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识李拾君

第3章 初识李拾君

正是盛夏,午后的日光犹如烈火一样,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牲畜和人,如若不找一个阴凉之处避开这日头,也必定会被烤成干尸,方圆十里也就这么一座军营。

薛塬牵着老马走到了一块大岩石的背后,他放开了缰绳,任凭老马去啃食那些夹缝生存的骆驼刺,埙声在漫天黄沙里响了起来,低沉而缓慢,眼前有无数的躯体站起了又倒下,倒下之后,再也没有站起来。

薛塬想起了十年前的叛乱,那个时候,邲朝的皇帝可不姓苻,而是姓陈,那时,天现凶兆,日食而至,手握重兵的西北大将苻贤正愁着没有起兵的借口,凶兆刚一出示,他便以天命为借口,举兵南下,彼时,皇帝陈寅昏庸无道,百姓苦不堪言,绝大多数的守城将领弃城而逃,不到十五日,苻贤便攻下了大临城,还将一众皇室驱赶到了顺天城楼,尽数戮之,血水浸湿了士兵的鞋袜,苻贤就这样凭借着铁血手腕登上了皇位,改国号为天元,而那一场叛乱,史称“太和之乱”

而苻贤举兵南下之时,北疆还有一位手握重兵的将领,那位将领叫薛昭英,他是薛塬的祖父,同在北疆驻守,苻贤南下之时,柔然人突然在边境处烧杀抢掠,薛昭英带着大批人马前去迎敌,正是因为这一次出战,他没能及时发觉苻贤的叛变,没能及时阻止苻贤南下,待他击退柔然人之后,大局已定,这名年逾半百的老将怒火攻心,中风瘫倒在营帐内。七岁的薛塬,还记得祖父临终时那双愤懑难平的眼睛,但他什么也做不了,祖父一死,其麾下几名将领经过一番商讨,最终向大临城寄了一封恭贺新帝的书信,也就是因为这一封书信,换取了北疆三万将士的性命。

即位之后的新帝颁布了新的诏令,其中,驻扎在北境的军队无诏不得入京便是圣旨上的第一条诏令。

转眼间,十年已过,风沙依旧,而旧人已入黄泉,旧事已无人提,埙声里掺杂了呜呜的风声,像是愁苦之人的呜咽声,薛塬生在北境,他目睹了父亲战死、叔父战死,也目睹了祖父病死在营帐内的模样。

老将领们说,这块大岩石所指的方向便是南方,那里有邲朝的国都大临城,每次来到此处营地,薛塬的目光都会转向南方。

“哒哒哒……哒哒哒……”有一下没一下的马蹄声,从不远处传来,呜呜的埙声停了下来,老马抬起头,发出嘶嘶声,薛塬收好埙,一个转身便跳上了岩石,荒凉之地虽有商队经过,但很少见到单人单骑,那匹黑马的速度很慢很慢,像极了戈壁滩上濒死的苦行僧,而马背上面的那个人,亦是一动不动。

“不好,”薛塬心中一沉,骑上老马,飞驰而去,还未靠近那匹黑马,那匹黑马已经轰然倒下,马背上之人紧随着倒在了漫漫黄沙中,薛塬的动作很快,他将那昏迷之人抱起之后,这才发现,怀中之人是一名年轻姑娘,不知道是黄沙滚烫,还是烈日当空,只瞧了她一眼,便觉得环抱着她的手臂也是烫得不行。

“得罪了……”

口哨声响起,在阴凉处啃食野草的棕色骏马像疾风一样,朝着它的主人奔了过来。

江陈氏从长廊那头慢悠悠地走了过来,她的心情似乎还不错,脸上噙着笑,她的贴身婢女碧玉,端着一碗香薷汤,紧随其后,走了没几步,江陈氏便被清脆的鸟叫声吸引住了,她停下了脚步,眼睛盯着廊下的竹制鸟笼。

“碧玉,你听,这廊下的雀儿叫得多欢快啊,这是什么鸟儿?”

“禀夫人,这是只画眉鸟。”

“这画眉鸟叫声可真是动听啊,等会儿把它拿到我的院子。”

“可是……”碧玉面露难色,见到江陈氏盯着她,她连忙说道:“夫人,这是华瑛小姐养的画眉,我们还是不要……”

“住嘴!”

江陈氏怒斥一声,碧玉连忙跪倒在地,她低下头,不敢再说话,手捧着托盘的手颤抖不止。

“我可是江家的女主人,这府中的一草一木,皆由我做主,难道连她的画眉鸟都动不得吗?你只管照做便是了。”

“是。”

“还有,记住,将那画眉鸟儿带回我的院子后,就库房里头放置的金丝鸟笼拿出来。”

“是。”

主仆两人继续往前走,她们二人走下长廊,穿过假山,再过几层台阶,便到了书房门口,江陈氏刚想敲门,但书房里头却突然传来物品落地声,江陈氏将耳朵凑了上去,里头之人的对话尽数入了她的耳朵。

“大临城里找不到人,落日谷里也寻不着,甚至陵阳老家也没有她的消息,整整十日,一点消息也没有!你们这帮人,都是吃白饭的吗?”

“大人息怒,大人息怒,小的一定会加派人手,务必追查到华瑛小姐的行踪。”

对话声渐渐变小了,可站在外头的江陈氏,她的笑意却越来越浓了。

耳边传来了嘈杂声,像极了大临城闹市的吵闹,我又回到大临城了吗?脑袋哐当一声响,我立马睁开眼睛,猛地坐了起来,一阵眩晕袭来,让我不得已重新躺了回去,视线渐渐变得清晰,“这,是什么地方?”

抬头便可以见到破破烂烂的透着光的瓦片,连一根房梁都见不到,黄泥砌成的墙如此的矮小,见惯了美轮美奂的亭台楼阁,住惯了雕梁画栋的庭院,也待过舒适温馨的客栈,可我还是第一次待在这么破旧的一间小屋子,再一瞧,身上的衣服也被换过了,这头布,这腰带,这裙摆,可不正是北方妇人的装扮。

“姑娘,你可醒了,来,先喝点水,再吃几口馒头吧,这馒头是刚出锅的,特意给你留了几个。”

再一抬头之时,眼前便出现了一个年纪比我稍长的年轻女子,虽然是荆钗布裙,但她生得温婉可人,乍一笑,便让人心生暖意。

“是你救了我?”

一开口,便是沙哑如老妪的嗓音,北边的风沙尘土,与那致人盲哑的毒药不分上下。

那女子摇了摇头,“不是,是薛小将军救了你。”

我注意到,她提起这名字的时候,眼睛里头泛着点点星光。

“薛小将军?”印象中,父亲的亲信里头并未有姓薛的将领,而我也不曾结识过此人。

“姑娘是外地人,自然是没有听过薛小将军的名字,这白沙镇里的穷苦之人,无一没有不受过他的恩惠的,姑娘便放心在这里住下吧,等身体恢复了,再做打算吧。”

我点了点头,看着碗里的馒头,动作有些迟疑,但腹中空空,最终,我还是将手伸了过去,那年轻女子见我正大口啃食馒头,转身便要走,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开口询问:“怎么称呼你?”

“李拾君。”

拾君,李拾君,因着这个名字,芒屩布衣的她倒有些熠熠生辉了。

李拾君所做的馒头虽然卖相不如糕点,却有糕点的松软,而且入口时还带着淡淡的甜味。在李拾君家中休息的这两日,我也从她口中知道了一些事情,比如,我所待之地名为白沙镇,是邲朝最北边的小镇,再比如,我还知道了十年前,在白沙镇有过一场大厮杀,是一位姓薛的老将军打退了外敌,还了白沙镇的安宁,当然,还有这位收留我的年轻姑娘——李拾君她的身世。

李拾君的双亲早逝,年纪轻轻的她被托付给一名卖馒头的老婆婆,前两年,老婆婆病逝了,没有任何亲人的她,凭借着老婆婆的做馒头的手艺,养活了自己,再加上她的温婉性情与清秀面容,便有了“馒头西施”的称号。

北边的风沙很大,到了晚上,常常能听见鬼哭狼嚎之声,那两日,我托着下巴看看东边升起的红日,又看了看一旁吆喝的李拾君,瞧着她这样的相貌,这样脾性,随即陷入了沉思,待她空闲之后,我便问她,你是否甘心一辈子待在这里卖馒头?李拾君不语,只是摸了摸自己手上的粗茧,答道:除了此处,我还能去哪里?

经过两日的休养,身体已然恢复如常,毕竟受了李拾君的恩惠,我决定帮她做点事情。

生平从未进过厨房的我,险些将李拾君的房屋烧了。

炎炎夏日,连马儿都懂得往阴凉的地方行走,这个时辰,如果不去驻地巡视,薛塬便会来到白沙镇,在白沙镇梁阿婆处喝几碗大碗凉茶。

薛塬刚坐下,便有人坐到了他的身旁,一见来者,薛塬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喊出了他的名字,“易水!”

久别重逢,两个年轻俊朗的男子不由自主地哈哈大笑起来。

“易水,前不久刚得知你回了明州,却没有想到,今日却在这里碰到了你,你怎么就突然回来了?”

高易水喝了一大口茶水,“说来话长……”

话还未说,便瞧见斜对面的铺子里弥漫起了浓烟,高易水和薛塬对视一下,随即朝着那家铺子飞奔而去,起浓烟的地方可是李拾君的铺子!

两人刚赶到铺子门口,之间李拾君捂着口鼻一边咳嗽一边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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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有女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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