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出山了
一只勤劳的蜜蜂飞过低矮的灌木丛,它已经飞了很远很远的路,现在非常疲惫,所以它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休息。
它就近选择了一片草叶,叶面上长满细密的硬毛。同样毛茸茸的它,一落在草叶上就举起短粗的前肢挠头,顺带捋一捋头顶的两个触角。微风轻轻地吹拂着它身上的绒毛,它震颤几下翅膀,翘了翘携带花粉的后腿,然后静静地趴在晃动的草叶上休息起来。
忽然间,一阵“呼呼”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声音还在慢慢变大。蜜蜂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它只是淡淡地抖动一下触角。
但是下一秒,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头顶上突然掠过,伴随而来的是吹倒一大片草地的狂风,可怜的小蜜蜂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掀翻到了地上。它费了老大的劲儿才从地上爬起来,连忙重新起飞,晃晃悠悠地离开了这个危险的地方。
“哈哈哈——”风中狂飙的正是林格。前两天忙着在地面上浏览自然风光,林格很少依靠飞行赶路。但是偶尔飞行的时候,翱翔天际的快乐也让林格有些醉心。这不,现在觉得地上没什么好看的了,林格就开开心心享受起了御空飞行。
飞行这种东西,一开始没在意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好玩的,但当林格专门享受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还能有那么多变着花样的飞行姿势。正着飞、倒着飞、绕圈子飞、翻筋斗飞……凭借着魔法制造出来的强风,林格能在几十米到近千米的空中自由自在地做出各种动作。滑翔、桶滚,悬停、倒飞,鸟类能做的他能做,鸟类不能做而昆虫能做的他也能做!
而每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都能刺激到林格心中最深处的神经,引发那刻印在基因里的快乐。刚才林格干的,就是他最喜欢的一种刺激的动作。
林格称之为:雄鹰扑杀。
也就是从高空中大俯角向下加速,越来越快直到地面附近再骤然变向平飞且不减速。那架势说是雄鹰扑杀,还不如说是陨石坠地看起来更像。
没办法,喜欢速度与激情是大多数人的天性,尤其是男人。少年时代有几个人没有干过狂飙自行车的事情?还有不少人幻想着自己开着雅马哈呢!在地面上狂飙的爽感与在空中比起来又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境界,何况林格这个跟开飞机不同,他是自己飞!
冲过这片河边草地,林格稍微拉起了点方向。原先估计已经超过三百公里的时速也慢慢降了下来,林格也就将自己头部笼罩着的魔法屏障撤去了。别以为这是个多余的做法,要是没有那个钟形的魔法屏障挡住迎面吹来的狂风,林格不仅会眼睛睁不开嘴巴闭不上,身上这层衣服恐怕都会被空气大手从领子处一扒到腰,超过三十级的风速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再一次飞到离地百米高处,林格慢慢停了下来,现在他正在用上帝视角俯视脚下的森林,比起在地面上看,空中观景无疑别有一番风味。
“钢铁侠也不过如此吧——”林格翘起了嘴角。实际上他感觉自己还能飞得更快,不过为了安全,他还是没有做出那样的尝试。
以林格为中心,四周的空气都在风魔法的作用下向下猛吹,要是附近的空气有颜色的话,林格就能看到自己处于一个空中大漏斗的中央。
不过同样是凭向下吹风来飞行,林格与直升机也有不同的地方,他不会制造出直升机发动机那刺耳的轰鸣声,也不会有旋翼划破空气的尖啸声。只有一点点高速风吹过几乎没有流动的空气面附近所产生的震动噪音,也就是类似于北风过境的呼呼声,几十米外就听不到了。而林格只要不太过于接近地面,他那点风量对于地面的影响就基本可以忽略。所以林格可以算是一个极静音航空器了。
四五十米内静音飞行,打击距离却远超百米,而且方式变化多端难以防范——会飞的魔法师的确非常致命。想到这里,林格也就不禁感慨起来:也难怪在这个世界里,高级魔法师是国家战略储备资源了。虽然他们可能不用这种叫法,但王国供奉魔法协会显然就是执行这样任务的国家机构。
5级魔法师可以进行滑翔式飞行,单次时长为几分钟;6级魔法师则更进一步,他们速度更快,飞行更稳,单次时长也已经接近一小时;而直到7级,魔法师才可以做到让飞行成为常态,由于吸收大气魔力用来恢复的能力相比6级有极大的提升,他们单次飞行的时长不是由魔力消耗所决定的,而是由大脑精力决定的了。大脑能控制魔法施展多长时间,7级魔法师就能飞多长时间,正常情况下半天不是问题。
而这,就是王国供奉魔法协会把7级设为门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飞行所带来的高机动性使得高阶魔法师对绝大部分军队都会形成无视数量的碾压优势。在没有遇上同级别或更高级别魔法师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徘徊在敌方军队的周围长时间骚扰——或者已经不能称之为骚扰而是一记重拳了。
对方军队使用弓箭反击完全伤不了他们,数量足够多的低阶魔法师或许能依靠数量或魔法阵伤到他们,但又却追不上他们。有时候高阶魔法师几乎能出入战场如入无人之境。所以只能让同阶的魔法师去防御,因此高阶魔法师通常坐镇军中防范对方高阶魔法师,就是在对方军队周围打游击。
林格也在两天前用飞行尾随不停地扔火球风刃的办法硬生生耗死了一头两米多高的魔兽野猪——野猪对林格是跑不掉,打不着,憋屈得很。它自始至终空有一身力气就是发挥不出来,唯一的战绩就是拱断了几棵粗壮的大树。
尝过它肉的林格算是验证了自己的一个猜想,那就是:魔兽只是巨大化会一定魔法的野兽而已,并没有多好吃或多难吃,而这一点既适用于爬行动物也适用于哺乳动物,有可能适用于所有动物,甚至植物。
鉴于野猪太大,吃不掉也带不走,林格只从它身上取了一竹节清亮的猪油,拿了一根烤好的大肋骨便扬长而去。可怜的魔兽连被魔法师吃掉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被草草地丢在地上,也不知后来便宜了哪些生物。
林格悬浮在空中,回头望了望身后,只有几座被远远甩在后面的小山丘,临近河边地形较为平坦,所以林格也就能更容易地靠记住地形来判断自己飞了多远。他伸直手臂竖起大拇指比划了几秒。
“嗯……也就十……一,二里吧!”大概估算完毕,林格掏出怀里的小本子用一颗头部镶嵌着黑色块状物的树枝在上面画了两下。
由于没有磁性物质,再加上之前询问小向导赛丽尔的时候也没弄清楚那个魔法指向道具的原理,林格也就没有指向工具可以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林格没办法确定前进的方向。有太阳的时候靠影子顶端的移动画纬度线就可以确定东西南北,没太阳的时候就只能砍一棵树看年轮了。后一种方法虽然判断方位不够精确,但是林格也不需要那么精确,他只要能沿着南偏东方向飞出这个大森林就行了。
“已经四天了,话说这东北大森林在这个方向上好像有点广啊!虽然说这几天我飞飞停停的,但是只要一飞起来起码也有六七十迈啊,现在少说也应该飞了有上千里路了吧?”林格望着手中的小本子略微估算了一下。
“以前没怎么注意过罗曼斯王国的地图……”林格扶了扶额头,“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除了魔法书啥都不看的啊……不过这个世界里的学院也确实没有系统地教授地理这种课,大多数人没见过王国的整副地图倒也正常。”
“不过好歹也听说过哪哪个国家离自己住的城市有多远,嗯……据说是八百里……”林格回忆了一下,从王都到与罕默德王国的边境线的距离,应该是这个数据。然后他看着自己在纸上画出来的那个三角形,一条边600里,一条边800里,还有一条边现在大概有1000里,正好符合一个直角三角形的三条边长度。内角角度的话其实也就取个大概,确实有点接近于直角三角形。容易造成误差的因素是他进入东北大森林以后也是移动了一段距离,这样的话,那条近似于60度的角就应该变化一下。
“应该差不多啦,直接向正南方前进吧。再往东可能就要进入罕默德王国境内了。没听说过各大王国在东北大森林里头还会设置边境哨站呢!”林格觉着自己还是不要出国,“虽然说感觉出了国也没啥,反正都人生地不熟的……”
轻轻吐了一口气,林格身体30度前倾,维持他悬浮的向上的力分离了一些给前方,于是林格开始向前加速飞了去。
林格的估算是没有错的,一个小时后快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周围的树林和灌木丛已经越来越稀疏,草地的覆盖面积变得越来越大。规整方块的稻田突然之间就出现了一大片,然后他就看到了一间农家小屋子。为了不惊扰到人家,林格在距离稻田很远的地方就落下地面,踩着尚未被人开辟出道路的过膝深的草丛向小屋的方向走去。
“这……这忒么……”林格无语地抬了抬脚,“这忒么算路?”
眼前一段坑坑洼洼,印满了牛蹄印、人蹄印、鸡爪印还有狗爪印的烂泥巴路,低洼处还蓄着水呢!此地可能刚下过一场雨,那些脚印看起来都不是新踩的。至于他为什么叫路,那是因为这一条明显跟绿油油的草地区分出来的褐色长蛇形土地,远远地看过去,它的几处末端都连接着几扇农家小屋的破破烂烂的门。
林格感觉自己简直没有地方下脚。
“这都多长时间没见过这种烂泥巴路了呢,小时候见过的还是带车轱辘印的,这里连车轱辘印都没有。真是姥姥家的感觉。”林格吐槽道,“森林里头有草啊,树啊,苔藓啊什么的,几乎没踩过什么烂泥巴路……幸好我现在是个魔法师。”
给自己双脚低施加一点点魔法屏障,好让脚踩下去的时候就能泥巴挤到旁边。准备完全了,林格才迈出第一步。
“喔……”第一脚直接没到脚踝,林格只得再增大一点屏障的底面积,依靠增大面积减小压强的原理使自己的脚不至于再陷下去。
“我不如干脆悬空5厘米飞行得了……”林格对自己现在的状况简直哭笑不得,烂泥巴不仅会沾脚底,连魔法屏障都沾——当然喽,那靠的是大气压而不是泥巴的粘性。走起路来仍然很费劲。
磨蹭半天,林格终于来到一扇破破烂烂的木门前,伸手敲了敲门。他倒是没有想在这里讨饭吃讨水喝什么的,他只想确认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另外周围有没有城市。毕竟……农村的物质条件不怎么好,对吧?你看这小屋子,上头顶着茅草,下面的墙体全是泥巴糊的,真怕一场雨就把它淋垮了。
“请问家里有人在吗?”林格出声询问道。
门里很快传来了声音:“在,谁啊?来啦来啦!”随即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
一开门,林格第一眼看到一具古铜色的身体。赤着上身,赤着大腿,腰上围着一条灰布,赤着的脚踩着略微有些潮湿的泥巴地,那就是啪嗒啪嗒声的来源。再看脸,年纪不大没有皱纹,束着长头发还有点圆润,呃……女的?
下一秒林格立刻低下视线脱口而出:“Sorrysorrysorrys……”
“嗯?”声音很细腻,果然是女的。
“噢……我的意思是,那是我家乡的一种问候方式,就是‘你好’的意思。”林格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他是个魔法师,可以长时间依靠魔法调控温度,才能在这大夏天里还穿长袖,普通人可不行啊,何况这还是中午刚下过雨。嘛~农村嘛,民风淳朴嘛,就是这样儿。
“噢,您是外乡的人……”这个年纪不大的女子的眼睛这个时候突然开始发亮起来。
哇塞!这个男人长得好帅啊……啊,不是!他的衣服好好看啊!啊也不对,他的衣服好干净啊,他穿的好多啊……
林格再次抬起眼的时候,对方已经把嘴巴张成了o型,像看到鬼似的看着他。
“小荷,谁来了啊?”屋内又传来一个比较苍老的声音。
“噢,阿爹!有个外乡人在门口呢!好好看呢!”名叫小荷的女子扭头对着屋内说道。
听到这句评价林格憋不住笑,翘起了嘴角。等那位同样只腰上拴了个布,皮肤比小荷还要黑的老农民相的阿爹走到门口以后,林格微微弯了弯腰向他问道:“你好,我是路过这里的一名外乡人,请问这里叫什么地方?是什么村?”
这位看起来恐怕得有五十岁的老农民对林格那身来自王都的打扮也很吃惊,不过他很快就回答道:“村儿名儿啊,咱这村儿叫北村儿。”
“噢……北村。”一个没有啥辨识度的名字,林格又问道,“那咱们这周围有,没有啥比较大一点的小镇、县城什么的?”
“这个啊!有啊!望村那儿头,走上个把时辰,有个小城。城墙有一丈多高的,都围起来了的那种城。”老农民踩着门口一小片木头渣碳一晃一晃走出屋子,伸着粗黑的指头指给林格看道。
“那城叫啥?”
“叫……叫卫阳城。”
写了这么多前面的故事,我们的主角终于来到曾经主写剧情的小地方卫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