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丁儿

第221章 丁儿

张迪本是大名府城的闲汉,惯会些欺行霸市的手段。早些年他与南城地头蛇结了梁子,相约放对,却是敌对方不过,无奈只得依着诺言退出府城地面,托身潘家做了个“揽纳人”。

街面上厮混的泼皮闲汉大多是无牵无挂的亡命之徒,却也信守承诺,讲究义字当先。

那南城地头蛇唤作石勇,日常只靠放赌为生,异名唤做“石将军”,只会些不入流的拳脚,但下手狠毒,兼之有一身蛮力,与人放对心狠手辣,伤在其手下的泼皮不在少数,在北京城博下了不小的名气。这厮做的营生也是上不得台面的,专在赌坊里放贷,有那输红了眼想扳本的赌徒从他手上借利子钱,利息比当铺的九出十三归还得高上一分……

武松将这些事细细说了一番,显然与石勇、张迪之流是相熟的,说不定还有些交情。

这倒算不上“警匪一家亲”,警察也好,捕快也罢,维护地方秩序的治安人员对辖区内的不法活跃分子当然得熟悉,甚至还需借助这些“扛把子”协助约束街面上的小混混。

武松虽然不曾明言,王棣却也从其话中听出了些别的东西——

武松显然与石勇、张迪的关系非比寻常,由此推引,秦县丞也是与石勇等相识的。恰巧张迪败走潘店,成了潘家“走狗”,这其中与交好潘氏的秦敏学有没有瓜葛?武松可是说了句意味深长的活:“那石勇与张迪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大水冲坏了龙王庙……”

石、张缘何成了“一家人”?张迪既为潘氏效力,是否说石勇也是为潘氏卖命?再往下细想,城中那最大的“如意赌坊”莫非也是潘氏的产业,而秦敏学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好似有一根若有若无的丝线将这些事串连在一起,潘家、秦敏学、石勇张迪,或者还有武松,这些人是何关系?武松语焉不详的,是有苦衷还是不甚了了?

这些疑问在王棣脑子里盘旋不去,主线模糊,牵扯不清。

此次出事的便是张迪。

大宋两税按时间分为夏税和秋税。夏税一般征收丝、棉、丝织品、大小麦和钱币;秋税收稻、粟、豆类、草等。

彼时的民户,按照家庭财产或拥有土地的多少,被政府登记为自耕农或者佃农,按照户等缴纳税赋,承担劳役。如果是租种公田(官田)的佃农,那么他们要负担超过收成四成的田租,称为公田之赋。如果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则要承担以两税为主的民田之赋。

两税本来应在固定地点缴纳,但官府经常强迫纳税人把税物送到指定地点上交,称为支移。这样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却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各地支移规定不一,如陕西支移曾规定一二等户支移三百里,三四等户支移二百里,五等户支移一百里。不愿意支移的,就得支付道里脚钱。起初税户为了节省运费,在原地把税物换成铜钱带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税,可在路上还要为铜钱交过税。

道里脚钱成为定制后,如今京西路每斗脚钱高达五十六文,相当于元丰年间的正税数额。除了支移,官府经常按照自身需要,把应缴纳税物,折换成政府需要之物,称为折变。

按规定,折变本来应该按照市场平价折算,但官府总是压低纳税人交的税物价格,抬高折变目的物的价格。包拯曾经说,淮南两浙的发运司命令税户把小麦按照每斗九十四文折为现钱缴纳,比市价高两倍。如京西路将民户应纳的杂钱和盐钱折成小麦缴纳,小麦市价每斗一百二十文,官府按每斗五十三文折变,多得一倍多的小麦。

在折变操作中,官府官吏不按规定明示操作,而且经常多次折变。比如本应纳现钱,官府却要求折变成绢帛,然后再把绢帛折变成丝绵,再把丝绵折为现钱。这样一来,官府收到的钱经过三次翻倍,已经是原来的八倍以上。

大宋民户除了要承担年收成三成的民田之赋,还要承担丁口之赋,也就是人头税,这项税不分主客户,都要缴纳。丁钱数额各地不同,从一百文到七百文,米数斗到一石不等。虽然历代常有减免,但丁钱一直是常态。

此外,大宋还继承了许多唐五代留下的杂税,如南唐时传下来的税苗加三分供军用、盐博绸组、加耗丝绵、户口盐钱、耗脚斗面等十四种杂税,北方的蚕盐钱,以及牛皮、农具、鞋钱、曲引钱等众多杂税。

这种复杂的税收制度,换来的是丰厚的税利,丰年一般在一亿二千万贯左右,荒年也有八千万贯,但却苦了百姓。

大宋是历代少有的政府不抑制兼并、放任土地交易的朝代。而官员士绅有着种种特权可以免除赋税劳役,普通民户则完全不能。由于不抑制土地兼并,又使得大量的土地很快就被集中到了少数人的手中。这些农民虽然失去了土地,但是政府在征税时却是按照他们曾经拥有土地时的征税标准征收,一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本来已经失去了基本的生活基础,又要缴税,生活之艰辛可想而知。

对于华夏史上税赋最高的大宋赋税制,王棣亦是无力吐槽,事实上,征收税赋正是他这个知县职能所在。

大宋朝的知县需负责实户口、征赋税、均差役之事,这也是三大考核依据。

宋初即将州县户口增长作为官吏考核的标准。建隆三年规定:“州

县官抚育有方,户口增益者,各准见户每十分加一分,刺史、县令各进考一等。其州户不满五千,县户不满五百,各准五千五百户法以为分。若抚养乖方,户口兼毫,各准增户法亦减一分,降考一等。”

同样,督征赋税也是知县不可推卸的职责,更是其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太平兴国八年三月诏,“自今诸县令,佐凡历三年,收赋税并得依限齐足者,超资任以大县;历二年,违限不足者,降资授以小县。”

宋政府为集财权于中央,在县级赋税征收方面,要求知县,县令负全面责任,县丞起监督作用,主簿负责征督及账簿等事,诸职同受知州,通判及监司的监察,即层层监督把关。然后把征收上来的赋税,按类上缴府州军,再由府州军按相应征调内容组合,中间多数须经监司,发送上京。

熙宁二年考课知县、县令的政绩标准中首条提出在任“赋税及时了办,不烦追扰;及差役均平”为治事之最。其它如兴修水利、劝课农桑、兼领一县兵政、维持一县社会治安、惩恶扬善、以德化民、兴办学、安抚水旱流亡及赈济贫民、平决狱讼亦是考课内容。如此看来,做官绝对是件大难事,*****实难有升迁可能。

秋税从十月开始征收,县衙里自知县王棣、县丞秦敏学、县尉宗泽以下,并押司、录事史、佐史、孔目、曹司、书吏、令史、主事、都事、知印、虞候、堂吏、勾押、都头、公人、书手、典库、吏典、贴司等胥吏凡四十三人悉数出动,分派任务,奔赴二十个乡镇坐镇监督收税事宜。

王棣作为主官,虽以居中调度为主,却也跑了不少乡镇,劳心劳力,颇觉疲惫。

到得本月初,秋税征收基本完成,只剩下不到半成未能收缴。

夏秋两税的征收于朝廷是重中之重,不知有多少地方官员为此焦头烂额,富足的州县倒还好,偏远贫瘠之地便不异于官民间的战争,抗税逃匿甚至闹出人命官司的屡见不鲜,部分无力缴税的便成为流民或沦为匪寇。

只有半成未收,相较于往年算是好的,即便是大丰收年,也免不了有拖欠延误的,更何况今年年景一般。

王棣甚至想过拿出钱来补上这个窟窿,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且是官场大忌。

官员私掏腰包为百姓补交税赋,其实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首先,这部分百姓固然逃得一年亏空,但未必会感恩戴德,下年怎么办?下下年呢?归根结底,过重的税额是官府核定的,百姓承担不了不正是官府的责任吗?减免税赋才是真正的爱民如子,假惺惺的为百姓缴纳部分税务所为何来?还不是为了骗取好官声以求晋升。

再者,你让其他官员怎么想,怎么做?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虽然说大宋恩待百官,但也只是相对其他朝代而言。事实上从五品以下官员俸禄并不高,而朝议大夫以上为正一品至从五品的大官,人数甚少。而且宋朝有一个惯例叫“省陌”,实际发放的俸禄为标准的七成七,并且二分现钱,一分折支。州县官月俸七八千钱,甚至有四、五千钱者,如不另谋些营生,难以苟阙家口。不上下其手、转嫁税赋、欺压百姓、贪腐敲诈便算好的了,还能指望“俸禄不高”的官员节衣缩食为民解忧?

其实,底层百姓是最容易满足的,只要冻不伤饿不死,只要还能劳作,即便再辛苦劳累也能坚强的活下去。

征税伊始,王棣便告诫属官胥吏切忌鲁莽行事,谁想临了临了还是出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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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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