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本小姐正好缺一个像你这样的奴仆

第6章 本小姐正好缺一个像你这样的奴仆

“微露点滴,沾衿落袖。丽日绰约,轻解莲舟~”黎乐忍不住,当即就一展歌喉,清唱了两句。

他本来对音乐一窍不通,不说五音不全,也是三音不全。可这两句却婉转清脆,悦耳动听。歌声宛若有灵,在空气中盘旋回荡,久久不休。

“音律之术!”龙牙和履癸瞪大了眼睛。

“哇,我唱歌好好听啊!如果我两年前有这种水平的话,长清歌咏大赛的冠军就不是南宫镜了!”

绫双眼放光,忽然跳跑过来抓住黎乐的肩膀,兴奋道:“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很不错耶!”

“微如点滴,沾襟落袖……”她重复了一遍,“真的好好听啊,后面的怎么唱,能不能教教我?!”

黎乐感觉到一股香风扑面,回过神来时,绫已经和他面对面站在一起了。这么近的距离下,绫那深棕色的头发、明亮的眼瞳、右唇角的痣清晰可见。

她刚刚和履癸打了一架,鬓角沾着些汗水,配上她简练的红衣,长长的麻花辫,衣服上充当饰品的小乐器,散发着一种活力四射的感觉。单单是看到她,就不由让黎乐的心情变得积极乐观起来。

黎乐愣了愣,不由把绫的样貌和记忆中的图片进行对比。只觉除了现实的绫更真切更明媚之外,没有太大的区别。

她茶棕色的眼瞳就像两面镜子,澄澈干净,看的黎乐脸蛋发烫。

这真是梦幻般的人物啊!

“发什么呆呀,本小姐正好缺一个像你这样的奴仆,以后你就做我的仆人吧!”

黎乐看着绫好看的嘴唇,洁白的贝齿,感受着因为说话吹到自己脸上的热气。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鬼使神差的就点了点头。至于绫说了什么,则是完全没有听进去。

直到许久之后,他回过神来,还在憧憬般的感叹:“真神奇,我要教一名歌姬唱歌了……”

“耶!太好啦!”绫欢呼雀跃,脑海中出现了黎乐身穿罗裙,拨琴弄瑟,清声歌唱的样子。

“太好了,我要调教一名男娘了!嘻嘻嘻……”

“阿绫!”然而,在绫说出上一句话时,龙牙就想拦住她。开什么玩笑,收一名来历神秘的异术者当奴仆?

这话也敢说,自己的妹妹是不是太大胆了?

奴隶可是没有地位的人,生活中所得到的一切都依赖于主人的仁慈,甚至比不上大街上的贩夫走卒。

乐正府中有很多奴隶,他们命贱如草,生活如狗。吃着最难吃的饭食,住着最肮脏的屋棚,做着最繁重的劳动。

生病了得不到医治,受伤了得不到慰问,甚至还会受到别人不明缘由的殴打,觉得没用了就可以随意处死。其生活只能用悲惨两个字来形容。

当然黎乐是异术者,不能当普通的奴隶看待,但这两个字就和骂人差不多。

就当龙牙觉得黎乐要突然发怒时,他却平静的点了点头,就这么同意了。

“怎么回事?”

龙牙很是惊奇,现在是在乐正府的乐龙院中,有龙牙这个大高手坐镇,还有履癸这个大夏王子在场。只要同意了可是不能轻易悔改的。

履癸也在看着黎乐,但他心中的想法却更加恐怖。在他眼中,黎乐在模仿出他能力的那一刻,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一名可以模仿其他人能力的异术者,实在是太危险了。如果不能加以控制,就一定要抹除。

每个人都是有弱点的,履癸也不例外,他可不希望有人可以洞悉自己的血脉。找到自己的弱点。

履癸虽然喜欢和绫打闹,吃亏也不在乎,但他是正宗的王室传人,夏后氏姒姓嫡传,现在的天下共主、大夏王‘帝发’就是他的父亲。

他长大后注定要成为王的男人,怎么会允许这样一个隐患存在?

但黎乐却干脆的答应做绫的奴仆,这让他有些发愣。心中的念头一下就从“必杀”变为了“观察”。

履癸看着黎乐傻愣愣的样子,许久之后,竟然暂时放弃了杀人的想法。

“这小子在和绫对视的时候心跳变快了一倍,大脑活动降低了三倍,肾脏分泌加剧,皮下血管扩张,分明就是少年看到美女的样子。

这样也好,让他多和绫接触接触,最好能日久生情。这样以后我把绫招进王宫,就可以威胁他做我的侍卫。只要调教的好,一定是一个绝顶的杀手!”

“那你以后就是本小姐的女仆……哦不……男仆了,要忠诚于我,服从我的所有命令!”绫高兴地摸了摸黎乐的头。

“男仆?”这时黎乐才听清了绫的话,回想起刚才发生了什么,不禁哭笑不得。

不过仔细一想,他是来这里是有任务的,而那任务貌似和五色战队有关,加入乐正府,倒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而且龙牙的威势要比履癸等人强多了,可能已经超越了“能力者”境界,他是五色战队的一员。虽然‘穹’说黎乐在这里可以见到自己想找的人,但在他遇到朋友们之前,龙牙是绝对的大腿。

而且所谓的“奴仆”,黎乐也并不当回事。他是游仙师,早晚要离开这里,这个身份对他并没有束缚性。

“履癸,架也打过了,说吧!你来我这里有什么目的!”绫右手叉着腰,左手摸着黎乐的头,冲履癸直白的说道。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没有事情我就不能来了吗?这里可是我的地盘!”履癸也揉着狰兽豹子一样的大脑袋。

“哼,你的?这里是我家!你算什么?”

履癸忽然全身僵硬,摸着狰兽脑袋的手忍不住用力,捏的它“喵呜喵呜”乱叫:“你找打!”

“别打,别打!”龙牙见两人又有火气涌上来,急忙插到两人中间,双臂平举,做出一个阻挡的动作。

“王子殿下,别和她一般见识,现在马上就要中午了,你应该饿了吧,有什么事情,我们边吃边聊?”

“也好……”履癸摸了摸肚子,点了点头。

“我正好,我们就吃狗肉吧……”

“绫,闭嘴!”龙牙急忙喝住她,看着履癸的眼睛,见到其中渐渐生长起来的火苗缓缓熄灭,这才松了口气。

“不说就不说!”绫斜睨了龙牙一眼,冷哼一声,抓着黎乐的胳膊走了。

“还愣着干嘛,赶紧命令厨房做饭!”龙牙转过身来,见到那三名红衣侍卫还站在原地发愣,立即没好气的喝了一声。

三名红衣侍卫被惊醒,急忙点头称是,一溜烟的跑出乐龙院。

跑了许久后,三人才陆续停下,一个脸上有胡茬的中年汉子长舒了一口气,道:“我早就该想到他是一名异术者的!……这么小的年纪,柔弱的像少女一样的体型,能悄无声息的走过门岗和几队侍卫,来到秀女阁,不可能是普通人!他不但能使用王子大人的异术,还能使用大小姐的异术,恐怕乐龙卫的副统领都不是他的对手!现在他又获得了大小姐的青睐,我们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九哥,我们怎么办?我还没结婚,家里还有四十岁的老母亲啊!”

“笨蛋!”九哥气不打一处来,狠狠的扇了旁边的青年一巴掌,“要不是你大喊的那声‘抓刺客’,我根本不会看到他,我是被你牵连了!”

青年揉着脑袋翻了翻白眼,当时虽然是他发现了黎乐,但抓捕最卖力的却是九哥,也是九哥飞起一脚,把黎乐踹翻在地。

“九哥,抓他时,你也出了不少力气,现在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要是不想出一个办法的话,我们都得完蛋!”

“要不然我们逃跑吧……”另一个青年颤声提议。当时他只是在巡逻,正巧撞见了那一幕。他也是抓贼心切,帮忙找来了绳子,把黎乐捆了起来。说实在的,他才是最无辜的那个。

本来,他们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功劳,还争抢着出手,兴冲冲的来请功呢,没想到却发展成了这样。

“白痴!”九哥又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这里可是乐正府,我们跑的了吗!而且我们只要一跑,就算那少年不对付我们,少府主的追拿令也要发下来了。我们迟早也是个死!”

“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九哥,你说怎么办?”两名青年都快急哭出来了。

“不要慌……”九哥却是渐渐冷静了下来,“我觉得这名少年不像坏人,貌似也没有刁难我们的心思。晚上我们把各自值钱的东西收拾收拾,给他送过去。他初来乐正府,两手空空,就算不缺生活用品,也肯定缺钱财……”

“可是、可是……”两个人都露出为难的神色,他们只是最低等的侍卫,平时主要做些跑腿、站岗的活,俸钱很少。能攒下些钱财,都是两人数年的省吃俭用。

“没有办法了……”九哥长吸了一口气,“破财消灾,为了自己的小命,送点钱还是值得的。姜伯子,想想你的老母亲……”

被称为姜伯子的青年低垂下眼眉,许久之后点了点头,郑重道:“都听九哥的。”

另外一名青年也急忙插嘴表态:“九哥经验丰富,我也听九哥安排!”

九哥点了点头,又长叹了一口气,道:“破财的不只是你们两个,我家里还有一小段九婴骨,是当年我跟随老府主打猎,表现勇敢,被老府主赏赐的。这些年来,我偶尔刮取一些骨粉泡茶,冲刷血脉,增长活力,才会一直保持强健的体魄。这些年,我也只用掉了不到五分之一,还有五分之四未曾用过,晚上也给他拿过去吧……”

“九婴骨!九哥,没想到你还有这种好东西!”两名青年皆是一惊。九婴是蛮荒凶兽,每次出现,都会给人族造成巨大的灾难。

但同时,九婴也是一座宝库,它的皮、鳞、鬃、甲、骨、肉、血、髓、脏、哞、脂、筋都是宝物,九婴骨更是补血壮骨的良药。手指大小的一截九婴骨,就要比他们所有的财产加起来还要多了。

这东西实在稀有珍贵,也难怪他们这些年毫不知情,想来九哥也是不敢透露丝毫,难免被有心人觊觎,给自己招祸。

两人心中皆动,暗中思忖。九哥肯把这种宝贝拿出来,也算是下了血本了,看来他真是害怕了黎乐,想要破财消灾。

九哥这么做,也断绝了他们逃跑的念想。如果他们真要跑,也要先杀了九哥,不然一定不安全。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两名青年也都是机灵之辈,不然也不可能在乐正府担任侍卫。当即,姜伯子就咬了咬牙道:“我还有一些植楮草的种子,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也算稀罕玩意儿,一会儿也送给他吧!”

另一名青年也道:“我有一块儿家传的古玉,是当年我祖父在牛首河中寻到的,被雕刻成了玉佩。”

九哥看着两人的神情,这才松了口气。这些东西也算是不错的礼物了,只要那少年不是太跋扈,也不应该再为难他们三人了。

破财消灾,只要诚心诚意的赔礼道歉,小命应该是能保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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