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2

(换人称)

傅燕伸伸腰,走回书房,一眼又看到桌上那把物件,不免眉头一皱:这怪里怪气的东西摆在案几上一天一夜了,到底没琢磨出它是个什么兵器来。倒是可以挨到明日审那刺客时与他当面训问,却显得他这个榜眼出身的刑部侍郎未免孤陋寡闻了些。

惆怅间,书童踱到门口:“大人,上书房的沈大人前来探望。”

沈境?这半夜的,他来干什么?傅燕摸着胡子只想了须臾:“那……快快有请!”

“哎呀,时飞兄,近来可好!看这光景,好生精神啊!”一名穿便服的年轻男子踏门而入,开口便是寒暄。大学士沈境的言行是出名的潇洒有余而内敛不足,如此开朗的风范深受当今年少气盛的天子青睐可见一斑。

“哪里哪里,应风老弟挖苦我了,我等为朝廷鞠躬尽瘁乃是分内之事,如此夜深人静之际不能安于卧榻,无非公务之急。”

“何事老烦老兄如此劳累,老弟可否助兄一臂之力?”

“如此说来,沈兄请看!书童看茶!把灯油再加些!”既然说到这里,傅燕也顾不上什么了,沈境原本就是早他一届的探花,年少博学满朝皆知,向他请教不算丢人。

沈境走到案几前,弯下腰,几乎把鼻子凑上去了看。他这人生得万般皆好,惟独这两眼不若常人明朗,想是年少时书读太过,使坏了。傅燕以为是光线太暗,连忙把油灯举起为他照明。

沈境自幼不仅书读百家,也好交结朋友,加之习过些武艺家中殷实,收心之前无不游山玩水,颇见识过些,比那读死书的曰夫子不同;但今日见着此物件,不免也诧异起来。

话说这怪物长四尺有余,以木雕制,下似一个葫芦,又比葫芦胖些;内空,面有碗大一孔,上接一把儿,长余两尺,自下而上绷着如六根粗线,倒像琴弦一般。端上六个金属铆钉着实光亮耀眼,沈境忍不住摸上一把,只觉打磨得细腻异常。

“依我看来,这莫非是件乐器?”沈境说着,手还在摸那物件,那葫芦身子上的木头是上过漆的,却丝毫没有改变原木的色泽。

“这……何以见得?”傅燕不敢轻信:一个刺客,背个硕大的乐器闯进皇宫是何用意?

“小弟胡乱猜想,只是看这细线与琴弦无疑,如此联想,更觉此物形似琵琶。”说着,他着手在那弦上一拨,顿时一袭不小的乐音充盈室内。“恩,音色倒也优美,浑劲悦然。”沈大学士抬头一笑,年轻俊朗的脸上流露出得意之色。

“难说难说,”傅燕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从未听说有刺客挟乐器行事的。”

“诶,傅兄此言诧异,那高渐离不就曾以琴摔始皇欲伤之么?”

“这个……”傅燕一时语塞。

“愚弟冒犯了,傅兄莫要计较。”沈境客套地施个礼,示意傅燕坐下好说话。“吾等来此并非图傅兄茶水一饮,端的也是有些个事要与傅大人私下沟通……”

※※※※※※※※※※※※

(换人称)

我不知道现在外面过了多久,根据生物钟判断,应该超过二十四小时了——我睡了一觉,虽然处在极度的不安和恐惧中,但还是抵抗不住生理本能。

我梦见了Molly,她要我带她去看上星期TVOnTheRadio在纽约的演出,我答应了,虽然那里不允许像她这样的小女孩入场,我把她背到肩上,于是门卫就放我们进去了。

但在里面唱歌的却是ConorOberst。他这次骂人更厉害了,还喝醉了倒在舞台上,凹陷的眼睛盯着我和Molly,我怕他会吓着小姑娘,决定还是离开的好。

结果迷路了,不过这里是Molly喜欢的主题公园,看那些穿着睡衣的漂亮女孩……哦,她们全是中国人。不止这些,还有一些仿佛从游戏里下来的卡通一样的武士!他们被包围了,尖叫?Molly呢?天呐,我亲爱的妹妹在哪里?摸摸肩膀,只有一把吉他……

睁开眼睛后,立刻看到的那些粗粗的栏杆让我简直绝望了。昨天,我贴着栏杆传来光亮的地方使劲嚷,只有一个衣着古怪的看守跑下来用棍子敲打我的栏杆,就像对待动物园的猴子。我跟他说要见他们的行政长官,但他似乎听不懂,而且再没有理会过我。

渐渐地,我好像明白了现在发生的事:我被拘捕了,某种意义上,这里的人把我当作了恐怖份子之类的人;我只好等着他们宣判或者本地的官方机构前来解释——我不相信这样的设备就是中国的警察局,我上个礼拜才看过MI3。

于是,又一个问题摆在我面前——这里真的是中国?那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可能睡一个午觉就睡到地球的另一边来了?!等一下,不是午觉,对,清醒一下,之前我并没有睡午觉……

是电击。

我的脑子仿佛又被击中一次,当时的感受像倒录象带一样卷土重来,我战栗了。

身上的手铐一直伴随着我,还有一副脚镣,它们实在太重了,当我只顾嚷嚷手舞足蹈的时候完全没考虑它们的分量,结果到现在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他们什么都没给我吃,也没有给过我水,这个牢房的墙壁上渗透出一些液体,我渴得不行的时候试着舔了一下,没什么怪味道,大概是地下水。还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想死得太快。

死?不错,我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上了,以前有个很红的少女偶像演过一部电影,讲她和她朋友在泰国还是缅甸的地方被误认为毒贩关了几十年。老天,我记得那里的牢房起码还有床铺和卫生间,也提供足够的食物;而在这里,我估计自己撑不了几天。

睡意又上来了,我立刻抓住这个机会,或许这真的是场噩梦呢?我希望自己还能醒来。

我的吉他在哪儿?

----------

以后,凡是※※※※※※※※※※※※符号代表视角转换。

2

(换人称)

傅燕伸伸腰,走回书房,一眼又看到桌上那把物件,不免眉头一皱:这怪里怪气的东西摆在案几上一天一夜了,到底没琢磨出它是个什么兵器来。倒是可以挨到明日审那刺客时与他当面训问,却显得他这个榜眼出身的刑部侍郎未免孤陋寡闻了些。

惆怅间,书童踱到门口:“大人,上书房的沈大人前来探望。”

沈境?这半夜的,他来干什么?傅燕摸着胡子只想了须臾:“那……快快有请!”

“哎呀,时飞兄,近来可好!看这光景,好生精神啊!”一名穿便服的年轻男子踏门而入,开口便是寒暄。大学士沈境的言行是出名的潇洒有余而内敛不足,如此开朗的风范深受当今年少气盛的天子青睐可见一斑。

“哪里哪里,应风老弟挖苦我了,我等为朝廷鞠躬尽瘁乃是分内之事,如此夜深人静之际不能安于卧榻,无非公务之急。”

“何事老烦老兄如此劳累,老弟可否助兄一臂之力?”

“如此说来,沈兄请看!书童看茶!把灯油再加些!”既然说到这里,傅燕也顾不上什么了,沈境原本就是早他一届的探花,年少博学满朝皆知,向他请教不算丢人。

沈境走到案几前,弯下腰,几乎把鼻子凑上去了看。他这人生得万般皆好,惟独这两眼不若常人明朗,想是年少时书读太过,使坏了。傅燕以为是光线太暗,连忙把油灯举起为他照明。

沈境自幼不仅书读百家,也好交结朋友,加之习过些武艺家中殷实,收心之前无不游山玩水,颇见识过些,比那读死书的曰夫子不同;但今日见着此物件,不免也诧异起来。

话说这怪物长四尺有余,以木雕制,下似一个葫芦,又比葫芦胖些;内空,面有碗大一孔,上接一把儿,长余两尺,自下而上绷着如六根粗线,倒像琴弦一般。端上六个金属铆钉着实光亮耀眼,沈境忍不住摸上一把,只觉打磨得细腻异常。

“依我看来,这莫非是件乐器?”沈境说着,手还在摸那物件,那葫芦身子上的木头是上过漆的,却丝毫没有改变原木的色泽。

“这……何以见得?”傅燕不敢轻信:一个刺客,背个硕大的乐器闯进皇宫是何用意?

“小弟胡乱猜想,只是看这细线与琴弦无疑,如此联想,更觉此物形似琵琶。”说着,他着手在那弦上一拨,顿时一袭不小的乐音充盈室内。“恩,音色倒也优美,浑劲悦然。”沈大学士抬头一笑,年轻俊朗的脸上流露出得意之色。

“难说难说,”傅燕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从未听说有刺客挟乐器行事的。”

“诶,傅兄此言诧异,那高渐离不就曾以琴摔始皇欲伤之么?”

“这个……”傅燕一时语塞。

“愚弟冒犯了,傅兄莫要计较。”沈境客套地施个礼,示意傅燕坐下好说话。“吾等来此并非图傅兄茶水一饮,端的也是有些个事要与傅大人私下沟通……”

※※※※※※※※※※※※

(换人称)

我不知道现在外面过了多久,根据生物钟判断,应该超过二十四小时了——我睡了一觉,虽然处在极度的不安和恐惧中,但还是抵抗不住生理本能。

我梦见了Molly,她要我带她去看上星期TVOnTheRadio在纽约的演出,我答应了,虽然那里不允许像她这样的小女孩入场,我把她背到肩上,于是门卫就放我们进去了。

但在里面唱歌的却是ConorOberst。他这次骂人更厉害了,还喝醉了倒在舞台上,凹陷的眼睛盯着我和Molly,我怕他会吓着小姑娘,决定还是离开的好。

结果迷路了,不过这里是Molly喜欢的主题公园,看那些穿着睡衣的漂亮女孩……哦,她们全是中国人。不止这些,还有一些仿佛从游戏里下来的卡通一样的武士!他们被包围了,尖叫?Molly呢?天呐,我亲爱的妹妹在哪里?摸摸肩膀,只有一把吉他……

睁开眼睛后,立刻看到的那些粗粗的栏杆让我简直绝望了。昨天,我贴着栏杆传来光亮的地方使劲嚷,只有一个衣着古怪的看守跑下来用棍子敲打我的栏杆,就像对待动物园的猴子。我跟他说要见他们的行政长官,但他似乎听不懂,而且再没有理会过我。

渐渐地,我好像明白了现在发生的事:我被拘捕了,某种意义上,这里的人把我当作了恐怖份子之类的人;我只好等着他们宣判或者本地的官方机构前来解释——我不相信这样的设备就是中国的警察局,我上个礼拜才看过MI3。

于是,又一个问题摆在我面前——这里真的是中国?那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可能睡一个午觉就睡到地球的另一边来了?!等一下,不是午觉,对,清醒一下,之前我并没有睡午觉……

是电击。

我的脑子仿佛又被击中一次,当时的感受像倒录象带一样卷土重来,我战栗了。

身上的手铐一直伴随着我,还有一副脚镣,它们实在太重了,当我只顾嚷嚷手舞足蹈的时候完全没考虑它们的分量,结果到现在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他们什么都没给我吃,也没有给过我水,这个牢房的墙壁上渗透出一些液体,我渴得不行的时候试着舔了一下,没什么怪味道,大概是地下水。还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想死得太快。

死?不错,我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上了,以前有个很红的少女偶像演过一部电影,讲她和她朋友在泰国还是缅甸的地方被误认为毒贩关了几十年。老天,我记得那里的牢房起码还有床铺和卫生间,也提供足够的食物;而在这里,我估计自己撑不了几天。

睡意又上来了,我立刻抓住这个机会,或许这真的是场噩梦呢?我希望自己还能醒来。

我的吉他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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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凡是※※※※※※※※※※※※符号代表视角转换。

2

(换人称)

傅燕伸伸腰,走回书房,一眼又看到桌上那把物件,不免眉头一皱:这怪里怪气的东西摆在案几上一天一夜了,到底没琢磨出它是个什么兵器来。倒是可以挨到明日审那刺客时与他当面训问,却显得他这个榜眼出身的刑部侍郎未免孤陋寡闻了些。

惆怅间,书童踱到门口:“大人,上书房的沈大人前来探望。”

沈境?这半夜的,他来干什么?傅燕摸着胡子只想了须臾:“那……快快有请!”

“哎呀,时飞兄,近来可好!看这光景,好生精神啊!”一名穿便服的年轻男子踏门而入,开口便是寒暄。大学士沈境的言行是出名的潇洒有余而内敛不足,如此开朗的风范深受当今年少气盛的天子青睐可见一斑。

“哪里哪里,应风老弟挖苦我了,我等为朝廷鞠躬尽瘁乃是分内之事,如此夜深人静之际不能安于卧榻,无非公务之急。”

“何事老烦老兄如此劳累,老弟可否助兄一臂之力?”

“如此说来,沈兄请看!书童看茶!把灯油再加些!”既然说到这里,傅燕也顾不上什么了,沈境原本就是早他一届的探花,年少博学满朝皆知,向他请教不算丢人。

沈境走到案几前,弯下腰,几乎把鼻子凑上去了看。他这人生得万般皆好,惟独这两眼不若常人明朗,想是年少时书读太过,使坏了。傅燕以为是光线太暗,连忙把油灯举起为他照明。

沈境自幼不仅书读百家,也好交结朋友,加之习过些武艺家中殷实,收心之前无不游山玩水,颇见识过些,比那读死书的曰夫子不同;但今日见着此物件,不免也诧异起来。

话说这怪物长四尺有余,以木雕制,下似一个葫芦,又比葫芦胖些;内空,面有碗大一孔,上接一把儿,长余两尺,自下而上绷着如六根粗线,倒像琴弦一般。端上六个金属铆钉着实光亮耀眼,沈境忍不住摸上一把,只觉打磨得细腻异常。

“依我看来,这莫非是件乐器?”沈境说着,手还在摸那物件,那葫芦身子上的木头是上过漆的,却丝毫没有改变原木的色泽。

“这……何以见得?”傅燕不敢轻信:一个刺客,背个硕大的乐器闯进皇宫是何用意?

“小弟胡乱猜想,只是看这细线与琴弦无疑,如此联想,更觉此物形似琵琶。”说着,他着手在那弦上一拨,顿时一袭不小的乐音充盈室内。“恩,音色倒也优美,浑劲悦然。”沈大学士抬头一笑,年轻俊朗的脸上流露出得意之色。

“难说难说,”傅燕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从未听说有刺客挟乐器行事的。”

“诶,傅兄此言诧异,那高渐离不就曾以琴摔始皇欲伤之么?”

“这个……”傅燕一时语塞。

“愚弟冒犯了,傅兄莫要计较。”沈境客套地施个礼,示意傅燕坐下好说话。“吾等来此并非图傅兄茶水一饮,端的也是有些个事要与傅大人私下沟通……”

※※※※※※※※※※※※

(换人称)

我不知道现在外面过了多久,根据生物钟判断,应该超过二十四小时了——我睡了一觉,虽然处在极度的不安和恐惧中,但还是抵抗不住生理本能。

我梦见了Molly,她要我带她去看上星期TVOnTheRadio在纽约的演出,我答应了,虽然那里不允许像她这样的小女孩入场,我把她背到肩上,于是门卫就放我们进去了。

但在里面唱歌的却是ConorOberst。他这次骂人更厉害了,还喝醉了倒在舞台上,凹陷的眼睛盯着我和Molly,我怕他会吓着小姑娘,决定还是离开的好。

结果迷路了,不过这里是Molly喜欢的主题公园,看那些穿着睡衣的漂亮女孩……哦,她们全是中国人。不止这些,还有一些仿佛从游戏里下来的卡通一样的武士!他们被包围了,尖叫?Molly呢?天呐,我亲爱的妹妹在哪里?摸摸肩膀,只有一把吉他……

睁开眼睛后,立刻看到的那些粗粗的栏杆让我简直绝望了。昨天,我贴着栏杆传来光亮的地方使劲嚷,只有一个衣着古怪的看守跑下来用棍子敲打我的栏杆,就像对待动物园的猴子。我跟他说要见他们的行政长官,但他似乎听不懂,而且再没有理会过我。

渐渐地,我好像明白了现在发生的事:我被拘捕了,某种意义上,这里的人把我当作了恐怖份子之类的人;我只好等着他们宣判或者本地的官方机构前来解释——我不相信这样的设备就是中国的警察局,我上个礼拜才看过MI3。

于是,又一个问题摆在我面前——这里真的是中国?那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可能睡一个午觉就睡到地球的另一边来了?!等一下,不是午觉,对,清醒一下,之前我并没有睡午觉……

是电击。

我的脑子仿佛又被击中一次,当时的感受像倒录象带一样卷土重来,我战栗了。

身上的手铐一直伴随着我,还有一副脚镣,它们实在太重了,当我只顾嚷嚷手舞足蹈的时候完全没考虑它们的分量,结果到现在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他们什么都没给我吃,也没有给过我水,这个牢房的墙壁上渗透出一些液体,我渴得不行的时候试着舔了一下,没什么怪味道,大概是地下水。还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想死得太快。

死?不错,我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上了,以前有个很红的少女偶像演过一部电影,讲她和她朋友在泰国还是缅甸的地方被误认为毒贩关了几十年。老天,我记得那里的牢房起码还有床铺和卫生间,也提供足够的食物;而在这里,我估计自己撑不了几天。

睡意又上来了,我立刻抓住这个机会,或许这真的是场噩梦呢?我希望自己还能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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