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誓言
陈晨眼睁睁地看着天空里逐渐变得虚淡地聂小云,泪水一点点地从眼睛里留下来,他使劲地扣住了自己地拳头。撕心裂肺的喊道:
“师姐!聂小云,不管踏破九天,亦或是打入碧落黄泉,我一定寻你回来!”
小云虚幻的面容里似乎笑了一下变成了漫天的光点,陈晨此时禁锢自己的力量消退了,伸手接着这漫天的光点。
另一边,几位将精神力借给小云的几人脑海里突然响起了小云的声音。
“诸位长老!我已经将我夫君唤醒,为了感谢大家的帮助,我会在太一门的传承记忆里挑选出适合大家的.”
听到此话,众人心中皆是一惊。太一门的传承久远,而能在太上长老峰里,留下来传承记忆的皆是这天地里最强人物,获得了他们的记忆,就算是重走一遍他们所经历的路也绝不会差。
因此众人心里皆是一阵火热,小云继续说,声音却极其虚弱:“诸位,虽然这些记忆是机缘,但如果大家不能从中找回自己,迷失其中,大家都会变成陈晨刚才的样子,我现在开始按照顺序给大家传承,如果害怕可以退出。”
“人生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小云菇凉,从我先开始吧!”木生说到。
“是啊!我等修炼到此等岁月修为却难以寸进,求道之人,皆当蓄意求进,哪能畏首畏尾。小云菇凉尽管来吧!”其他四位长老说道。
“我本就是为了咒术一身执迷,能死于求道,朝闻道,夕可死矣!”阮凯也朗声说道,他本就是为了阵法执迷,有现在这样子的机会他又怎么会放弃。
小云诧异的望了阮凯一眼,没想到这个年轻的阵法师竟然也又如此勇气。但是也没有多想,她现在的精神力即将消散,所以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
“木生长老,从你先开始!”
“哈哈!老子也有翻身的一天。”木生贱笑着用精神力包裹着那团白色的光团进入了自己的脑袋里。
一瞬间,无数的记忆涌入木生的脑袋里,木生看到浩渺烟波,岸边无穷无尽的桃花纷落。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哈哈!好诗!”水生这才发现自己附身在一身白衣的一个中年人身上,这中年人正举着一坛美酒自饮自酌。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没想到自负如我李白,也会有江郎才尽的一天,或许皈依这浩淼天地留下一身美名才是我的最好归宿。”那人似乎是酒酣意醉了,望着那碧绿色的潭水,怔怔地自言自语着。
身体却慢慢想着潭水走去,木生看的大急。他这时已经阴了,此人就是传说中地诗仙李白。
传说,李白原本是一俗世里地诗人,却与中年领悟咒术,同时拜师学道。二十年后遂飞升成仙。
有人怀疑他本来就算天上地谪仙,不然怎么会灵力咒术皆是翘楚。
更是传说中青莲剑宗地创始人,可是怎么会出现在太一门的太上长老峰中。可此时却是要寻死,如果自己任由他死去,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受到影响。
眼看着李白的身体越来越靠近潭水,当即便朗声道:
“原来连写下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远帆济沧海的诗仙也会寻死觅活。”
“谁?“李白快速的左右瞅了一下,看空空荡荡的潭水与起伏的群山,很阴显这里只有他一人。
“轮到我了吗?”阮凯问着小云。
“阮先生,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天级咒术师的记忆,一个是地级,但天级咒术师的记忆你可能会无法驾驭。”小云的声音已经有些虚淡,但是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清。
“小云菇凉,我要天级的咒术师,朝闻道,夕可死矣!只要是能够让我体悟一下天级咒术师的实力,那我也死而无憾了!”
“阮先生,你是个人才。不过,我需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小云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似乎是早已经看透了阮凯的选择。
“小云菇凉,但说无妨!”
“我要你立誓,追随我师弟。”
阮凯原本就是对咒术极其痴迷之人,所以阮凯考虑了一会儿,便舒展了自己禁皱起来的眉头。双手指向天,朗声道:
“阵法师阮凯,愿此生追随陈晨,若违背此誓,形神俱灭。”
小云见他立下誓言,便心里暗下了一口气。这是他现在能够为陈晨所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阮凯,看着眼前的白色光团像自己靠近,深吸了一口气,将自己的精神里与其合二为一。
另外的其他四位长老也各自的领受了自己的光团,此时小云的精神力已经完全的消散在了空气里。她的咒文力量与其他人不同,这种力量强大无比,可以号令其他人的精神力。可是却无法像常人一样恢复,一旦精神力使用完,她的灵魂就会陷入昏死状态,再也无法醒来。
阮凯看着眼前五大三粗的一个少年,虽然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可那胳膊却赶上了常人的大腿,此时这少年正在拽着这被称为侯蒙的中年人的后衣襟。
大笑道:“侯蒙,你这老小子,怎么又没考上吧!灰溜溜的想回家?”
“那会!我是无意之举,才会名落孙山的,下次我一定会金榜题名。”那少年似乎戳中了侯蒙内心的痛楚,当即就着急的辩解起来。
“嘿嘿!侯蒙,你倒是读的一副好圣贤书,你老母亲前几个月过世的时候,都还是我们乡里乡亲的给你收敛的,我看啊!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在村子里当个教书先生罢了!“那少年委婉的劝道。
“什么?我母亲去世了?母亲的碑文何在?”
侯蒙在那小子的带领下找到了母亲的坟墓,自己唯一的亲人,因为自己进京赶考,这一去竟然天人永隔。
侯蒙跪在那矮矮的坟前,那小子看他如此伤心便径自离去了。
过了几日,侯蒙正在家中苦读,自从母亲去世后他读书便更加用功起来,惹得一旁的阮凯也不得不佩服这侯蒙的心性了得。
“三佳村,有侯蒙,天不取,地不用,画纸做风筝,飞在九天中。。。”
窗外一阵阵声音传来,侯蒙抬头看去,原来是一群顽童,厌恶他天天教授的功课,竟然编排了个段子,将他画在纸风筝上。
侯蒙起身,脸上并无什么风愤怒之色,周围的顽童们见正主来了,正吓得要跑,却见这先生提着笔,刷刷几笔,一首笔力遒劲的诗歌就写在了上面。
写完还大笑道“放去吧!越高越好!”
说完便转身向着村外走去,那身影是别样的潇洒得意。
后来三佳村许久不见了教书先生侯蒙,那少年来侯蒙家里寻找,却见得早已人去楼空,不知踪影。
却见得几个顽童站在旁边放着风筝,当即便将这几个小孩叫过来。得知了侯蒙是写了什么在风筝上时,便刚快将风筝当下。
只见的白净的风筝面上,一行遒劲有力的大字:
临江仙
未遇行藏谁肯信,
如今方表名踪。
无端良匠画形容。
当风轻借力,
一举入高空。
才得吹嘘身渐稳,
只疑远赴蟾宫。
雨馀时候夕阳红。
几人平地上,
看我碧霄中。
看完,那少年一声长叹,看来此次侯蒙是必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