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反击
人群散去的西头鬼市,仿佛真的变成了鬼市,一个人影都看不到。卫八不急不慢的走向西头城的北边,老断不动声色的尾随在后,若他记得不错,西头城北边是一大片荒芜的洼地,会积存一些雨水,一到夏天,入耳全是蛙鸣声。
卫八似乎一直没有察觉到老断就跟在身后,自顾自走着。等走到城北那片洼地边缘时,荒草丛生,更加便于隐藏,老断便跟近了些。
就这样又跟了大约有一里地,正在不紧不慢朝前走着的卫八骤然间一拧腰,回头冲着老断藏身的草丛奔来。
老断的瞳孔猛然一收缩,他这辈子都没有遇到过身形如此之快的人。在卫八转身扑来的那一瞬间,老断模模糊糊的产生了一种错觉,他觉得扑向自己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刚刚吃饱了血肉的猛虎。
但老断不会被吓退,他经历的血雨腥风多了。老断单手一撑地面,在卫八扑来时,另只手就捏住了平时常用的那把小刀。
卫八人在半途,拳头已经朝老断砸来。这也是老断这辈子见过的最快最猛的拳头,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花架势,只是快且猛。
老断抬手迎向了卫八的拳头,他相信自己的这只手。老断从六岁开始,每天都在一只大缸里插铁沙子,这么多年下来,手上那层老茧比牛皮都要结实,都要坚韧。
老断迎难而上,卫八则来势不减,前后不过眨眼的功夫,卫八的拳头和老断那只蒲扇般的手,便重重撞在了一起。
这一刻,老断感觉卫八的拳头,像是一把铁锤,自己的半截身子立刻被震飞了。他手里捏着的那把小刀,划在卫八的拳头上,却宛若划中一块厚厚的铁皮,只在拳头上留下了一道白印。
两人就交手了一招,但经验无比丰富的老断已经察觉出来,这个看着还不很到三十岁的陌生男人,是平生仅见的劲敌。如果在这种坑洼的地方游斗下去,老断会吃亏。
他的脑子转的很快,借着卫八拳头上的力,半截身子倒退如飞,在荒草丛中几个起落,已经逃的远了。卫八并没有追赶,站在原地,慢慢举起自己的拳头看了看。拳头上那条白印里,隐隐有一丝血迹。
“再有下一次,我就要杀人了。”卫八一边说话,一边转过身,继续朝着北面走。他并不在意老断有没有听到他的话,但他只要说出来,就一定做得到。
老断回到西头城的时候,王换和黑魁都已经洗了头脸,正在吃饭。老断拿了一瓶酒,躲到角落里慢慢的喝,边喝边对王换说道:“不要在那个人身上打主意,很扎手。”
王换有一点意外,这种话如果从老断嘴里说出来,那么,对方就一定非常扎手。
这无疑让王换感觉,想靠别的办法弄走卫八身上的黄金骨头,几乎不可能,唯一的途径,就是找到卫八想要的东西。
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卫八拿给他的那幅画还在,得想法子去找这块错银套合铜牌。
王换睡了一觉,第二天就带着铜牌的摹本,到经常进出货物的几个人那里去,挨个的打听。
没有人见过这件东西,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毕竟西夏那地方,在全盛时也不过占据西北一隅,再加上存世的东西太少,古行的人不太愿意经手西夏的古物,搞来搞去,这些东西就变成了冷门。
王换跑了一天,也白忙了一天,到了入夜时,他和黑魁赶到了西头鬼市,想在鬼市那些做古行的人跟前再打探打探。
他们两个来的还早,鬼市的人稀稀拉拉。两个人刚想把拆掉的板屋重新搭起来,王换就看到木栅栏外面,有一个人,朝自己伸出粘满血污的手。
看到这只手,再顺着木栅栏之间的缝隙看到手的主人,王换心头立刻升腾起一股很不妙的感觉。
黑魁七手八脚的把板屋搭起来,王换则跑到木栅栏外,把那个已经瘫倒在栅栏旁的人背了进来。
“伤到什么地方了?”
“后腰,右腿,还有肩膀……”
王换看了看这人的伤,伤口已经用了金疮药,结了一层血痂,但后腰和腿上的伤有点重,王换立刻拿了药,给对方清洗伤口。
“货被劫了……”这人显得有些沮丧,有些愤慨,又有些无奈。
“土狗,货要是不被劫,你也不会这样到西头鬼市来。”王换轻轻拍拍对方,说道:“命能保住,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多少年了,我们三羊乡的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劫道的……”
这人的绰号叫土狗,来自三羊乡,据说祖辈几代都做土龙,是个盗墓世家。他在三羊乡有一帮伙计,平时天南海北到处乱跑,只要找到坑,出了货,最后都运回三羊乡。
土狗是王换刚到西头鬼市时就搭上的关系,交易这么久,总的来说还过得去。
这一次的交易,是双方提前就说好的,土狗带着人运货,到离西头城大约还有三十里的地方,遭人劫了。
一般来讲,劫古行货的人,只图个财,而且劫道的人多半也来自古行。打劫的与被打劫的之间有一种默契,如果放弃抵抗,劫道者不会伤人性命。
但土狗这次遇到的劫匪心狠手辣,不仅要货,而且还要命。土狗带的人基本都折了,只有他拼死逃到眉尖河那边,跳河之后才捡了一条命。
“知道是谁劫的货吗?”
“看不出,都挂着帘子(蒙面)。”土狗吐了口唾沫,说道:“但劫货的人,都用的是斧子。”
“四寸斧?”王换立刻低头看了看土狗后腰上那道伤口,伤口虽然清洗过,又重新上了药,却仍然能勉强分辨出,那不是刀伤,更像是斧子之类的沉重利器。
一想到四寸斧,王换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血鬼的身影。血鬼上次被削了三根手指,若这样说起来,他对王换的愤恨,该比曾虎和麻皮都要深一些。
“这一趟失了手,至少三年都白做了。”土狗又气又恼,身子一动,牵扯住伤口,疼的呲牙咧嘴。
这时候尚早,鬼市外面停着一排黄包车,王换叫黑魁喊了一辆,又交代了一下,让黑魁带着土狗再到西头城去看看伤。
等到他们走了,王换直接摘了幌子,到了烟栏那边。土狗的货被劫了,这等于暂时断了王换的财路,王换很想忍,但被人欺负到这份儿上,再忍下去,人家一定还要蹬着鼻子上脸。
王换在烟栏找到阿苦,苦田人的消遣,就是吃水煮蚕豆喝酒。苦田人的酒难喝的紧,不仅挂嗓子,而且隐约好像还有股泔水味。王换连着喝了两杯,然后问阿苦,十三堂的货什么时候到西头城。
“阿弟,我知道,你还是能想明白的。”阿苦摸了摸光头,尽管板屋里面只有他和王换,小二,师爷,但阿苦还是压着嗓子说道:“五天之后,从小寒渡口上船,然后顺流运到西头城,小寒和西头城那里不方便动手,他们人多,我们只能在小寒到西头城的这条水路上想办法。”
“你是怎么打算的?”
“货船,我这里下手,咱们能不露面,最好不露面,让我这边的家底上去。你那里,主要是将他们的尾巴给砍了。”
十三堂的人进出货物,如需押运时,一定会留两条尾巴。所谓的尾巴,其实等于暗中盯梢的人,谁都不知道尾巴藏在什么地方,甚或连劫货的人也不知道。留一条尾巴的好处,就是无论怎么样,都能把货物被劫时的具体情形传递回去。根据这些信息,很可能会摸索到劫货人的部分线索。
有些经验丰富的尾巴,甚至能在货物被劫之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尾随到劫货者最终的落脚点。
换句话说,若不把尾巴给找出来,那么劫到货以后,可能都不知道该怎么朝家里运。
王换顿时明白了阿苦的意思,阿苦还是很忌讳十三堂派出的尾巴,苦田人知道老断是在王换这里,自然也知道三更阎王,勾魂老断的名头。他们只不过是想借王换的手,除掉尾巴。
“我猜这屋子里的主意,都是你一个人出的。”王换看了看坐在旁边一言不发的师爷。
“有命赚钱,也要有命花才好。”师爷很谦虚的点点头:“没法子,我手无缚鸡之力,只能多动动脑子。”
“那就这么定了吧。”王换又望向阿苦:“这件事,算我一份。”
从烟栏回来,王换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他想给自己卜一卦,他觉得这些日子里的事,说顺利也顺利,说不顺也不顺,其实,这并非是一个好兆头。
王换一共给自己卜过三卦,每次的卦象,都是一模一样的。他回到板屋之后,立刻关紧了房门,打火点亮一盏油灯。
两枚磨的精光发亮的铜钱,在木板上跳脱着,转动着,当铜钱停下来时,王换看了一眼,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
这是他第四次给自己卜卦,而这一次的卦象,和前三次依然没有任何区别。
单从卦象上来看,卜算的结果只有一个。
他算出来,自己是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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