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浅谈周易 小过卦(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其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其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解译:过,过分、过其常。小,指阴爻、小人,小事等。小过卦,外四阴超过内二阳,阴称小,故称小过。小过就是小者过、小事过或过之小。小过主于谨小慎微,能勤小物,则无大患,故能亨通。
从细小处过而亨通,利在贞正自守。小过亨而利贞,根本原因就是“与时行”。
阴爻居二、五之位,是以阴柔得中;阳爻居三、四之位,是以失位不中。阴柔得中,能致小事吉,但不可济大事;阳刚得中,方可济大事。
小过有飞鸟之象,鸟在天上飞,发出鸣叫,这是不祥之兆,必将引来猎手的击杀。故不宜上宜下,在天空中目标明显,不如低飞落入丛林来得安全,只有这样做才能大为吉祥。说明小过之时向上钻营攀附是逆理而行,而向下安分守己则是顺理之举。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解译:雷在天上为大壮,出于地而上于山,其声小过而已。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皆君子之小过。
初六,飞鸟似凶。
《象》曰:飞鸟似凶,不可如何也。
解译:初六为小过之始,极易轻慢于细小,而有凶险。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解译:祖,祖父;妣,祖姑、姑奶。六二错过其祖父,就好好的对待遇到的祖母;不能接近君王,那就好好侍候遇到的君主。不可好高骛远,只有把握好当前才能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或从戕之,凶。
《象》曰:或从戕之,凶如何也。
解译:从,同纵、放纵。戕,害。九三刚居刚位,自恃强盛而不过分防备,轻慢放纵阴小或许就被其所害,说明面临的危险多么严重。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解译:九四以刚居柔位不当,所以能刚柔相济,注重细节,遇到阴小而不越过,故无咎。九四宜永守贞正,千万不可往上行,否则会导致迅速的走向灭亡。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解译:弋,带绳的箭,射出后可以拉回。六五阴居尊位,下无阳应,无阳而不能化雨所以密云虽从西来,但却下不来雨,不能施泽天下。因其阴盛而谨慎过度,细致入微到只用带绳的箭射取藏在穴中的野兽。已上,指六五一阴已过于阳,居阳上。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解译:离,同罹,遭遇不幸。灾眚,灾指天灾,眚指人祸。已亢,说明过之已甚,过而不能再过了。上六阴气过盛以至于亢,犹如飞鸟穷飞不已,终无所托而遭射杀之祸,故而凶险,此乃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