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种西瓜
凌老道坐在道观的门前,刘云正在忙着给菜地重新加固篱笆。
和刘家村的很多人一样,道观主要种的,也是粟米,粟米这个东西,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不会招惹野猪,大多数的杂食动物对粟米也是无可奈何,没有去壳的粟米没法下嘴,就算去了壳味道也不好,非要在那锅里走一圈,才是一个正经能下肚的吃食。
野猪很可怕,山里的野猪,成年的有好几百斤,皮糙肉厚还长着长长的獠牙,一旦让野猪跑起来,成吨的冲击力撞在人身上能把人轻易的撞成重伤,若是不慎被野猪的獠牙刺中,一条命立刻就去了半条。
野猪平时在山里刨食,吃一些植物的块茎,或是野菜,还有一些野果之类的,遇到一些昆虫也是毫不含糊的当作甜点的。
对于村人而言,一旦菜园子里进了野猪,不要一夜的功夫就会被糟蹋个干净,却偏偏对野猪毫无办法,就算是山里的老虎,遇到了成年的野猪,也是只能退避三舍的。
刘云将一根根削尖的木桩朝着菜园竖着,看起来整个菜园子好像是堡垒一般,也实在是没办法,不然要不了几天,菜就要没了。
山上的那亩种着粟米的地倒是不担心,只是产量很低,其实也不够师徒二人消耗,只是刘云每次下山去给村里的人看病,他们都会塞各种吃的给刘云,加上刘云家里还有两亩地,刘志敏也没有含糊,每年就算租子给让人挑上山来,只是那租子,大家都清楚,刘志敏差不多把两亩地的产出都给了道观。
那亩山地的灌溉现在已经不用去提水了,刘云在山里找了一大堆竹子,做成竹管,一截一截的架起来,弄成了简易的水管,要浇水的时候,把最靠近小溪的那一截给接上就行了,方便得很。
只是虫害还是很让人讨厌,山下的村名家家户户都养了鸡鸭,粟米没熟的时候,便将鸡鸭赶到田里吃虫子,来抑制虫害,道观没有鸡鸭,经常被虫子糟蹋得厉害。
那些虫子不吃粟米,但是回去啃粟米的叶子,叶子被啃了,自然长不好,也就指望不上收成。
忙了半天,刘云才把菜园子的桩子给弄好,擦了擦头上的汗,不由得又巡视了一遍自己的小菜园子,青嫩的黄瓜是最讨喜的,这玩意长得贼快,只要注意给它掐花,每隔几天便能收到几根小小的黄瓜,小小的油菜苗还在努力茁壮成长,等到油菜花冒出来了,截了菜花用水一捞便是极为美味的。
最让刘云宝贝的,还是那两颗西瓜,山上的土地贫瘠,刘云在山里弄了好久,才弄到了足够的腐叶,和土拌在一起,成了现在的菜地。
去年的时候刘云便种了西瓜,只是才长到拳头大小,便被一些虫子给啃了,等到刘云发现,小小的西瓜都烂了肚,可把刘云给气坏了。
这次刘云学了个乖,找了一块薄布做成了套子,套在刚长出来的瓜上面。
只是用套子套着,便看不到里面西瓜的长势,刘云每隔一段日子便要解开一个小小的口子,偷偷摸摸的看看里面的西瓜长得如何了,那模样,就简直和掀开新娘子的盖头似的,被凌老道笑了好久。
前几年的时候,凌老道还会和刘云一起下山去给村民们看病,这两年凌老道都不去了,也很少下山了,毕竟他的腿脚,已经越来越不便了。
这山上事情本来就不多,加上刘云长大了,基本上都给包办了,凌老道便越发的清闲了下来,只是这人一闲下来,就会忍不住的要琢磨琢磨事情。
凌老道有度牒,是个正儿八经的道士,这度牒,是他花了二百两银子,还使了一些手段换来的,这道士,也不是说你相当就当的,并不是你找个山里盖个庙,就是道士了,那顶多也只能说是野道士。
在大燕,正儿八经的道士,都是经过木落山天正院注册,由大燕钦天监落章,有官方的度牒的,大多数的道士,其实是在各个州县主持城隍庙,领一地的祭祀事宜,春耕春祀,秋收秋祀,另外也负责将钦天监的黄历公布,告诉人们日程凶吉。
也有想凌老道这种,躲在山里的,不过他们大多是在修行,不像凌老道,老咸鱼了。
凌老道没法把自己的度牒传给刘云,即便刘云就是他的徒弟,这事情让凌老道纠结了好一阵,现在已经不是当年,他到哪去整出二百两银子来?难道又要去操持老本行吗?这么多年了,凌老道可对自己已经没有自信了。
“师傅,皱着眉头想啥呢?”刘云看完了心头宝贝小西瓜,一边拍着手,一边向着凌老道走来,远远便见到凌老道皱着眉头,不由得问道。
凌老道瞅了刘云一眼,又将目光落在了远处,眉头不展。
“师傅,你这愁眉苦脸的,有什么事情,给我说说呗。”刘云便大大咧咧的坐在了凌老道边上的门槛上,问道。
凌老道叹了一口气,却是依然没有开口说话,凌老道纠结度牒,那是有原因的,这度牒的大部分功用,其实刘云都用不上,最大的用处,便是有了度牒,便到处都可去得,无需那路引,哪怕出了大燕,人家也不会跟你一个出家人过不去,另外还能在各个城隍大庙里面挂碟。
这度牒没办法留给刘云,凌老道本来也没什么好忧愁的,只是凌老道想到以后刘云若是出去行走江湖,那自己那一身本事,到底要不要教给刘云?
不教,那岂不是说自己那一身本事都要随着自己做了尘土,教,那要以后刘云被人识破,也给人打断了一条腿那不就害了他?
凌老道心里纠结不已。
刘云自然是不知道凌老道心里的弯弯绕绕的,见凌老道没有开口的心思,刘云便也懒得深究,凌老道的岁数,比刘云两辈子加起来还大,都这么大的人了,还用的着刘云去操心不成?
这会终于闲了下来,刘云便去寻了自己的毛笔,这笔已经早不是当年刘云小时候的那支,那支早就不能用了,后来买了新的。
只是石头还是当年的那块石头。
坐在小木椅子上,大手一挥,沾水,练字。
这么多年来,刘云还是没有放弃练字,这多少已经成为了一种象征了,上辈子的刘云根本就不会什么书法,但是这辈子有机会,刘云便没有放过,不是觉得自己能成为什么书法大家,而是觉得这是自己曾经受过高等教育的最后痕迹了。
也是两世人之间的唯一关联。
写字的时候,刘云的心很静,很安宁,只是写字的速度,一年比一年慢了。
……
“娘,小心着点。”于婉儿扶着娘亲的手,细声道。
“哎,娘亲晓得。”妇人扶着马车的沿子,颇为不易的上了马车。
“婉儿,快上车,我们马上就要出发了。”一旁的一个青年走了过来,对着少女柔声催促道。
“知道了,二哥。”于婉儿朝着青年点了点头,目光,却是落在了长街的远处。
青年见状,不由得叹了口气,复又开口道:“莫要再等了。”
少女不由得神情微微一暗,低垂眼眉,声如画眉:“全凭兄长吩咐。”
青年见自家妹子神情微暗,也不由得心疼,自己家的这个妹妹,自然是极好的,人如珠玉,温婉乖巧,一家人都宠着她,也不见她有半点跋扈,处处都为了别人着想。
只是这番,父亲起复,已经先一步赶往京城,自己也得赶紧上路追随,这一去万水千山,此生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回一次这海安州。
一行车马终于整顿好,随着车夫的号子,慢慢启程。
于婉儿靠着窗户,却是脸带忧思。
一行马车渐渐远去,终于到了城门附近,青年便取了路引,上前和守城官兵交涉,马车便停在了路边。
一个青年早已在城门附近等待,见了车马,便从拐角走了出来。
于婉儿见到从拐角走出的人,脸上终于有了颜色,一刹那如桃花开,却偏偏立刻便谢了去,两行清泪止不住的落下。
那青年站在路边,便止住了脚步,见车上的少女流泪,不由得想要再迈出一步,却又收回了自己的脚步,朝着少女,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于婉儿见了青年的笑容,脸上还带着泪,却忍不住笑,连忙用袖子掩着脸蛋嘴角,一时间又是哭又是笑的,让人矛盾。
于母坐在车里,哪里不见自己女儿的神态,便轻轻拂了拂少女的肩头,闻声劝道:“婉儿,莫要难过……”
“娘亲。”于婉儿盯着街边的青年,没有回头,伸手用袖子轻抹了眼泪,声音却是少有的坚强:“我没有难过,游公子说,让我在京城等他,他很快就会来找我……”
于母听了,不由得苦笑。
这游公子,名叫游有明,于母又哪里不晓得,这人便是自家夫君的得意弟子,虽是寒门出身,却不卑不躁。
治学有勤,心思通明,便是自家老爷对他的评价。
若不是真的是人中龙凤,于母又哪里肯让这游有明靠近自家闺女,游有明的才情在这海安州都是有名的,自家夫君也说过,即便是比上国子监的学生,也只好不差,性格也是极好的,以人为善,温文尔雅,于母心里自然是十分满意的。
只是这一番远去,却……
写到这里,序卷总算快要写完了,就要进入主线剧情了。
鼓掌鼓掌(我真棒,夜宵加鸡腿)
在这本书里,大家可能看不到什么动不动就起冲突的桥段,大部分的时间可能都会和白开水一样。
我尽量不会让本书里面的人物看起来和智障一样。
希望大家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