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第48章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昆州便是拓东城的前身,但此时还未被阁逻凤大肆修建,只是一座边塞小城。

“这昆州城内南诏人和唐人各占一半,两族互相嫁娶,生活倒也和睦,在此处经常会发生这样的趣事——孩子外婆是南诏人,教娃儿说南诏话,奶奶却是汉人,教娃儿说中原话。”

朱莫岐滔滔不绝地向大伙儿讲述这里的趣事,“此处还有一座滇池,据说景色很是不错,咱们进城之后可以去看看。”

话未说完,天纵“咦?”了一声,他用鼻子使劲嗅了嗅:“哪来的这么大烟味?不会是昆州城哪里着火了吧?”

“你这猴崽子,昆州距此还有三十多里,即便真是城里着火,那烟也飘不了这么远。”

天纵不死心,催马疾行,骑到一座土坡上,视野豁然开朗,这一看不打紧,吓得差点从马上坠下来,只见前方黑烟漫天,像乌云一样笼罩着昆州城,整座小城都处在了火海当中。

见此情形,一剑宗几人哪还有什么闲情雅致,一个个的奋起前行,想赶快看看到底发生了何事。

距昆州城还有三里,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传来,朱莫岐几人常年行走江湖,知道那是腐尸的味道,只是难以想象,究竟死了多少人,尸臭味竟能传如此之远。

距昆州城还有一里,道路两旁的水田像是乱葬岗一样,遍满了死尸,数也数不过来,所有的尸体都被削去了头颅,而且……都穿着老百姓的服装。

秦克己恨得牙痒痒,见此情形他已猜到这里发生了何事,唐朝自打府兵制改为募兵制以后,查验士兵军功的唯一凭证就是他们手中的人头,因此每逢打了胜仗,唐朝士兵都会把敌人的首级割下。

有些心术不正的士兵为了邀功,甚至会把死去的同胞也一并枭首。

但从未出现过靠屠杀百姓来邀功的事情!昆州是一座小城,无险可守,阁逻凤便没有在此处屯兵,那些尸体全是城内的老弱妇孺……

“咱们进城!找这群狗~娘养的!”秦克己一马当先,向城门赶去。

“二师伯,那是什么?”无期指着城门口的两垛“高台”问到。

“哪?”朱莫岐急着进城,并未留意。

“那!”燕无期用手给他指了指。

“京观!”向来沉稳的二师伯也慌了神,无期离他很近,只见朱莫岐眼角的青筋都爆了起来,甚至能听见他咬牙的声音。

“这群禽兽!竟然拿百姓筑京观!”这句话是朱莫岐一个字一个字的崩出来的。

京观是战争胜利者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但此处的京观却是用人头搭起来的!原来唐朝士兵把城中百姓枭首以后并非为了邀功,纯粹只是恐吓南诏。

人心竟能恶到如此地步,竟然还自诩为天朝上国!

城门并无守卫,一剑宗几人各自怀着怒气进了城,只见城内破败不堪,街上的血水被马蹄踩过以后变得更加泥泞,到处都是喊叫呻吟声。

刚走出两步,突然一个赤裸着上身,披头散发的年轻女子跌跌撞撞的栽到了无期的马蹄前,他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哪里见过这等淫~艳场景,又羞又臊,急忙捂眼。

倒是秦克己眼疾手快,翻身下马扯掉自己的长袍,要给她披上。

“啊!”那姑娘尖叫一声,拔腿就跑,奈何没穿鞋袜,刚一起身又栽倒在泥泞中。

“孩子别怕!我们是好人,是好人!”那女子挣扎个不停,秦克己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衣服给她裹上,女子眼中毫无生机,像是受伤的小兽,惊恐地望着秦克己。

“别怕,我们是来救你的,不会伤害你。”秦克己虎目通红,言辞恳切。

“哇!”那女子抱着秦克己脚踝,嚎啕大哭,像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上气不接下气,哀求到:“郎君救我!郎君救我!”

竟然还是个汉人!

大伙儿原本以为是唐军攻入城内以后肆意欺凌南诏子民,这等事情虽然不齿,但于战争中也偶有发生,不成想竟是自己人欺负自己人。

秦克己直棱着眼,一副要杀人的样子,愤愤然道:“这哪是什么士兵,分别就是土匪!”

朱莫岐一边扶起那姑娘,一边咒骂:“土匪?呸!土匪也是爹妈生养的,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

正说着话呢,隔壁一间倒塌的民房内走出三五个坦胸露怀的唐朝士兵,领头那个操着一口浓重的北方口音,骂骂咧咧地嚷道:“小娘们儿哪去了?”

“小娘们儿呢!?”

只见他脸上有三道血印,像是刚被人挠的,身后几个人也随声附和:“若是让老子抓到你,活扒了你的皮。”

方才那姑娘吓得直往秦克己身后缩,这一幕恰恰让那脸上挂彩的匪兵看见了,他淫笑一声,冲这边走了过来。

“哟!小娘们儿在这儿呢!”说着便要伸手去拽她。

“啊!”忽然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来——领头那名匪兵的的右臂让人齐刷刷地斩掉了,露着森森白骨,他手下那些人什么也没看清,一剑宗几人还是原来的站姿。

那匪兵痛得满地打滚,喊声越来越大。

“聒噪!”臧锋话刚说完,那人便动弹不得了,只见他眉心处有个小红点,呲呲往外喷血,依然没人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几个手下像是见了鬼似的,拔腿就跑,尚未跑出两步,“咚咚咚”三人一齐栽在了地上,死了......每个人的眉心处都有一个小红点。

臧锋留了一个活口,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拉到朱莫岐马前,狠狠地扔了过去。

仅剩的那个匪兵不停地磕头,见他们都穿着唐装,以为是自己上司,惊惶哀求:“长官饶命,长官饶命。”

朱莫岐微微一笑,问他:“你是哪里人?”他虽然在笑,但在无期眼里,竟是如此诡异。

那士兵已经吓破了胆子,惶恐道:“小人是......河北钜鹿郡人氏。”

“呦呵,无期,还是你的同乡呢。”朱莫岐依旧笑意吟吟,看着无期,拿他打趣。

无期苦笑道:“师伯休要取笑我了。”

跪在泥泞中的民兵,听见了“同乡”二字,紧忙爬到无期马前,冲他谄媚道:“对...对...是同乡!同乡!”

无期不屑地看了他一眼,厉声道:“你是谁的麾下?校尉是谁?将军又是谁?”燕无期自小便离了家,说得是秦陕官话,完全没有了河北口音。

看着眼前这个十多岁,骑着高头大马,一脸严相的同乡少年,那民兵丝毫不敢放肆,指着最先被臧锋斩断手臂的那人,老实交待到:“他是我们的伍长,领军校尉叫李元春,再往上的长官我就不认识了。”

“亏你还是个军人,自己将军是谁竟然都不知道!”颜天纵实在瞧不上这种脓包,一马鞭挥了过去,“打死你这个糊涂蛋!”

颜天纵并未用力,但那人已是惊弓之鸟,嗷嗷大喊:“小人...小人并非军人,只是种地的农民,是被当地县令强征过来的!”

“好啦天纵,住手吧。”无期又问那人:“是谁让你们屠城的?”

“是领军校尉李元春的命令。”

“他现在在哪?”

“就在城内的府衙。”

无期看向朱、秦二人,在等他们拿主意。

“冤有头债有主,找那李元春去吧。”朱莫岐说了这话,自顾驾马往前走了。

“那这人怎么处理?”见二师伯走了,天纵便问秦克己。

“交给无期处置吧,毕竟是他同乡。”

待众人走远之后,原地只剩下了燕无期和那名民兵,无期冷着脸说道:“天理公道,自有循环,你杀了无辜妇孺,也当为此付出代价。”

那人哼哼唧唧道:“我也是被逼无奈才干这事的,再说,我们不是同乡吗?”

“正因为是同乡,我才不杀你!”

听到不杀自己,那人长舒一口气,壮着胆子站了起来,无期却在口中喃喃自语:“你尚有家眷需要赡养,不能断你四肢......”

那人刚刚起身,只见眼前寒光闪动,先是觉得耳根一凉,再觉得左眼像是被什么东西糊住了,最后传来的才是无边的疼痛。“啊!啊!啊!”那人一时不知该捂哪里。

燕无期的剑太快了,刷刷刷,同时挥出三剑,精准地切掉了那人的两只耳朵,最后一剑斩在了他的左眼上。

“这个教训够让你长记性了!”无期松开缰绳,策马而去。

昆州城府衙,说是府衙,不过是个略大一点的民宅而已,那时的昆州还不叫昆明,阁罗凤尚未大肆修筑,只是个边塞小城。

一个尖嘴猴腮的瘦高个子坐于主堂之上,正在饮酒,他身形过于瘦弱,撑不起来那宽大厚重的明光铠,显得松松垮垮,十分滑稽。

主堂之下,歪歪扭扭的坐着一群身穿唐朝军服的兵痞,或衣衫不整,或披头散发,或醉态惺忪,有长相不堪入目的歪瓜裂枣之徒,还有穷面刻字的盗贼匪类。

一群乌合之众,毫无军纪可言。

其中一名醉酒的匪兵嚼了两下嘴里的肉糜,呸得一口,吐了出来,咒骂道:“他奶奶的!到底是蛮子!这是给人吃的东西?”

在他身旁有一名身穿南诏服饰的女子,手里托着酒壶,战战兢兢地伺候着,女子脸上尽是淤青。那匪兵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粗鲁地揪起女子的长发,粗吼道:“这是给人吃的东西吗?”

女子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是不住的掉泪。

见她这副模样,那匪兵愈加的猖狂,一拳打在了女子的腹部,随后再次揪起她的头发,拖到角落里又是一阵毒打。主堂之上,身穿明光铠的尖嘴猴腮男子,随手抄起一个叫不出名的南方水果,用力朝那南诏女子丢了过去,嘴里念念有词:“臭娘儿们!臭娘儿们!”

紧接着他又晃了晃酒坛子——竟然没酒了。

“哐当”一声,空酒坛子被摔了出去,他厉声呵斥身后的另外一名女子:“去给老子拿酒!”

那女子站在原地没动。

“你聋了?”瘦高个一巴掌甩在了她脸上。

女子依然一动不动,横着眼,恶狠狠地盯着他。

“你还敢瞪老子!”瘦高个抬手又是一巴掌。

女子还是不动,只是有鲜血从嘴角流出——因为过于愤恨,她竟然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原先坚定的眼神被满目的凶光取代,她恨不得把这人挖心掏肺,食其肉,寝其皮。

穿明光铠那人不过是个纸糊的老虎,色厉内荏,瞬间就被这女子吃人的眼神给吓住了,他不知所措地吩咐下面的人:“去...去把她儿子带过来。”

不大一会儿,一个五短身材的匪兵抱着一个还在吃奶的娃娃回来了,穿明光铠甲的瘦高个指着小婴儿,恐吓道:“去给老子拿酒,不然我掐死他!”

女子口中发出了几声类似于野兽的低吼,冷不丁的朝他扑了过去,不顾一切地胡乱撕咬,硬生生地扯掉了一大块带皮的肉,堂下几个还算清醒的匪兵紧忙上来,拉开了两人。

“老子劈了你!”发了疯的瘦高个拔出腰刀,正要动手。

“这里谁叫李元春。”

门口传来一句铿锵有力的声音,匪兵首领放下腰刀,眯着眼朝门口望去,只见共有六人,各骑一马停在了门外。

“我就是!你们是......”最后一个字还没出口,一把明晃晃的宝剑飞驰而来,把李元春穿了个通透,钉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角落里正在殴打南诏女子的匪兵,跌跌撞撞地走来,指着秦克己众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说道:“你们几个摊上事了!竟敢杀了总招讨使的侄子。”

他口中的总招讨使说得是李宓。

“哦?是吗?”朱莫岐说话总是很柔和。

“你们几个等死吧!”那匪兵说完这话,就要出门去告状。

“你出不去的。”朱莫岐还是面带微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那人刚要回头,胸口被人猛得踹了一脚,整个人不可思议地飞出去三丈远,落地后抽搐了两下,死了!

被秦克己一脚踹死了......

就在这时,距离臧锋最近的无期只觉得耳畔有疾风吹过,鬓角的发绺都被扬了起来。

三五个眨眼的时间,臧锋又回到了众人身边,大堂中央多了七八具身穿唐朝军服的尸体。

秦克己迈着阔步朝李元春的尸体走去,他要把钉在墙上的罡正剑拔下来,待走至那南诏女子身边时,秦克己问她:“你的孩子?”

女子还是一言不发,只是紧紧护着襁褓里的婴儿。

秦克己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和三五粒碎银子,递给她,说道:“好好活着!”

待秦克己拔了剑,刚走出没几步,那女子操着不太熟练的汉话,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一剑宗秦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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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扶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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