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凌平集团
黑色奔驰停在一栋大楼前。
时过境迁,这里已经换过两次主人。
终于是重新回到江凌手上,这是他弟弟一辈子的心血。
江凌大踏步走进去。
虎步生威。
在信件之中,江平曾经多次讲过这个公司,联用了他们二人名字的公司。
江凌重新掌控凌平集团,是一个象征,也是一个宣告。
他,回来复仇了。
推开铭牌挂着江平的房间,一个简约的办公室显露在眼前。
一人早在其中等待。
淮海家族势力盘根错节,不少都和京城有联系,真禅秘密来到淮海的消息,知道的人不多,但绝对瞒不过淮海的大家族。
沈家,势力位居淮海家族前十。
自然是知晓些秘密的。
此次来拜访的,是沈家的当代家主,沈天鹰。
沈天鹰在这个办公室中足足等待了六个小时,他这样地位的人,什么时候等过人,就是别人稍微怠慢他都不敢的。
但是见到江凌推门进来,沈天鹰强忍着身体不适,满脸堆笑。
即使他是淮海十大家族之一的家主,在真禅面前,仍旧算不得什么,别说六个小时,就是十六个小时,他也不敢有丝毫的怨言。
“真禅。”
一个简单的问候,却是沈天鹰斟酌许久才确定的,意味着沈家,想要从规则内解决这件事情。
而江凌的开场语是:“沈天鹰。”
这让沈天鹰泛起苦涩,也升起一丝希望。
不称家主,而称名字,说明江凌并没有将沈家看做整体,也就是这次的报复,不会完全遵循规则,也不会赶尽杀绝。
至少,沈正这个直接参与人,必然逃不了。
这是一个难以接受的答案。
沈正,是沈家的重要成员,不是能轻易舍弃的,更不要说依附于沈正的势力,即使对于沈家来说,也是损失不起的。
所以沈天鹰在知道万业集团被调查之后,就急忙赶来。
希望能够割舍一部分利益,换取江凌高抬贵手。
正式交谈后,沈天鹰才发现,这哪里是利益交换能解决的。
江凌对亲弟弟的感情,如何能用利益衡量?
可是沈家牵涉已深,沈正只是被揪出的其中之一,若是任由这些家族成员被江凌报复,沈家人心也就散了,从此不要说什么淮海豪门,还有没有沈家,也不知道了。
沈天鹰叹了口气,到最后说不得也要拼死一搏了。
淮海各家族联手。
即使对方贵为真禅。
要将淮海所有家族一网打尽,也是极为困难的一件事。
沈天鹰来之前,已经听说了甄家的事,甄家也牵涉了江平事件,或许轻松解决甄家,才让江凌如此自信。
不过是一个末流家族,凭借近几十年的积累成就的暴发户,根基不牢,才这般轻易被连根拔起,而沈家,还有其他家族,哪个不是经营本地百年乃至数百年。
其中的盘根错节,外人根本难以分辨。
这也是沈天鹰有底气来同江凌谈判的原因之一。
他代表的不只是沈家,还有其他未被查出的家族,这些家族或多或少都有参与。
毕竟江平白手起家,一手建立凌平集团。
牵动了多少利益。
区区一个夏家,真能吞的下这个庞然大物?
江凌的态度也很明确。
血债血偿。
夏家是第一个,绝不是最后一个。
以江凌来看,他已经足够仁慈,甚至连夏晓晴那个贱人,也只是守灵一生。
这些家族以为将凌平集团原样奉还,就能平息他的怒火?
不,这本就是他们兄弟的。
没有妥协可言。
沈天鹰颤抖着双手,接过一份名单。
这上面的人,都或多或少参与过侵吞凌平集团的事件。
“不可能!”
沈天鹰合上名单,先不说其中多少重要人物,就算配合江凌,真的就能被放过么?
“我说到做到。”
江凌不紧不慢的倒了杯茶。
特供,大红袍。
这句话在沈天鹰听来,隐隐有两种意思,如果各家族肯服软,交出凶手,江凌自然遵守诺言,如果各家族负隅顽抗,江凌也不在乎。
真禅要做的事,还没有失败过的。
江凌拥有睥睨天下的傲气,区区淮海,太小。
沈天鹰深吸一口气,勉强保持住客套:“那就看看是过江龙能搅动风雨,还是地头蛇更胜一筹。告辞。”
今日一会,算是不欢而散。
“真禅,要不要制造点意外?”
“让他回去传个话吧,不着急,我要一点点将这些家族碾得粉碎。”
就像他们当初对江平做的一样。
一步步的将江平逼入死路,最终利用夏晓晴夺得了凌平集团的控制权。
在这之前,就让他们生活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中吧。
外面敲了敲门,陆续进来数人。
这些,都是他的老部下。
是跟随他浴血奋战数年的生死之交。
江凌此次回到淮海,这些下属,都是自愿跟随他来到淮海。
每一个都是绝对值得信任。
江凌有些感动,他们抛弃了各种高官厚禄,自愿跟随他,这是一种信任,更是敬重。
而江凌也确实需要帮手,不说别的,自己仅存的几位亲人都在淮海,都是需要保护的,否则保不齐那些家族狗急跳墙,以江凌的亲人做威胁。
这是必要的防备。
简单的安排了任务,这些昔日部下也一个个的退出,最后只剩下江凌和夜莺。
夜莺仍旧恪守着职责,侍立在江凌一侧。
“夜莺,坐。”
“是。”
夜莺仍旧小心翼翼,论资历,她不过是小辈,论战功,她也比不上其他战友,而能得此殊荣,陪在真禅身边,除了她心思缜密,办事完美之外,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作为军中少数女性,比糙汉子更会照顾人一些,或许这是错觉。
她也将追随真禅作为最高荣耀。
“我养父情况如何?”
“专家组已经到了,这几天仍旧在会诊。”
江凌仍旧不放心,拿起外套说道:“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