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婆婆丁忆,买卖好运

第二十八章 婆婆丁忆,买卖好运

蓬面人在湖边又生起了一堆火,一切变的更加明亮起来,云靠在火堆旁,安静地舒展着四肢,享受着温暖和惬意,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着了。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大早儿了。阳光穿透树林,斑斑驳驳的照着地上,空气格外新鲜,还飘着湿漉漉的甜味儿,湖面上笼罩着一层薄雾,就像一层透明的绫纱,没有风,湖面静静的,被树上密密层层的树叶映得一片浓绿,比起晚上的阴深恐怖,俨然辩若两样。云揉了揉眼,一旁的男人还在酣睡,看来昨晚一夜的折腾,他也累得够呛了,云无意去打搅他。

一些不知名的鸟儿在头顶啾啾地欢叫着,偶尔响起振翅的声音,追逐着投在林叶间细碎的阳光。云有些兴奋了,抵挡不住阳光的诱惑,便寻着雨露的清新和泥土散发出的清香在林间漫步了起来。

清凉凉的露水落在脚面,更多的鸟群在林中欢呼跳跃着,象是放飞的孩子们。云也跟着快乐了起来,大自然是最好的洗涤剂,一切的不悦在自然的音律中都会黯然淡去。黛色的山峦把湛蓝的天宇勾出波纹的花边,浓绿的林木郁郁葱葱而显得深邃悠远,没有人会相信这样一幅恬美活泼的画卷藏在黑色的布罩下的竟会是另一张狰狞恐惧的面孔。

云忽然眼前一亮,在灌木丛边盛开着好些浓绿油光的蒲公英,一阵风过,绒白色的球儿便曼妙地在空中飘舞着、翻飞着,如羽屑般地飞舞,离开熟悉的土壤,并不知道未来会落在何处,却依然不知疲倦地飞舞,那一抹抹淡淡的色彩,遮不住浓浓执着的情怀。

云相信它们的飘洒并不是孤独的流浪,而是生命的延续,是糅合着自然的本色。是的,它们的生命短暂,却时刻准备着用纷飞去迎接新的生命……

当蓬面人睁开双眼的时候,云已经回来了,他的怀里捧着采回来的蒲公英,绵延柔韧的叶子似大蓟般厚重,他正将它们放进湖水里洗涤干净。

“这是什么?”

“婆婆丁!”云头也不抬,虽然在家里的医书里早就知道了它的学名:“蒲公英,茎、叶、花、絮并似苦苣,但小耳,性寒、味苦、甘,解食毒,散滞气,化热毒,消恶肿,利湿。”但比起蒲公英这个名字,他更偏爱于这样唤它们。

记得儿时,收成不好,他便时常蹦蹦跳跳地跟在老孱头的身后,到田间地头、泽畔林边去挖些野菜,而婆婆丁只是一个开始,随之而来的还有荠菜、柳蒿芽、曲么芽、小根蒜、明儿菜、蕨菜、水芹菜等等,这样一直能够持续到盛夏或早秋。而在他第一次摘下这个毛茸茸的家伙,让雪白的小伞顺风飘飞而问出同样的问题时,余伯便微笑地抚摩着他的头,告诉了他那三个字“婆婆丁”。可以说云对这些游荡着的小精灵是有着特殊的感情,每当小时候上火或者和人打架把鼻子弄流血的时候,余伯也总是到外面采些它们回来,用手揉碎了轻轻地塞到他的鼻子里,这样血很快就止住了。

“我这已经烤好了肉,你先吃点填填肚子!”云转过头来,指了指火堆旁烤熟了的狼肉,蓬面人应答了一声,便拿起肉大口地撕嚼了起来。

云续而站起身来,将手里的蒲公英细细地捣碎了,待加水二碗煎成一碗时,又递给了男人,“先喝了它吧,清热解毒的。其实应该在饭前服用的,这样效果会好些,只怕那会让你饿得更久了,原本昨天你就没能多吃些!”

蓬面人接过碗,抬头冲云眨了眨眼,从他复杂而又激动的眼神中,云知道他是在感激自己。这个不善言辞的男人,总是习惯了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感情,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的独处和落泊,让这颗倍受冷落的心已经忘了该怎样去交流。

在此时,云觉得自己很幸运,至少这么多年来,一直还有个人在真正地守侯着他的成长,在用心去呵护着他的心灵,并最大可能地包容着他的叛逆,还教会了他看病、抓药这么多东西,虽然他并没有尽心地去学,他的梦想也不是成为一个替人看看发烧头痛、感冒伤风,再不就是跌打骨折、出疹解热什么的赤脚郎中来打发岁月,但他清楚这个人是在很认真地想传授给他一门吃饭穿衣的手艺。

“好了,你就继续留在这里好好休息吧!”云又俯下身去,拾起地上的狼皮和剩余的狼肉。

蓬面人顿时睁大了眼睛,端着碗的手刹那间僵硬了,忽而又垂下了头。

“都走吧,什么也不需要给我留下!”蓬面人在心里呢喃着,生命中,本来就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

“呵,我去集市上转转哈,兴许这些东西还能卖上个好价钱,再换些药回来哈!”云自顾整理着货物,随而掂量起手中的肉块,对蓬面人一笑道:“只恨这倒霉的天气,怕是放得久了,倒是便宜了这要吃人的主儿!”

蓬面人似乎有些喜出望外,抬起的双眼流露出几分欣喜,像孩子似的使劲地点着头,云又笑了。

集市上依旧人声鼎沸,云拣了一角落儿,将狼皮撑在了找来的直立木架上,便放开喉咙大声叫卖了起来,“看一看,瞧一瞧哟,正儿八经的狼——肉卖哟!”

云故意把狼字拖得很长,那直立着的狼皮无疑就是最好的佐证。这集市上天天都有人卖猪肉的、鸡肉的、鸭肉的,却鲜能看到有人在卖狼肉的,自然相当地扯人眼球,不一会的工夫,云的身边便聚集了好些看热闹的人。

云越发得意了,“买吧,买吧,这可是好不容易才打来恶狼呀!”

“你这狼是咋打来的呀?”人们七嘴八舌地围绕着狼皮和肉议论开了。

“是这狼要吃羊的时候,冷不防先踩中了布置下的机关,于是大家伙儿抗锄的抗锄,抄扁担的抄扁担,齐心协力一番恶战后才给弄死的!”云连想也没想,便又滔滔不绝了起来,仿佛狼吃羊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儿,只需要将战况尽量说得紧张刺激些,也就愈发能体现出这狼的价值来。

可惜看热闹的很多,听故事的也很多,可真正要打这狼主意的却很少,云有些口干舌躁了。回头再想想,自己不就成了那只要被狼吃掉的羊吗?想到一只只温顺弱小的羊羔,对比起自己的灵敏和柔韧,云开始觉得这个比方有些过头了。

“喂,兄弟,你这狼皮这么卖呀?”从人群中走进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背上背着一把长剑,露出镶嵌祖母绿的剑柄来。

这一问倒是把云给怔住了,他光顾着叫卖,却还未能想好这其中的价格,更没有料到这么快就来了买家。

云迟疑了会儿,伸出了五个指头,心想:我这吃羊的狼,肚子里装着好歹都是些宝贝羊肉,总该值羊皮的三倍吧,也就不白当了一回任人宰割的羊儿!

白衣少年倒也爽快,二话不说,便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叠银子放在了云的案板上,从木架上径直取下狼皮,转身就走。

云有些呆了,因为案板上留下的不是五两银子,而是五十两银子,这是云一生中赚到的最多的钱。

云拿起钱,有些语无伦次了,望着少年离去的背影,竟嚷道:“嗨,我说……你还要这些狼肉吗,不,我的意思是——都搭给你……”

少年回过头来,一双黑檀木的眼眸掠带着一丝笑意,便又回过身去离开了。

其实话一出了口,云就觉得自己问得蠢极了,那人分明在意的只是狼皮,自己何必要去画蛇添足呢,“搭给你”是什么意思,是在买一送一吗?难道说有人买了狼肉,也要把皮一同赠出去吗?莫不是觉得这五十两受之有愧?真是活见鬼了,这不偷不抢的,还真是活腻了嫌钱多吗?

“这家伙不是疯子也是个傻子了!”云自我解嘲道,可那少年的笑意云却记下了,还有那把银灰色的长长剑柄,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的幽蓝的光。

诚然,这世上有很多的疯子,却没有太多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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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江湖之北宋鏖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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