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赶集
在连绵起伏的黄土高原之上,传来一阵高亢的歌声,歌声里充满着西北汉子粗狂和中气十足。
在连绵的群山之间,一条公路蜿蜒着穿山而过。公路两旁,坐落着百十来户人家小村庄。这个村落,因为山梁上建有一座寺庙,叫高山寺,所以人们就把这儿叫做高山寺村。
高山寺村共有九个生产队,每个队里大约有七八十户人家。
此时,正是日暮时分。村落中,家家房顶上都有缕缕炊烟在袅袅上升,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开始准备晚饭。
公路上,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骑着一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飞驰而来。
公路一个岔路口,大队长魏新发背着双手,叼着一个旱烟袋,刚走上公路,看到骑着车子的年轻人就喊道:“魏锋,你过来。”
魏锋将自行车停了下来,走到村长周朝发跟前,嘿嘿笑说道:“大队长,有啥事?”
魏新发五十多岁了,常年的劳累,让这个男人显得比较粗糙,脸部皮肤黝黑,看着特别健壮。
他瞪着两眼睛说道:“我说你个球小子,整天不好好上工,咋就爱捉弄一些狗球不着调的事。”
“村长,你啥这话说的。我不就是去赶集,在集市上倒腾点袜子,丝巾吗,这咋就成了狗球不着调的事情?”听了大队长魏新发的话,魏锋可有点不乐意了。
魏新发抬脚对着魏锋就是一脚,骂道:“球小子,你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是犯了错误的。要不是我这个大队长给你顶着,你狗日的早就被公社抓去了。”
说起这事情,魏锋还真的感谢大队长。这年头,村民累死累活一年,到头来挣得公分还不够买两斤猪肉的,更别说填饱肚子了。
魏锋也是逼于无奈,老娘常年抱病,挣得那点公分连肚子都吃不饱,更别提给老娘看病了。为了给老娘瞧病,他东借西借的凑了十几块钱,去县城弄点袜子,丝巾啥的,每天去集市上,偷偷地跑去挣点给老娘买药的钱。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魏锋倒腾袜子的事情被人告发了,公社派人下来调查,大队长魏新发一力掩护,才糊弄了过去。
“大队长,你也知道我家的情况,我这是被逼的。”魏锋话语软了下来。
唉,魏新发叹口气,心知这小子也不容易啊,于是说道:“你个球小子,以后倒腾归倒腾,做事放低调点,别让老子再给你擦屎了。”
魏锋感激不尽,赔着笑脸又说了很多好话。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些话听在魏新发耳朵里,很是受用,满意的背着双手而去。
八十年代早期,整个华夏大地,还没有从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中转变过来,村村实行的是村民集体上工,按照人头拿工分的制度。
魏锋的父亲在他十三岁那年,因为为了多挣点工分,拼死拼活的干活,结果劳累成疾,一病呜呼。
母亲因为父亲的去世,大病了一场,从此躺在炕上,天天病怏怏的。
魏锋只上过三年学,后来父亲去世,他为了照顾病中的母亲,也就辍学回家了。
随着年纪的长大,他意识到一个问题,想要改变自己贫穷的面貌,就得要另想法子。
思摸过来思摸过去,他觉得还是偷偷地摆弄一些小生意。于是专门去县城里考察了一番。发现袜子在县城里要是成批的买,才是两毛多钱,但是在公社的百货商店里,一双袜子三毛多钱。
再后来,魏锋借了十几块钱,在县城里弄了点袜子,偷偷地拿到公社的集市上去卖,一双袜子挣几分钱,一天下来,居然挣了八毛,比自己两天的工分还多。
那时候的农村集镇,不是每天都有集市的,每月看定几号是集市,就是前些年所谓的赶集。
接连弄了几次之后,魏锋一看,这可比在家里挣工分强多了,于是乎,他每到赶集的日子,总是早早的骑着他那辆破烂的自行车,历经两个多小时,来到县城,买了袜子,然后在赶回公社的集市。
话说这又是一个集市即将要到了,魏锋这天天不亮就起来了,骑了自行车,顺着公路一路狂奔,没两小时就赶到了县城。
县城不大,到处是陈旧的瓦房,街道上几座三层楼房,显示出这是一个城镇。要是没有这几座楼房,估计初到此地的人还真不知道这就是县城。
由于是已经立秋时节,天亮的比较迟,魏锋到县城的时候,每次都是天才亮,街道上也没几个人,冷冷清清的。
批发袜子的那个商店还没开门,魏锋站在商店门口四处瞧了瞧,看到不远处有一家小吃店,心想自己一样等着开门,过去买两个馒头。
到了小吃店前,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和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忙着将一笼馒头放到案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