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14
()我无限幽怨地望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颤抖将双手放在琴键上。
钢琴算根毛,老娘小学的时候好歹也是按着简谱自学过简版电子琴的!我按了几个键试了试音,而后深呼一口气。开头的几个音还比较生涩,常常按错了键,但秉承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执念,全面调动身体各个细胞的活性(喂),我的手指很快就熟练起来。毕竟手指的灵活性和力度方面,我还算是有点基础的,除了大拇指偶尔又依照惯性想要往外托之外。
《致爱丽丝》这首乐曲我非常熟悉,选择它正是因为它比较简单,重复的篇章很多,所以那些12345的音符现在还能丝毫不差地记下来,而且退一步说,这也算是世界名曲……重要的是,哪怕弹错了也不要紧,不过再重复一遍而已~再怎么样,也可以算是“有自己的发挥”了嘛。
趁着又一次乐曲重复的当口,我将怨念的眼神投到达西身上。
我弹得并不好,常常还弹错一些音,这是有耳朵的人都听得出来的,但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也很惊讶,虽然惊讶,但是居然侧着耳朵在仔细听。
我不由得毛骨悚然了,转了几个音便提前停下来。我沉默地走回自己的座位。
宾利小姐和赫斯特夫人刚才在我弹奏的时候就在咬耳朵偷笑,这下子终于可以大声且得体地评价了:“卢卡斯小姐,你弹得很好,我们姐妹刚才就在讨论,作为一个有身份的姑娘家,平常确实应该多注重音乐修养,你觉得呢?”
她这是拐着弯儿在嘲笑我,尼玛啊我真想扑上去一拍桌子喊老娘不会弹钢琴管你什么事!
可是我没有什么反驳的理由,毕竟事实摆在眼前。而且,她还是宾利的妹妹,忍字头上一把刀啊,夏洛特!
我暗暗咬牙,但是表面云淡风轻。
令我没想到的达西居然开口了,而且话听上去虽然一如既往的难听,但是,他似乎是在蘀我解围开脱。
“卢卡斯小姐弹奏的这首曲子简美而雅驯,清新而不冗杂,能令人耳边一亮。这样的乐曲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见,不知是否可以冒昧请问,这首曲子是谁所作?”
啥?!听到达西先生的前一句我还犹自飘飘然,但最后一句话着实让我受了惊吓。他这个意思,也就是说……贝多芬的《致爱丽丝》还没有在这个时代传播开来?或者还没有创作出来?!
固定思维模式害死人啊,我可一直以为只要是世界名曲肯定都是古典的啊。不过既然他不知道《致爱丽丝》,那么和“王尔德”一样,回答“贝多芬”也是没事的吧……但这次我没有脑热地立即回答,已经在历史人物上摔了一次跟头的我可不想再重蹈覆辙了。
贝多芬,贝多芬,开动脑筋,应该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音乐家。其他的我不清楚,但貌似他的失聪是在1796年到1800年,而据我所知,他在失聪前声名就如日中天了。
按照奥斯汀的故事,现在是1795年。在这时候,按照达西的反应,他应该还没有写出《致爱丽丝》。但这是一个尴尬的年份,如果我回答贝多芬,达西肯定是知道的,那么哪怕我回答“这是他某时某地做的没有流传开的小曲子”,也是必定要受到怀疑的,因为这样的曲子若出自贝多芬之手,照理是绝不会被埋没的。而若是不承认这曲子是他所作,那……那也是绝对不行的,尊重原作者是老爸天天耳提面命的,我实在干不来。
“卢卡斯小姐?”达西提醒再一次神游物外的我。
“没、没事,这是我之前在梅里顿的街头随意听见的,我也不知道作者是谁。”事到如今,我只好这么说,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弹这首曲子了。尼玛穿越到18世纪就是悲剧啊,我又不是历史大辞典,怎么能分清楚谁先谁后谁还没有出生谁已经仙去了。
“是吗?”达西看向我的眼神里明显带着迟疑。
“没错没错,和这首一起听见的还有另外一首歌,不信我给你弹一弹!”
说实话,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再一次坐在钢琴椅上。人总是能为了掩饰一个谎言而不遗余力,最后反倒害了自己。
简来到内瑟菲尔德,大大促进了和宾利的情谊,甚而还使达西和伊利莎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达西更加沉迷于她。而我这次来内瑟菲尔德,不但没见到目标宾利,整一个就是悲剧。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完全抛弃了自己的脸面,泪流满面地望着天空。
“你看,就是和这一首一起听见的,所以不是什么有名的曲子,真的不是……”
达西一脸深意地看着我。如果我没有看错,他好像在忍着笑。
我想起他迷路的那个傍晚,我抱着一棵树使劲笑他;我真傻,真的,我早就应该想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还没来得及给他的路痴属性做宣传,风水已经轮流转了。
那天晚上,本来预定会回来的宾利还是没有回来,那时我的心肝也冰凉冰凉的,没有一定要等到他回来的信念了。我没有答应宾利小姐客套的挽留,执意骑着马回家。达西先生代宾利尽地主之谊,送我回家。
这一片草原非常开阔,动物和昆虫的叫声在空旷的原野中被无限放大,孤寂萧瑟。而畅游无阻的风尽情地吹过高岗,吹乱了我的头发。天黑了,我们两个人骑在马上,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只听见马蹄落在草地上的蹬蹬声,还有草的沙响。
“朗伯恩的夜晚,别有一番风味。”达西突然道。
“……恩。”我应答着。风灌进我的领子袖子里,我打了个寒战,吸了吸鼻子。
“冷?”
“还行。”
“没想到你还是个倔强的小姐。我知道你看我不顺眼,但用不着在这个地方秉持自己的气节。”尽管我们离的很近,但达西的声音被风吹散,忽远忽近,显得很幽然。我认为这句话和他平日里的语气极不相似,但转念一想大约是风的原因。
“如果我说冷,那么达西先生能怎么做?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我?”我翻了个白眼。
“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这么做。但我也保证这将无损你的名节。”他郑重其事地回答。
“绅士的做法?”我嘲讽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的口气也显得不近人情。
“如果你这么认为,也无妨。”
“我却不需要你的好心,也不想欠你的人情。我敢保证,假如我们两个同时着了凉,那为你担心的、伤心的人肯定多于担心我的,我不愿让更多的人担惊受怕,来怨咒我,所以我认为你若是真为了我着想,就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我笑着,半是讽刺地说。
“卢卡斯小姐,你不认为有时候你思考问题的方式有些过于独特吗?”
“或许确实如此。但是我很抱歉达西先生,能够改正的可能性我看不高。我只是奇怪,若是一个人抛弃他所拥有的家世和家世给他带来的一切,那么他和一个寻常人,譬如我,没什么两样,而人们恰好会对他点头哈腰,认为他是高尚的,他也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一切赞美,你不觉得这是一件荒唐事吗?”
“……人无法选择上帝带给他的东西,但这无妨他们后天的努力。我一直认为后天的努力更值得人们的尊敬。”达西冷冰冰地回答道。
“抱歉,我不是针对你,达西先生。我只是不明白,就像我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女人就非得受到男人的照顾,一个女人除了操心结婚和主持家务之外就没有别的事情好做。”我说那句话,没有针对达西的意思,但他是一个如此符合我的限定性描述的人,将自己代入也是正常的。
“那么,尊敬的卢卡斯小姐想干什么事?”
“我不知道。”我叹了口气,“我想,或许我想像拉德克里夫夫人那样写点儿什么,可是……我可没有什么文笔……或许我可以去开个衣帽店。”我顾自笑了笑,中文,我能写,但除了自娱自乐以外没有别的用处,更不可能靠它养活我自己。
“您的想法很特别。”达西似乎是由衷地感叹。
“但你应该对我说:光有想法不可能办成任何事。如果我再找不到男人结婚,那么后半辈子我就过不下去了。”我冲他苦笑。
达西没有说话。被冷风吹了吹,我才醒悟我刚才说的话太露骨了,他或许在思考我是否在故意勾引他或者他的朋友,好舀到一张长期饭票。
但是事实也是如此,所以我也不再说话。
肆无忌惮的冷风呼号,气温极低。我感觉自己的牙齿在咯吱咯吱打战,紧了紧衣襟,空出一只手抚摩着另一只手臂。我不得不承认,人的本性是喜欢相互依靠的,所以此刻达西在我的身边,我感到安心不少。然而我们各自骑在自己的马上,互不相干,随时都可以分道扬镳。
看不出颜色的云朵翻飞,像是要下雨。我和达西都驱了驱马,叫它走得再快些。
达西没有看我,却突然说了句:“你是一个奇怪的姑娘,我真不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愣了愣,而后吸了吸鼻子,道:“你要是了解我心里在想什么那才奇怪了。不过我现在倒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我强笑着说,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滑落,“现在的我,只想回家,很想很想。”
很奇怪,人冷的时候,除了身体的防御力会下降,心理抵御悲伤的防御力也会下降。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和达西都淋了雨。我正好借着这场雨流了几滴眼泪,亦不用让别人发觉。
到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烧,几乎是晕在了门口。达西并没有事,在我家留宿一晚,第二天就回了内瑟菲尔德。
这时候的感冒也算是大病了,我整整睡了三天,喉咙还生疼。直到第三天下午,才听见底下贝内特太太的得意的嚷嚷声。
我注意地听了会儿。原来简那天下午去梅里顿,正好遇上了宾利先生,两人的关系越发好起来了。今天早餐的时候,简还收到了宾利小姐的信,邀请她去内瑟菲尔德。贝内特太太还得意地表示,她知道今天快下雨了,所以特地喊简骑马去,好让她今晚待在内瑟菲尔德。
我怔了怔,艰难地起身,拉开窗帘。天暗暗地,像是快要下雨了。
我嘴角扯起一抹笑,而后跌坐在床上,捧起棉被,将整个脸塞了进去。
我大声地哭,声音只有我自己能听见,我的嗓音还嘶哑着,冷气透过我单薄的睡衣侵入进来,我却丝毫不在意。
这是两年来,我的第一场尽情的哭泣。
其实我本应狠狠地嘲笑自己一番的。三天前的中午,我还以为故事为我改写了,信心满满地跑去内瑟菲尔德,要为自己的婚姻去努力。
而现在我才知道,除了在那里出了一场丑,我什么都没有改变。
画外音:女主不会悲剧的,谁敢叫她悲剧我就给他好看!…………你、你们干嘛都看着我……真的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