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想办法对付狠角色
这两天我忙得心力交瘁。
我忙并不是因为年关将至,而是因为几天前我招惹了一个狠角色,我要想办法应对这件事。
我本雄心壮志,奈何在熬了两宿后身体却先……
熬不住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瘫在老板椅上的。可能是大脑混沌的时候,又或许是老天要给我指条明路的时候……
反正我顺应了生命的自然过程——睡着了。
在睡梦中我如愿以偿地解决掉了狠角色,然而还没来得及高兴脑子里陡然传来一道鬼哭狼嚎的声音,紧跟天崩地裂……我被吓醒了。
坐老板椅的人不一定是老板,但我却名副其实,成熟而不失稳重,优雅……算了,我不是女士,也没有优雅,陡然被叫醒让我连风度也失去了。
嚷醒我的罪魁祸首叫王于达。
他是我的同乡,更准确点来说他是我的同村,我前院他后屋。
我们小时候成天玩在一起,一条裤子能两个人穿,甚至在年少不知所畏时还一起立过誓。
——我王富贵;
——我王于达;
从今日起我们结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我们明明是同姓,他却固执己见地吆喝是异性,我当时也没反驳,只是暗暗地认为他脑子不行,所以我发达后只能让他做了我的司机,这样我就能罩着他,看在我的面子上也不会有人针对他。
“富贵哥儿,富贵哥儿——,你这是在打瞌睡么?!”
我这个司机平常没怎么将我当老板,什么都能对我说,就连晚上不洗脚丫子也说。
不过我不在意这些小事,毕竟做大老板要有气度,但他叫我曾用名“王富贵”我就不能容忍了。
——说了无数次,只有回村了才能叫我老名字,他怎么就不上心!
我气地一脚剁到地上,皮鞋像是能感知我的火气,也陪着我发出“蹬”的一声,我将我的老板转转椅旋转回正面,透过墨镜眺了一眼王于达。
我真真地不想搭理他,但也无可奈何。他脑子不好想不到前后忙了两天的我此时已经视力模糊,脑子缺氧需要休息的问题,还不停地学蚊子“嗡嗡”叫!
“富贵哥儿,”王于达将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带着墨镜能看见我吗?我在右边,不是左边。”
我头摆左边不是因为戴了墨镜的缘故,而是我习惯看左边了,总觉得那个位置上站了一个人。
我将头转回右边,摘下墨镜放在办公桌上,问:“干什么,大呼小叫的,不工作了。”
王于达叫富贵就算了,他还非加上一个“哥儿”,这不就像是在叫一只被圈养的鸽子吗!!
而且这话用他那不正宗的“椒盐”普通话冒出……啧啧,那简直是标准地逗鸟人。
“富贵哥,你在休息我工作什么呢!不过你这午睡有点早啊!”
“老子是在思考。”我拒绝承认王于达的说法。
我对着窗户睡觉,戴墨镜只是想让自己睡得舒服点吗?何况工作时间要是哪个不长眼的突然跑到我办公室找我,也不至于看到老板打瞌睡这么没水准的事情。
我随手拿起办公桌上的封皮笔记本扬在空中,正要准备丢出去砸王于达时,他说:“富贵哥,那你是不是在考虑前两天我给你提的事情?”
嗯?
啥事情?
我脑子一下子卡壳了,前两天我的脑子被狠角色搅成了浆糊,以至于王于达跟我提了什么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我也没管那么多,毕竟现在纠正他对我的叫法更为重要。
“王于达,我没告诉你么……”
“说了,叫我这两天别来打扰你,你又烦又忙,是忙着准备那件事对吧!”
我一下将手中的笔记本丢了出去,显然他这是明知故犯,而且他总是打断我说话,打断我说话……
我这个人一旦被人打断就会顺着人家走,哪怕是脑子不好使的王于达我也会问他“到底什么事”。
王于达身经百战,身体一闪,躲过了我丢出去的笔记本,我怔然了一下――他以为我在和他玩小时候的丢沙包么!
王于达捡起地上的封皮笔记本,弹弹上面根本不存在的灰,笑呵呵地放到我面前继续问:“富贵哥,前两天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再不给个信,就要出人命了。”
我顺着王于达是意思问:“你再说一遍事,忙忘记了。”
“事情是这样的富贵哥,”王于达说,“我女朋友的姨母的妹妹的女儿的同学自己创办了一个自媒体工作室,想找你写一段实录,指导一下当下青年创业的难处,和鼓舞一下他们。”
王于达复杂的人际关系把我绕晕了,但我还是从中摸出了一点其它的味道。
指导啊!还是指导创业人士了,让我这个只有初中文凭的人感到一丝莫名地窃喜。
这不就是我寻找打压狠角色的方法吗!文章一出后我王富贵就算是可歌可泣地标杆人士了,而不是狠角色说的那种目光短浅没有长进的暴发富。
我清清嗓子问:“时间地点约好了吗?”
王于达说:“还没呢,就等着你安排了。”
我一听,暗自道,真是太好了。
“去打电话,就说地方约到太和路。”
王于达听了我的话,立即高兴地摸出电话,打了一个过去,而我听见他打电话说的内容差点没一口气背过去了。
他说:“喂,媳妇,富贵哥同意了……”
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很多事,为什么王于达日子过得比我好,我在办公室熬夜,于是在他问我要先回家换一身衣服洗个澡抹点大宝时,我残忍地拒绝了他,老子就是要这样去接受访谈,疲惫的样子才能体现我努力上进。
坐上我的大奔,我享受着宽敞的后排座位,而王于达跟我抱怨他女朋友这两天怎么糟蹋他的。
“富贵哥,你说这么冷的天,她竟然让我睡沙发,还只给我一床被盖,那哪里够,我都冷成一条狗了……”
我不想听他哔哔,他的话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在秀恩爱。
我知道他不是在对我撒狗粮,他是无意识地在我受伤的心口上抹蜂蜜,然后放蚂蚁。可我能明摆着跟他说什么呢,就算说了他也不懂。
——他这种年轻靠脸吃饭的人不理解我这种靠实力的大老板。
可能是因为他说话我没吭声配合说“是”,“太可恶了”,他回头朝后排座望了我一眼。
即使我在不想听他说话,但为了我的生命安全,我还是看着他说:“要不你换一个,村尾的那个姑娘每次看你开车回去,都要望你好远呢!”
王于达呵呵地笑着说:“看不上。”然后转回头继续开着他的车。
我跟他说村尾那个姑娘是真心话,那姑娘我从小看到大,虽然是乡里的,但人家也不错,没想到他竟然还看不上。
回过王于达的话后,我转头看着窗外,感慨城市里的树木四季常青,比村里好,村里的树一到冬天就成了光杆子,跟我一样。
我很艳羡单纯美好的小爱恋,就如现在马路上骑着自行车的两个人,他们全身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坐在自行车后面的那个姑娘更是洋溢着美好气息。
——她身上穿的白色的羽绒服,这一抹白色像是黑暗中跳跃的萤火虫,配着她迎寒风飘舞的耳发时,让人竟移不开眼睛。
美!
真的美!
我暗自赞美这他们,直到看见她脸上浅浅的微笑时;直到我看见姑娘双手抱着骑车人的腰时……
我的赞美戛然而止,甚至无比唾弃之前自己的想法,什么一对璧人,他们就应该是一对冤孽。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这句话有时也失水准,我懊恼第一眼竟然没有认出来自行车上的姑娘是谁!
在看见她的脸后,我内心陡然陷入慌乱,见过大世面的我竟然也觉得腿脚无力,我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被一只无形的手紧捏着,一口气喘不上来就要一命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