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不小心搞个青霉素
大头说过:每解决一个问题,就会出现新的问题。
摆在墨痕轩面前的也是这般,在察觉到自己所炼和正常修士相差甚远之后,他立即就开始转换思路。
变强始终要变强的,不过条条道路通罗马,达成目标的方法是有很多的,他也不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
然而说到搞发明,就他这个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来说难度也不比修炼小。
在前世里,小孩子都会利用手边的工具做几件像样的玩具来。
刀枪剑戟这些玩具之中,威力最大的还要属“洋火枪”这东西。
火枪这玩意,重点在于枪体和火药。
磺、硝、木炭,只要按照神秘的比例将之配比好,火药也就随之诞生。
硝的获取难度不高,早在半年前,他便以魔王的身份下达命令大力发展养殖业。
如今各个部落之中也开始有不少养猪的,要找硝,猪圈转转应该就能得到。
叫上梦青,再叫上四个面相狰狞的有熊氏憨憨,墨痕轩大魔王的第一次部落视察开始了。
路上,几个属下显得异常兴奋,好似在他们的印象中这种视察还是第一次。
墨痕轩的目的很明确,他可是要找硝来的。
他的领地不大,五个部落也按照他半年前的要求迁徙到了一起。
部落中人原本是靠着打猎为生,饥一顿饱一顿很正常。
而迁徙到一起之后,他开始大力推广种植和养殖业,子民的生活也在慢慢得到好转。
南部澹州的气候条件足以满足一年三熟,运气更好的是,在两个月前,被他找到了最早期的稻谷。
虽然产量不高,味道也差了点意思,但这新世界终归有一件墨痕轩熟悉的东西了。
再过几个月,第一批谷物也将成熟,再经过一些改良,相信味道和产量会越来越喜人。
再加上些杂七杂八的命令和发现,部落里人们将墨痕轩一度认定为是天神下凡。
如今,墨痕轩带着五个手下行走在部落中,周围的眼神不再是敬畏,而是崇拜,当然还有别的眼神。
特别是那些身穿草裙,脸上乌漆嘛黑的壮硕女子,哪一个眼中不带点光?
若非墨痕轩的魔王身份让她们高攀不上,恐怕他的脑袋早被大棒招呼,而后拖进山洞里嘿嘿嘿了。
且说正事。
眼前是几间土坯房,上边盖着茅草屋,四面有些漏风,看上去十分简陋。
猪圈里黑色的小野猪哼哼嗤嗤地吃着青草,虽然野性还未完全被驯服,但也多少接受了被圈养的事实。
一部落子民走了上前,指着猪圈中的猪仔就一顿大夸特夸。
墨痕轩一边含笑点头,一边继续寻找着。
终于,他发现些白色的地霜出现在猪圈的边角。
是了,这玩意就是硝。
“梦青,你告诉他将这些地霜全部收集起来,我有大用。”
梦青看着地上的白霜,有些诧异地问道:“老大,您要这东西干嘛?”
墨痕轩笑道:“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等到我的发明问世,你们自然会知道的。”
“老大,我来帮你弄!”四个有熊氏憨憨却没有梦青那么多问题,找了个破陶罐就开始徒手收集。
最终收集起来的地霜只装了小半个陶罐,再经过一下午的提炼,剩下的就更加少了。
现在已经有了两样原料,就差硫磺了。
墨痕轩在前世中闻过硫磺香皂的味道,心想按着这个味道找应该没错。
但以现在的条件,想要找到硫磺还真不好找。
正在他一筹莫展之时,有熊氏的四个憨憨带着一子民来到了他的院落。
那是个瘦瘦黑黑的汉子,刚见面就给墨痕轩跪下了。
“首领,求求您救救我家孩儿。”
墨痕轩眉头一皱,问道:“你家孩儿怎么了?”
那人回道:“昨天我们出去打猎,我家孩儿被野兽伤到了,现在浑身烧得厉害。”
经过十来天的修炼,墨痕轩已经知晓了修为对于凡人的诸多神奇作用,可眼下他不过炼气一层,想要做到得用法力救治他人,实力至少得上炼气九层才行。
想到此处,他将目光抛向了四个憨直的手下。
几人连忙把脑袋一缩,说道:“老大,您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只有炼气七层,怕是……”
墨痕轩恍然,看来眼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他炼气一层的修为不能暴露,不然会立马露馅。
但子民的性命他也得救治,一方面他要保持自己的权威性,另一方面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药,重点是药。
那小孩的伤势,问题就在于伤口感染。
“这种问题,只要使用抗生素就能治愈。”
他抓住了要点,在路上的时候询问手下:“有熊大,咱们部落中最懒的人住在什么地方。”
有熊大是四人的大哥,名字也起得简单,四人分别叫大、二、三、四。
有熊大一怔,有熊四却颤颤巍巍地插嘴道:“老大,您问这干嘛?我虽然……”
看着他这幅神情,墨痕轩了然,打断道:“走,去你家!”
一行人也摸不着头脑,他们也不敢说,他们也不敢问,只得老老实实带路。
鲁迅说过:人类的进步许多都来自于懒惰!
在有熊四的屋里,墨痕轩果然找到了一些吃了一半的烂果子,上边已经长了一层厚厚的绿毛。
他拽了一撮拿到鼻前闻了闻,没有刺激性的味道,是这个没错了。
多亏这几撮绿毛,孩子在黄昏前退了烧。
黑瘦汉子跪在墨痕轩的脚边感谢了老半天。
而经过这一手,墨痕轩在有熊氏的四个兄弟心中的形象又高大了几分。
“老大,我怀疑你不是我们老大了!”待黑瘦汉子走后,有熊大突然说道。
这话把墨痕轩吓了一跳,冷汗瞬间打湿了背部。
“完,暴露了?现在该怎么办,交代?跑路?”
还未等墨痕轩组织好语言,有熊大又说道:“老大,我还以为您只会用法力治病,没想到您还会用绿毛治病。
这手段也不知道比隔壁的王医厉害几百倍,简直是天神下凡,”
听闻这话,墨痕轩差点摔倒,“大哥你说话别停顿这么久好么,吓死个天神了!”
他赶紧换了副得意洋洋的表情,说道:“那可不,你不看本魔王是谁?”
“等等,你说的王医是?”
有熊大不假思索地道:“王医是隔壁部落的医师啊,老大,您不记得了么?”
墨痕轩听到此处,并未接他的话,因为他突然想起初中历史有讲过,硫磺最早的用途就是药用。
在现在这个时代,说不定硫磺这东西,王医那就有。
想到此处,墨痕轩几乎快要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准备一下,我们后天前往隔壁的燧氏部落拜访他们的首领!”
几人一听墨痕轩要去拜访燧氏部落,个个精神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