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胡蜂寻踪
()京城东边一座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府邸,匾额上书写着斗大的“御赐瀛王府”五个大字。宅中一处寝居内,一位身着家常酱紫锦袍的男子慵懒地躺在榻上,闭目养神。突然一个小厮模样的人匆匆向这寝居跑来。被正好过来的一个中年胖子拦道:“什么事,慌慌张张的,王爷正歇着呢。”那小厮忙不迭双手捧上一支箭,“严老爷,刚才不知是何人突将这箭射到门前。”被称为严老爷的这位其实那里是什么老爷,而是瀛王府的管事,瀛王手下一个心腹,名为严虢虎。因为中年发福,他叫虎,虎就是大猫,所以背地里人都叫他肥猫爷。严虢虎将箭接过,见箭上还绑着书信一封,道:“看清是什么人了吗?”小厮道:“小人不知,只听见咚咚叩门声,小人开门看时,却人影大都没见着。谁知一只箭擦着我的耳朵就射到了门上。小人看箭上有信,不知是给谁的,所以想拿来给王爷过目”说着,还直哆嗦。严虢虎鼓着鱼泡眼瞥了他一下,看到他耳朵上确实有些许磨破,道:“知道了,你先下去。”小厮往后退了几步,便一溜小跑走了。严虢虎拖着两只象腿,走上台阶,敲了敲门,轻声唤道:“王爷?”这宅中的人便是瀛王赵澈了,懒懒道:“本王都听见了,进来。”“是。”严虢虎推门进来,走到榻前,毕恭毕敬地站好,将箭呈给主子。瀛王依旧眯着眼睛,“你念来听听。”严虢虎依言取下信,迅速拆开读了。瀛王听完,腾地坐起来,瞪着双眼,怒道:“反了他了!这哪儿来的狗杂种,竟敢敲诈我堂堂瀛王?”严虢虎一手拿信,一手持箭,双臂垂于两侧,不敢搭话。瀛王乜斜着眼睛,看着他,“确定死的那三个小子中有卫山吗?”卫山是关伟山在瀛王府中作间者时的化名,瀛王不知他的真名,所有还是以此名称呼他。严虢虎回道:“属下曾经暗中去义庄看过,除非有人长得一模一样,不然应该是那小子不错。”瀛王又问:“既然卫山已死,这信又是哪里来的?”严虢虎谨慎回道:“这个请恕奴才也不清楚,不过信中不为别事,只是求财,应该不是从太子或其他皇子那儿来的。属下见这信里又写着放望山,倒是想起来曾经听闻过京郊山区附近有一伙山贼,不是巧取豪夺,便是做这等拿住人的软肋、敲诈勒索的勾当。”瀛王眉峰一挑,“你的意思是说本王被他拿住把柄了?”严虢虎赶紧道:“王爷行的端做得正,自然是没有什么把柄被人诟病的,只怕是有些人无中生有、逮住些捕风捉影的事情便大做文章。”瀛王依然挑着眉头,“卫山死了,账簿怎么跑到山贼手上去了?”“奴才想,这定是卫山的金蝉脱壳之计。”“怎么说?”“卫山事情败露之后,我们一路追捕,他便躲进了放望山一带,此刻又跑出来这么一封要我们到放望山埋金子的信,应该是卫山不想暴露了身份,明知山贼有了这账簿就会来敲诈勒索,所以故意把账簿留在了山寨。这样我们便会将视线转移到山贼的方向,其实卫山他是另有来头。瀛王冷冷道:“这点把戏还要你告诉本王吗?一群乌合之众的山贼岂敢打本王的主意。”“是,是。”“只是派人为间也不像是太子的作为,究竟是谁和本王为敌呢?”瀛王说着,大力拍了一下美人塌。严虢虎冷汗直冒,低着头,不敢说话。那卫山也就是关伟山盗走账簿,最先发现的便是严虢虎,本来算是立了一功,但是又因为一直没抓到人,也查不到这人的真正来历,被瀛王数落了很多顿不是。过了一会,瀛王冷静了一些,问道,“你说说,这信怎么处理?”护卫略想了想,建议道:“王爷,奴才看,虽然不知道这账簿是真是假,但是万一是真的,我们不出钱的话,他们指不准就会卖到太子那边去,那事情可麻烦了。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属下看不如花些银子,先看他们手中的账簿是真是假再做打算。”不过这可不是一点银子,而是500两金子,瀛王皱着眉头想了想,问道:“不能直接捅了这群狗杂种的老巢吗?”“王爷,若是可以,奴才也不想糟蹋银子喂狗。只是这群人若非山贼的话,就更不知是什么人了,去哪儿查呢?如果是那群山贼,也根本找不到他们的藏身之处。”“怎么回事?”“这群山贼虽然是群乌合之众,但是也诡计多端着。王爷,您日理万机,想来是忘记了,这群山贼,朝廷也不是剿灭一两次了,但是现在都不知道他们的具体所在,只知道是京郊山区中。但是那里群山连绵,根本不知道是哪一座。他们每次神出鬼没,和人做交易时,又每每要人将金银藏于不同的位置。有一次朝廷下了诱饵将重金送在他们指定的位置,在藏金的附近派了重兵埋伏,但是过了三天都不见有人来取,好像山中各条道上都有他们的人监视着,知道有危险,所以没人出来。”瀛王此时才想起来,那次剿灭山贼失败,贼匪们后来还专门写了一封信嘲笑负责围剿的将领于大勇,于将军不堪羞辱,第二天便递了辞呈。“那他们若是反口,不将东西送回呢?”“这群山贼虽然人所不齿,但是他们却认为自己是江湖好汉,说话一向倒还算话。”瀛王挥挥手,“罢了,最近民变的事,本王还头疼着呢,可不想因为两年前的旧事又伤脑筋。就依你所言,先将账簿买回来。这事就交给你全权处理了。”“是。”严虢虎正准备退下时,瀛王眼中突然闪出一道寒光,“慢着,在王府附近增派些人手看着,等他们来送东西的时候,注意盯紧了。这群山贼不是说五日内将东西送到吗?我看离了他们的巢穴,在本王的地盘,是不是还敢这么放肆!”“是。”闰二月十五日夜里,月色迷蒙,京郊放望山处于一片静谧之中,一丝风皆无,偶有几声鸦鸣。半山腰的丛林小径,一个身背大箱的男子像是正在赶路。他步履如飞,但是陷入土壤中的脚印来看,身后的箱子应该足有一人重。男子行至一处大石前,突然停步。仰起头来,大石上“青杨木林”四个大字在月光的映照之下泛着清光。男子放下箱子,用脚尖试了试身前的泥土,还算比较柔软。他蹲下身来,看看四周并无旁人,便从怀中掏出一把短刀,在地上挖了一个三尺见方一尺来深的洞,将那箱子置于洞中,又将土填好踏平。男子体格健壮、动作灵巧,这一切完成不过喝杯茶的功夫。男子起身,拍掉身上的泥土,又原路退出了林子。放望山临近的另一座渺青山深处。一座木屋中,一个光头阔脸,腰圆膀粗独自吃着驴肉,只见他三口两口一会便吃得精光,只剩了零星几丝肉渣,就着膀子一抹油嘴,又把起个阔口大碗猛灌下好几斤烧酒。酒酣肉畅之际,一个男子慌慌张张闯入,捂着胸口,揣着大气。细看此人,眼细唇薄,身无四两肉,皮肤蜡黄。喝酒吃肉喷着满嘴酒气:“老七,金子到了吗?”“老大,到…到了!”老七眼中闪着精光。“真到了?”大汉搁下碗,再问一次。“真到了!”老七凑到老大的面前,又低声说道,“我亲眼看见人将箱子给埋进去的,那箱子这么大、沉甸甸的。”老七用手比划了一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两人喜不自禁,狂笑起来。“老大,”老七先停了下来,说道,“咱们先别急着高兴,这齐王也不是好惹的主,咱们还是小心为妙。”“切!”老大捶了老七一拳,“没胆!老子十几年刀口上舔生活,就是天王老子来了,老子也不怕!”“是、是、是。”老七摸着隐隐作痛的胸唯唯诺诺。“进山各条道上的兄弟们有什么发现没有?”“没。这两天来来往往的还是山里面这些人,没见着可疑的人。那个送金子的,兄弟们已经看着他下山了。”“好!你派人知会兄弟们都撤了,各自回家。等出了这箱金子,兑了银子,会像往常一样分到各家,少不得谁的,叫他们莫操心。咱们现在就挖金子去!”“老大,是不是让兄弟们再给望着一阵?”“你傻了,不是说鬼影子都没见着吗?要大伙回家歇着。家里的娘们等久了,热炕头都变冷了。他们那帮嫩小子,就是现在上山逮我们,至少也要一个时辰,这档子时间,老子不仅金子取了,都可以跟小婊子他妈干上好几回了。”“可是,…”老七想说什么,但是还没有说出来,话就被老大快要瞪爆的眼珠子给吓回去了。“你小子今天吃错药了?像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这点破事,咱们干过多少票了?老子有让兄弟们吃过一次亏吗?”老大吼道。老七摇头。“他妈这不得了。走,收金子去!”说着甩了膀子大步想门口走去。老七摸了摸右眼,自己嘀咕道:“妈的,这眼皮子怎么一直跳个不停,弄得我老七心慌。”也跟着出了门。老七遣人通知各道上的弟兄们散了,又叫上两个小喽啰跟着老大去取箱子。开箱验过,确实满满的都是真金,便抬了回去,藏于密室。事已办妥,老大又启了两大坛酒,和老七两人喝上了。老大打了一个饱嗝,问道:“老七,怎么样啊?你看有什么鸟事没有?”老七帮老大把酒满上,马屁道:“还是老大英明,选了个有钱的大头王爷,带着弟兄们吃香的、喝辣的。我这都是因为这两天眼皮子跳个不停,心里不安生。”“那现在还跳么?”老大又干了一碗酒。“嘿嘿,不跳了,不跳了。”老七练练摆手。“瞧你小子那点出息!没事自个儿吓自个儿。”“是,是。”老七陪笑道。“那小子也算识相,明早派两个功夫好的将册子给财神爷送去。叫他们别出了什么岔子,否则老子我剥了他们的皮。”“哎,是,是。”老七退下了。两人殊不知对上酒的这么一会功夫,一位身着夜行衣的不速之客已入了他们的密室,用事先准备好的东西调换了他们要送给“财神爷”的册子。夜行者退出密室,启动墙上机关将门锁好,趁着夜色下得山来,一路没有被人发现。他入了城,向城东而来,隐入一个朱漆大门的人家。这座宅子却不是别人所有,正是威名远播的当朝大元帅萧朗的府邸。夜行者进入帅府名为“念御轩”的一处卧房,摘掉面巾,露出一张轮廓分明、俊美非凡的脸来。此人正是念御轩的主人萧御风。萧御风走到窗下,推开户枢。从袖中拿出一只精致小巧的竹笼子来。笼中关着一只黄豆大小的胡蜂。胡蜂的腿上绑着一条极为纤细的红色丝线,丝线的另一端穿过竹笼的空隙系在萧御风的小拇指上。萧御风和林星疏合谋的这一偷梁换柱之计,让瀛王出钱做交易,但是他们暗自在运金的箱子上抹了一种的特殊香料,只要放出胡蜂,便会一路跟着这种特殊香料所散发的香味。那些山贼对这里的地形了若指掌,在山里绕来绕去,夜间本就视线不好,加上这山里夜间常有浓雾,若是没有这胡蜂帮忙,就是他萧御风,也是十分容易跟丢。找到山寨后,萧御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假册子换了真账簿。记得两三个时辰前,林星疏用红丝将萧御风和胡蜂系到一起。当时他调侃道:“别人都是月老帮着牵红线,我何其有幸,竟劳林大小姐费神亲自做媒。只是月老许于男子的都是美貌姑娘,为何林大小姐要将本少爷的姻缘托付给这么只丑八怪呢?而且还是只公的?”萧御风用拇指弹弹胡蜂的小肚子,不悦道。林星疏将红丝绕在萧御风的小拇指,死力一勒,痛得林御风哇哇叫。林星疏打上一个死结,“好了,”又点点胡蜂的小脑袋,满意道:“这胡蜂多可爱啊。”萧御风求道:“这不符合本少爷的择美标准,给我换只蝴蝶?若是我最喜欢的凤尾蝶更好。”林星疏肩膀微微一抖,垮着脸:“不喜欢,你便将它放了,随便你。”便撵他走了。不过,多亏了这只胡蜂一路寻踪到了山贼的巢穴。既然任务已经完成,萧御风便启了笼子,解开绳结,放了这只立了大功的小东西,只留了红丝线和竹笼。一样贴身带着,另一样留在家中日后装些蛐蛐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