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一个人的北伐(二)
完颜兀术坐在殿中,默默地用着饭食。
眼下,岳家军兵锋距离开封城不过五十里路。如果正常开拔,两天时间就到。
作为金国屡败屡战第一人,完颜兀术无疑有着绝佳的心理承受能力。无论情况再危机,该吃的饭还是得吃,不然无论是逃跑还是战斗都没力气。
当然,他之所以还能端坐在这里,绝不仅仅只是因为心态够好。
在接连经历了郾城、临颍、颍昌、朱仙镇数场败仗后,完颜兀术原本已经想要退出开封,全面撤回河北。史书上说他撤军前有个没**的太学生拦住马,提醒他宋朝那边有大宋奸操盘。完颜兀术这才下定决心,不再撤退,等着宋奸给自己打助攻。
而实际上……用脚趾头想都该知道,这名太学生绝对不会是一般人,更不可能拦住马献计。
一般人怎么可能见到金军主帅?更不要说此时的四太子才被连续骑脸,焦头烂额……真要是一个路人太学生自告奋勇有锦囊妙计就能拦住马头,那南宋诸位相公不如安排一千个太学生成立太学生别动队,轮番出动,保证能把四太子拖死在原地。
如果对史料再清楚一些的话就该知道,秦相公可是有相当多故旧姻亲在金廷做官。比如那个第一次绍兴合约用全家性命担保宋金和议可恃的郑亿年,他三年前才离开金国,回到宋廷,为宋金两方再次和谈穿针引线。而他的舅舅正是秦相公的岳父。
而秦桧在宋朝的地位,也正是有了金朝才能确保的。双方在这一方面,算得上互惠互利的关系。
不过,秦桧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成功发力,完颜兀术心里可就一点底都没有了。他所能做的,也就是广撒哨骑,同时尽可能修葺城防,准备据城死守。
这时,一名士兵跌跌撞撞地冲进殿,对完颜兀术几乎是哭着禀报道:“四太子,岳爷爷杀过来了!”
完颜兀术默默放下饭碗,问道:“岳家军来了?”
那名士兵先是点头,再是摇头,却把完颜兀术弄糊涂了:“岳家军到底是来还是没来?”
“岳家军没来,是……”士兵连喘了几口气,才继续说道,“是岳爷爷自己一个人杀过来了!”
“此话当真?”完颜兀术闻言大惊,“岳鹏举一个人就来攻城了?不是孤身一人在城外邀战?”
“不是攻城,是直接杀过来了!”士兵哭道,“前面的大队人马朝他射箭,把他射的跟马蜂窝一样。可是他抖了抖身子,什么事都没有似的。大家拿刀往他身上砍,刀都断了……”
听到如此荒唐的言语,完颜兀术勃然大怒,抓起餐具就朝着士兵劈头盖脸砸去:“放屁!你说的到底是岳鹏举还是岳金刚?再不老老实实禀报,俺现在就砍了你的头!”
士兵头上血流如注,却不敢动手去抹,而是拼命辩解道:“四太子,俺句句是实……”
已经完全失去耐心的完颜兀术招了招手,正准备让人将他拖下去,心头却突然一动。他制止了卫兵,转而招呼来一个年轻人:“迪古乃,你带上你麾下的猛安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迪古乃……也就是未来的金废帝完颜亮此时年仅十八,对着完颜兀术兴致勃勃地一行礼:“叔父放心,要是拿岳鹏举真的孤身一人来此,我定把他抓回来,给叔父你洗马!”
“去吧。”完颜兀术并没有多说什么,在完颜亮出去后,他从地上捡起饭碗,继续拨拉里面剩余的饭。
……
实际上,白清炎的作为比这名士兵所说的,还要夸张。
在报上名号的同时,白清炎并未停下,而是在马上将长枪抡了起来。
门洞虽然宽敞,但三米多长的骑兵用枪扫荡开后,立刻就像一具割草机一样。被打中的人要么肉绽骨折,要么干脆被枪头斩中,惨叫着倒在地上。
剩下的金兵被惊得目瞪口呆,他们甚至来不及结阵,只能拼命地朝着城内跑去。
但是他们又没有速度系能力,哪里跑得过马。白清炎甚至不需要使多大力气,腰身轻轻一动,就能借马势递出一枪,挑死一人。
城墙后的金兵也听见了喝声,不明所以的他们朝着城门聚拢过去。还没等他们靠近,一个人影就已经倒飞而出。一个白中带红的身影从城门里如猛虎般冲出,再度暴喝道:
“汤阴岳飞在此!”
这是白清炎代替“岳飞”所发出的宣告。他要向所有敌人,向这座“自己”曾经被迫离开的故都堂堂正正的宣告:
整整十年后,岳飞回来了!
城门正对的大街很宽,就算十名骑兵并肩驰骋也不在话下。两旁的建筑却已经残破不堪,最多只能从残留的痕迹遥想当年的繁华。
透过断壁残垣,白清炎可以看见军帐、旗帜与士兵。原本繁盛的开封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军营,甚至能够看见其中若有若无的硝烟。
不等周围的金兵反应过来,白清炎就已经催动战马,朝着尚未聚拢的金兵猛冲过去。被马撞上的金兵立刻被撞飞,就像破旧的口袋一样,重重砸在地上。
白清炎也不去管这人到底是死是活,径直沿着大街策马狂奔。就算有金兵从两旁冲出,也万万赶不到街心、拦不住奔马。
就这样跑过了三个路口,白清炎终于看见成群的金兵结阵在前,想来多半是接到城头示警,在此阻拦。
看着眼前的军阵,白清炎本能地想要降低马速。谁知道战马非但不减速,反而以更快的速度带着他朝如林的长枪冲去!
最先迎接白清炎的,还是从大街两旁射出的箭雨。
借着房屋的掩护,弓箭手们朝着白清炎射出以数十记的箭矢。这些箭矢对白清炎来说,自然不痛不痒。
可这些箭矢却都结结实实地扎进战马的身体,雪白的皮毛顿时被染得血迹斑斑。
然而庞大的身躯使得这些箭矢最多只对战马造成皮肉伤,甚至没让它速度降低半分。
庞大到像怪物一样的高头大马用尽全部力气,高高跃起,在正面冲撞枪林的同时,也将自己的铁蹄送到敌人的头顶!
在巨大的冲量作用下,两名金兵的头颅同时开花。与此同时,白清炎也将长枪一荡,借势拨开半边枪阵,又挑死一人。
与刚才不同,此时的枪阵虽然被冲开,但金兵相互间依然挨得极为紧密。就算战马冲力再猛,这样的密度势必让战马的速度层层降低。而速度降低后的骑兵除了个头高,对上步兵并没有其他优势。
在发觉战马速度渐缓后,白清炎毫不犹豫从马上跳下,先撞断四根长枪,同时一枪挑死一人,紧接着又左右脚齐出,将两人踢得鲜血狂喷。
白清炎没有去拔枪,而是直接挥剑就砍。这把剑出乎他想象的好用,虽然感觉上不及明紫音的刀,但还是一剑就削断两根枪杆。
他顺着枪杆进步,一剑就刺穿一人的脖颈,收剑时顺带又抹开另一人的喉咙。第三人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白清炎一剑捅进腰侧,将脏腑搅了个稀巴烂。第四人才刚反应过来,试图朝着白清炎出枪,却被他连枪带头一同斩落在地。
看见白清炎瞬间连杀七人,这些金兵才发觉不对,但平常所受的训练依然促使他们本能地朝着白清炎刺出长枪。
面对这样密集的人群,白清炎甚至都不需要讲究招数,索性挥剑乱砍。被砍断的枪头与血肉一同横飞,过不多时,就再也没有人敢于靠近白清炎。
这不仅仅是因为白清炎的【刀枪不入】,同时也是所有人都听清了他砍杀时的不住呼喝:
“汤阴岳飞在此!”
这些金兵有的是来自于白山黑水的女真苗裔,有的却是来自于燕地的汉儿,甚至有的是冀州、并州等地新归附金国的宋人。其中绝大多数都听得懂白清炎在说什么,就算听不懂的,也早早在同伴和敌人的谆谆教导下,用身体记住了“岳飞”两个字,更是清楚这个名字所蕴涵的份量。
就是这个人,所率领的军队在最近一个月内击败了他们所有方向的人马,逼得四太子不得不带着他们龟缩在这座宋人的城中。
可以说,自阿骨打老皇帝起兵以来,女真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强大的对手!
——率领着无敌之军的,自然只有无敌之人。
这样的逻辑很容易就在金兵的脑中成立,并且极具感染力地传遍整支军队。哪怕岳飞早已不再干亲自冲阵的活计,在女真人的心目中,他也依然是所向无敌的战神。
当然,就算此时的女真人已经普遍虔信佛教,脑洞也并没有大到将岳飞脑补成迦楼罗王的地步——这个称号还是需要拥有一定佛教知识的。
但白清炎的【刀枪不入】却和这一传言完美的结合到了一起,看到的人无不瞠目结舌,却又不得不承认:这的确就是现实。
枪刺没有用,刀砍没有用,箭射也没有用。有人抄着骨朵冲上前,想要用重兵器对敌,却被白清炎反而一拳打飞了上半个脑袋;有人想要丢出绳套锁链,将白清炎困住,却屡屡丢空,套在自己人身上……
他们平常遇上的敌人哪怕再英勇、再善战,终究还是肉体凡胎,也怕刀枪箭矢。可白清炎这样的敌人俨然超乎一切常理,哪怕经验再丰富的百战老兵,也不禁生出无可奈何的念头。
“让开!让开!”
远远的,一队人马疾驰而来。他们个个甲胄森严,手持战斧、金瓜等多种兵器,就连战马都披上了厚厚的铁甲,一看就知道是金军中的精锐。
领头之人正是完颜亮,他认清敌人后也不开弓,而是迅速指挥麾下人马左右包抄。同时自己带一队人马,对准白清炎疾驰而去。
白清炎自然也看见了这百余号人马,对于他来说,和之前的金兵并没有什么不同。
寇可往,我亦可往。杀了便是!
白清炎提起枪剑,小跑迎上,两者之间的距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眼看距离已经不足一丈,完颜亮抄起沉重的骨朵,对准白清炎的头部全力砸去。
骨朵属于重兵器,在马上使用,被砸中的人没有不被开瓢的。眼看骨朵就要击中,完颜亮视线中的白清炎突然消失了。
上哪儿去了?
完颜亮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手头一松,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去。
在即将交锋前,白清炎瞬间以【月下赶影】加速,冲到完颜亮马前,借着冲力旋腰,一剑斫断马头。
措手不及的完颜亮由于巨大的惯性,立刻跌落马下,摔了个七荤八素。白清炎又紧接着重重一脚跺在他脸上,将面甲都直接踩的凹陷进去。
可怜一代金废帝,还没尝过龙椅和人妻的滋味,便已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开封城中。
白清炎并不知道他杀了什么人,这一队骑兵个个装备精良,士气更是不同。他连杀几人,居然还能源源不断冲上,就好像自己抢了他们的三好学生一样。
于是,他便闪在一边,大声喊道:“天条其一:文官下轿,武官下马,礼不可废!”
【法定天条】的力量瞬间在马队中席卷而过。那些骑兵顿时身体一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纷纷拼命勒住马头,翻身下马——只是他们身着重甲,想要自己下马哪有这么容易。更不要说有些马冲势太足,直接与前方同伴撞在一起。
而对于其余的金兵来说,他们并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只是看见了己方的骑兵纷纷滚下马去、撞在一起。
这样让人无法理解的情况,无异于神佛降世一般。所有人都像疯了一样推揉、奔跑、逃窜,各种兵器丢的满地都是。
他们再也没有任何想要敌对的想法,只求从白清炎的身边逃离。
没有人想要与这样可怕的敌人作对。
没有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