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童话里的城堡(3)
林雁枫风风火火向外走去,这个活力无限的男孩子正在走进秦梧桐的内心深处,正如那样的一则故事一样,快乐都是需要能源,而秦梧桐的能源却在还在懵懂青涩的林雁枫身上。酝酿这感情,到底会什么样的结果,谁也无法知晓,但是很多人会去憧憬,将希望定格未来,也是一种美好,因为人们在希望之中能找到真实的未来。
林雁枫到了外面街上,这是一条热闹的小巷子,巷子纵横阡陌,有很多的小店,有卖包子的铺子,有超市,有一些水果店,更多的琳良满目的小吃。到了巷子的一侧,这里是湖南风味的快餐店,也是秦梧桐经常光顾的地方,店里面的伙计都是南方口音,说话也怪怪的,跟北方说话不是一个调调,迥然不同。而这里的人们更多的是陕西方言,很少有人说普通话。而林雁枫很适应这种满是方言的巷子,却从来没有说过一句陕西方言,这位向上心很强的男孩子,更怕的是自己的普通话很掉级,更加精益求精的矫正自己的发音。因为他觉得一个中国人,更好的掌握国语,很必不可少的事情。
林雁枫买好快餐之后,没有一分钟的耽误,向屋子里面走去。
到了家里,秦梧桐将空杯子放在身边,昂着身子在一丝不苟的看书。
林雁枫上前,低着头,羞涩说:“你先吃,我给你烧点开水,还有这饭不能放的时间太长,扥等待凉了,就不好吃了。”
说着,林雁枫拿起秦梧桐身边的杯子。
秦梧桐迅速放下手中的书本,芊芊玉手搭在林雁枫的手上,咳嗽着,眼眸之中透着一丝丝的深情,病态无神,却显得那样的动人。深深地望着林雁枫说:“我啦,现在一点都不渴,你把杯子就放在我的身边,不要拿走好吗?”
林雁枫不解其意,还是松开手。林雁枫将快餐饭盒放在床头柜上,打开塑料袋,将筷子和饭盒准备妥当,一手拿着米饭,一手端着菜说:“你不要动,现在我给你当餐桌,你慢慢吃,不要急。”
秦梧桐目光之中满满的爱意,眼眶之中有热泪。呆呆地坐着,没有拿筷子,更没有再说话。
林雁枫双手端着饭菜,指缝之中夹着筷子。
秦梧桐拿起筷子,慢慢地夹起菜,深深地望着林雁枫。
林雁枫见秦梧桐缓缓的吃着菜,手微微的有些颤抖,吃相也不像平时那样的干练。林雁枫没有多想,便将饭盒放回到床头柜上。伸出手说:“我喂你吃,看来你的确病的很严重,平时吃饭,你不是这个样子。”
秦梧桐慢慢地说:“你是不是给你没有买饭吃?”
林雁枫“哦”一声说:“可能是我家里以前都是这样,从集市上来的人,总是给家里人带一些好吃的东西,这是一种习惯。现在我才明白,从集市中回来的人未必吃过带来的东西。”
秦梧桐侧着身子,一口口地吃着,听了林雁枫说:“我饿了,你现在去自己给自己买一份,我要讲这些东西纷纷吃完,一点都不会剩下。”
林雁枫一摸肚子,说:“好吧,我吃点东西,这样的话,今天的一顿饭也算吃了。”
秦梧桐望了望林雁枫身上的衣服,有很多褶皱,更显得老款不见时髦,发出清脆声音说:“我没有几件秋装,明天在医院输液之后,你陪我去商场,陪我买一些衣服,耽误你的时间已经很多了,可是这个星期,我的闺蜜同学也回老家了。只有你了,你不去我一个不敢去。”
林雁枫一笑说:“那好吧,我现在就去吃饭。”
秦梧桐接着说:“多吃一点,你的饭量大,不要饿着自己,经常吃面也不行,还是换一些其他东西吃,不然的话会营养不良。”
林雁枫转身向外走去。
秦梧桐望着林雁枫背影暗暗思量:“我还是遇到了自己的骑士,可是我该让他明白自己的心意,他好像还不懂什么是感情,似乎这个人注定是上天给我的一样,可是我——”
雨水渐渐地缓慢下来,院子之中却是有很多的积水,林雁枫找到下水道,才发现在下水道上有些杂物在拥堵。林雁枫一望想到:“秦梧桐这两天可能是病了,所以才没有管下水道,我还是帮她疏通一下。”
秦梧桐一望屋子里面的伞,才发现林雁枫没有撑伞,也顾不上生病,撑着伞到了外面。在楼梯口望着正在雨中疏通院子下水道的林雁枫,脸颊上多了两滴泪水。
秦梧桐想:“奶奶去世以后,我的世界从来没有这样的美好,今天是我最美好的一天,我会记住这一天,有骑士与孤独并肩作战的一天。”
林雁枫不知道自己做的这一切埋下什么样的种子。一颗挚爱的种子就此埋在秦梧桐的心里,然而在林雁枫的心里,却是那样的青涩,可爱的无知。
一切做完之后,林雁枫在小院的一侧洗了手,望着停滞的积水,迅速向地下流淌。林雁枫沾沾自喜,向外走去。到了外面,摸摸衣兜。无奈这个时候,也算捉襟见肘,也不敢多动用大老板给的钱。兜里零零碎碎只有十几元。林雁枫苦笑一下,想:“看来我只有吃面了,明日怕是要向医院交钱,我还是再去银行取点钱。”
“哎呀!这不是林老板吗?”
忽然在身后有一个声音传来,林雁枫转身一望,面前是一个熟悉的人。这个叫“林小春”。个子很高,长着也很清秀,是标致性质那种男生,穿着蓝西装,看起来也是熠熠生辉,别有风采。说起来他跟林雁枫是小学同学,也不算陌生人。在小学时候,大家都叫名字忽略了姓氏,久而久之,很多人只记得名字而已。林雁枫一笑,一望周围,问:“你怎么也到了这里?很久不见,还好吗?”
小春摇摇头说:“也不是很好,没有文化,只有在建筑工地混点钱,今天我刚刚到工地,才知道你现在可是老板。”
林雁枫一听说:“什么老板,我只是帮人家看场子而已,我们都是建筑工人。怎么?你也到我那工地上班?”
“是!我和女朋友住在这里,到你那儿上班,也稍微近。”小春乐呵呵说。
林雁枫“哎呀呀”一声说:“看来你真的很厉害,都找到女朋友了。”
“没有办法,我们家乡那边穷,娶媳妇用的钱,水涨船高,我们又不是富豪,只有在外面找了。”小春说。
“什么意思?”林雁枫懵懂问。
小春说:“走吃饭,我们边吃边聊,见到你我非常高兴,总算在这里有一个家乡人。”
林雁枫兴奋地说:“那好!前面请!”
两人欢欢喜喜到了一家餐馆,小春是格外热情,一口气是点了很多菜。然后要了两瓶啤酒,打开,抓起一瓶子说:“来,今日相逢,是天大缘分,还是干了这瓶酒。”
林雁枫尴尬起来,这种豪迈的情怀,实在是学不来。林雁枫微微拿起整瓶啤酒,感觉是沉甸甸的样子。小春将啤酒拿起来,“咕噜咕噜”的喝了一个干净。林雁枫红着脸,说:“实在对不起,我很小的时候,就答应干爹不能喝酒,请老同学你原谅。”
小春一听,将林雁枫的啤酒拿了过来,邪笑着说:“现在的男人,抽烟喝酒是必须要学会的东西,你真的不像是一个男人。”
林雁枫摇摇头,对这种偏激的话无法赞同,可是碍于同学之间的情义,自己也不能就这样的讲出来。只是微微地笑着说:“我实际上是饿了,这一桌子的菜,不吃便是浪费了。”
小春叹着气说:“我们要是出生在大城市多好?可是偏偏就出生在农村,要钱没有钱,过得日子完全是苦不堪言。”
林雁枫说:“可是我觉得,那地方很美,我们的出生不是错,错的是我们不肯努力,现在我们还是很年轻,年轻就要去学习,就算学习一门技术也很好。”
小春一听说:“这也没有错,只是我的钱现在要养家里的那个女孩子,没有时间,也没有钱。”
林雁枫说:“所以现在找女朋友真的睡一个错误,我已经告诉自己,没有做成事情之前,不会再交女朋友。”
小春拿起筷子,说:“有志者事竟成,我相信你能混的很好,只是我就不一样,现在已经穆娅女什么机会了,邻居都结婚了,现在谁在外面找到老婆,让家里少花钱,少操心,谁就有本事,我还是最没有本事一个。”
林雁枫还是摇摇头说:“可是这样不是自欺欺人,这不是一个人的能力,也不是一个男人的本事。我觉得事实上,有自己的要做的事情非常重要。”
“唉!我看你你是想的太多,不聊了,吃饭吧。”
偶遇小春,让林雁枫心中是多了一些惆怅,有些事情不是自己无能为力,只是自己没有本领去解决,小春的思想是那样的陈旧与偏激,一心走的路,也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但是,在家乡的山沟沟里,要是想改变一些束缚了上百年存在的思想,实在是很难。这样,也更坚定了林雁枫的信心,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因为没有很好的路要走,或者说因为意外走错路,只要自己找到方向,也能继续找到正确的路。回到秦梧桐的闺房之中,对小春的话一直是耿耿于怀。
秦梧桐一望若有所思的林雁枫问:“你这是怎么,一顿饭吃的这样的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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