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不可救药的粉丝病人
大周朝风雨飘摇,东阿皇国还算稳定,天碧国的碧都与以往一样平静。
怂宝不知道,他的诗仙之名早已经在碧都如旋风一样传开。大概也只有李天林这个纨绔加莽货,没有关注此事,将怂宝交给他的三个儿童读本交给家族印书局之后,不管不问,天天混在花船上。
家族印书局大总管读书人出身,看到书稿之后大惊,首先送到家主李候爷之处。李候爷看了也是大惊,知道是宝贝。他是老学究,正宗进士出身,《三字经》与《千字文》不但可以教儿童识字,更是教化经典。
这样的经典,一经面世,教化人族后代,功德无量。这样的经典,竟然出自自家子弟之手。这个子弟虽然是宗门弟子,但同样是李家的功德,将泽及万代。
他只修儒门经典,不懂诗词。于是,他请来了碧都大才子,朝堂的大学士楚飞扬。楚飞扬是怂宝舅妈楚青诗的俗世叔叔,一世沉浸在诗词之中,也是个诗痴。
拿着三十首诗的《儿童诗歌读本》,楚飞扬先是愣怔,然后诵读,又哭又笑,典型的粉丝病患者,把老候爷吓了一跳。
“楚大学士,你怎么了?”
“没什么……真没有什么,读这等好诗,有些激动而已。”
“你一大把年纪,又哭又笑的,把我吓得不轻,还以为你疯掉了呢。”
“有这等好诗读,疯掉了又如何?”楚大学士抹掉涕与泪,“快哉,不亦乐乎哉……就说这首《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短短四句,琅琅上口,可我仙界百万年文明史上,又哪有过这等佳作传世?”
“可这竟然出自于你们李家的一个宗门子弟之手……候爷啊,你家出诗仙了!”
“用不着这么夸张吧?”
“夸张?你看看哪首不是传世佳作?一首就可惊天地,一下子拿出来就三十首……这是何等之才?只有诗仙才能如此惊艳。”
怂宝决定先在家好好地休息几天,与天威天霜玩几天。他不知道他]编与的《儿童诗歌读本》、《三字经》及《千字文》又在碧都刮起了一股旋风。
十五岁前碧都生活的记忆历历在目,但终究不是亲身体验。
他往窗外望了望,等着李家的纨绔子弟李天林。
碧都繁华,商业发达。但与地球不同,地球的科学技术已经融入生活的每个细节,高楼耸入云端,街上路上车流如织,仙界的商业满满的是手工业时代的味儿,有着地球古代都市特色。
碧都人的生活,也与地球的古代差不多,石板街的两边,铺面林立,酒招商幡迎风飘舞,生意人大声吆喝着——黄婆卖瓜,自卖自夸。
这是普通人的生活场所,纨绔子弟的活动场所,多是酒楼花船等烟花之地。
“怂宝哥,我来啦。”
李天林来了。这家伙一看就是地球上的那个性格张扬的纨绔,一身骚包的湖蓝色学士衫,金丝滚边,头戴金丝冠,手摇描金纸扇,一步三摇。他也有一付好皮囊,剑眉入鬓,唇红齿白,目如黑漆点睛,个子也有一百八十厘米以上。
这家伙纨绔范儿与生俱来。
“哥,你怎么还一身道袍?这范儿怎么去花船?”小子一脸夸张,“今天是金凤船上的花魁赛,我们要去捧角儿的,你这样穿戴比那些寒士还寒酸,这不给我们李家丢脸么?”
“我去花船干什么?”怂宝摆了摆手,“我是有道侣之约的人,不能去花船那等地方了。”
“去花船关道侣什么事儿?又不是让你去花船结婚,只是逢场做戏而已。”
“不去。”
“走走走,你必须去帮我的忙,我们先去鑫顶成衣铺。”李天林拉着怂宝就走,“你不弄套风骚的行头怎么纨绔?今天蔡家的小子肯定要与我们打擂台,以前我人单力薄,总输给他,这回有了你给帮我撑腰,要好好干他一场。”
怂宝笑了笑,才不管什么蔡家小子。不过,他准备在碧都玩几天,穿着道袍着实不合适。
李家的马车速度不慢,很快到了鑫顶成衣铺。
“天林公子,你来了。”
“叫你们老板来,带我哥看最好的行头。”
“这位是……是天宝公子吗?”
“两位公子请先奉茶,我这就去请老板。”
“不用了,我们没有时间等。赶紧叫林老板,不然别怪我砸你们的铺子。”
他们被带到三楼,一个肥胖的中年人猫着腰接待他们。这个中年人就是成衣店的老板林鑫顶,别看他肥胖如猪,在碧都也算是有身份的人,出身一个中产的家族,读过书,参加童子试还有幸成了秀才,尤其喜欢读诗写诗。
在碧都才子圈,他小有名气,自印了诗集一本,号《鑫顶雅集》,见人就送。
李天林他是认识的,他的生意大部分是纨绔们照顾的,但身边这位颜值超高穿着道装的公子他不认识。但他知道李天林有一位宗门弟子的哥哥,叫李天宝。
“天林公子,这位是天宝公子吗?”
林老板的目光有些狂热。
“如假包换,是我哥怂宝公子。”
李天林很淡定,看着林老板狂热的目光有些疑惑。
“是碧云宗写诗的那个天宝公子?”
林老板的目光更狂热了,怂宝心头一惊,肥胖的家伙有病——粉丝病,而且病得不轻。
“是啊。”怂宝是个好青年,最是和气不过,对这个胖老板也笑容可掬,“我就是碧云宗会写诗的怂宝,老板认识我?”
“扑嗵——”
怂宝吓了一跳,天不怕地不怕的李天林也吓了一跳。一个两百斤的肥胖身体突然就拜倒在怂宝面前。
“林老板,你病得不轻吧……怎么拜倒了?”
李天林不得其解。
“林老板,我何德何能,让你这么大礼参拜?”
怂宝却是知道原因,从老板狂热的目光就知道确实有病。
“学生林鑫顶拜见诗仙。”
“诗仙?”
李天林卧曹一声,怂宝怎么就成了“诗仙”了?
“林老板,我只不过写了几首诗而已,哪能担当得起诗仙的大名?”
怂宝不要脸,不要脸的怂宝笑得像如来佛祖一般。还真有点成就感,在凡间被传成诗仙了,这还让才子们怎么活?这么快就混成诗仙了,李白来到仙界,会不会跟他打官司?
“今日得以拜见诗仙大人,学生林鑫顶三生有幸。”
肥胖的林老板竟然哽咽起来,激动得泪流满面。
“林老板,请起来说话。”
怂宝不忍心这么一个肥胖老板趴在地上,心有寂寂焉,于心不忍。
“学生有个请求,望诗仙大人成全。”
“哦,林老板请说。”
“请诗仙大人,给我提几个字。”
一个大大的“卧曹”写在怂宝的心中,地球上粉丝们的那一套什么时候传到仙界来了?难道全宇宙粉丝的心是相通的?
一不小心成了明星,实在是脸上有光。
“要是诗仙大人能把《独坐碧云山》写在学生背上,学生万分感激。诗仙大人可以在本店随便挑三套成衣,不不不……我不能太小气了,五套成衣,分文不要。”
“五套不要钱?”
李天林完全懵逼了,彻底懵逼了。他知道这家伙是个死抠,钱就是他的命,命就是他的钱,平时卖衣服一个铜板都不能少,今天竟然不要钱,让怂宝白拿五套成衣。
这还让不让人活?
“题诗没有问题,拿笔墨来。”
怂宝也是来劲了。笔墨很快拿来了,林老板也不起来,就在地上弓着肥胖的背,让怂宝把诗写在他的白绸衫上。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碧云山。”
“天林,我的字写得怎么样?”
“马马虎虎。”
“哈哈……只是马马虎虎吗?我觉得比二王的字也不差,这一写上,就成了文化衫了。”
“二王是谁?文化衫又是神马?”
“跟你这样没文化的人没办法沟通。”
然后,他们挑衣服。林老板亲自为他挑选,一件一件地为他包好。
“林老板,我们这么多年交情了,能不能白送我两套?”
“那怎么成?要我白送衣服,你还不如打我一顿。”
卧曹。
李天林差点吐血,果然还是那个死抠。
“你都送我哥五套了。”
“那是送给诗仙大人,诗仙大人穿我鑫顶成衣铺的衣服,是我鑫顶成衣铺的荣光。”肥胖老板又是满眼狂热之光,穿着“文化衫转了两圈,“穿着诗仙大人题诗的衣服,人前人后,我林胖子多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