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正经侄子
毕竟是少年郎帮了大忙,曹万节刚想过去道谢,却见尤生小步跑着进来。
他一眼瞧见曹万节和少年,怔了一怔,随后笑道:“原来你们已经认识了。”
曹万节纳闷,“什么认识了?”
尤生道:“这就是徐先生让都督带回去的人啊。”
曹万节“啊”一声,自己也跟他太有缘了吧?一天之内见过两次不说,现在还要带回家了?
尤生道:“先生让我把人送过来,现在既然都认识了,那就先回军营,先生说有什么事,等他回去再说。”
既然是徐锴托付的,曹万节也没办法。拍了拍少年肩头,“你叫什么?”
“安安。”少年柔柔一笑,笑容又温暖又甜美。让人感觉很舒服,曹万节莫名想起自己曾经的弟弟来。
“你多大了?”
“十五。”
心中莫名一塞。
想当初,她弟弟也是十五呢。
回程的路上,曹万节一直在后面慢悠悠走着,神情有些落寞。她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几年了,也不知自己家人怎么样了?
记得她刚到了这个世界,就是出现在战场上,那时候大军正在冲杀,周围全是喊叫声,大片的鲜血,残肢断臂飞的满天都是,一个鞑靼兵大刀对着她砍过来,还没到近前,脑袋就被人削开了,从后脑勺到天灵盖,一路飞着喷溅在她脸上,鲜血流了满脸,混着黄白之物,也不知是脑浆子还是什么。
她吓得尖叫,抱着肚子开始狂吐,一时不稳差点从马上跌下来。要不是一个雪青伸手捞住了她,怕是那会儿,她已经被战场上飞奔的战马,踩成肉泥了。
三年了,她也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环境,适应了正在打仗的事实,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现代人,逐渐成长成了现在的都督,一军统帅。
或许这对男人来说很容易,可她曹万节是个大姑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姑娘,做成二十万西北军统帅,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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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都督府,已经是晚上了。
府里正好开饭,香秀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进来,还有新蒸的白馒头,看着松松软软的。
曹万节顺手摸了一个馒头,还没等咬,就被香秀拍了下手,“洗手没有?没洗手就吃饭?”
曹万节咧着嘴,嘿嘿笑着缩回手。
还挺疼的.
如果她是一军的都督,最高长官的话,那香秀肯定就是太上都督。
专管她的。
香秀是她的小妾,是她从妓馆里救下来的。大概是三年前,她刚到这个世界不久,就被人拉着去逛了窑子。
第四章。
虞城里的窑子也说不上好,里面姑娘也都是腚大胸大的,不过香秀是个例外,长得白白净净的,眉眼都透着股子灵气,好像江南烟雨之乡出来的水美人。
她的副将曹成,看着她多瞧了这丫头几眼,硬是把香秀脱了塞进了她被窝。那光溜溜,滑溜溜的,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脸热。
她身边也需要人照顾,就只能把香秀带进了府,没名没分的,就这么一直跟着她。
不过只一年的功夫,香秀就占据了都督府的主动权,旁人都知道,就连曹都督都不敢惹这个女人,索性也对她另眼相看起来。
曹万节也不是怕她,就觉得她一个女人怪不容易的。而且在大西北这风沙漫天,冰雪连天的环境里,有个美人相伴,也是件很惬意的事。所以就难免对她宠了一点。
当然香秀也待她很好,除了没跟她有过夫妻之实之外,平时对她都是极尽照顾的。吃穿住行,都很上心。曹万节曾私下感叹过,“我可以不做三军都督,但是绝不能没有香秀。”
这句话传出后,被人取笑是怕媳妇的,一个小妾尚且如此,要是娶了媳妇,还不天天给媳妇洗脚了?
她对这话也不介意,都说宠媳妇的男人才能成就大事业,她宠媳妇有错吗?
嗯,虽然她下面少块肉吧,但也不妨碍她成就大事业吧?
乖乖的洗了手回来,饭菜已经上桌了。
曹万节招呼安安一起吃,他摇头不肯,只笑道:“我伺候都督就行。”
馄饨很好吃,馅大皮薄,汤汁浓厚。
她咬了一口馄饨,满足的叹息一声,对香秀道:“这孩子叫安安,是军师让带回来的,你回头给他找个睡觉的地方。要不然就跟你在西院睡了。”
香秀脸一红,“那怎么行?他一个男孩子,怎么能跟我一起睡了?”
曹万节挑眉,“怎么不行了?他才多大啊,还是个孩子呢。”
香秀顿时脸更红了,十五岁哪儿就叫孩子了?该懂的都懂了。
她低声道:“要不在都督院子里得了,你这不是还有几间房呢吗?”
曹万节愕然,“那怎么行?”
她这话说得有些突兀,委实也是因为她是个女人的第一反应。
可是话音刚落,门口就有人接道:“怎么就不行了?一个水灵漂亮,一个清秀可人,三叔左拥右抱,我看都挺好的。索性大被同眠,三人睡一块岂不美哉?”
门口进来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子,穿着校尉军服,不过军服穿的歪歪扭扭的,看着颇不正经。
至于他嘴里的话,就更不正经了。
曹万节皱皱眉,那是她的侄子,曹言,曹家第三代的大少爷,曹家的独苗。
虽然他和曹万节两人就相差三岁,可因为辈分,这声“叔叔”叫得其实一点也不冤。
可是对曹万节来说,每回一看见这小子,都觉得头疼。
曹言嘿嘿一笑,“三叔,我说的也是真的啊,你们三人住一起不好吗?”
香秀啐他一口,“你就会胡说八道。”
曹言笑道:“小婶婶,我哪儿胡说八道了,我最正经不过了。刚才我听的清楚,军师把人送给我三叔,不是为了给他暖床,又是做什么?咱们军营里可都在传,三叔不跟你圆房,是因为他喜欢的是男人。”
真是越说越不像话,曹万节气得拿了个馒头往他身上扔去,“你给我滚。”
曹言嬉笑着接过来,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这样的小白脸,他在京里的时候,常见人带着几个模样好的把玩。
就是军营里常年没女人,偶尔有些把持不住的汉子,也会对长得皮细肉嫩的小子起意。就是他自己,也还曾经偷摸过,唐王养的小厮那小脸蛋呢。细细滑滑的,手感超好。
不过就唐王那小厮,也比不上安安这张水水的小脸,好像真的能掐出水来似的。
啧啧——
曹万节真是让他给气饱了,好好的馄饨也吃不下去了,她把筷子一摔,“不吃了。”
这会儿有兵丁把一天的战报拿过来,这是快马从军营来的。
正事要紧,曹万节忍住了想教训曹言的想法,拿着战报看了起来。
曹言却仿若没事人似的,转到桌子后面,拿起个白馒头就往嘴里塞,还让香秀给他盛了老大一碗馄饨。
曹万节怕自己气死,也不理他,只低头看着战报。
曹言一边吃着饭,一边跟在一旁伺候的安安闲磕牙。
“你多大了?”
“十五。”
“以前是干什么的啊?”
“唱戏的。”
曹言大笑起来,“唱戏的,你还会唱戏呢?军师送一个唱戏的过来,还说没别的意思?”
曹万节听见了,暗哼了一声,且等她忙完了,回头非扒了这兔崽子的皮不行。在京里几年,没学别的,那些富家子弟的纨绔气息,倒让他学了个十足十。
吃完饭,曹万节去视察军营,安安一直在后面亦步亦趋跟着,好像个亲卫似的。
他身体瘦弱,又穿着一身儒生长袍,手里拿着把剑的模样,看着甚是滑稽。
曹言故意嘲笑他,“你小子跟着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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