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然一顺
雨后方歇,高墙耸立,目及可视皆为人肢畜口,其曰:莺歌燕舞。”——《荒野通史:佛晓》...
看着眼前的景物,莫名的,突然有一股沧桑感传入洛脑海。
纵然多年的荒野生涯已经让洛阳血液中的温度冷却了下来,但他骨子里依旧是个有家国情怀的人,在他心中,纵然末日的天灾摧毁了一切,但脚下的土地仍是曾经的国土,文明仍生生不息。其实,在崩坏元年的夕城封锁战中,帝国军队的钢铁防线有机会将洛阳拒之城内。
当时,洛阳被基金会的崩坏辐射影响发生进化,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人类了,他已经站在了人类的对立面,变成了一个怪物。
对于洛忧来说,历史的车轮本应在七年前的夕城封锁战就停止,但事实上他当时并没有停下脚步,原因很简单,他带着洛唯,身后既是地狱,无路可退,哪怕与帝国为敌,他也必须把洛唯送出去。
后面发生的事就已是世人皆知,钢铁防线的破碎,陆军少校的陨落,血怒狂野的崛起,洛阳冲入了末日的黑海,化作了一朵惊骇的浪花,在无光的暴雨中继续前行。
只是不曾想到,山河犹在,家国已破。洛阳收回了目光,下意识拉了一下斗篷的帽沿,遮挡住了自己的视线。...接下来的时间里,阿诺带着洛忧在拂晓城逛了很久,这个城市很大,实在太大了,跟旧时代的国际都市有的一拼,逛了一早上连十分之一都没逛完。
在这里,洛阳见到了培养棚下的农田,看着那些基因改良后的速熟麦子一袋又一袋地运出,有的运到了车水马龙的市场上售卖,有的被送进作坊撒上酵母,涂上牛油,不久后变成了香喷喷的面包,还有一些甚至送到了偏远的酿酒厂,由机器加工进行快速发酵做成了麦酒。
他也见到了田间盛开满地的美丽鲜花,虽然叫不出这些花的名字,但它们随着一条条银渠纵横交错,将一望无际的田野点缀得缤纷斑驳,一些野生的蜜蜂在花间穿梭,蜂翼间的鸣响就像秋日的丰收乐章。
他甚至看到了酒馆这种富有情调的建筑,现在虽是拂晓时分,但这里已经十分热闹,燃烧的烛火冒出缕缕青烟缠绕在人们身边,将朝阳的光晕染得更加迷离,人们放声高歌,觥筹交错,随着酒精的芬芳在舌尖萦绕,几个喝多了的酒客红着脸倒下,坠入梦想,说着含糊不清的梦呓。
酒馆外,打扮复古的游吟诗人拿着梨木吉他坐在白色的长椅上,手指如同精灵般跳跃,吉他的旋律和口中的歌声交融出了美妙的乐曲,无论末日的飞沙有多么令人暴躁,这曲声乐似乎总能安抚下人们的内心。
天堂!这个词毫不夸张!和墙外的废土比起来,这里真的是一片天堂!要知道,在那种人命不值钱的荒野上,经常有流民为了一块面包抢得头破血流,
更别说是涂了牛油的面包,那是手上握着几十条人命的暴民头子才能享用的东西。至于酒精,这在荒野上简直难以想象!洛阳相信,如果他现在拿一瓶酒走出拂晓城,那绝对会有一波又一波的暴徒盯上他,为了一口酒和他拼个头破血流。难怪这么多人都愿意在墙内醉生梦死,处在天堂的人,要踏入地狱谈何容易?
诺然若有深意地一笑,问道:“感觉怎么样?”“不太好。”洛阳看着眼前这副难以想象的和平之景,平淡地说,“像是看到了一群牲畜,一群被养在圈子里,只会吃喝拉撒的牲畜。”深深地看了一眼,平淡的说道,他们比畜牲强多了,都是一些垃圾,而且是一个装有全世界上最丑的垃圾桶。他们怎么不管管家事,你看看它们没有一个是好人,高管压榨着人们,而低贱的人们都只能被迫的接受着,还不如以前的那个好,最起码的他们肯接受外来的人类,与他们一起干活,一起狩猎。不用会担心他们会自相残杀,不会抢劫别人的财产,他们很友好也很团结一致,不会期负弱小,而且还喜欢非常帮助别人,从不要求别人回报他们。这就是他们所认为的精神,没有之一。
“你的嘴巴真毒。”诺然放眼望向了其乐融融的居民们,略有沉默而低沉地说,“但我无法反驳,其实大家都知道这里的和平是虚伪的,这个世界充满了战火与伤痕,但他们还是不断地欺骗自己,觉得只要自己在这片净土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就好了,这样的想法固然没错,但这么一来,人类还有希望吗?不过我很庆幸,因为不管安逸的生活让人多么颓废,但总有人愿意站出来,愿意走出城墙。我虽然不是很爱这个城市,最起码的的是一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啊!
”“也总有人为此死去。
”洛阳的话似乎又勾起了诺的回忆,让这个汉子黯然神伤。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只见一个妇人此时正在拿着手帕痛哭,两名守军正搀扶着她,想要安抚她的情绪,但她仍在哭喊,把嗓子都喊哑了,在看到诺然后,她更是目眦尽裂,疯了一样扑了过来。
洛阳的眼眸透露出了血腥的凶芒,下意识就摸向了腰间的枪,准备直接射杀这个来路不明的妇人,在荒野上,一个突然接近的人往往不怀好意,甚至很可能是人体炸弹。不过就在洛阳刚准备拔出枪时,
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被一只大手按住,只见诺然脸色苍白地站在边上,低沉地说:“你先自己去走一走吧,这是我的事。
”很快,妇人跌跌撞撞地冲到了诺然身前,一边拼命地哭喊,一边用长长的指甲在诺然的脸上胸上抓出一道道血痕,撕心裂肺地喊道:“你把儿子还我!把林耕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