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骨头
王换又穿过三道街,回到西头鬼市。
夜晚的西头鬼市,就像一座城。鬼市最西边,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鬼市入夜上灯,破晓散去,整整一夜的时间,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食坊这里,万年不变,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他们所在乎的,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
说来不可思议,偌大的西头鬼市,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那时候的眉尖河,还有渡口与小码头,南来北往的客商,船工,时常上岸来买吃的。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有些走江湖的人,也到这里祭五脏庙,顺带说一些事情,久而久之,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
再后来,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趁夜到这儿销赃,渐渐的,买主多了,卖主也多了。一年,十年,五十年,西头鬼市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是王换不想知道这个过程里发生过多少骇人听闻的故事。
王换看到了前面卖凉茶的招牌幌子,他穿过了面前的牛肉面摊,还没到茶摊跟前时,几个穿着黑裤靸鞋的光头大汉,与王换走了个照脸。
这是苦田的人,出了名的彪悍好斗,个个都是敢玩命的狠角色。但西头鬼市的十三堂,还有其他一些人瞧不起苦田的人,觉得他们只是一帮没有头脑的泥腿子,成不了大事。若十三堂的人在鬼市遇见了苦田人,是会在背后啐口水的。
王换感觉,苦田人和十三堂,迟早会有一战。
几个苦田人跟王换轻轻点了点头,上个月,苦田的人可能需要打点,在王换这里拿了些货,价钱比内八堂和外五堂都便宜的多,双方算是结了个善缘。
王换走过面摊,来到凉茶摊子前,天虽开始转暖,入夜之后却还有些凉,眼下喝凉茶的人不多。
凉茶摊的老板,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鬼市的人白天都要睡觉,一年见不到太阳,煤黑子也能捂的面白如雪。凉茶姑娘就很白,两只眼睛特别大,额前的刘海修剪的如一条直线。王换始终觉得,凉茶姑娘的头发,就好像一个扣在脑袋上的茶碗,所以,他一直喊凉茶姑娘小茶碗。
“换哥,还是老样子?”小茶碗看到王换,立刻笑了,牙齿比脸还要白,她笑起来的时候,精神就非常好,似乎蹦蹦跳跳的拿起了一把茶壶:“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的。”
“对,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
王换一口气将茶水喝了,他并不爱凉茶,每次来小茶碗这里,要一碗缅栀子茶,只是因为这种茶勉强可以咽得下去。
小茶碗睁大眼睛,眼巴巴的望着王换,她很希望王换能喝的慢一些,若喝的慢些,便能跟自己多说几句话。
“小茶碗,茶钱。”王换取出一块大洋,丢到小茶碗的钱盒里。
“换哥,不要,我不要……”小茶碗慌忙从钱盒拿出那块大洋,眉头轻轻皱了起来,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闪着急切的光:“换哥,我等你来喝茶,可不是要收你的钱……”
“你不收,我以后就不来了。”王换捏了捏小茶壶的脸蛋:“我说话算数的。”
王换离开茶摊,继续朝鬼市的东北方向走。食坊旁边就是烟栏,这是整个鬼市最脏最乱的地方,聚集的是烟鬼和售卖赃物的人。
烟栏到处都是很小的木板房,从这里经过,王换总能看到木板房里偶尔露出的骨瘦如柴的手脚。
黑魁和王换说过,他觉得烟栏的木板房是一口一口的棺材,人进去就出不来了。
王换一直走到鬼市的东北角,这里显得颇为安静,木板房也搭的大。鬼市里的房子全部都是木板房,拆搭都很方便,上灯时搭好,破晓时拆掉,因此,脸面再大的人,进了鬼市也得钻木板房。
王换吸了口气,径直朝其中最大的一间木板房走去,他过去时,身边恰好有两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从里头出来,中年男人是苏州口音,满面红光,可能是用不错的价钱买到了不错的货。
“粉苏。”王换问送客的那个快脚(跑腿打杂的伙计):“阿姐在的吧?”
鬼市十三堂,每一堂都有若干快脚,但花媚姐手下的快脚粉苏,却是最最清奇的一位。
粉苏是个男人,原姓苏,二十七八岁,天生黑面皮,总爱擦粉,将脸擦的一片死人白,无论春夏,贴身总穿一件粉色的小衣,跟人说话会翘兰花指的。
“阿弟,你运气蛮好,阿姐平日这个时候不来夜市,今天正好和人谈生意,破例来早,倒让你撞到了。”粉苏伸手拍了拍王换,兰花指捏的恰是到位:“我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了,你不要请我吃碗头汤面?”
“食坊的面摊,都请你吃遍。”
“你说真的啊?”粉苏很高兴,单手端着下巴问道:“什么时候嘛?”
“我和阿姐谈事,你去吃面,我请。”王换抬手丢给粉苏一块银元,转身朝木板屋走去。
从外面看,木板屋是极简陋的,但花媚姐的板屋里面,别有洞天。一座板屋隔成三段,外头见客,中间打牌,后面休息,板屋的家具,全部紫檀,不过不是老东西,正经老紫檀家具,花媚姐也舍不得拿出来给人用。
王换进屋的同时,便看到花媚姐坐在那里泡茶。花媚姐的耳朵比狗都灵,见过一次的人,听脚步声就能分辨的出来。
“阿弟,正宗的老树大红袍,我也只能弄到一两,来尝一尝。”花媚姐端起茶杯时,也是兰花指,却比粉苏的兰花指多了十分味道。
“阿姐,看一看货。”王换把自己带来的货放在桌上,尚未打开,花媚姐的一只手,就轻轻按在了他的手上。
“不急,聊两句别的。”花媚姐得有四十岁了,保养得当,听说每天真是用水牛奶来洗澡的,不说年龄,只看脸盘,之多也就三十岁上下的样子。她的肤色,比小茶碗都还白了些,旗袍紧裹腰身,叫人觉得走一步出去,旗袍的针脚就会崩开。
“阿姐,聊些什么?”
“阿弟,尝尝,这茶蛮对口。”花媚姐感觉王换想收回手,轻笑一下,先把自己的手拿了回去,等喝了茶,她才慢慢说道:“阿弟,西头鬼市里,大部分都是老人,外来户,多半站不稳脚,你是个例外,这两年,你的风头太旺,钱赚到手了,人也得罪不少。”
“我能得罪谁?”王换看看花媚姐,他在西头鬼市立足这些日子里,从不在钱货上做手脚,买多少钱,收多少钱,那是双方谈好的,一旦谈好,王换绝对不会背信食言。
“我的傻阿弟,你觉得你买卖公平,就不得罪人了?”花媚姐的大眼睛眯了起来,霎时便和薛十三一样,眼如柳叶:“西头鬼市里的古行,十三堂占了八成,其他两成,是十三堂不愿做的脏手生意,故意从指缝露掉,让人捡去的。你可倒好,进了鬼市就要立山头,听说,薛十三都要在你那里出货了?阿弟,十三堂可不止你阿姐一家,不止薛十三一家,还有十多双眼睛盯着你呢。”
“有人要拆我的盘?”
“阿姐同你讲什么,你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就是。”花媚姐抬眼看看站在门边的粉苏,轻轻一摆手,粉苏便带上门出去了,花媚姐接着说道:“你的货仓,自以为很隐秘,没人猜得到,是不是?不瞒你说,黄三响和血鬼盯你的货仓已不是三天两天,你若走货走的急,阿姐跟你保证,不出一个月,他们一定要拆你的盘。”
王换轻轻咬咬牙,他是不怕事的,来鬼市之前,便做好了跟人拼斗的准备。但黄三响和血鬼联起手,着实有些吓人。
“听阿姐的话,跟龙头递个帖,递了帖,再有什么事情,叫黄三响和血鬼去跟龙头讲,扯不到你身上。阿姐帮你引个线,你觉得呢?”
人们暗地里都说,花媚姐年轻时,和龙头有些不干不净,只不过这些事没有人真的在意,混在鬼市里,干干净净,不干不净,其实没什么区别。
“阿姐,递帖的事,我自己来。”王换笑了笑:“你有时间多做几庄,多赢些钱。”
“你啊,总是倔。”花媚姐也笑了笑:“好吧,总之,你记得阿姐的话,给龙头递个帖,你总不会吃亏的。”
“阿姐,货你看一看。”王换不想在花媚姐这里呆的太久,花媚姐的地头对面,便是鬼市的“鸡笼”,每晚十点之后,在西头城吃过酒的闲人,爱来鸡笼取乐,到时候乱糟糟的,一塌糊涂。
“信得过你。”花媚姐把王换带来的货看了一眼,站起身,扭着蛇一般的细腰,走到板屋最后一截,片刻间,带了一只木匣子转回,将匣子放在了王换面前。
小小的木匣子,让王换的瞳孔猛然一阵收缩,心也仿佛跳动的更剧烈。
匣子,木匣子,他想要的,就是匣子里的东西。
王换小心的把木匣子打开,顿时,一截人的指骨,便呈现于眼前。
这应该是中指的指骨,坚硬如石,指骨的长短,与常人指骨没有多少分别,但这截指骨,泛着一点一点的金芒,仿佛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一般。
黄金般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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