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人迹初现

第四章人迹初现

精血是生命体内最精华之血,往往一个生命体的体内只有数滴而已。

在吞噬了几头灰毛狒狒体内的精血之后,秦重的各方面素质得到了一定的加强。

尽管这种加强的幅度只有很少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秦重相信只要日积月累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会变得很强很强。

为此他要展开一场大规模的狩猎,这个广袤丛林之中的所有动物都将会是秦重的猎物,这其中自然也包括这群逃命的狒狒们。

“想跑!也要我问一下我答不答应!”

说着秦重沿着树枝与树枝之间联通的道路,一路追杀着这些灰毛狒狒。

在秦重的热能感应之下,任凭这些家伙在怎样躲闪,也丝毫逃不过秦重狩猎的獠牙。

咚!咚!咚!

一头头死的惨不忍睹的灰毛狒狒从树枝之上跌落,将泥泞的地面变得血腥起来。

精血只会帮助秦重加强身体素质,并不能够帮助秦重填饱自己的肚子。

所以这场狩猎的时间将会很短暂,只会持续到天黑为止。

只要这群灰毛狒狒能够逃到天黑月亮升起的时候,那么秦重就会放弃对它们的追杀。

这个条件很容易就能够达成,然而这是对于秦重这个正在逐渐脱离普通生物状态的家伙来说的,而对于那些灰毛狒狒,这场追杀堪称是它们生命中最绝望的一个时刻。

嗖!嗖!嗖!

灰毛狒狒们一个个灵活的在树杈之上跳动,就仿佛是丛林之中的精灵一般,浑身上下充斥着一股灵动的色彩。

在以往这些攀爬在树杈之上的生命是丛林中的精灵,它们站在高高的树枝之上,以俯视的目光看待着下方的诸多生命。

一股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充斥着它们的内心,但是现在这种自豪感被彻底打破了。

一个残忍的杀手闯进了它们的家园,用着极其残忍的手段猎杀着它们的族群成员。

丝丝丝~

一头会灰毛狒狒在一边跳动的同时转身回头望去,试图确定一下自己与猎手之间的位置,却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回头,葬送掉了它鲜活的生命。

咚!

一头尸体从树杈之上跌落,它的脖颈位置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齿痕。

这些齿痕深可见骨,如同吸血鬼的獠牙一般吞噬着它们体内的精血。

精血的被吞噬并不会造成这些动物的尸体消失,只会造成它们的肉质口感下降。

然而这依旧无法排除这是一道天赐的食物,伴随着一头头灰毛狒狒的死亡与跌落。

生存在秦重追杀道路之上的丛林动物们算是获得了一顿免费的午餐。

卡拉!卡拉!

在秦重追杀灰毛狒狒离开原地之后,一只只隐藏在丛林枝叶下的小生物开始快速的活动了起来,它们从树上,从地底,从沟壑之中快速的爬出。

顺着浓郁的血腥味来到灰毛狒狒死亡的位置,美食的香味吸引着它们。

它们尖锐的獠牙在灰毛狒狒的尸体之上大口大口的吞噬着,一块块鲜美的血肉进入到它们的身体之中,进入到它们的器官之中,进入到它们的细胞之中。

伴随着这头灰毛狒狒被诸多丛林生物们逐步的分尸吞入肚子之中,一股奇妙的能量也顺着这些血肉的分裂而进入到它们的身体之内。

奇妙能量的来源出自秦重的身体,在它猎杀灰毛狒狒的时候,不免得会使自己的身体出现一丝丝细小的伤痕。

这些细小的伤痕之中渗透出秦重经过强化的血液,血液与狒狒尸体相结合,从而进去到了诸多丛林生物的身体之内。

这股奇妙的能量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却会让这些获得秦重血液的小小生物们比它们的同类更强大一些。

而丛林是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往往一点点小小的改变,就会造成翻天覆地的恐怖变化,秦重正在以他的方式,将这座充满无尽生物的丛林逐步的变得诡异起来。

秦重的追杀依旧在持续,而这种对于整个丛林的改变也在不断的加强着。

大量的精血被秦重所吞噬,从而用来强化自己的身体。

这些被强化过后的超强血液又在影响着整个丛林,奇迹将在这座丛林诞生,只不过还需要一点点小小的时间。

丝丝丝~

沙沙的声音快速的响起,仿佛夺命的死神一般迫使着整个灰毛狒狒群疯狂逃命。

那怕身体已经疲惫不堪,那怕身体各处疯狂的向着它们的大脑传递着饥饿的讯息,但是秦重的追杀却让它们不敢停下丝毫脚步。

砰!

突然一声嘹亮的声音在整个丛林响起,一下子就让秦重浑身的鳞片差点倒竖起来。

一股源自基因深处的恐惧让秦重立刻停止移动,来自人类时的记忆猛然回荡着。

“是枪声!这里有人类存在的痕迹!”

将自己的身影死死地躲避在树木枝叶之内,借助枝叶的遮挡隐藏着自己的身影。

就在秦重呆滞的这一段时间,被追杀的灰毛狒狒早就已经逃的无影无踪了。

但是秦重却丝毫没有在意灰毛狒狒的逃窜,此刻他满脑子都是对枪声的警戒。

枪!人类登上星球霸主的重要工具,将无数星球生物灭绝的杀戮利器,对于这样强大的武器秦牧怎么警惕也丝毫不为过。

一声枪响之后,整个丛林仿佛一下子恢复了宁静,秦重的心脏跳动声砰砰响起,昭示着他内心深处的不平静。

他很想就此离去远远躲开人类的痕迹,但是一股不甘驱使着他向着枪声响起的方向靠近。

“畏惧不前可不是我的本性!这里可是我的地盘,岂能让你们作威作福!”

秦重自言自语的说道。

他将整座丛林视作自己猎杀的疆场,如此有着外人的闯入一言不发就逃,这可不是秦重的做事风格。

于是秦重缓缓的移动着自己的蛇躯,向着枪声响起的方向靠近。

此刻在枪声响起的位置,一队大概有着七八人的队伍出现在一个原始部落之中。

这七八人之中有着四五个雇佣兵,手持着让秦重最为畏惧的枪械,几乎是处于武装的状态。

一个好像是本地人模样的向导,还有一个被众人围在中心好似是整个队伍的领导人。

盘踞在树杈遮挡的枝叶背后,秦重目光炯炯的看着这一行人,以及与他们发生交谈的一个人数不多的原始部落。

因为距离遥远的原因所以秦重根本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这无法阻止秦重内心深处突然升起的一股莫名念头。

“宰了他们我要夺取他们的语言能力!”

秦重自言自语的说道,竖直的瞳孔之中充满了一股凛然的杀意。

早晚有一天秦重会进入这个世界的人类社会,赶早不赶巧,正好趁现在这个功夫获得一个能够说出人类语言的器官,也免得之后出现麻烦。

于是趁着这些外来人员和原始部落族民商谈的时候,秦重扭动着自己的蛇躯悄悄的靠近着这一群武装人员。

“告诉我!血兰花究竟在哪里?”

亨特抓着原始部落酋长的脖子,手中的尖刀利刃不停的比划着。

他是一个丛林猎人,专门负责从事猎杀一些特殊的丛林生物高价钱贩卖给外面繁华世界的医药公司,以获得高额酬金。

多年以来的丛林猎杀生涯让他极为了解这座丛林,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生存专家。

有时候他觉得神明是眷顾他的,不但多年来的猎杀生涯没有落下任何一点伤痕。

甚至因为自己的高超能力,获得了一个能够拿走十万联合元的工作。

十万联合元啊,足够他亨特在这个丛林之中出生入死上百回了。

他已经决定了,只要自己拿到十万联合元,就立马退出这个危险的行业。

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不年轻了,也应该享受享受生活了。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要找到这该死的血兰花,他才能够从欧利制药这个医药财阀的手中获得这十万联合元。

血兰花,花开如血,娇艳欲滴。

根据欧利制药的研究成果,这种奇特的花朵具有延寿的作用,是当前欧利制药中一款新式药物的重要原材料之一。

他们这行人的目的就是找到血兰花的原产地,然后再派遣大部队夺取血兰花。

在亨特的利刃威胁之下,那怕血兰花的产地是他们部族的圣地,但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整个部族的安全。

这个原始部落的酋长也不得不说出血兰花的诞生地点,伴随着一阵叽里咕噜的当地语响起,亨特满意的点点头。

然后转身向着身后欧利制药的代表人,此行的雇主兰斯博士说出了血兰花地点。

“很好!知道了血兰花的产地之后,我在欧利制药中的地位必将更上一个层次。”

兰斯博士作为欧利制药之中新式药物研究的领头人物,对于欧利制药更高位置的获取始终是处于虎视眈眈的状态。

只要这项新式药物开发成功,他就能够成为欧利制药的股东之一。

为此他不惜甘冒死亡的危险来到了这片危机四伏的丛林之中,就是害怕那些欧利制药内部的同事们捷足先登一步。

延寿药物是欧利制药重要的开发项目之一,兰斯博士其中其中一个研究室领头人。

他的竞争对手还有很多很多,所以由不得他不谨慎。

在得知了血兰花的位置之后,兰斯博士连忙催促着身边的士兵赶快行动。

他要以最快的速度见到血兰花,他已经一刻都等不及了。

“快!行动起来,小伙子们!

等干完了这一趟,我们就可以好好轻松轻松!”

在兰斯博士的命令之下,部队的指挥官李阳连忙向着自己的部下说道。

众人行事匆匆的向着血兰花所在地靠近,而没有想到的是秦重却是早已埋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毕竟谁也不知道一条森蚺竟然拥有智慧,还懂得埋伏自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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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蟒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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