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青梅竹马
午后的阳光正好,淡淡的从树荫中投下,偶尔微风拂面,飘来阵阵风信子的浅淡香味,在鼻尖上下萦绕,久散不去。坐在整片的天堂草上,软软的,手心放在上面有些微痒,仿佛一个天然的按摩床,哪怕再浮躁的心情都会被抚平。
N大的夏天很美,建于十七世纪的谢尔登尼安剧院是这所令全世界怀揣梦想的年轻人心向往之的高等学府授予学位典礼的举行场地。而现在,正是学期结束时,即将毕业的学子们身披黑袍,头戴方帽,正在剧院附近的草地上闲坐畅聊,每个人的脸上都是难掩的欣喜和洋溢的青春,他们即将列队经过大街,进入剧院,在那里获得被授予学位的荣誉。
在这片人海的一角,一个年轻女孩清亮的笑声忽然响起,宛若风铃,沁人心脾,不是特别尖的嗓音,却极具感染力,混合着夏季温暖却不燥热的和风,摇摇荡荡的抓住人心,轻扬的尾音惹来坐在附近的其他人一阵回望。
女孩同样的黑袍方帽打扮,乌黑柔顺的长发齐腰,顺着笔直纤细的后背直直垂下,微风拂过时发丝微微起舞,沿着一个方向青丝飘起,透露着一丝俏皮和机灵。宽大的黑色长袍遮住她曼妙的身姿,底下是淡粉色的内衬,她其实不爱这种颜色,却不得不为今天这个日子做出让步。
因为坐在草地上的缘故,她将长袍撩至大腿,露出修长且富有美感的双腿,她随意的将膝盖曲起,双手时而交叉搭在腿上,时而后仰撑在草地上,后仰时发梢几乎接触绿茵,她也不在乎,依旧笑的开怀。
“琼斯,真亏你的笑话永远也说不完!”她的眼睛弯成月牙的弧度,瞳眸却仿佛拥有万丈星辰般闪动着璀璨光芒,每一次展露笑容,眼中便像有流星划出银亮的线条,耀眼夺目。她的皮肤白皙透明,在一身黑衣中更显的像一层薄薄的羽翼,吹弹可破。鼻梁挺翘,宛如艺术界的珍宝,唇不点而红,是天然的薄粉色。
她的笑声总是惹来旁人注目,然后便令人移不开眼。没有人不知道她,英语和文学系的女神,这所学院的维纳斯——每学年的专业第一,教授和导师的宠儿,舞会上大放异彩的黑天鹅,学生俱乐部的最佳辩手,周千寻。
长的美,有教养,头脑聪明,关键性格还超活泼亲切,试问这样的女子有谁不会从心底里喜欢呢?
“小千,你笑的够久了。”身旁俊美的男子望着她,完美的面部轮廓俊逸硬朗,刀削斧凿很是精致,唇角微微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漆黑漆黑的瞳,是泼墨般的黑色,眉目间满是柔情,因笑意眯起的凤眼多了几分妖孽,长而密的睫毛宛如蝶翼轻翘。
太多人的目光注视过来了,他不喜欢。
“就是很好笑嘛!”周千寻冲他吐了吐舌,细腻的肌肤满是俏皮可爱。
“好啦,都已经是最后一天了,你们俩就别在我们面前秀恩爱了。”秦夕坐在他们对面抱怨,立刻赢得众人一致赞同。
“NONONO,你们说的哪跟哪啊。”周千寻眨眨眼,矢口否认,顺便换了个姿势坐。
莫以司颔首,表示认同,“不是。”
众人习以为常,面面相觑,相当有默契的摇了摇头。
每次都不承认,可谁又看不出来?
“俱乐部的两个辩论台柱都否认了,我们就是强辩也辩不过不是?”名为琼斯的金发女生无奈的耸了耸肩,她就是方才讲笑话引的众人发笑的“始作俑者”。
“没办法,谁让他们一个是文学系的头牌,一个是商学院的传奇,高材生的思维和相处方式我们普通人当然理解不了咯。”旁边一个红发男生接口,一点没避着两位当事人。
“说真的,小千,阿司,你俩整天打情骂俏,男未婚女未嫁的,就不考虑下对方?”另一个有着绿宝石样瞳眸的男生真诚发问,众人一句接一句终于让两人有所动容,尤其是周千寻,脸上渐渐发热。
“我们俩太熟了,不太可能……”周千寻糯糯的否认,眼捎悄悄上挑,眼神飘忽。
莫以司偏头侧目,正好和她游走的视线对上,漆黑的眸子宛若浩瀚星辰般深邃,平日狡黠精明的眼神此时染上了几分柔色,似乎饱含深意,又似乎,什么都没想。
周千寻被他盯得脸颊有些燥热,赶忙用手撩起几绺垂至额前的碎发,装作无意的挡住了他的视线。
笨蛋莫以司,又不喜欢她,为什么要对她露出那种表情啊······不知道那种深情的目光特别容易让人误解吗。
“说起来,你们俩和小夕都是青梅竹马吧?毕业后要怎样呢,都回国吗?”琼斯看了看表,马上就是毕业典礼的时间了。
“我是要回去的。”周千寻毫不犹豫的回答,眼神却不自觉飘向旁边。
“我也是。”莫以司紧接着她的话,这让她暗自松了口气。
关于毕业去向的话他们没怎么聊过,却似乎心照不宣。他们两家是至交,所以两个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认识了,从初中到高中,他们无一例外的同校、同班,甚至就连参加社团和学生会都在一起。六年前她决定来E国,也是像现在一样,明明两个人从没有商量过,却做出了同样的决定。所有人都怀疑他俩是不是有奸情,偏偏谁也没提过,就以一对青梅竹马又夹带着些许欢喜冤家的关系一直走到了现在。
莫以司,到底是怎么看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