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新丫鬟
桃玲吃完早饭后就搬了张椅子坐到了院子的桃花树底下,一边练习女红一边和丫鬟们闲话家常,这时一个负责看守院门的老妈子跑过来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怎么了?”桃玲头也不抬的问道。
“回禀小姐,夫人身边的王妈妈带着两个眼生的丫鬟正在院外候着。”
桃玲一听是母亲身边的人,自然是没有不见得道理:“快快将人请进来。”吩咐完守院门得老妈子后,转身又指挥身边得丫鬟们道:“你们去备壶茶来,然后搬张凳子,别怠慢了王妈妈。”
这俗话不是说了么‘小鬼难缠’自己虽说是那桃千梦得亲闺女,可再亲可扛不住整日的在耳边吹风啊,再加上古代这个糟心的规矩,亲母女一天都见不上几面,母子就更难见面了,再是亲生,这感情也需要维持不是,再亲你能亲的过从小将你奶大,犹如亲生母亲的奶妈妈?能亲得过自小就伺候你,待你一心一意的老妈妈?
就连皇帝这种基本智商都是爆表的人物都会被身边的下人给吹的厌弃了亲子女,更别说原身那个本来也算不上多聪明的普通人了,所以纵使桃玲是主,那个王妈妈是仆,但该给的还是要给,主子的谱还真不能摆的太足。
“王妈妈怎么还亲自过来了?”王妈妈一进门桃玲便主动站起身来:“这天眼见着热起来了,王妈妈快坐下喝口茶歇歇气儿!”
对于自家小姐对自己的礼遇王妈妈自然是觉得心里很是热乎的,可人家给你长脸不代表你就真的能跟主子并肩而坐,不代表你就真的能忘记尊卑,主子愿意给你脸那是主子仁慈,你要蹬鼻子上脸那就是找死。
“使不得使不得,小姐您宽厚,老奴可不能仗着小姐仁善不顾尊卑。”王妈妈不给桃玲再次说话相让的机会,直接将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两个丫头推了出来:“老奴这次来是将这两个丫头给小姐送过来的。”
“送丫头?”桃玲楞了一下:“可是母亲的意思?”她不是说了自己院子里丫鬟、小厮已经足够多了,不需要再增添了么,怎么好端端的又给塞了两个,她就一个人,一座不大的小院子,哪里就用得上这么多下人,这不是浪费钱么!
王妈妈一看自家小姐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她家这个小姐啊失忆之前极其的不懂事,失忆之后却又有些太过于懂事,特别是在下人这件事上,其他富贵人家,哪家不是仆从满院,只有她家小姐整个院子里也就一个贴身丫鬟,两个洒扫丫头,两个负责跑腿的小厮以及两个看守院门的老妈子,放眼全国哪家小姐身边这般......
“小姐误会了,这两丫头是少爷送过来的,说是懂武,腿脚功夫还不错,所以就想着给小姐送过来,让她们留在小姐身边保护您。”王妈妈伸手推了推身边的两个丫头:“愣着做什么。”
“奴婢阿花(小红)见过小姐。”两个陌生的小姑娘直挺挺的跪在桃玲面前,桃玲见状急忙让青碧将她二人扶了起来:“哥哥整日的在外奔波还要为我操心,真的是......”
“瞧小姐您说的,少爷那是和您兄妹情深,别家小姐求还求不来呢。”王妈妈说着便从袖口里掏出两张卖身契递给了桃玲:“这是这两丫头的卖身契,小姐您收好。”
桃玲示意青碧将卖身契收下后又笑着和王妈妈闲扯了几句家常,而王妈妈见自己这趟的任务也完成后,喝了两口水后便直接告辞离开了,只留下依旧在院子里站着的两个陌生丫头以及青碧手里的两张卖身契。
“四儿,你再去搬两张凳子来。”说真的这次送来的如果只是一般的丫鬟的话,她可能直接就给她娘给退回去了,可谁叫这两个丫头不一般呢,会武本就不易,特别还是会武的姑娘就更难得了,更更更难得的是卖身的会武的姑娘。
桃玲想着自己身边要是有了两个腿脚功夫还不错的丫头护着的话,起码也是一份保障吧,这么想着,对眼前的这两个丫头的态度就更加和蔼了,毕竟这两可是人才啊,自然是需要有一些区别的,要知道从今往后这两人可是需要事事挡在最前面拼命的存在啊,别说自己了,恐怕自家院子里的这几个丫头、小厮都需要仰赖人家保护,态度自然是需要好一些的。
“坐吧!”桃玲笑着指了指一边的两张小凳子,可阿花和小红两人哪里敢真的座下来,于是急忙推辞:“奴婢不敢,小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便是。”
桃玲看着眼前这两个拘谨的丫头笑着摇了摇头,遂,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贴身丫鬟青碧,青碧立马便心领神会,起身笑着走到阿花和小红中间,一手一个就想将她们直接摁坐在凳子上,结果,纵使青碧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有能撼动阿花和小红一丝一毫。
一瞬间整个院子在静谧了几秒后瞬间爆笑出声,不管小姐还是丫头都毫无形象的笑成了一团,而被笑的那个对象青碧在尴尬了几秒后自己也忍不住的笑出声来。
青碧笑着轻轻的在阿花和小红背后一人给了一下:“都怪你们,害的我被大家笑话了。”青碧其实并没有真的责怪的意思,与其说这个是责怪,不如说是表达亲近,试图让二人放松精神的亲密举动。
“你们啊以后不必这般拘谨,我们小姐最是宽厚、亲切不过了,私底下我们于小姐并没有那么些规矩,你没看我们大家都坐着呢么!”青碧笑着指着院子里坐着的丫鬟们:“以后你们习惯了就好。”
“坐下说话吧,不然我这总是仰着脖子瞧你们也挺累的慌的。”桃玲笑着再次指了指一边的凳子劝说道。
阿花和小红见状屁股这才敢稍微挨着点凳子,却也不敢坐满,毕竟从小到大她们学的规矩里没有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