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3.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管不着

第12章 13.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管不着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就是公安机关送达回执上签字的时间,而非承办人开始接受此案的时间,由此是看来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本案中,通知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已经是收到审查起诉材料之后的第10天,这里是属于违法了,同学们,你们要了解清楚在《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不要觉得老师交代你们背的是忽悠你们的,老师在给你们划重点,给我记下来,要考的。”说完,常教授还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个案件有关的有关条例,需要背诵和考的都一一写了下来,要求每位同学重新写一份案例分析下节课交上来。

此话一落,教室里一片哀嚎。

下课以后,唐昙继续课堂的话题,眼里话里都对着宋末,“宋末,刚才课堂上你提出的那个问题,是你自己想提出的呢,还是你本身存疑?”

宋末眉心一蹙,明显这是个陷阱,可他还是回答了。

“关于杀人未遂,我本身是存疑的,我给梁月亮送早餐是因为......”提及梁月亮,他的目光首先是落在梁月亮的身上,转眼想到了什么,又从她身上移开,对上唐昙那双坚定的眼神,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会因爱成恨,而真正成为这样的人,我不能说为什么不理解,我自愿我乐意,只是最终一厢情愿压垮了对方最后的希望,我想动了杀心是一念之间。”

张青辛也在一旁认真听,刚才上课的人其实在两人对话里,已经想明白后面了。

关于这方面,法学院的课真的是做到了老师抛出一个问题,剩下就真的靠自觉去完成接下来的作业了。

“至于为什么提起早餐的话题,很简单,你是希望越是平常越是有话题,不是吗?”唐昙理解宋末为什么在课堂上引申这个热点,就如同常教授在课堂上提出的典型案例分析,这个案例分析其实在医学院也被提及过这件事。

如果是未成年犯案,年满十六岁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这起早餐案件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常教授会拿这个来分析,纯属就是接上他们对话里面没有考虑的问题。

为何说医学院也被上了一课,周圳和宋清在他们几个做作业的时候提过那么一句,然后宋末又是对一些案件比较感兴趣,就会在课堂上和大家一起讨论。

很多老师都建议拿一些值得探讨的案件在课堂上讨论,特别是一些与相关章节有关的案件可以提出来一起解答。

梁月亮记得周圳随口的一句话,惹到了宋末。

“越是平常,越要重视,这起事件被某人记仇了,我怕我小命不保。”宋末言下之意指的是谁,大家心知肚明。

梁月亮有男朋友,可是男朋友不送早餐,反倒没有男朋友身份的宋末给她送早餐。

不止有一个甚至几个喜欢宋末的女生亲自找上门说她能不能不要这么作,有男朋友还要霸占其他好的资源,真的不要脸。

这种话,梁月亮还真是听到不少,宿舍里的人时常帮忙回怼,可惜没什么效果。

“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管不着,你也不要理会。”

唐昙和张青辛想要说别的安慰话,一看到梁月亮伤心的神情,她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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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可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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