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花喜鹊一点都不花,严格说来,她是一只通体透红的红毛喜鹊。不知为何,当她呱呱一坠地,乡里乡亲不管老的少的,眼瞎还是不瞎的,一见,就唤她花喜鹊。
她乐不乐意,被当作她自个的事无人理睬。
阿娘说:天地间的规则甚多,然总有些规则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我深以为然。
譬如,一个再名不副实的名字被人风雨无阻的叫上三千年,它就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名字。
如今的丹穴山已无人再记得花喜鹊曾有一个怎样的本名。
“公主,你望我做什么?是不是阿花做的不合你胃口,让你食之无味?”
三千岁于我们神仙不过刚成形。
我单手端碗,眼望对面这个稚气未脱的女娃娃,想了想,道:“取名字历有讲究,你一姑娘家,日后寻夫君,递上庚帖一看,难免不会惹人家误解?万一真因一个名字误你一段良缘,岂不亏大了?真不晓得你那些街坊邻居怎么想的,大好一姑娘取什么不好取花喜鹊,啧啧,又土又难听。”
梧桐一门心思关注着那碗红烧肉,大快朵颐吃得正不亦乐乎,现听我这一问,泛着精光的小眼立刻兴冲冲望了过来。
一脸八卦。
花喜鹊歪着头,一手托碗,一手拿筷,筷子插在碗里,两眼眨了眨,傻傻道:“大概,大概与我家人有关。”
“你家人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
梧桐停住筷子,吃吃笑问。
宛若一对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花喜鹊跟着梧桐吃吃的笑:“那倒没有,就是有点邪门。”
“说来听听。”
竹马梧桐脸上的八卦迅速升温。
青梅花喜鹊卖起一手好关子:“公主也想听吗?”望了望我。
我筷子一顿:不是吧大姐,你一家邪门有什么值得我好想的?
“呃,”碍于青梅和竹马的光芒太刺眼,我露出瘆人一笑:“说吧。”百般的不情愿。
花喜鹊五官欢腾,插在碗中的筷子被放到嘴里狠狠嘬了一下,再搁下,神态与我在茶楼见过的说书先生竟出奇的相似。
等“话说”二字从她嘴里大声滚出来,我立刻替她脑补一声醒木拍桌的清脆。
“我阿爹是一只黑喜鹊,我阿娘是一只白喜鹊,可我阿哥却是一只蓝喜鹊,日后,我阿爹阿娘又生出一只黄喜鹊的阿姐,等到我这只红喜鹊降临,一家五口凑齐,不是个花字,是什么?”
呃……若要这么说……
我与梧桐讷讷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果然够邪门。”
因这桩邪门事,我对花喜鹊添了一丝好感,以致胃口大开,比平日多吃了一碗饭。
饱暖思**,我不思**,但我思午后打个盹。
抬手一懒腰,又见洞外阳光明媚,树影婆娑下吹来花香阵阵,若用来打盹,怎么看怎么好。
便将手铃一摇,梧桐抱着一只体积庞大的青烟色带盖坛子从我屋内一溜小跑前来。
我让他先去弄瓜子再上我屋里取坛子,他偏要倒着顺序来,事事与我作对。
冲他极不耐烦的做出个把东西放下的手势,他乖乖照做了。我继续按住额头,吩咐他去阿爹书房,搬一把深紫色的老藤椅摆去洞口梧桐树下。我要午睡。
他立刻有点不高兴。手脚随之变得迟钝拖沓,俗名,磨洋工。
“琥珀,你真要睡在这棵树下?”
尤其是害我在梧桐树下等了一柱香,才等来藤椅这个行为,深深刺痛了我。
“有问题吗?”我慢条斯理的躺下,眯着眼睛反问。
“烈日当空,不觉炎热?”他趴在扶手边小声讨好。已有察觉。
我扯开嘴角回了个笑,侧身与扶手边的俊俏人儿四目相对:“梧桐,你觉得阿花厨艺如何?我若将她长久聘下来,你可会有异议?”不答,另提一问。
他一听,眼里骤然冒出无数小星星:“那是否表示,我可以不去厨房温故知新?”
“可以。”
我很温柔的点点头。
他眼里的小星星变成了大星星:“酬薪那么高,是不是能在厨事之外,再安排她做些洒扫的活?”
“安排。”
我很温柔的点点头。
他眼里的大星星变成了熊熊火球:“洞府如今仅住你我二人,说洒扫,其实也就几扫帚的事。呃,琥珀,你看能否将浆洗的活也一并给了她?”
“给她。”
我很温柔的点点头。
他彻底嗨了:“我寻思着,我左右也就身上这一件衣服……”
“梧桐,”火候差不多了,我撕掉温柔,严肃的坐了起来,无半点玩笑的与他说道:“我虽贵为一国公主,可你也瞧见了,手头并不十分宽裕。若非形势逼人,呃,自然,我说的这个形势逼人是指你摔伤了脑子,没人做事,不得不花钱雇人帮佣这件事。”他表示出理解,我方才继续:“唉,那么大一笔钱,说不心疼,全是假话。可既是必须要花的银子,与其心疼倒不如让它物尽其用。你说对不对?”
他默契十足的点点头。
我再接再厉:“梧桐,莫管什么活,只要是活,统统扔给她就对了。”
他渐渐扬起的嘴角,终露出一丝再是不能苟同的微笑。
我趁热打铁:“若你高兴,我还可在她工作清单上外加一条:好好服侍梧桐。”
“呃,”他腼腆了一下:“不用……”
“先别忙着拒绝。”
我竖起一根手指,轻轻贴住他嘴唇,一丝惊慌从他眼中转瞬即逝,顷刻,他全身绷紧的往后靠了靠。
“琥珀还有什么安排?”说完,两颊腾地升起一片薄红。
我将手肘撑在扶手处,支着脸,清风朗日的盯住他两颗红脸蛋:“洞府的活全给了花喜鹊,你便只能当个无事一身轻的闲人。可是梧桐,我必须要与你说明白,我不喜欢不能够物尽其用的人。要不,我送你去找我阿爹的挚友?他可是一位了不得的神君,你若同意,他定能助你早日成仙。如何?”
“琥珀,我思忖了一下,生火做饭其实并不难,三日之内,我有信心学会。不若,就依你之前的意思,三日后便将阿花辞了,由我为你掌勺做饭。”
梧桐失了笑,一脸正经的怏怏道。
我乐呵呵的望着他:“可阿花除了会生火做饭外,还能做洒扫收拾屋子的活。”
“我今日必能学会。”又一脸正经的怏怏道。
我乐呵呵的望着他:“我记得她好像对浆洗的活很有诀窍。”
“我明日必能学会。”再一脸正经的怏怏道。
我乐呵呵的望着他:“我听我阿娘说,以上那些活其实都不是阿花最拿手的活,她最拿手的,是会看家。”
“这个我不用学,我是真会。”继续一脸正经的怏怏道。
我乐呵呵的抬眼望了望天:“我现下有事要出门一趟,那你记得替我看好家。”
说罢,人从藤椅上一跃而起,顺着光照的方向,上了一条小路。走了许久,却影影绰绰总能感受到梧桐在身后凝视的目光。又憋住气再走了许久,身后这股执念才彻底消失不见。
神仙做久了,早把走路的辛酸渐忘了。如今乍然体会,难免不感到不疲乏。
我停下,一边埋怨自己体力不支,一边愤慨梧桐脚力惊人,还不忘从腰间取出一块帕子,擦了擦额角的汗。
擦完,心绪也静了。收起帕子,捻诀将身上的女装换做一身男装。手一摊,一把折扇在哗的一声后,开了。
摇着扇子,我方腾云驾雾的往凡间飞去。
适才我说,要送梧桐去拜师,其实这话并非全是虚词。勉强来说,半真半假。
真的部分,在于确有这么一位神君。
除此之外,才是骗他的鬼话。
首先,这位了不得的神君,并非我阿爹挚友,乃阿爹本人。其次,送梧桐去见他,与成仙没有半毛钱干系,不过是我苦于寻不到方子,才想让阿爹替他诊治。
可我一番筹谋,竟让他误认为我想抛弃他,对我起了戒备之心。
唉……好心当驴肝肺……
我叹了叹,一个闪身,闪下了云端。
人界的气息果然质朴,还是这里舒服。我惬意的在人堆中穿梭。
阿娘说,身怀六甲后,六界便寻不到一处让她瞧着顺眼的地方。直到某日,被阿爹搀扶来到凡间,一切不适之症,顿如久病之躯的凡人,服下大罗神仙赐予的灵丹妙药再无异常。
阿爹欢喜得很,着重金在城南买下一处可供寻常百姓一家六口居住的小院。为让阿娘住得舒心,阿爹只留下两间必需的内卧及一堂屋一书室一厨房。其余闲屋空地,则被他在一夜之间,改成一湖一山一亭一廊,最后在前院栽上两株百年桂树,后院围出小花圃,院墙角依次排开迁来些许箭竹。
诗情画意,果然让阿娘高兴了好几日。
待我出生后,对凡间小院的惦念仍在阿娘心底流淌,阿爹见了,索性就将院子留了下来。哪日想去,便带着阿娘住上十天半月。若是回了丹穴山,则将院子委托给那方土地,烦他代为打理。
我摇着扇子,穿过车水马龙的主街,再过一条窄巷,一座大门紧闭,高悬“凤筑”二字的小院便豁然眼前。
呃,没错,阿爹在凡间自称姓凤,俗称凤老爷,阿娘自然就是不折不扣的凤夫人。
我走上前,哗的一声,将扇子收了。举起扇骨在大门上轻轻叩了叩,口里说着:“凤老爷,凤夫人,凤公子来看您二老啦。”语气之谦恭,态度之真诚。甚是少见。
阿爹说,这是我做错事后一贯会使的小伎俩。识破归识破,屡试不爽才是王道!
我修了修脸上极为端庄典雅的微笑,门吱嘎一声,开了。
“你是谁?”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