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非过狼山
王豹下楼时,看到一个牧童打扮的年青人,慵懒地躺在一条长凳上。
旧旧的草帽搁在胸前,手里拿着根旧旧的长笛,翘着脚,趿着双旧旧的草鞋。
西门闷就跟在王豹身后,嚷嚷道:“让开让开,没见过这么挡道的。”
王豹看到那条奇怪的狗蹿到花童跟前摇头摆尾的模样,想要阻止西门闷,却已来不及。
西门闷赶上前,一条腿往花童身下的长凳踢去。
西门闷这一脚,少说也有百余斤的力量,寻常桌椅,必然当时就能踢断。
可也不知为什么,花童和他躺着的长凳,偏偏就同时往右挪了几尺。还是那条长凳,还是那个人,还是那副慵懒的睡姿,西门闷偏偏是踢空了。
西门闷紧跨一步,换条腿继续踢。
花童和身下的长凳同时往左挪,西门闷再踢,花童再挪。
西门闷这时心里明白,他是休想踢上长凳了,两人功夫相差的太多。
老板娘叉起胳膊,放在胸前,嚷嚷着:“小心我的家具,踢坏了要赔的……”
王豹看看西门闷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窘迫的样子,兄弟一场不能不帮。
叫声你闪开,伏身一拳击出,还是攻向花童身下长凳。
之前伤到大风镖局的弟子,他是不知道孙兰就是国香。现在知道了,看那条狗的反应,长凳上的牧童极可能和狗的主人孙五相熟,王的生怕误伤。
王豹这一拳,将长凳砸成几段。
花童的听力,在洛阳牡丹众堂主中是最好的,分辩出其间蕴含的内力,不敢托大,翻身落到老板娘跟前。
王豹侧身,紧接着左拳又到。
花童将草帽戴到头上,看着王豹的相貌,不由得噫了声。
王豹长得太像一个人,他最好的朋友,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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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五进“春风不醉”的时候,老板娘的眼睛都亮了。
老板娘并不是好色之徒,孙五长得干净而平凡,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剑眉朗目,身上的衣服虽然挺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
老板娘也不是贪财之辈,大风镖局叛徒十万铢的赏钱虽说挺诱人,她也不是没见过。
她吃惊,是孙五和方才出拳的王豹,长得实在太像了。
尽管一个像读书人般温文尔雅,一个好似山大王带着霸道与匪气。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却长着极为酷似的五官。说孙五与王豹不是亲兄弟,没有血缘关系,她不相信。
西门闷一声老大脱口而出,转眼看看另一边的王豹,也是惊呆了。怎么可能?自己的老大王豹明明在和花童交手,此时你来我往,十余招间不分胜负。
虽说高低未判,但十招间王豹攻了九招,每一拳都是眼见着就要击中,被花童堪堪避开。花童还的一式,还是虚招,围魏救赵。
场面上不得不说是王豹占尽了优势,但花童始终没有使用他长笛之中的金针,洛阳牡丹玄武堂堂主,最厉害的不是拳脚兵器,而是他的暗器。
孙兰不怒不喜,一张俏脸,毫无表情。她与王豹四年前在边城相爱,他与孙五是十多年的师兄妹,只有她最熟悉这两个人,只有她知道这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他和孙五认识十几年,之后认识王豹而相恋,却突然在四年前离开王豹不告而别。这期间,莫非有什么因果关系?
孙兰带着王豹,赶来救孙五,此刻孙五出现了,她却正眼不瞧,像是不认识这个人。
还是她不想见,这个人?
王豹停手,孙五看看王豹,王豹看看孙五,两人都觉得对方,像极了铜镜中的自己,有种说不清的亲切与熟悉。他们确定在此之前没有见过对方,可仿佛从出生那一天起,就已相识。
有些人,有些事,本来就是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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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黑衣人在前,率先下楼,眼神空洞,看着一楼大厅里这些人,神情间仿佛看见的都是死人。
夏侯羽踱步下楼时,灰衣老管家毕恭毕敬侍从其后,双手上不知何时多了把剑,捧在胸口。
一把错金镶珠嵌玉吞皮,镂象龙螭,文犀饰首的古剑。比之孙简那把镶满了各色宝石的刀,不知雍容高贵了多少。孙简那把刀,像极了暴发户,涂满脂粉的美女,价值连城却脱不了世俗。这把剑,就似一个贵族,国色天生的佳人,超凡出尘,不染一丝人间烟火之气。
连孙五花童王豹,见了这把剑,虽未出鞘,也不由暗自叹服,好剑!
西门闷的心往下沉,他见识过夏侯羽金手指的本事,若再加上这样一把剑,他不敢再往下想……
灰衣老管家上前一步,朗声道:“诸位,前面就是狼山,现在回头,或许还来得及。”
西门闷改不了话多的毛病,问:“此话怎讲?”
灰衣老管家沉声道:“我家公子奉主公之命,截断狼山通道半月,各色人等,不得通行。半月之后,诸位自便。”
半个月?孙兰想,若是取道豫州,再往南至吴郡,差不多要多走半个月。原来曹操也知道不可能将天下的路都派人堵死,目的就是拖延半个月,不教传国玉玺顺利到达吴郡。这又是为什么?
“不瞒诸位,”灰衣老管家语气诚恳,道:“主公正与吕布在徐州鏖战,无暇东顾。要是一指二凤三披风都到的话,诸位就是想绕行豫州,也是绝无可能。”
曹操座下,武功最高,当属眼前这位金手指夏侯羽。但若论两军对阵,攻城夺地,还是排名之后的二凤三披风战力更为惊人。和袁术帐下的花蛇一样,二凤三披风指的都是一个团队。
二凤有二十个人,全是武艺高强容颜美丽的女子,擅长暗杀与窃取军情。这种事,让姿色不凡的女子去做,岂非更容易成功。
三披风共三十人、六十匹马,人与马各配重甲,擅长长途奇袭。一人两匹马,一路上人歇马不歇,各持强弓长刀,强行杀入敌阵,无坚不摧,无往不利。披风指的是这三十个人,都披着大红色的斗篷,行军时,就像一团移动的火。
这二凤三披风一旦在执行任务时有所损伤,曹操会立刻在军中选拔合适的人选补上。
二凤三披风在执行任务时,极少有受伤的。要么一击不中全身而退,要么殊死拼杀不死不休。军令如山,调度有方,这才是曹操可怕的地方。
“要是我们非过狼山不可呢?”孙五看着自己手上的蟒皮鞭,淡淡问。
灰衣老管家无奈摇头,叹道:“那你们只有去地下跟老狼作伴了。”
众人全都愣住,老板娘颤声问:“老狼怎么了?”
“老狼不听公子调度,已死在公子剑下。”灰衣老者傲然道:“不听号令的,只有死!”
三年前,在执行任务时,有两个披风队成员未听夏侯羽命令,擅自追击敌人,虽然战功卓著,还是被夏侯羽斩杀。曹操知道后,呵呵两声,拂袖而去,留下一句,杀得好。
这次任务,因为前方战事吃紧,曹操就派了夏侯羽一人前来。故此任务目标明确简单,只要不让对方过狼山,拖住半个月即可。待前线局面改观,立派增援,夺取传国玉玺。
狼山上有七匹狼,还有一众小喽啰,人多势众。夏侯羽擒贼先擒王,杀了老狼立威,再招降余部,确是好手段。
七匹狼中未降的,可能只剩下楼上那个小狼了。老狼待小狼,视若己出,一直把他当做儿子对待,小狼怎么会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