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逐王之争!
第二天,巳时(十点左右)小莲带着黄三前来密阁等候。
密阁,是一个议事厅,只属于李静一人,也只有她的人才能进出,密阁是商议军事,发配任务之地。
一柱香已燃尽,李静的身影迟迟未现,正坐在椅子上的黄三开始变得烦闷,耐心已经耗光,想要离开,但看向旁边的小莲,嘴唇蠕动几下,萎了,又坐了回去。
小莲直勾勾的盯着黄三,眼中寒光闪现像刀子一样刺人,只要黄三有什么异动,她会当场镇杀他。
黄三想走!可又不敢,小莲就在身边,而且他不愿意一个人走,至少小莲是不会跟他走的。
小莲在哪?他就在哪?这辈子算是赖上她了,除非他死,不然绝计不走。
严格意义上来说,小莲是他这辈子爱上的第一个女人,与青楼女子不同,一个是爱,一个是性。
不为钱而爱上他的女子少,可以说是没有,第一他是刺客,一般不能有家室,第二他所遇到的女子不会喜欢他,虽然他自认为很帅。
他的生涯很枯燥,练功,嫖,和任务目标,小莲也可以说是他第一次爱情,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
如今被擒,他不知道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也不在乎,只要知道了小莲是喜欢他的就足够了。
李静自从辞官后,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早饭过后会美美的睡上一觉,这是美人觉,王公大臣子女都是这般睡觉的。(就是懒!)李静每次醒来都发现到了巳时,慢慢地,熟悉她的人也就都知道了。
“小莲!等很多久了吧,最近真是越来越嗜睡了,看来生了孩子就变懒了。”
李静神色如常,穿披睡衣,大大咧咧的走向主位,语气温和,举手投足都显得雍容,华贵,大方,随和。
姐妹们都习以为常,都是女人,有何不妥,这地方又没有外人到来,甚至有时候因为懒,她们也是这样出装,有何不妥?
这叫不拘小格!她们都这样认为。
难道眼前的黄三不是男人吗?
哦不!在李静心里,从未把他当个人,即使他瞪着个眼珠看个不停,李静也不在乎。
此时的黄三却充分的解释了什么叫做贱男人,眼睛瞪得老圆,看着曼妙的身姿,移不开眼,视线不停的在李静身上扫来扫去,脸上还定格着傻乎乎的笑容。
也许因为昨天牙齿被打掉了几颗,口水像没有设防的堤坝,止不住地往下流,地上瞬间形成了小型的湖泊,印出他的脸,猥琐中透着傻气,像是看见骨头的狗,看着有点倒胃口。
李静忍了忍,还是甩出了她那小巧的手掌。
“啪…”
“受不了,长的又丑,还没有自知自明,真是欠打!”
李静觉得黄三的脸有点欠,有种会让人忍不住想要抽他的感觉,心里总是有股声音告诉她,“抽吧!抽吧!抽一下会爽很多”
“咦!好恶心!”
李静擦了擦手手上的口水,丝毫不在乎已经趴在地上口吐白沫的黄三。
“小莲,别介意哈!控制不住,可能因为是昨天感觉手感不错,条件反射,忍不住再实验一下,忍不住。”
小莲自然看到了黄三的丑态,满脸通红,恨不得当场杀了他!如此不堪,昨天才被打了一顿,不长记性,真是活该!
遇到这种风骚贱货,不管是大姐,还是她们,都会在第一时间将那个人捏死,被黄三这样的人盯着看,怕是会做噩梦。
如今只是晕过去,小小惩戒一番,已然是给她面子了。
小莲对李静充满感激,不由愧疚浮上心头。
“大姐,应该的,请求大姐让我杀了他,这货污了您的眼,该死!”
李静盯着小莲看了好久,闪过一丝心疼。
岁月不饶人,如今小莲已经三十好几了,虽然容貌没有太大的变化,可已经耽误了嫁人时机。
女子十六为豆蔻之年,二十已算晚婚,通常嫁不到好夫家,二五初为人妇,三十应是姨娘,三十好几已无人敢娶,从此孤苦无依将是她的宿命。
“唉!小莲,你是我一手调教的,你的心思我怎么看不出来,既然你喜欢上了他,那就早早成婚。”
“你比我大上七岁,因为我的原因直到现在你都未出嫁,而我孩子都已经出生好久了,说到底还是我亏欠你们太多。”
“大姐误会了,小莲只想永远陪在你身边,永远不嫁人,大姐是要赶我走吗?”
“混账!你说的什么话?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没有余地。”
小莲曾立誓,这辈子都要陪在小姐身边,鞍前马后,不计生死,违者天打雷劈。
小莲眼中浮现死意,如果她嫁人,是否会离开王府!如果是这样,她愿死尔。
李静大惊,狠狠一巴掌扇在小莲脸上,使小莲渐渐回过神来!
“我有说过让你走吗?”李静舒了口气。
“如今叫你来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没有商量,必须如此。”
“第二件事是让你交出护令,接下来就是去筹备婚礼所需。”
“这怎么能行?大姐,令牌我能交给你,但我不愿脱离侍堂,还望大姐收回成命!”
小莲跪在地上,眼神坚决。
“起来!我叫你起来!怎么?我说的话都不听?”
“我有没有说过,以后我们形同姐妹,不在行跪拜之礼?你这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吗?”
“对不起!大姐!我真的不想离开侍堂!”
小莲站了起来,哪怕知道这样会让李静生气,也绝不愿意脱离侍堂。
李静有点累了,小莲是李府之人,对她有些愚忠,更是一根筋,总是以她为生命的全部,也正是因为小莲舍生保护数次,才让李静活的这么久。
“你的性子还是这样,过了这么久还是急性子,听我说完好不好?”
小莲不语,认真听李静说。
李静也越发温柔。
“护令暂时移交给玲儿,你休息一年,最主要的是成婚,该有个家了,你依旧是王府之人。”
“如今也算是觅得真情,可暂时放下一切,就在王府完婚,既然你随我姓,自是我李家之人,一切都有我亲自打点。”
“这老小子虽然看着不着调,但对你是动了情,也算是良配,如此刺杀我儿之事就此翻篇,你也无需心存芥蒂。”
李静很了解小莲,凡是对李静不利或是有不好的念头,她都会将那人杀死,扼杀在摇篮里。
“大姐吩咐我照做就行,怎敢心生不满,谢过大姐。”
大姐都这样说了,那就不能做了,她很听李静的话。
“大姐不过是一个称号,为了方便大家称呼,你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以后你我姐妹相称,不必拘礼。”
“妹……妹妹,一切按你所说!”
小莲还是难以启齿,她和另外两个堂主不一样,她一直都认为她是小姐的仆人,永远都是。
“好!好!第二件事,你夫君我需要调教三个月,三个月后就是你们成婚之日,没问题吧!没问题把他叫醒,你就可以回去准备聘礼了,我王府之人聘礼绝对不能小气,丢脸!知道了吗?”
小莲临走还是行了庄重一礼,不禁让李静苦笑。
小莲看着昏睡的黄三,突如其来的一脚,直接把黄三踹站了起来。
“发生了什么?”
“我这是在哪?”
黄三挠了挠脑袋,一脸懵逼,嘴角上带着弧度,装傻什么也不知道。
“妹妹!我先去准备了。”
“好,姐姐慢走!”
黄三目送小莲离去,嘴角咧开了花,他有媳妇儿了?难道刚刚是梦?
摸了摸又浮肿的脸颊,刺痛的感觉传来。
“不是梦?”
“夫人,打的好啊,以后我这张英俊的小脸随便你怎么抽!”
黄三意气风发,好不得意!同时对李静表明心意。
只是他不知道,他将会有一段难忘的记忆,李静可不是闺阁之妇,三个月足矣让人生不如死。
就这样黄三就在李静的调教下过了三个月,平均每天十个巴掌或十脚,这才有了现在这一般的黄老。
林希感叹到,没想到还有这般故事。
“以后黄三就是你的贴身管家,有他在你吃不了什么亏,而且可以带你跑路,遇到危险也有帮手。”
“什么?还会有危险?谁这么不开眼敢得罪我?不可能吧?”
林希现在的身份可不一般,以其父母的身份,就算遇到太子也不比他低,只要不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谁敢得罪他?
“小辈之间的交手自古以来都是这般,在争斗中,即使死了也没人理会。
成大事者,必将踏入血雨腥风,生者为王,败者死。
往往小辈的之间的较量才是真正的刀光剑影,血流成河,也唯有此,国家不会腐朽,反而越加昌盛。
所以大人们永远不会管小辈的死过,哪怕死了也只是技不如人。
想当年你爹,你娘都是在京中小辈之中横扫一切,在小辈中间称王。
小辈之争也被称为逐王之争,何为逐王!就是需要小辈们不依靠家中势力,在京城之内组建自己的势力,也可与人结盟。
在这个过程中就叫做逐王,当势力发展到一定的规模,能进入潜龙榜前十就是王种,一旦胜出,就会受到朝廷的封王之礼,可以入朝为官成为肱骨之臣,也可入将之士,成为小将。
我和你爹商量了过了,如果你死了,大不了我们在生一个,因为这是天意,你好之为之吧!”
之所以林希父母这些年没有再要一个孩子,是因为李静不愿意,生过一次孩子即使李静也不愿再一次体验,太过痛苦。
即使之前林希是个傻子,但身体正常传宗接代也没有问题,也就更加不愿意生了,秦王当然子孙满堂,可李静不让,秦王一点办法都没,论武功?打不过,论才华?他也没有,用长辈施压,可惜,除了李静有父母亲戚之外,他的父母都已化为一堆白骨了。
“娘,你这么狠吗?我可是你亲儿子啊”!
“我可以再生,不过我相信我儿不弱与人!”
“我又没武功,还荒废了这么久,出去不是找死吗?”这也太不靠谱了吧,本以为是享福的,没想到还会有危险。
“那也没办法!谁让你昏睡这么多年,别人手上或多或少都有了自己的府邸,手下,就你现在一无所有。”
“那你总得让我了解了解吧!我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也不是不可以,只怕说了今后你都不敢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