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七章 王爷十六
不知不觉,本王爷我十六岁了,马上就要面临着兄终弟及的命运了。
在我生日当天,宾朋高坐,当然,作为王爷,我的位置是最高的,整个王府煞是热闹,我想,就我参加过的几次生日宴,除了我哥二十岁生日那次,就数我这次最为壮观。
万人空巷啊!都挤我王府来了。
而当太监魏忠贤服侍着我哥来到的时候,整个生日宴达到了高潮。
我作为皇上的弟弟,当然是圣眷正隆了,大家也都不奇怪,当今皇上唯一的弟弟过十六岁的生日,皇上不出现,那像什么话呢。
在朝中大臣面前,我哥的精气神看起来很好,我也只是觉得我哥有些累而已,我不是医生,也不会看相,我只是凭后世的记忆,认为我哥会在不久的将来死掉,所以,看到他有些憔悴,我就以为是死亡的前兆。
可能只不过他承受了一些心理压力而已,毕竟整个大明帝国在他的手里在走向不归路。还有,他到这个时候了还没有儿子来继承他的遗志。
当然,这点他自己是意识不到的,我也没打算提醒他,毕竟原本的大明帝国是断送在我手里的。
虽然有种说话是对我的肯定,说如果整个大明朝让天启再祸害几年的话,可能等不到崇祯十七年就会灭亡。
其实,我真不这样认为,就我知道的那点未来的历史,崇祯完全有可能把帝国再运转上若干年。
就算是迁都一条,也能让明朝挺过崇祯十七年,不一定能偏安,但至少能多活几年吧,南明小朝廷都能苟延残喘,我不信崇祯不行。
所以,我和我哥都不应该把所有的罪过都背上。
用我们后世最流行的一句话,这里也有许多归结于体制的原因。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唯一的好处就是白痴一般的皇帝,大家都得去爱戴,去拥护。
我哥和我不管怎么评价,都不能用白痴来形容。
就凭我哥自有一股帝王威严地走进我的王府,我就知道,我哥绝对不白痴,能看出这一点,也证明我也绝对不白痴。
过了今天,我就算正式的成年了,虽然我早就行了冠礼,但凭我后世十八岁才算成年的计算方法,我还是一个少年,可以不用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事实上,在我大明,只要行了冠礼,那就基本表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我的责任就是带领整个大明王朝的子民过上小康生活。
这点跟所谓的太平盛世是不一致的,比起太平盛世来说,追求小康就稍微高了那么一点层次。
说到这里,我觉得,我的使命并不是要维护我皇家的统治,而是要在大明的土地上构建一种叫做“中产阶级”的人群分类。
也就是说,我唯一想要做的是改变这个社会的结构,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
但凭我一己之力,我觉得这很难,因为这个社会必定会给我很大的阻力,就算我当了皇上,许多事情我也做不了主。
因为要达成这样的目标,绝对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而这些既得利益者目前占据了整个社会的话语权,决策权。
对此,我能做什么,只能在皇权的庇佑之下苟延残喘。
我哥就是很好的例子,有许多事情他也决定不了。
好在,还有很多事情他是能够决定的。
比如,在我的王府里,他决定减免关中地区的商税一年,以资生息。
这是他们早就决定好了的事情,只不过皇上在这里提前宣布了而已,再说,反正这里大多数大臣都在。
下面那些狗屁官员们,差点弹冠相庆。
难道这些人都在关中有生意吗,这么高兴。
在他们心里到底有没有天下苍生,我以后也得依靠这帮臣子来治理这个天下吗。
如果我选择不合作又会有什么后果。
为了表示我们皇族的无私慷慨,我慨然允诺,把今日所有礼金如数交给户部,购买江浙余粮赈济山陕。
因为我深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
但是,这些大臣不明白,他们以为只要手中有粮,心中就不会慌。他们以为有自己的存在才有朝廷的存在,但作为他们的一个个体,他们并不比一个草民强大多少。
强大的是朝廷,而不是朝廷里面的官员。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大政府小社会的例证。但凡中央集权的国家形式都有这样的特征。
毫无疑问,在场的所有大臣又一次被我绑架,我一阵慷慨陈词,就算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也会拉下一坨金便便,当然,我不会跟他们宣传,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匹夫有责就是匹夫无责,因为所有人都会想,没有我还有他们呢,天下那么多匹夫,又不少我一个。
于是,大家都主动回避了。
而且,当着皇上的面提什么天下兴亡好像也不太靠谱,这个时候又没有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
我哥这个时候可还在做着帝国千秋万代的大梦呢,他就算意识到帝国在走下坡路,但他绝对不会预料到,帝国会在我手里灭亡。
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认为自己就没有了希望。
我哥是这样,我也亦复如是。
两世为人都是二世祖,我对钱根本就没什么概念,只有我这样的人才能深刻体会,钱财乃身外之物这样的深层次含义,那些每天高唱凯歌的士大夫不会明白的,他们有的人宣称自己视金钱如粪土,那是因为他们早就把自己当成了蝇蛆。
中国所有的士大夫都有这个毛病。
不管怎样,我既不是一个热爱金钱的人,也并不是一个热衷权力的人,我不会每天以数银子为乐,也不会去思考每天是把手放在女人的肚皮上还是御书房的奏章上。
我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我敢肯定,我的言行举止在这个世界超前了四百年。
因为我是从四百年后穿越来的这么简单吗,当然不是。
我说过,我是统治阶级中的异类。
我哥对我的行为当然是赞赏的,可惜,我的号召力毕竟有限,这帮大臣为了替自己铺路或者供自己玩乐,多少钱都不会在乎,但让他们替受灾的百姓提供点帮助,每个人五两十两,上百两的根本就很少,而且,还得依据官职来,低级的官员不敢出的比高级的官员更多。
我的十六岁生日就是这样结束的。
这个时代的统治者根本不知道,税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当然,我对他们也不能太过高估,因为事实上,到了后世的那个时代,统治阶级依然不懂得这个道理。
统治者收上税收,在满足自身挥霍之外,才会考虑使用在民生上面,这个时候明朝的税赋已经严重入不敷出,连统治阶级的代表皇帝都要节衣缩食的时候,草民们的死活谁还会关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