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长崎条约
随后德川家光一边镇压其它大名的同时,一边商议着解决眼下困局的办法。
越是讨论局面越是让德川家光后怕,如果日本不屈服大明,等大明占领四国岛后继续封锁日本沿海让日本片帆不得下海,又或者直接派兵攻占京都江户,日本如何抵挡大明军队?
日本是在挣扎中消亡还是选择隐忍等待时机出现,然后夺回失去的土地,德川家光从没想过自己一上台就给自己一个如此严峻的考验。
为了日本这口黑锅自己是背定了,没人会把罪名安在还是孩童的女皇身上。
当德川家光三天三夜没有睡觉,走出房门宣布答应大明条件的那一刻,仿佛苍老了几十岁岁,三天时间里德川家光鬓角头发都花白花白。
八月中旬,德川家光派出使节德川明秀前往下关城,和大明进行和平谈判。
九月初七,尹志平带着德川明秀一行人终于在长崎见到了天津舰队提督成国公朱纯臣和青岛舰队提督襄城伯李国桢。
可这时朱纯臣却重新拿出了一份条约出来,不光割让的岛屿增加了就连赔款也增加至七千七百五十三万六千二百五十两。
并且还增加了几条,第一条:日本对外贸易对象只能是大明、朝鲜两国,其它国家人员一律不准登陆日本本土,日本必须制定相关律法来维持这一政策。
第二条:取消日本国号,全名为《日本王国》,日本国王只能自称寡人,臣子可以称呼其为国王、大王,日本上下胆敢逾越将视为对大明的挑衅。
第三:自签订条约后,日本必须在三个月内驱赶本土的荷兰人,并发表官方声明,断绝与荷兰等泰西诸国的联系。
第四:自签订条约后,大明将在日本京都建立占地二百亩的领事馆,领事馆内遵照大明律法,日本人士不得踏入领事馆内。同时大明在京师也为日本建立大使馆,但日本使者必须遵照大明律法,且人员不得超过百人。
第五:大明可在日本招募长工前往大明做工,大明会确保日本务工人员的安全,但日本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横加干涉。
第六:大明可在日本招募十万士兵,采取自愿选择,但日本不可干涉此事。
第七:自条约签订后,大明将停止军事行动,双方恢复和平,日本人不可偷渡进入九州岛,大明有权处置偷渡进入大明领土内的日本人。
德川秀忠看完后脸色惨白惨白毫无血色,这要签字盖印后,日本就只剩下本州岛和四国岛了。
mmp,八千万两银子日本如何赔付的起?自己也提出来日本不可能一下子凑齐这么多银子,明国也表示理解,但是今年必须赔付一半,剩下的一半可在五年内必须赔付完。
呜呜呜
德川秀明浑身颤抖的在宣纸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签完后还要带回江户让征夷大将军签字女王签字盖印。
南居益和众多藩王子弟一旁在一旁心惊肉跳的看着德川秀明签完字,直感叹日本也忒有钱了,居然真的能拿出来。
历史上著名幕臣新井白石的估计,自庆安元年(1648)至宝永五年(1708)的六十年间,从日本流出的黄金为二百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两、白银三十七万四千二百贯,总计折合黄金八百三十六万余两,相当于庆长六年(1601)以来百余年间日本全部黄金产量的四分之一、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三。
所以说日本很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居然能承受这么巨大的贸易逆差,可见八千万两银子虽然很多,但是日本还是能拿出来的。
同时朱纯臣安排了十位顶级画师把这一幕完完本本的绘画下来(皇帝要求的),绘画好后进献给皇上。
此次条约史称《长崎条约》,自此也是大明和世界各国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开端,大明在未来以各种借口随意进攻“弱小”国家,然后强迫其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通过条约内容,达到掠夺世界各国的财富,控制条约国的经济、外交、政治、文化等等。
大明以掠夺各国财富来维持大明今后的各方面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在天启时期里,因各种原因死在大明的“奴隶”数量达到惊人的三千多万。
而这只是死在大明境内的数量,如果算上大明商人在世界各地开办的矿场,恐怕死亡人数超过一亿。
而关于这个话题一直被后世“专家”所争吵的话题,因为没有大明官方资料,只能通过零零散散的信息去推断,所以一直无法让人信服,怪就怪在朱由校灭亡世界各国后大搞《文字狱》。
这也是朱由校让后世诟病的地方,因为许多被大明灭亡的国家,大明强行推行“汉化教育”,其文献资料均遭受毁灭性的摧毁,后世能保存下来的十分稀少。
……
当德川秀明带着签字的条约回到江户时,德川家光以没有在自己的同意之下就善自签订一系列新增加的条约为由,问罪德川秀明。
在愤怒的舆论攻势下,四天后德川秀明被执行死刑,但是德川家光和(明正)女王先后在条约上签字盖印,承认并会履行条约内容。
但是为了赔付大明巨款,德川家光号召日本大名和百姓捐款,响应者却寥寥无几,你签订的条约你自己想办法解决,想让我们出钱门都没有。
之后德川家光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东拼西凑下才堪堪凑齐四千万两白银,但是未来五年内还要赔付大明三千多万两白银,只有提高日本各大名应缴纳给幕府的金银份额。
随后德川家光颁布一系列政策,把赔付给大明的绝大部分银子转嫁给日本大名,而日本大名又转嫁给日本百姓。
而这个时候日本各个大名耳朵里传来天籁般的声音,大明以多少的价格购买日本人口或者日本大名派人前往大明做工,大明每年按务工人数支付给大名多少银子的酬劳。
其中有条买断制,比一次性购买日本人口金银多付一倍的价格支付给日本大名,十五年内每年按人数支付给大名多少银子,十五年后这些日本人归大明所有。
整个日本政府上上下下都知晓此事,但却没人站出来为这些日本百姓说句公道话。
之后日本大名或卖、或分期、或派出大量务工人员交给大明“商人”,瞬间本州岛、四国岛再也看不到日本“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