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神马的最讨厌了!
()我所有的房间都敲了一遍,结果发现,现在除了我和安就没有其他人了。
安因为不能忍受身上的肮脏,所以在房间里洗澡,于是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我一个人呆站在那里。
于是我忽然发现,我原本鸡飞狗跳的生活,一下子安静起来。
……有点不习惯。
我叹口气,推了门,走到院子里的水池旁对着池子里的锦鲤发呆。
那些锦鲤漂亮的令我着迷,每一条都灵动可爱,清亮的鳞片在水下闪烁着,让我很想伸手触碰,但又自己不知轻重,如果不小心刮掉几片鳞片——那就罪过大了,不知道把我卖了能不能赔得起。
其中一条艳红色的锦鲤却不怕生,把脑袋露出水面,呆呆的看我。
……是不是被喂了什么不好的东西,变傻了?
我好奇的和水里的那条艳红色仿佛火焰的锦鲤对视。
它也呆呆的回视我。
我往左边移了一步。
它反应慢半拍的也跟着我往左边游——结果撞上另一条锦鲤。
…………噗。
我喷,伸出手指轻轻戳了一下那条正在呆呆然和我对视的锦鲤。
它任我触碰,三秒后,才猛然间像是受了惊吓一样一溜烟潜进了池子角落。
这鱼……反应也太迟钝了……呆死了……
我黑线,又看了它一阵子,发现它没有再到水面上和我对视的**,才站起身进屋。
进屋正好碰到墙壁上挂的猫头鹰时钟报时——叫了三声,下午三点钟。
唔,时间过的好慢……
我百无聊赖的四处乱逛,最后上了二楼,试图在影音室里找自己感兴趣的CD播放。
大部分都是交响乐,偶尔有张小提琴独奏,也是我听了很多遍的。
“……阿咧?”我看着手里的那张CD:“这张是……歌剧?”
是我以前听过一次的歌剧,讲述的是一个舞女的一生,其中主角夏玲娜的独白那一段,我很喜欢——虽然这部歌剧其实很冷门,音乐人也大多不看好,不给予好评。
我翻来覆去的看,终于在那张已经很老旧的CD的封面的一角看见了一个小小的签名,那个签名并不明显,并且看起来已经很淡很淡,就快要被摩擦掉了杨子,都已经看不出来签的是什么名字——但我还是知道这张CD被那位所有人保存的非常好。
这张CD的发行时间,少说,也有十几年了。
……这好像是别人珍藏的东西,还是不要随便碰比较好。
我想了想,把它挑出来,放在沙发的扶手上。
可能是不小心遗失在这里,说不定主人正在寻找,等见到宿舍里其他几个人的时候,一定要问一问有没有人丢过CD……
我继续找我喜欢的曲子,最后终于选定德沃夏克的《幽默曲》,正准备塞进读碟机,却被楼下剧烈的撞击声给吓了一跳,险些手一抖,摔坏了手里的CD。
我连忙把手里的《幽默曲》放回CD架子上,再把刚才那张歌剧随手塞到怀里。
慌张推开门,往楼下一眼看去,就看见了那嚣张到让人想到火焰的红发——可是我莫名其妙的还想到了刚才和我对视的那只红艳艳的呆锦鲤……咳,错觉。
楼下那人,估计是听见声音,抬头——正好撞上我打量的目光。
那是……极具侵略性的眼神。
棕色的眼眸却没有棕色一般沉稳温和,反而在那双眸中燃着一束火光,仿佛会把整个人都燃烧起来的明亮。
英俊的脸孔是典型的西方型男的代表,肩膀宽厚,身材高大,露出来的手臂上还纹着漂亮的青色图案——居然是一只龙爪。
…………我大概能想到他剩下的被校服遮住的身体上有什么东西。
……哎?…………等一下?
校……服?
………………他是学生?!
怎、怎么可能!他那张脸就算有人跟我说他今年二十五岁我也深信不疑啊喂!少年早熟可以!但是早熟成这样就太违规了!
我在心理边吐槽,边扯着嘴角的肌肉尽量对楼下的那个男子露出一个微笑。
“你好。”
他眯起棕色的眼眸,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新生?”
“恩……我是和弦,和声的和,琴弦的弦——叫我……”
“你不要搞错了——本大爷不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你知道我的名字就可以了,”他抬起下巴,高傲的无以复加:“我是克劳德,给我好好记住。”
……喂,这家伙不会是我最讨厌的类型之一?那种骄纵,自大,好像全世界都应该围着他转的那种……
…………不、不会这么巧的……咳,淡定淡定,和弦你要淡定……
我努力平息脑袋上的青筋,没什么,没什么,这家伙只是不太好相处,久了就会习惯的。
“对了,那个谁……”
……什么那个谁?
我茫然的看他。
“就是说你,”他皱眉道:“你会不会做饭?会的话,把这个处理掉……我饿了。”他手一伸,亮出来一只已经死去的肥硕野兔。
“…………我又不是那·个·谁,干嘛要帮你处理这玩意儿,”我皮笑肉不笑:“你难道不懂得请人帮忙的话要用敬语,并且要叫对名字?”
他脑门上也跳出来一条青筋:“……你说什么?!”
“我是说,要我帮忙的话可以!请叫对我的名字!”我不满:“我刚才自我介绍过了!”
“谁记得啊混蛋!”
“我是和弦!和声的和,琴弦的弦!”我再次重复。
“好!和弦……是!老子记住你了!”他冷笑:“原本是不准备进学校第一天就找麻烦的,但……”
“你既然叫了我名字,那就算了。”
“……哎?”
“你不是说饿了吗?兔子给我。”我顺着楼梯下楼,等到了他面前才停下——近距离观摩,发现这家伙比我想象的还要高大。
……一米八五总有了……羡慕嫉妒恨。
他黑着一张俊脸猛瞪着我看。
“我不想和同寝室的人关系闹僵——所以我们还是勉强原谅对方。”我提议。
“不可能!”他异常干脆。
“那就算了。”我干脆的妥协,反而让他一脸不可置信。
“你……”
“喂,克劳德是。”
“……”
“虽然你暂时不愿意和我和平共处——但是如果浪费一只兔子我会心里不安……所以,给我。”我从他手里拿过兔子,慢悠悠的晃去厨房,留他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还好还好,这家伙只是有点狂妄自大,并不算很讨人厌。
想通了之后,我对着手里的兔子发呆。
厨房里什么都有,油盐酱醋什么的摆的好好的未开封,各种作料也都能在冰箱里发现,还有一些常见的食物,鸡蛋啊葱姜之类的——不知道是谁准备的。
但关键是——兔子我不太会处理——正确是说,如果是已经扒皮的兔子,我就不用这么纠结了。
……扒兔子皮应该从哪里下手。
我想来想去,还是按照自己的直觉,从脑袋下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扒掉了皮。
兔子很肥,他一个人吃根本吃不掉多少,只好把兔子腿卸下来,剩下的放进冰箱里冻着。
兔子腿剔肉,切成丁,加入料酒,盐和味精,然后揉捏,等看起来色泽差不多,颜色一致的时候,打个鸡蛋,只把蛋清放入,剩下的蛋黄放在预备好的碗里,再往兔肉里撒淀粉和水,继续捏匀,然后搁在那儿腌制。
又打了几个鸡蛋放在碗里,用筷子拌匀,加水加味精和盐,又加了些葱花,放进微波炉里转悠,顺便淘米煮一碗饭。
兔肉正好腌制完毕,把兔肉丁放在热油里过一过就捞出来,再在油锅里放入葱花、姜片爆锅,加入料酒、甜面酱、白糖、酱油、精盐、味精、湿淀粉,等到浇沸,下入兔肉丁,翻炒——擦,这是美食频道么?!
我黑线,瞪着眼前那盘鲜红冒着热气的兔肉,悻悻的关掉抽油烟机,把总算做好的两个菜端到厨房餐桌上。
“菜好了,饭还要等一会儿,要不你先吃菜。”我把克劳德拉到椅子边,自顾自麻利的脱掉围裙,在橱柜里拿了碗和筷子,冲冲洗洗,然后递到克劳德手边:“要喝汤吗?如果是紫菜蛋花汤的话,很快就能好——不过其实根本也就没有其他的材料,将就一点。”
于是我又重新套上围裙去厨房煮汤。
等我终于把汤端上来,帮他把饭盛好,我才恍然大悟,恶狠狠的掐自己的手背:M·B的让你手贱!让你人·妻!小心一辈子摆脱不了保姆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