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皮包骨(2)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
官宦家的小姐门不是一块儿去踏青了,就是待在家里绣花填词,街上遇见的总是妇人占多数。
眼看着午饭时间快到了,街上的妇人都加快了手脚,买菜的赶紧买,买完的赶紧回去弄饭,没人会注意一个豆蔻枝头的麻衣姑娘挎着菜篮在街边一会儿看看有没有新的小玩意,一会儿看看太阳走到哪了。
这个香囊绣得真好,要是我也有这样的手艺就好了。
姑娘被街边的配饰铺吸引了注意,拿着看中的香囊忘了归途。
“看姑娘长得灵巧,若真是喜欢,我就二十文卖给姑娘了。”
“二十文、、、、、、”姑娘小声嘀咕了一句,摸着香囊上的睡莲绣样,心里暗自掂量:
这绣工如此精美,虽比不上名绣,但也值三十文,加上香料、、、、、、
“谢谢店家。”
“日日就见你一个水灵的小姑娘在街上,往后多让身边的小姐姑娘们来这照顾我的生意便是赚了。”
“一定!回去我就让我娘去十里八坊吆喝一声。”
店家听完,突然想起来这姑娘是谁,不禁觉得自己赚大发了。
“你是孙大娘家的闺女吧?!瞧我,孙大娘那号召力、、、、、、来来,再给你一个方巾带回去给你弟弟。”
“谢谢。”
花了二十文买了五十文的东西,姑娘欣喜不已,庆幸、骄傲自己是孙大娘生的女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街上刷脸买东西了。
姑娘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未曾注意到迎面冲过来不知是做贼还是逃难的人,直接就朝着她的右肩重重撞过去,摔在地上的一瞬间,她不禁觉得这人试图从她身上穿过去,像鬼神那样不被任何东西阻拦。
“对不住对不住!”那人很快刹车折回将姑娘扶起来,非常熟练地帮她把散落在地上的菜收进菜篮完璧归赵,最后捡起地上的香囊和方巾双手奉上。
“家中老人病危,急着去拿药材,冲撞了姑娘。”
看他这么礼貌,又有急事在身,姑娘便没有再生气了,她正挎好篮子去拿香囊的时候,他逐渐抬头看向她,她刚将东西拿回来就听见他的痴话。
“好水灵的姑娘。”
被一个俊俏小生一副痴迷的模样盯着,姑娘不禁脸红,想找个地洞躲起来。
他大概是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忙拱手道歉:“莲儿姑娘实在抱歉,一时被姑娘的容颜迷了眼,失礼了。”
“我不叫莲儿。”
“哦,哦!是是是,只因姑娘太像水中乍现的莲花,所以就想当然认为姑娘叫莲儿了。”一顿夸奖,他很快跳过了这个话题,“姑娘家在何处?刚才也不知撞伤了姑娘没有,不若我送姑娘回去吧?”
“不用了,我没事,我家就在前面。公子不是还有急事吗?人命关天,我可不敢耽误了公子。”
他好像才想起来自己刚才说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应和了几声,又道了声歉,道了声谢,急急忙忙快步走开了。
姑娘的目光不自觉跟着他一并,直感叹着公子的好容颜。
他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诶,又一个蠢货、、、、、、”
拐角处的两个男子看了现场直播之后,各自叹息。
站在角落边上的男子发髻半散,墨玉色发冠束在头上不是特别起眼,一身玄色衣衫,从模样到气质都可用“冷傲”一次形容,每次瞧见这样“愚昧”的女子,他都想不通她们到底为什么会被那样的人给骗上钩。
他低头看了看身边只到他耳根的模样温润的男子,又不自觉叹了口气。
要不是身边这人,他是真不想去解救一个又一个无知少女。
同样的墨玉发冠束在温润男子头上格外显眼,大概是他将头发都束上了吧?一身蓝灰色衣衫显得他更加儒雅,如果他不会时常抓着身边的冷傲男子的衣袖躲灾的话,还是能见人的。
“还是老办法吧。”温润男子正要出去告诫那姑娘,被冷傲的男子一只手拎了回来。
“你这样只会让她觉得你在嫉妒。”
“那怎么办?”他还在等着答案,就见冷傲男子不屑瞥了他一眼,抬头往那女子方向走去,他还没有出这个角落就见自己突然变成了扎着双环髻身着鹅黄色半臂衣裳的女儿身,吓得他赶紧退回来,生怕被别人瞧见一个现成的“大变活人”。
她再看向前方时,那男子已经是一副束着螺髻身着白色金线大袖衫的冷艳女子的模样往前走着。她赶忙追上去,刚追上没一会儿就双双路过了那姑娘。
冷艳女子很自然对着身边温柔的女子,放大了一些声音道:“瞧见个俊俏最甜的的男人就以为碰到了真爱,当心被买到青楼去。”
姑娘听了,瞬间想起这条街往身后走到尽头,转个弯就是青楼。她不禁毛骨悚然,赶忙整理了一下衣衫,庆幸刚才没有让那公子送她回家,不然真给买了都不知道。
姑娘赶忙抓紧菜篮往家里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温柔女子回头看了看那姑娘,见她已经从那公子的花言巧语中走了出来,这才送了口气。
“还是你有办法。”
冷艳女子垂眼看了她一眼,低声埋怨道:“真丑。”
哪里丑了?我觉得我女儿身挺好看的啊、、、、、、
此二人无性无爱,乃是尤施族圣女雅颂昔日以自己的皮与骨幻化而成。
冷傲冰霜者为骨,雅颂的灵力十有八九都集中在骨髓,所以骨的灵力生来就比那副皮囊要高很多,除了继承了雅颂的灵力,它还不可避免地继承了雅颂骨子里的公主气节,因此看谁都觉得是贱民,有时候连身边这个与自己一体的皮囊也看不顺眼。
温润如玉者便是皮了。皮更像寻常人家的女儿,恻隐之心泛滥得让骨随时都想撕了它。
它喜欢女儿身的扮相,时常觉得自己就是小鸟依人的闺秀,骨就偏不让它如愿,因为它们是一体分化的,所以注定只能同为男或同是女,大多时候它们都是以男儿身亮相,单纯是因为骨不想让这个依赖它的臭皮囊更加理直气壮依赖它。
皮一路上都在缠着骨纠结它女儿身哪里丑的问题,骨早就在没人的时候变回了男子模样,忍了一路,真的很想找个火坑把它推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