴于她自己完全没有驾驶绿色“宝马”的天赋,又不想给忙碌的总经理大人和总经理助理添麻烦,刚刚也只好委曲求全地签署了琛的变态协议。
谁知在来学校之后她才发现,原来琛的那些条款其实一点都不过分,因为他在学校里简直是太太太……太风云了。不管是高年级的学姐还是低年级的学妹中竟然都有他的粉丝,而且那些女生们对他的痴迷貌似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
她曾亲眼见过一个女生用美工刀在自己白皙的手臂上刻了琛的名字,那血淋淋的画面让本来颇为喜欢看恐怖片的她接连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还有一个女生课间时天天跑到操场上厕所,因为课余时间琛会在操场打篮球。还有一个学姐直接在放学路上拦住他们对琛表白,那眼神叫一个哀怨啊,那气势叫一个凌厉啊,就差把坐在琛自行车后座上的她给生吞活剥了。好歹琛急中生智说她是他妹妹才将其从学姐那吃人般的眼神中救了下来。
看来猪头不让她说出那些秘密无疑也保护了她自己。你想啊,要是那些疯狂的学姐学妹们知道了总经理大人有意将琛培养为她的金龟那还不操着菜刀把她给鱼肉了。呃~那场景,那阵势,想想就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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