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狗哥狗弟
许笙歌估摸着该差不多了,找了根棍子将火堆扒开,从里面掏了好大一坨泥疙瘩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
“下午运气好,在竹林里捉到一只野鸡。”
沐乘风明显不信,打量她片刻道:“这是一只不想活了的野鸡。”不然怎么会被许笙歌这个伤的走路都不利索的姑娘给弄到手了。
许笙歌点头:“所以它死了啊!”摸了块石头将烤脆的黄泥敲开,手垫着竹叶将裹在黄泥里面的鸡毛扒开,一股子香味儿瞬间四溢。
沐乘风没出息的抿了抿嘴道:“这鸡还能这样弄着吃啊!”
“嗯,野鸡太柴,烤了也难啃。”说完,微微蹙眉:“好像时间短了,火候不够。”
话落音,已经黑呼呼的竹林外面传来阿毛的声音:“狗哥,快来接我一下。”
沐乘风起身道:“毛蛋来了,我去看看。”说完,抬脚就钻进了竹林,摸黑窸窸窣窣的踩着枯枝败叶去了田坎上。
许笙歌又往火堆里添了点柴火,让火苗烧的高一点,火光亮堂一些,好让他们两个能看清楚脚下的路。
然后她又去洗了一遍手,这才继续坐下来分那只野鸡,外面的毛和泥巴都去干净了,露出里面发红的肉来。她弄了跟竹棍子将鸡肚子里面的蚕豆连同里面的汤汁都弄出来,装了大半碗。
然后才将野鸡撕扯成大块大块的装在两只碗里头。
沐乘风抱着一床灰扑扑的褥子,毛蛋抱着毛茸茸一坨跟在他后面从竹林外面进来,吸了吸鼻子目光落在火堆边石板上的碗上头。
“哇!狗哥,鸡肉,哪里来的?”
沐乘风扫了许笙歌一眼道:“当然是你哥从山上逮来的。”至于许笙歌说的,他听听就好了。柔柔弱弱的小姑娘怎么能捉到野鸡这种东西呢?他脸厚的把毛蛋的崇拜据为己有,将怀里的褥子暂且拿去洞里头,丢在那堆干草上面,随即又退了出来。
毛蛋一脸震惊加崇拜:“狗哥,你太厉害了。”话说完,怀里那一团毛乎乎的东西显然也闻见了肉的味道,哼哼唧唧的乱动。
毛蛋将它放在地上,许笙歌才看清楚,是一只胖乎乎的小土狗,胖的四条腿都看不见了,走路还不稳当的样子,看着估计也就是刚刚满月的样子。
毛蛋蹲下来极有耐心的照顾它,免得一个不小心它晃到火跟前,把狗毛给燎了。
沐乘风自觉的去洗了手,在许笙歌身边坐下来道:“那是他捡的狗崽子,叫毛球。”
毛蛋笑道:“我弟弟,我晚上要抱着它睡的,可暖和舒服了。”
沐乘风撇嘴,傻屌,抱着狗睡能有抱着媳妇睡舒服?伸手拿了地瓜丢过去:“吃了跟我去铺床,早点睡觉,要起露水了。”
许笙歌看了他一眼道:“先吃鸡?”这两人不吃,她自己都不好下手。
“你留着自己吃,多吃点肉伤口好的快。”
毛蛋抱着地瓜边啃边疯狂点头:“就是就是。”眼睛却还是控制不住的在往那碗跟前瞟。
许笙歌伸手将最大的那只碗抬起来递给沐晨风道:“你跟阿毛分了吧,我一个人吃不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不喜欢吃过夜的东西。”
她说的是实话,但是沐乘风显然理解错了,微微一愣,看着她神色有些复杂,半响才接过来跟毛蛋道:“来吃。”说完又看了看许笙歌一眼,低声道:“这么娇气啊,我会努力好好养你的。”
许笙歌脸上依旧是浅浅的笑,捏着用竹枝削好的筷子将自己碗里的肉又拨了一些过去,自己只留下一只翅膀和腿,还有半碗蚕豆汤汁。
野鸡肉柴,没有佐料,但是胜在鲜美,混合着蚕豆和扫帚苗的香味,虽然量不大,三个人依旧吃的很惬意。许笙歌饭量不大,碗里的吃完就饱了,掏出来的几个地瓜被沐乘风和毛蛋分了。
几个人吃完东西,火也燃的差不多了,郭子兴跑进去拿了一盏马灯出来点上,连同身上的火折子一并交给许笙歌:“慢一些别摔倒,晚上要起来也得点灯,你那宽着呢,就放你手边能摸到的地方。”
许笙歌看了看还抱着鸡骨头在那里奋力啃的毛球道:“还早呢,你们不是要铺床?我给你们照亮。”
沐乘风咧嘴笑,眼里映着火光亮闪闪的,一旁的毛蛋实在看不懂,不就是个媳妇嘛,至于嘛,人家说什么都傻乐。
沐乘风本来是打算在洞外的竹林里将就一宿的,但是许笙歌没让,外面竹林边上就是水,地下太潮,晚上再一起露水,人得睡出问题来。
洞里面有地方,她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虽然她身上的伤没有彻底痊愈,可是外伤已经好了七七八八,就一个沐乘风,若真的心怀不轨她还是有法子的。至于什么名声,她对这些从来都不甚在意。她现在可是村里的扫把星,本来也没有什么好听的名声。
就是铺一层干草,要不了多大功夫,铺好之后褥子放上去,毛蛋直接将毛球塞进被窝里面。
沐乘风嫌弃的不行:“它知道不知道跑下去尿啊,要在上面拉屎了怎么办?”
毛蛋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可干净了,要拉它会叫唤的。”
“那成,你警醒着点,回头别一翻身给压死了。”
沐乘风说着话,扯了褥子搭身上躺了下来,也算是一天都没有消停,哪怕不在屋里也很快睡了过去。
等到两个人的呼吸都渐渐地均匀,许笙歌才从被子下面钻进了空间里面。
进去之后就是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