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千斤大小姐
这位姑娘面颊红润,两条黑油油的麻花辫,垂至胸前。
一股七八十年代的复古风格扑面而来。
此时此刻,洪尘耳边仿佛响起了一首熟悉的旋律。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不知为何,隔壁这位「小芳姑娘」正紧紧盯着他,眼神炙热,唇角还挂着一丝晶莹。
这幅表情,让洪尘不由得联想到了,冬眠了几个月的熊看到大马哈鱼。
难道自己曾经伤害过她?
怎么感觉这家伙随时要扑上来,生吞了自己似的?
洪尘把笔记本稍稍挪开,满脸疑惑道:“额……有什么事?”
麻花辫女孩抿着嘴唇,没有答话。
这时,她的肚子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咕噜——”
洪尘顿时明白过来。
原来她是肚子饿了。
空姐刚刚送来午餐,他还没开动过,饭菜都整齐地摆在桌子上。
麻花辫女孩盯上的并不是自己。
这些饭菜,才是她真正垂涎欲滴的目标。
似乎察觉到自身窘态暴露,麻花辫女孩脸上泛起一丝不好意思的红晕,视线艰难地从午餐上移开,但喉头还是不自主的滚动着。
见状,洪尘把饭桌推向她,大方道:“请用!”
女孩使劲地晃晃脑袋,长长的辫子在空中乱甩,认真拒绝道:“我不能随便吃别人的东西,爷爷说过,「贫者不食借来之食」”
洪尘汗颜道:“……是「嗟来之食」。”
「借来之食」是什么说法?
莫非你爷爷叫朱自清?
他仔细打量了女孩一下。
只见,她穿着长袖毛衣,胸口绣着一朵大大的牡丹花,鲜艳俗气。
布鞋套在脚上,鞋面上还有线头冒出来,很可能是自己手工缝制的。
这副穿着,再配上两把扇子,直接到广场上扭秧歌,毫无违和感。
种种迹象显示,眼前的麻花辫女孩,家境应该颇为贫寒。
但是,她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接受陌生人递过来的食物,还是颇有骨气的。
当然,对方之所以拒绝,也有可能是单纯的出于警惕。
“咕噜——”
忽然,女孩的腹部发出第三次抗议。
她的表情更加羞涩局促了,手脚无处安放,紧张地并拢在一块儿。
洪尘又把午餐朝她的方向推了推道:“没关系,拿去吃吧!我没什么胃口。如果你不吃,这些饭菜待会儿也会被倒掉。”
飞机餐只是一个噱头。
虽然它们在材料和食用程序上,尽量模仿高级餐厅。
但口味差得很远,反而更接近快餐。
头等舱和商务舱还好一些。
经济舱提供的餐饮,只有水果、牛肉、伴以米饭,再加上咖啡和餐后甜点。
穿越过来后,丰厚的家产,让洪尘有足够的资本任性挥霍。
得益于此,他也尝试过许多前世「只闻其名,未见其实」的奢侈品。
其中,就包括各种昂贵的食物,如鱼子酱、和牛肉、松露等。
至于传统的燕窝鱼翅。
洪尘更是想吃就吃,以致于吃得太多,现在都感到有些腻了。
因此,在他眼中,这顿飞机餐,跟S县小吃没什么区别。
听到这话,麻花辫女孩猛地转过头来,语气夹杂着不可思议道:“真的要把这些菜倒掉?”
洪尘轻轻颔首。
麻花辫女孩立即美眸发亮道:“那我就不客气了!爷爷说过,不能浪费食物。「谁知盘西餐,粒粒皆辛苦」。”
洪尘嘴角抽搐道:“……是「中餐」。”
麻花辫女孩指着面前的食物,不解地挠挠头道:“咦?这不是西餐吗?”
洪尘低头一看。
还真是!
所以……是自己记错了?
《悯农》的作者其实是个外国人?
这首诗是在同情那些可怜的农奴,批判腐朽的骑士贵族?
就在洪尘开始怀疑人生的时候,麻花辫女孩已经撸起袖子,迫不及待地开动了。
她把饭菜揽到面前,双手同时挥舞,跟饿死鬼投胎似的,风卷残云。
“慢点,没人跟你抢……”
洪尘看得眼皮直跳,忍不住把咖啡递过去。
再这样狼吞虎咽下去,这家伙噎死的可能性比饿死大。
麻花辫姑娘腮帮子鼓鼓的,含糊不清道:“呆,呆猴戏糯(太好吃了)!”
说罢,这货继续埋头苦吃。
洪尘有些无语。
区区牛排。
至于么?
一看就知道没见过世面。
不过,这种彪悍的吃相,也让他不禁涌起了丝丝亲切感。
当初,第一次吃肯德基时,洪尘也觉得人间美味,不过如此了。
他啃得满嘴流油,模样比对方现在好不到哪儿去。
麻花辫女孩吃饭的气势,犹如猛虎下山。
转眼间,一桌饭菜,就在众人惊讶的注视下,尽数落入她肚子里。
吃完后,麻花辫女孩麻利地收拾好餐具,随即对着洪尘躬躬身子,脸庞充满感激道:“谢谢你请我吃饭,你真是个好人,我以后一定会报答的!”
洪尘不以为意的摆摆手道:“一顿饭而已,用不着放在心上。”
麻花辫女孩一字一句道:“那怎么行?爷爷从小就教导我,不能欠别人的人情。「一饭之恩,千斤相报」。”
洪尘以手扶额道:“……是千金相……算了,随你高兴。”
千斤?
饭桶也吃不了这么多!
他发现,这家伙似乎喜欢引用一些俗语典故。
偏偏在关键的地方,又老是出错,导致整句话的意思都变得面目全非。
洪尘有些疑惑。
不知道这是女孩天赋异禀,自由发挥的?
还是她口中的爷爷误人子弟?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洪尘很快甩甩头,收回注意力,然后笔记本摊开,继续码字。
但写了几行,他又感到有些不对劲。
转头望去,麻花辫女孩那张熟悉的圆脸,径直闯入眼帘。
这家伙又在不知不觉中凑了上来,目光灼灼。
洪尘眉毛微挑道:“午餐已经吃了,你还想怎样?”
“不是这个意思!我现在肚子有八分饱,已经足够了……”
麻花辫女孩慌慌张张解释,然后把视线转移到电脑上,神色有着掩饰不住的好奇道:“我只是无意中瞥见这个故事,觉得很有趣,您……是作家吗?”
说到这儿,她的态度变得小心翼翼起来,还特地换上了尊称。
洪尘明白过来,解释道:“这不是小说,是剧本。”
此言一出,麻花辫女孩愈发激动了。
她大脑袋硬生生挤进来,声音有些微颤道:“是拍戏的那种……剧本吗?”
女孩靠得太近,自己的手臂仿佛陷入了一团棉花之中。
淡淡的香气从女孩身上散发出来,仿佛雨后泥土混合了青草的味道,清新自然。
洪尘不得不把屁股往旁边挪了挪,拉开两人的距离。
这家伙怎么又跟打了鸡血似的?
之前看到午餐时,她都没这般兴奋。
洪尘似笑非笑道:“你对拍戏感兴趣?”
麻花辫女孩顿时狂点脑袋,脸上充满向往道:“小时候看电视,我最羡慕那些演员了。长得好看,衣服漂亮,走到哪儿都有人热烈欢迎,真是风光啊!所以,我下定决心,长大后也要当演员!”
洪尘恍然大悟。
又是一个被光鲜亮丽的偶像所吸引,从「追星」向「明星」转变的人。
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
在娱乐圈里,八成以上的人,一开始其实都是抱着类似的心态进来的。
只不过,这种「我上我也行」的心态,和「她喜欢我」、「我能反杀」相似,都是人生错觉之一。
在转型过程中,能从草根成功蜕变成明星的,只有极少数一小撮人。
大部分人都被拍死在沙滩上,成为鱼虾的养料。
洪尘仔细观察着麻花辫女孩。
平心而论,这妹纸五官端正,底子相当不错。
许多明星的素颜还远远逊色于她。
遗憾的是,女孩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气质太土。
而且,她还不是一般的土。
而是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浓浓的土味。
洪尘第一眼看到她,心里就自然而然浮现出这种印象:这姑娘山歌应该唱得不错。
如果说,洪尘是土豪。
那麻花辫女孩就是豪土!
作为明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气质比脸更重要。
张闰土帅不帅?
当然帅!
但他一出场,观众脑海中总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一个三十多岁的少年,脖子上挂着银色项圈,手持钢叉,在瓜地里扭着身子唱歌」的画面。
深入人心。
喝忘情水都忘不掉。
因为脸可以整容。
但一个人身上的气质,却很难改变。
当然,这里并没有贬低乡村风格的意思。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质。
只要找对了路,任何风格都有机会大放异彩。
君不见,农村出身的王保强,就凭借铁憨憨的「傻根」一角,一炮而红?
眼前这妹子元气满满,看上去也信心满满。
说不定就有人大浪淘沙。
而她恰好被选中,成为「傻根2.0」呢!
至少,从气质来看,麻花辫女孩完全足以胜任这个角色。
洪尘心念直转,不动声色问道:“有人找你拍戏?”
麻花辫女孩却摇摇头,沮丧道:“没有!我来自岭南,村子在大山里,只有一条狭窄的山路通往外界。对于当演员的想法,家里人都强烈反对,我是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出来的。”
洪尘无语凝噎。
原来是离家出走了。
这种烂俗的戏码,向来不是千金大小姐的专利吗?
你这个「千斤大小姐」跑来抢什么戏?
是不是拿错剧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