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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生来就是做杀手的料。削瘦,中等身高,放在人群中相当容易被忽略。长的不妖艳更不性感,用安晨的话来说,还有着点青涩清纯,往往那些人在死的前一秒,还觉得我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而我有天赋,第五次拿枪的时候就十环九中靶心,格斗训练了一个多月,我便可以一刀割破一个比我高半个身子彪形大汉的动脉。
今天我有任务。是安晨替我接下的。杀一个跨国集团的亚洲区总裁。并没有什么稀奇,我干掉的“大人物”,伸出两只手已经数不过来了。昨天晚上安晨把资料递给我,目标叫黄学喜,八十多岁了。我说,你不觉得杀一个一脚已经埋进黄土的人有些没有必要这是这个月来我第一次和他说话。虽然事后想来,这完全是句废话。
他冷冷的笑我,“我们杀过的人,多数没有必要去死。”
我也冷笑,“好吧。”
黄学喜,很土的名字,人却很西化,二十一岁赴英留学,讲地道的伦敦腔,夫人前年去世,年轻时是个金发美女。我记住每一个被我杀死人的名字。
我信报应,信轮回。
也许他们欠了雇主的性命,但我欠他们的。我想等到他们找我报仇的时候我能对的上号。
安晨每次接任务,都会留足够的时间做调查,然后出一份堪称完美的行动方案。按着他的行动方案,我从未失过手。这几年我们做搭档,多数是我动手。他的右手好像是受过伤,不能用枪。所以我们的配合多数是他在幕后,我在幕前。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说接得活儿很难做,我一个人做不来,他也会出手。不过他依然不用枪,用毒药炸药或者是刀。
顺利的进入了黄学喜的办公室。他的工作环境,生活习惯,作息起居,安晨都了解的清清楚楚。黄学喜有心脏病。我包里有一剂kynu900,注射给他,可以造成心脏病死亡的假象。当然,我会带着枪,以备不时只需。如今做我们这行,能让人像是死于意外是最高境界。我进去的时候躲过了所有的监控设备和人员,神不知鬼不觉。
然而我站在黄学喜面前的时候他说,“你终于来了。”
我有些吃惊,职业素养使我赶紧镇静下来,扶着腰间的枪,对他点头,“黄先生。”一面环顾他的办公室,按照行动方案,我应该从他办公室西面的窗户跳到天台,会有人接应我。万一黄学喜有防备,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他正在偌大的老板桌上摆多米诺骨牌,一张张的竖在那里,黑白相间,是个太极的形状。
“我知道你,你叫安然。”
我一惊,拔出枪,指着他脑门。另一只手取出针剂。他既然知道了我,那他今天必死无疑。
他依然镇静的摆着牌。我走到他的侧面,看见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相框,泛黄的黑白照片。照片上一男一女,男的应该是年轻时候的黄学喜,剑眉星目,英俊潇洒。身边站着一个蘑菇头的姑娘,羞涩的挽着黄学喜的胳膊,脸微侧,典型的江南姑娘形象,五官清秀,笑容里透着灵气。
他枯树枝一样的手指指着相片里的姑娘,“她是我的挚爱,年轻的时候我为了利益,害的她父母双亡,她吞弹自杀,只留下一句话,写在相片的背面。”
我知道该将药注入他的静脉,我没有心情听他的故事。
他回头看我,眼神里没有一丝恐惧。我倒是颇有些害怕了。杀人的,惧怕不畏惧死亡的。
有些鬼使神差的,我用枪顶着他的脑门,伸出一只手将照片取了出来,背面写着,“白瑶此生唯一的愿望,便是黄学喜死于这只枪下。”
我想那支枪,就是这个叫白瑶的女人自尽的那一支。顿时意识到了一些事情。
黄学喜说,“对,雇主就是我。”
我笑了,相框上倒映着我惨白的脸。世上那么多人好死不如赖活着,却有人花大价钱买自己的死。
我说,“为什么不自己来?”
他眼神瞬间黯淡了下去,“我懦弱了一辈子。年轻的时候,他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我懦弱的不敢追求她。是她在60年前的今天对我说,学喜,我们在一起吧。我觉得是在做梦,她告诉我这是真的。我们在一起很快乐,后来我去了英国,而后就职的英国公司害的他父亲的产业尽失,我懦弱的不敢失去我得到的工作,懦弱着不敢保护她,而是做公司的狗。如今,我不敢见她,不敢用这支枪爆了自己的头。”
我觉得这个老人家傻到不可思议,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情。
他读懂了似的,“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了。我这一生都不快乐,也许听到枪响的那一刹那,我能解脱。”
我讨厌人说死是一种解脱。死向来是一种痛苦。让身边的人痛苦。那样说的人太自私。
他拿出了那把枪,有年头的左轮手枪。在所有枪的种类里,我最喜欢的一种,打起来有感觉。
我笑,“没有消声管。”
他说,“你走的出去。”
我的确走的出去。他的办公室在八层,我可以从露台跳到六层,那里有接应我的同事。我料想到了行动的一切,惟独没想到黄学喜自己求死。
我说,“你把骨牌摆完吧,不要留遗憾。人生就是一个太极阵,看来您不是高人,终究走不出来。”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将剩下的7张牌交给我,摇摇头。
我扣动了扳机。他的脑浆喷洒在了相片上,遮住了女子阳光般的笑脸。
撤离的过程很顺利。
从TK大楼出来,阳光晃着了我的眼。
我讨厌这样晴朗的天气。因为那一天,也是这样的艳阳高照。
五年前的那天,这样同样的天气,让人心情控住不住的明媚。然而我回到家,却发现客厅成了一片血泊。父亲倒在沙发上,母亲眼睛睁的老大躺在地上。他们一人中了两枪,一枪眉心,一枪心脏。很多年后我回忆当时的场景,这手法显然是组织所为,就比如说我,早已习惯了这样两枪要人性命。如果我估计的没错,当年雇主向组织买的是我全家的命,可我偏偏没死成,被安晨拣回来。我曾经怀疑过是安晨杀的我父母,可终究解释不清楚若是他杀的人,又为什么要救我。后来我通过多方打探,才隐约知道当年行动的另有其人,那次行动过后都改名换姓,归隐起来。组织对这些“退休人士”的保护相当到位,找到他们几乎是大海捞针。
近两年来我对安晨的防备渐渐松懈,可我们除了合作的时候,大部分时间依旧在敌对。我说不清楚为什么讨厌他,可能因为他是个冷血杀手?可笑,明明我也是。又也许因为他是个琢磨不透的人,常常发脾气,脸上始终是阴沉沉的,跟半个死人一样。虽然我不否认他那张脸会让许多花季少女动心,但却永远让我厌恶。我们一直住在一起,当然,不是一间屋子。因为抬头不见低头见,摩擦几乎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而我们很少吵架,都是上手就打。我身上许多伤都是与他打架留下的。
这些年我花了许多年在道上打听究竟是谁买我父母的命,却了无音信。对我来说,动手的那几个人都不是那么重要了。我做这一行,太明白,我们只是别人的工具罢了。当然,动手的那几个人该死,只是相比之下,没有雇主那么重要就是。
报仇几乎成了我活下去的唯一支柱,我想,等到报了仇的那一刹那,生命的意义也许就结束吧。
我手里握着黄学喜那七张牌,三黑四白。上面不小心染了些血。
我竖起了领子,将鸭舌帽的帽檐往下扯了扯,眯着眼睛快步往前走。已经有警车赶来,我嗤笑一声,废物。就好像我的真实身份至今仍在他们的失踪名单上。范萧雅,从前我叫范萧雅。曾经的范萧雅弹一手好听的钢琴,如今的安然,这双手已经杀了51个人。对,今天的黄学喜,是第五十一个。
我一直走着,心里开始烦躁。我脑子里抹不去照片里白瑶的笑脸,曾经的纯真,到头来只剩下一腔仇恨。黄学喜是爱她的,他看她照片的眼神依然饱含爱意。可生死相隔了快60年,他一直活在她的恨里。这才是她最残忍的惩罚。然而我又做了什么,上天要如此惩罚我?
那七张牌被我捏的变了型。
这些年,安晨带着我辗转在世界各地。我们也是因为这个任务才回到这个地方。很多街道已经变了样子,我当年的高中也搬迁去了开发区,老校区如今成了公园,校舍没了,只有那颗老槐树还在。那里有我所有美好的回忆。我清楚老槐树的位置,却绕着它走。这些年的遭遇让我不怕死,不怕人也不怕鬼,惟独怕那些过去。我将他们牢牢封存,如果不小心放他们出来,我会在回忆中痛死过去。我暂时还不想死。
不知不觉我游魂一样的在马路上晃荡了许久,高楼的影子投在地上,而我像是影子里浮出的棉絮,轻飘飘的,全身本是雪白,却被阴影染成了令人厌恶的灰。从做杀手的那一天,我就觉得自己像影子里的棉絮,恍惚间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实的存在。安然?范萧雅?范萧雅死了,而安然,是否是我梦里的人?不,我不想做这样黑暗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