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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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是人,终于见到人了。”雷晋兴奋的两眼冒光,恨不得直接扑上去,虽然只是两天,但是似乎已经过了一个世纪,他都觉得上次见到人类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一行五六个男人,都是深棕色皮肤,面目深邃。高鼻梁,深眼眶,身材高大威武,据雷晋目测每个都要超过两米,因为以雷晋一米八的个头站在他们身边,连他们的肩膀也够不到。

似乎是这几个人中首领的那个人相貌尤其出色,金发绿眸。相当抢眼,真是个美人,雷晋想,放到现代,这长相也是个国际水准的。

他们手里拿着简单的弓箭,也有些是用石头和木棍简单扎成的工具。有的上身赤、裸,只在下半身穿了一个皮革的短裤,有的上半身穿了马甲一样的无袖上衣,腰那里,一根皮绳系着,下半身也是皮革裤子,脚上都是草鞋。

雷晋初步判断这是一个相当的落后的地方。这些人应该是这附近的猎人,连个正儿八经的衣服都没有,像样的打猎武器也没有。

还有就是……雷晋眯眯眼睛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露在外面的肩膀,没钱还学人家玩什么刺青啊,现在一副好的刺青多贵啊,别以为有了刺青就是流氓,就能吓唬人了。真正的到了他这种帮派老大级别的人谁会没事在自己身上弄那些东西,除非脑子抽了。看他的身上,除了打架得来的勋章,其他的可是一点也没有的,光滑干净的很,

说道伤疤,雷晋抬抬手腕,以前他右手腕下方有一道很深的刀疤的,那在一次火拼的搏斗中,他亲自带头,以一敌三,感觉到背后却突然来了一刀子,他下意识就抬手挡,那一刀就剁在他右手腕上,大半年那只手动都不能动。可是自从那天他昏迷以后,刚开始还没注意,就今天早上,他从河里上来,拿着浴巾擦身子的时候,才发现身上的那些伤疤全都不见了,皮肤似乎也比以前光滑了很多。难道这个小家伙的唾液还有这功效不成,被他舔一遍伤疤也没了?

雷晋自然是不知道的,这其实是在那天他全身被他那三个老公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摸了个遍以后,六只手合伙给他上的药。

我们在这里表述的时间长,其实这些想法在雷晋的脑子里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雷晋来回打量的这几个男人肩膀上的刺青,暗下点点头,你还别说。这个地方穷归穷,这刺青师父的手艺还是挺不错的,弄的和真的长在皮肤上的一样。

雷晋在打量来人的时候,几个人也在上上下下的打量他,而且眼光是相当的放肆。

毕竟现在各个部落里的雌性都很稀缺,弄的一些雄性兽人,连雌性的小手指头都没碰到过,但是现在他们眼前就有一个非常漂亮的雌性。那异常光滑白皙的肌肤,让他们好想过去即使摸一把也足够了,毕竟这么美丽雌性是很少见到的,没想到出来打猎竟然能在这里遇到。

雷晋一点不迟钝,相反还很敏锐,如果他迟钝早就不知道被人杀了多少遍了,他本来已经冲上前的脚步,不动声色的又退开了几步。

几个人也看到了,低下头小声交谈了几句,雷晋发现一个字也没听懂,这下子更完蛋了,和这个世界的人们还有语言交流的障碍了,他没学过外语,也不知道自己学习语言的能力如何,如果很差,他这辈子岂不是不用说话了。

为首的金发美人,往前走了两步,停在雷晋的面前,动作优雅自然,笑道“美丽的雌性,你是哪个部落的?我是虎族的景越,在这丛林里太危险了,你愿意和我们回我们的部落吗?”

雷晋自然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见来人虽然贫穷,也算彬彬有礼,也回以一笑,因为无法交流,于是也并没有说话。

突然见觉得胸口一疼,怀里的小家伙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一口要在他的一点樱红上,不松口。

其实雷晋没注意,从刚才这几个男人出现,明雅就炸着毛,气势汹汹的盯着来人,只不过没人搭理他就是了。

“小白毛。松口。”雷晋摸摸他的头,好声好气的劝解道,虽然这个东西对男人来讲。就是个装饰品,可是并不能表示,他就愿意看到自己一半的装饰品被咬掉。

“呜呜……不要,你明明是明雅的雌性为什么要和他走?你是明雅的雌性,你要是答应和他走,明雅就咬你。”坚决不松口,死也不松口,一松口,明雅的雌性就要和别人跑了,就会不要明雅了。

雷晋本就听不懂他说什么,现在他咬着雷晋的樱红,支支吾吾的吐字不清,当然雷晋同样还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有听不懂的就有听懂的,虎族的那几个人都听懂了。

起初他们并没注意到这个雌性怀里抱着是什么动物,心想也就是个雌性平日里喜欢的小猫小狗一样的小东西。直到现在听他说话,才知道,这竟然是个……雄性兽人。太让他们震惊了,从来没见过雄性兽人是窝在雌性怀里走路的,雄性兽人抱着雌性倒是经常见。

后面的几个男人对着明雅指指点点了,雷晋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可是却知道他们在说小家伙的不好,千不好万不好,他雷晋还没嫌弃,就轮不到他们嫌弃,雷晋是出了名的护短的。

语言不通,雷晋也懒得和他们多说,转身就走,既然能遇到他们,就说明附近有人家,雷晋想也不一定非要和这些人在一起,而且这些人看的目光,恨不得直接把他扒光了一样,他很不喜欢。

就是可惜了那个金发的美人,如果和他们一起,说不定哪天就能钓到手,想到那么强壮的美人在他身子底下辗转呻吟,雷晋的下、身也不自觉的有些发热。

“喂,你要到哪里去?雌性在这里乱闯是很危险的。”景越见他要走,情急之下,伸手搭在雷晋光裸的肩膀上。入手光滑细腻的触感,让他不想抬手。

但是有时候,你不想抬也得抬,小家伙一爪子拍上去。五道红血痕顷刻就出现在景越的手背上。

“你……”景越刚想说什么。

“他是明雅的雌性,不准你来抢。”明雅的眼睛圆瞪,一副准备和人死拼的架势。

“你凭什么就说他是你的雌性?不要以为你早遇到了就是你的,我们抢回去也是我们的。”景越不甘示弱,说什么也不能让眼前漂亮的雌性走了。

“他身上有我和哥哥们的味道,不信,你闻闻。”

雷晋疑惑的皱起眉毛,貌似这个小家伙可以和这些人轻松自如的交流。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个世界的宠物都进化到了这个程度,还是这个小家伙自身的问题。看来有必要和这个小家伙好好的交流一下了。

明雅在雷晋忽明忽暗的目光下有点瑟缩,但是一想到还有强敌在这里,瞬间又鼓起勇气,狠狠的瞪着虎族的人。

景越不相信的又上前了几步,在雷晋的身边嗅了嗅,果然沾染了其他雄性兽人的味道,而且不只是一个,看来这个雌性还是人家的共妻。

部落之间有不成文的规定,一旦雌性有了自己的雄性兽人,除非他的雄性兽人死了,一般是不能强抢的,否则就会引起部落之间的斗争。当然自己情愿的例外,可眼前的这个美丽的雌性显然是没有这个意愿的。

“这个送给你。”景越看着他光裸的脚,白皙纤细的恨不得让人捧在手心里。(兽人眼光都有问题),从腰上解下来一双草鞋递给他。又把上衣脱下来给他。

雷晋正需要这个,也不和他客气了。况且美人的请求总是让人难以拒绝,雷晋心里想。

草鞋套在脚上试了试,太大了,好在草鞋上有很多的绑绳,系好了,勉强也行,总比赤脚来的好。

上衣在那个金发美人身上,下摆在腰际以下,到了雷晋身上就到了大腿中央,直接可以当半裙穿了。有点不伦不类的,可现在雷晋哪里还顾得了这些,裸了这两天,有穿的就该庆幸了,在没人的丛林里的时候还好,但是现在见到了人,他对于自己的身材虽然很自豪,可是还没到四处招摇给人看的癖好,就是下面空荡荡的,很不习惯啊。

雷晋扫了一眼几个男人的下、身,被扫到的几个虎族的雄性兽人,眼光情不自禁的颤了颤,恨不得不顾一切的掳了人就走。

其实雷晋在想,如果谁能脱条裤子给他就好了,答案自然是不可能的,人家出来打猎又不是郊游,谁还带着换洗衣服啊?脱给他,人家就光了。

所以只好将就了,雷晋穿好衣服,套上草鞋,对着几个人表示感谢的挥挥手,抱起小家伙走了。

几个虎族的人见这样,即使有一万个不情愿也只得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软弱的雄性豹族兽人在那个漂亮雌性的怀里笑的眉毛看不见眼睛的。身影渐渐的走远。

雷晋抱着怀里的小家伙走走停停的,下雨就找个山洞窝着,晚上随处找个地方栖身。平日的吃食就靠着雷晋下水抓鱼,林子找些野果子,小家伙猎只野兔子野鸡,上树淘个鸟蛋的,倒是也没饿着。

雷晋数着日子,终于在太阳在第十四次升起的那天,雷晋抱着小家伙来到一处草原上的村落。

上帝造这个世界用了七天的时间,雷晋用了两倍的时间来寻找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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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之流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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