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八章

几日后,宁戚被召见入宫,我作为侍从追随在后。

赶车的也有侍从,保佑公子晟老眼昏花当看不到。

不过在此之前先保佑他是个老头子,不然怎么老眼昏花?

***

齐王的宫殿跟我在秦王那儿看到的差不多,可能还要大一些。我虽然八卦,但识时务者为俊杰,此时只敢低下头来紧跟着宁戚。啧啧,奴才走的路就是多!

秘密走到一个暗门前,我没有一丝奇怪的表情。因为这些在电视剧看多了,通常大人物都喜欢呆在一起装神弄鬼讨论明天吃什么菜。本来我一个赶车侍从是不可能参与的,但宁戚一个眼神我就自由了。呵呵原来这小子的眼睛还可以这样用啊。

密室,顾名思义,就是设计得很密室的房子,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才会有密室杀人事件。室内没有一个窗子,每一个角落都被封死。人呼吸会放出二氧化碳,点着火把需要消耗氧气,而人也需要氧气来维持呼吸。这怎么做到呢?我发现墙壁较上的一块小范围的颜色跟其他地方的有所不同,不仔细看很难区别。难道这里面又是一个暗格?放钱的?又或者是这根本就是通风、让空气对流的?只可惜我化学没学好,保留兴趣就好了,改个好日子再研究吧。

站在宁戚身旁,观察着对面此人的面色。这人帅得惊人,衣着普通,但任人看了都有此人比定称王的觉悟。我好想问他如何保湿。

不要打我,我承认我是花痴。美好的事物人人爱之嘛……原来我还有正常人的天赋。

他们说了好多的话,都是我听不懂的。我不是司马迁,没有把历史记下来的义务,当旁听者好了。齐王,就是公子晟,他的皮肤超好的,古时候的环境保护还是好些。

男人在讨论公事或干活时所展现出来的魅力才是最无敌的。因为全心全意、一丝不苟,即便是心爱的女子在旁边跳钢管舞也视而不见(好烂的比喻,换一个):即便是太阳在西边升起,母猪会上树,旁边有两只大象在飞也只是听之任之。

所以,坐在我面前的这三名男子,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的绝种动物,因为他们比我大好几千年。

言归正传,当我无聊得快要倒下时,宁戚稳稳地接住我,并趁机向公子晟介绍我。

公子晟点点头,微笑。OHYEAH,传说中的蒙罗丽莎,男生版,我要手机,把他拍下来。

我学着古代女子的模样作了个万福。他奶奶的木瓜雪耳,我的包包还在秦王那儿呢!

秦王,齐王……错了!出错了!

秦王和齐王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吗?怎么公子晟还是个黄毛小子?时空出现扭曲,我在改变历史?

一定要把包包拿回来问个明白,不然我吃饭会没有情绪的。

只听公子晟说:“以后宁兄你就放心住在这吧,我会派人好好照顾嫂子的。”

哇,这么快就称兄道弟,果然不是凡人。公子晟你这话就不对了,既然已经结拜,又何必把“派人”挂在嘴边呢?好有看不起人的架势。这点要改,不然你怎么统治整个齐国?还有,俺还不是你嫂子,你哥也还没结婚。

我这些话像放鞭炮一样炸出来,三个在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男子竟然招架不住,齐齐盯住我7秒钟后才恢复正常,立刻又开三人会议。

“兄弟,你确定要娶那个女人?”这是公子晟。

“确定。”这是小宁子。

“不论生老病死,贫穷疾病,饥饿,痛苦,富有,出名,还是有臭狐,你们都不离不弃,甘苦与共吗?”

管仲当起了神甫。他讲得蛮有意思的嘛,有臭狐?呵呵,幸好我没有。难道……

我瞪大眼睛指着这三个严肃无比仿佛已经做好英勇就义准备的家伙大叫:

你们怎么会懂得这些!!!

我退开几步,左手垂直,右手水平,做出一个十字姿势,以上帝的名义对他们说:

神啊,请宽恕这三只无知的小鬼吧。他们只是一时兴起,来到中国进入三个笨蛋的身体里。神啊,请马上赶走它们吧,这三个笨蛋本来就笨,经不起冥灵的附身呀。如果您真没空就赶走附在小宁子身上那只好了,反正管仲和不是俺家的……

黄果树瀑布……当然不是俺,是那三个准备去见神农氏的家伙,他们无视我的祈祷,其中一人说:“宁戚先生,你愿意娶秦子冉女士为妻吗?”神甫变成了公子晟。宁戚接过他的话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

神甫继续说:“秦子冉女士,你愿意嫁给宁戚先生,成为他的妻子吗?”

我想也不想,就喊:“我愿意!”

咦?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礼成,送入洞房。”过完外国瘾,管仲操着专业的术语装证婚人。我眯起双眼斜视着三个可怕的非正常生物。可怕达到甚至超越极点就变得不可怕了。记住,现在是春秋,即公元前770至公元前476年,我都勉强进入角色了,他们还不安分,竟然用了后辈那一套,其中还有外国的。我摸了一把不存在的胡子说: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

气氛又变得很复杂。我又语无伦次。短暂的三人会议后,公子晟首先说出真相:“在下公子晟,这两位是我的大哥宁戚,二哥管仲。嫂子还有问题吗?”

我发觉我越来越像对牛弹琴,跟古人还是没有共同语言啊。既然他们都是不正常的,那我又何必计较礼仪呢?“啪”的一声找一张椅子坐下,举止极度粗鲁,开始审问犯人。

自家的先不问,我把目光投向管仲,听说他是正人君子,比较好问:“你就是管仲?”

管仲作了一回沉思者,说:“在下正是。”

你这里有没有文房四宝?我想问你要个签名。

公子晟好大意见:“主子在上,你居然问他拿签名而不问身为主子的我,分明不把我放在眼里。”

真是人心不古啊。自古以来哪个皇帝不是喜欢把自己的亲笔签名到处传递或者赠送的?反正你最后还是会给我的,何必由我主动问呢,嘻嘻,一字记之:笨。

公子晟想了想,觉得我这话说得也很有道理,于是不再言语。我家良人却弄不明白了,闷闷道:“你不问晟小子还说得过去,可是我呢?我可是你相公,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倒好,问管小子也不问我。”

爱情果然能让一个天才变成一个白痴。我跳将起来,像无尾熊一样吊在宁戚身上,感受他的体温,瞬间变回小鸟伊人。

人家不问你也是有原因的嘛。第一,你是我相公,你就是我,难道我还要想自己拿签名吗?第二,即便是退一万步讲,我问你要签名,你拿什么给我签?写血书?还是刻甲骨文、小篆?

那你干嘛还要文房四宝?

嘻嘻,轮到我汗颜了。我抱紧宁戚以免掉下来对他轻声细语:人家,人家习惯成自然了嘛。说到写字当然是要用到纸笔墨砚啦。

宁戚凑到我耳边说:“等只有咱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再亲自为你签名。”

我好奇极了:“你用什么签?”

宁戚的调子更加低沉了,但是很诱人,他近乎咬住我的耳垂:“用——身体。”

挖——我张开嘴还来不及说话,宁戚便飞快吻了过来,啧啧,好纯熟的功夫,肯定练习了一段时间。等我意识到要闭上眼睛享受时,一条柔软物体已经成功进驻我的口腔,并与里面的舌头纠缠在一起。我发誓我的意志是很坚定的,一个小小的法式舌吻怎么能让我出卖自己呢?可是,当宁戚的手伸进我衣服里面时,我忍不住了,通过几乎为零的意识找回自己的手,制止他下面的动作,低声呻吟:“别,有人看着呢。”

宁戚接近狂热的眼神渐渐平复下来,他望向坐在一旁看热闹的两位好友,没有作声,却发出危险的信号:既然看到了不应该看的事,还不快滚!

公子晟和管仲对视了一眼,纷纷抱胸咬牙切齿:“禽兽——”

宁戚不为所动,拥着我身体的手却放松了些,我终于又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啦。他用食指轻轻抚摩我那因二硫碘化钾(Kiss)发生化学作用而变得红肿的唇说:“我是不是禽兽还轮不到你们两位评价。相反,我真为某人的妻子担心呀,某人连禽兽都不如,啧啧,听说还是个喜欢咬人的动物呢。”

我不知道某人是谁,但肯定是这两人的其中一人。公子晟脸色淡然,铁定不是他。管仲有点不自然,呵呵,肯定是他。受害者是谁呢?要是有机会我一定要去看看萱萱。

公子晟适时打圆场:“好了,这些闺房之乐当然是在自家闺房里说啦,说得如此露骨也不怕丢脸。”

我不以为然:“公子晟难道你就很君子了吗?历史上的齐桓功可是妻妾成群的哦。啧啧,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宁戚立刻警觉起来:“你知道我——”

这话悬乎,我听得明白。狡诈一笑,我说出他心力想到的答案:

你就是毛毛。

几日后,宁戚被召见入宫,我作为侍从追随在后。

赶车的也有侍从,保佑公子晟老眼昏花当看不到。

不过在此之前先保佑他是个老头子,不然怎么老眼昏花?

***

齐王的宫殿跟我在秦王那儿看到的差不多,可能还要大一些。我虽然八卦,但识时务者为俊杰,此时只敢低下头来紧跟着宁戚。啧啧,奴才走的路就是多!

秘密走到一个暗门前,我没有一丝奇怪的表情。因为这些在电视剧看多了,通常大人物都喜欢呆在一起装神弄鬼讨论明天吃什么菜。本来我一个赶车侍从是不可能参与的,但宁戚一个眼神我就自由了。呵呵原来这小子的眼睛还可以这样用啊。

密室,顾名思义,就是设计得很密室的房子,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才会有密室杀人事件。室内没有一个窗子,每一个角落都被封死。人呼吸会放出二氧化碳,点着火把需要消耗氧气,而人也需要氧气来维持呼吸。这怎么做到呢?我发现墙壁较上的一块小范围的颜色跟其他地方的有所不同,不仔细看很难区别。难道这里面又是一个暗格?放钱的?又或者是这根本就是通风、让空气对流的?只可惜我化学没学好,保留兴趣就好了,改个好日子再研究吧。

站在宁戚身旁,观察着对面此人的面色。这人帅得惊人,衣着普通,但任人看了都有此人比定称王的觉悟。我好想问他如何保湿。

不要打我,我承认我是花痴。美好的事物人人爱之嘛……原来我还有正常人的天赋。

他们说了好多的话,都是我听不懂的。我不是司马迁,没有把历史记下来的义务,当旁听者好了。齐王,就是公子晟,他的皮肤超好的,古时候的环境保护还是好些。

男人在讨论公事或干活时所展现出来的魅力才是最无敌的。因为全心全意、一丝不苟,即便是心爱的女子在旁边跳钢管舞也视而不见(好烂的比喻,换一个):即便是太阳在西边升起,母猪会上树,旁边有两只大象在飞也只是听之任之。

所以,坐在我面前的这三名男子,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的绝种动物,因为他们比我大好几千年。

言归正传,当我无聊得快要倒下时,宁戚稳稳地接住我,并趁机向公子晟介绍我。

公子晟点点头,微笑。OHYEAH,传说中的蒙罗丽莎,男生版,我要手机,把他拍下来。

我学着古代女子的模样作了个万福。他奶奶的木瓜雪耳,我的包包还在秦王那儿呢!

秦王,齐王……错了!出错了!

秦王和齐王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吗?怎么公子晟还是个黄毛小子?时空出现扭曲,我在改变历史?

一定要把包包拿回来问个明白,不然我吃饭会没有情绪的。

只听公子晟说:“以后宁兄你就放心住在这吧,我会派人好好照顾嫂子的。”

哇,这么快就称兄道弟,果然不是凡人。公子晟你这话就不对了,既然已经结拜,又何必把“派人”挂在嘴边呢?好有看不起人的架势。这点要改,不然你怎么统治整个齐国?还有,俺还不是你嫂子,你哥也还没结婚。

我这些话像放鞭炮一样炸出来,三个在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男子竟然招架不住,齐齐盯住我7秒钟后才恢复正常,立刻又开三人会议。

“兄弟,你确定要娶那个女人?”这是公子晟。

“确定。”这是小宁子。

“不论生老病死,贫穷疾病,饥饿,痛苦,富有,出名,还是有臭狐,你们都不离不弃,甘苦与共吗?”

管仲当起了神甫。他讲得蛮有意思的嘛,有臭狐?呵呵,幸好我没有。难道……

我瞪大眼睛指着这三个严肃无比仿佛已经做好英勇就义准备的家伙大叫:

你们怎么会懂得这些!!!

我退开几步,左手垂直,右手水平,做出一个十字姿势,以上帝的名义对他们说:

神啊,请宽恕这三只无知的小鬼吧。他们只是一时兴起,来到中国进入三个笨蛋的身体里。神啊,请马上赶走它们吧,这三个笨蛋本来就笨,经不起冥灵的附身呀。如果您真没空就赶走附在小宁子身上那只好了,反正管仲和不是俺家的……

黄果树瀑布……当然不是俺,是那三个准备去见神农氏的家伙,他们无视我的祈祷,其中一人说:“宁戚先生,你愿意娶秦子冉女士为妻吗?”神甫变成了公子晟。宁戚接过他的话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

神甫继续说:“秦子冉女士,你愿意嫁给宁戚先生,成为他的妻子吗?”

我想也不想,就喊:“我愿意!”

咦?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礼成,送入洞房。”过完外国瘾,管仲操着专业的术语装证婚人。我眯起双眼斜视着三个可怕的非正常生物。可怕达到甚至超越极点就变得不可怕了。记住,现在是春秋,即公元前770至公元前476年,我都勉强进入角色了,他们还不安分,竟然用了后辈那一套,其中还有外国的。我摸了一把不存在的胡子说: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

气氛又变得很复杂。我又语无伦次。短暂的三人会议后,公子晟首先说出真相:“在下公子晟,这两位是我的大哥宁戚,二哥管仲。嫂子还有问题吗?”

我发觉我越来越像对牛弹琴,跟古人还是没有共同语言啊。既然他们都是不正常的,那我又何必计较礼仪呢?“啪”的一声找一张椅子坐下,举止极度粗鲁,开始审问犯人。

自家的先不问,我把目光投向管仲,听说他是正人君子,比较好问:“你就是管仲?”

管仲作了一回沉思者,说:“在下正是。”

你这里有没有文房四宝?我想问你要个签名。

公子晟好大意见:“主子在上,你居然问他拿签名而不问身为主子的我,分明不把我放在眼里。”

真是人心不古啊。自古以来哪个皇帝不是喜欢把自己的亲笔签名到处传递或者赠送的?反正你最后还是会给我的,何必由我主动问呢,嘻嘻,一字记之:笨。

公子晟想了想,觉得我这话说得也很有道理,于是不再言语。我家良人却弄不明白了,闷闷道:“你不问晟小子还说得过去,可是我呢?我可是你相公,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倒好,问管小子也不问我。”

爱情果然能让一个天才变成一个白痴。我跳将起来,像无尾熊一样吊在宁戚身上,感受他的体温,瞬间变回小鸟伊人。

人家不问你也是有原因的嘛。第一,你是我相公,你就是我,难道我还要想自己拿签名吗?第二,即便是退一万步讲,我问你要签名,你拿什么给我签?写血书?还是刻甲骨文、小篆?

那你干嘛还要文房四宝?

嘻嘻,轮到我汗颜了。我抱紧宁戚以免掉下来对他轻声细语:人家,人家习惯成自然了嘛。说到写字当然是要用到纸笔墨砚啦。

宁戚凑到我耳边说:“等只有咱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再亲自为你签名。”

我好奇极了:“你用什么签?”

宁戚的调子更加低沉了,但是很诱人,他近乎咬住我的耳垂:“用——身体。”

挖——我张开嘴还来不及说话,宁戚便飞快吻了过来,啧啧,好纯熟的功夫,肯定练习了一段时间。等我意识到要闭上眼睛享受时,一条柔软物体已经成功进驻我的口腔,并与里面的舌头纠缠在一起。我发誓我的意志是很坚定的,一个小小的法式舌吻怎么能让我出卖自己呢?可是,当宁戚的手伸进我衣服里面时,我忍不住了,通过几乎为零的意识找回自己的手,制止他下面的动作,低声呻吟:“别,有人看着呢。”

宁戚接近狂热的眼神渐渐平复下来,他望向坐在一旁看热闹的两位好友,没有作声,却发出危险的信号:既然看到了不应该看的事,还不快滚!

公子晟和管仲对视了一眼,纷纷抱胸咬牙切齿:“禽兽——”

宁戚不为所动,拥着我身体的手却放松了些,我终于又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啦。他用食指轻轻抚摩我那因二硫碘化钾(Kiss)发生化学作用而变得红肿的唇说:“我是不是禽兽还轮不到你们两位评价。相反,我真为某人的妻子担心呀,某人连禽兽都不如,啧啧,听说还是个喜欢咬人的动物呢。”

我不知道某人是谁,但肯定是这两人的其中一人。公子晟脸色淡然,铁定不是他。管仲有点不自然,呵呵,肯定是他。受害者是谁呢?要是有机会我一定要去看看萱萱。

公子晟适时打圆场:“好了,这些闺房之乐当然是在自家闺房里说啦,说得如此露骨也不怕丢脸。”

我不以为然:“公子晟难道你就很君子了吗?历史上的齐桓功可是妻妾成群的哦。啧啧,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宁戚立刻警觉起来:“你知道我——”

这话悬乎,我听得明白。狡诈一笑,我说出他心力想到的答案:

你就是毛毛。

几日后,宁戚被召见入宫,我作为侍从追随在后。

赶车的也有侍从,保佑公子晟老眼昏花当看不到。

不过在此之前先保佑他是个老头子,不然怎么老眼昏花?

***

齐王的宫殿跟我在秦王那儿看到的差不多,可能还要大一些。我虽然八卦,但识时务者为俊杰,此时只敢低下头来紧跟着宁戚。啧啧,奴才走的路就是多!

秘密走到一个暗门前,我没有一丝奇怪的表情。因为这些在电视剧看多了,通常大人物都喜欢呆在一起装神弄鬼讨论明天吃什么菜。本来我一个赶车侍从是不可能参与的,但宁戚一个眼神我就自由了。呵呵原来这小子的眼睛还可以这样用啊。

密室,顾名思义,就是设计得很密室的房子,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才会有密室杀人事件。室内没有一个窗子,每一个角落都被封死。人呼吸会放出二氧化碳,点着火把需要消耗氧气,而人也需要氧气来维持呼吸。这怎么做到呢?我发现墙壁较上的一块小范围的颜色跟其他地方的有所不同,不仔细看很难区别。难道这里面又是一个暗格?放钱的?又或者是这根本就是通风、让空气对流的?只可惜我化学没学好,保留兴趣就好了,改个好日子再研究吧。

站在宁戚身旁,观察着对面此人的面色。这人帅得惊人,衣着普通,但任人看了都有此人比定称王的觉悟。我好想问他如何保湿。

不要打我,我承认我是花痴。美好的事物人人爱之嘛……原来我还有正常人的天赋。

他们说了好多的话,都是我听不懂的。我不是司马迁,没有把历史记下来的义务,当旁听者好了。齐王,就是公子晟,他的皮肤超好的,古时候的环境保护还是好些。

男人在讨论公事或干活时所展现出来的魅力才是最无敌的。因为全心全意、一丝不苟,即便是心爱的女子在旁边跳钢管舞也视而不见(好烂的比喻,换一个):即便是太阳在西边升起,母猪会上树,旁边有两只大象在飞也只是听之任之。

所以,坐在我面前的这三名男子,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的绝种动物,因为他们比我大好几千年。

言归正传,当我无聊得快要倒下时,宁戚稳稳地接住我,并趁机向公子晟介绍我。

公子晟点点头,微笑。OHYEAH,传说中的蒙罗丽莎,男生版,我要手机,把他拍下来。

我学着古代女子的模样作了个万福。他奶奶的木瓜雪耳,我的包包还在秦王那儿呢!

秦王,齐王……错了!出错了!

秦王和齐王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吗?怎么公子晟还是个黄毛小子?时空出现扭曲,我在改变历史?

一定要把包包拿回来问个明白,不然我吃饭会没有情绪的。

只听公子晟说:“以后宁兄你就放心住在这吧,我会派人好好照顾嫂子的。”

哇,这么快就称兄道弟,果然不是凡人。公子晟你这话就不对了,既然已经结拜,又何必把“派人”挂在嘴边呢?好有看不起人的架势。这点要改,不然你怎么统治整个齐国?还有,俺还不是你嫂子,你哥也还没结婚。

我这些话像放鞭炮一样炸出来,三个在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男子竟然招架不住,齐齐盯住我7秒钟后才恢复正常,立刻又开三人会议。

“兄弟,你确定要娶那个女人?”这是公子晟。

“确定。”这是小宁子。

“不论生老病死,贫穷疾病,饥饿,痛苦,富有,出名,还是有臭狐,你们都不离不弃,甘苦与共吗?”

管仲当起了神甫。他讲得蛮有意思的嘛,有臭狐?呵呵,幸好我没有。难道……

我瞪大眼睛指着这三个严肃无比仿佛已经做好英勇就义准备的家伙大叫:

你们怎么会懂得这些!!!

我退开几步,左手垂直,右手水平,做出一个十字姿势,以上帝的名义对他们说:

神啊,请宽恕这三只无知的小鬼吧。他们只是一时兴起,来到中国进入三个笨蛋的身体里。神啊,请马上赶走它们吧,这三个笨蛋本来就笨,经不起冥灵的附身呀。如果您真没空就赶走附在小宁子身上那只好了,反正管仲和不是俺家的……

黄果树瀑布……当然不是俺,是那三个准备去见神农氏的家伙,他们无视我的祈祷,其中一人说:“宁戚先生,你愿意娶秦子冉女士为妻吗?”神甫变成了公子晟。宁戚接过他的话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

神甫继续说:“秦子冉女士,你愿意嫁给宁戚先生,成为他的妻子吗?”

我想也不想,就喊:“我愿意!”

咦?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礼成,送入洞房。”过完外国瘾,管仲操着专业的术语装证婚人。我眯起双眼斜视着三个可怕的非正常生物。可怕达到甚至超越极点就变得不可怕了。记住,现在是春秋,即公元前770至公元前476年,我都勉强进入角色了,他们还不安分,竟然用了后辈那一套,其中还有外国的。我摸了一把不存在的胡子说: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

气氛又变得很复杂。我又语无伦次。短暂的三人会议后,公子晟首先说出真相:“在下公子晟,这两位是我的大哥宁戚,二哥管仲。嫂子还有问题吗?”

我发觉我越来越像对牛弹琴,跟古人还是没有共同语言啊。既然他们都是不正常的,那我又何必计较礼仪呢?“啪”的一声找一张椅子坐下,举止极度粗鲁,开始审问犯人。

自家的先不问,我把目光投向管仲,听说他是正人君子,比较好问:“你就是管仲?”

管仲作了一回沉思者,说:“在下正是。”

你这里有没有文房四宝?我想问你要个签名。

公子晟好大意见:“主子在上,你居然问他拿签名而不问身为主子的我,分明不把我放在眼里。”

真是人心不古啊。自古以来哪个皇帝不是喜欢把自己的亲笔签名到处传递或者赠送的?反正你最后还是会给我的,何必由我主动问呢,嘻嘻,一字记之:笨。

公子晟想了想,觉得我这话说得也很有道理,于是不再言语。我家良人却弄不明白了,闷闷道:“你不问晟小子还说得过去,可是我呢?我可是你相公,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倒好,问管小子也不问我。”

爱情果然能让一个天才变成一个白痴。我跳将起来,像无尾熊一样吊在宁戚身上,感受他的体温,瞬间变回小鸟伊人。

人家不问你也是有原因的嘛。第一,你是我相公,你就是我,难道我还要想自己拿签名吗?第二,即便是退一万步讲,我问你要签名,你拿什么给我签?写血书?还是刻甲骨文、小篆?

那你干嘛还要文房四宝?

嘻嘻,轮到我汗颜了。我抱紧宁戚以免掉下来对他轻声细语:人家,人家习惯成自然了嘛。说到写字当然是要用到纸笔墨砚啦。

宁戚凑到我耳边说:“等只有咱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再亲自为你签名。”

我好奇极了:“你用什么签?”

宁戚的调子更加低沉了,但是很诱人,他近乎咬住我的耳垂:“用——身体。”

挖——我张开嘴还来不及说话,宁戚便飞快吻了过来,啧啧,好纯熟的功夫,肯定练习了一段时间。等我意识到要闭上眼睛享受时,一条柔软物体已经成功进驻我的口腔,并与里面的舌头纠缠在一起。我发誓我的意志是很坚定的,一个小小的法式舌吻怎么能让我出卖自己呢?可是,当宁戚的手伸进我衣服里面时,我忍不住了,通过几乎为零的意识找回自己的手,制止他下面的动作,低声呻吟:“别,有人看着呢。”

宁戚接近狂热的眼神渐渐平复下来,他望向坐在一旁看热闹的两位好友,没有作声,却发出危险的信号:既然看到了不应该看的事,还不快滚!

公子晟和管仲对视了一眼,纷纷抱胸咬牙切齿:“禽兽——”

宁戚不为所动,拥着我身体的手却放松了些,我终于又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啦。他用食指轻轻抚摩我那因二硫碘化钾(Kiss)发生化学作用而变得红肿的唇说:“我是不是禽兽还轮不到你们两位评价。相反,我真为某人的妻子担心呀,某人连禽兽都不如,啧啧,听说还是个喜欢咬人的动物呢。”

我不知道某人是谁,但肯定是这两人的其中一人。公子晟脸色淡然,铁定不是他。管仲有点不自然,呵呵,肯定是他。受害者是谁呢?要是有机会我一定要去看看萱萱。

公子晟适时打圆场:“好了,这些闺房之乐当然是在自家闺房里说啦,说得如此露骨也不怕丢脸。”

我不以为然:“公子晟难道你就很君子了吗?历史上的齐桓功可是妻妾成群的哦。啧啧,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宁戚立刻警觉起来:“你知道我——”

这话悬乎,我听得明白。狡诈一笑,我说出他心力想到的答案:

你就是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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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任我行(穿越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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