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夜色苍穹

第166章 夜色苍穹

接下来,作家团又参观了各大寺庙、名胜古迹、博物馆等,便是走访藏民。在雪区兜兜转转一个多月,这是最后一个项目。

要翻过多雄拉雪山,行三四天,到达“佛之净土白马岗,圣地之中最殊胜”的墨脱。中间有转运站或集市、招待所,可食宿。只是,这位名为扎西多吉的老人所住的地方有些偏僻,还得行驶一天左右的路程才能到达。扎西多吉是位“神授艺人”,和那些说唱艺人一样,在幼年时做梦,得到神或格萨尔大王的旨意,然后生病,经喇嘛念经祈祷便开启说唱格萨尔的智门,从此从目不识丁的小孩变成能说唱几百万字长篇史诗的说唱艺人。只是,如今年纪大了,没有再此处游走说唱。世间神奇的事情太多,比如那据说能与鬼神沟通的巫师,他们便没能见到。

道路很颠簸,不时让人在车内跳跃起来,不过,这阵子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也有几位作家暗地嘀咕,说太受罪了,早知道便在林芝等着好了。

秦沫整理着这阵子的收获,趁着手机还有信号,将稿件传到自己的邮箱。这是习惯,以免电脑或硬盘损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阵子,她和孙哲熙经常单独行动,那些指定的参观和采访根本就收集不到什么特别有价值的信息。

“冉冉,对你的毕业论文你该有信心了吧?”孙哲熙笑着问。

秦沫收好电脑,叹了口气:“如果真要严格说,这些材料根本就不够推敲,不过,应付毕业答辩还是勉强可以。只是啊……”

她眨眨眼:“只是不要遇到你这样严厉较真儿的老师才行,不然,就没几个学生能够拿到毕业证书的!”

孙哲熙笑眯眯地说:“我有这样苛刻吗?不会吧,我觉得我的性格挺温和挺平易近人的,只是有洁癖,不喜欢人近距离接触罢了。”

秦沫暗自撇撇嘴,表面是很温和的,但只能远观。不过嘛,自从自杀事件后,她发现孙哲熙的性情逐渐发生了改变,不像过去那样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相处起来也没有那么尴尬,如今,俩人已经像好朋友。另外,这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让她也有益颇多。天文地理、古往今来,孙哲熙是信手拈来侃侃而谈,但更多是自己的理解和体会。所以,一路上,秦沫并不觉得枯燥和烦闷,即便是在这样颠簸的小路上,她也是听得津津有味。经常,秦沫会发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叹。这时,孙哲熙就会打趣道:“那么,冉冉,干脆你不要玉麟算了,和我在一起,你会天天都过得很有趣的。”最开始,秦沫还会羞涩半晌,但多次后,便只是白他一眼。

“冉冉,休息一会儿吧,你都累了半天了。”孙哲熙削了个苹果,细心地分成几片,又将核挖掉,递给秦沫。

秦沫擦了擦手,笑道:“孙三哥现在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啊,瞧瞧这皮儿削得从头到尾一丝不断。”

孙哲熙一边苹果,一边说:“冉冉是嘲笑我削得太厚了吧?我是担心现在的水果不知被喷了多少药水,所以才故意削这么多的。”这还是在林芝市买的,挺不容易。

秦沫收拾起背包,发现了一个精致的袋子,想了想,拿出来:“孙三哥,我给你变个魔术哟,你转过脸去。”

孙哲熙摇摇头,这丫头不知又偷偷买了啥新鲜玩意。过了一会儿,秦沫让他转过脸。他一看,吓了一跳:“这,冉冉,是你?”一张极为普通,普通得掉进人群里再也找不到的脸,如果不是就在身边,如果不是穿了同样的衣裳,他都不敢相信了。

“好玩吧?这是离开申城前陈老先生送给我的呢,很逼真是吧?”秦沫得意地说,当时她看到镜子中的“自己”也吓了一跳。简直天衣无缝。据说,这副仿真面具可以自主呼吸,也有毛孔,透气防水,就和多了一层真正的皮肤差不多。

孙哲熙眼中闪了闪,说:“你就这样好了,反正待会儿也要用围巾挡住脸。”每次,看到那些人目不转睛看着秦沫的样子,他心里都厌烦得很。所以,还是遮住的好。

秦沫伸了伸舌头,对着镜子又反反复复仔仔细细打量了半天,非常满意。正好,雪区的紫外线太强烈了,这仿真面具比戴了帽子包住头脸还好。那么,要不要擦一层护肤霜呢?

天黑了,未能到达目的地,但发现有一个牧民的帐篷。如今,政府在西南西北地区实行“游牧民定居工程”,为雪区等七个省、自治区内的游牧民提供定居房,这些家庭便留下老人孩子住在定居房里,年轻人四处放牧赚钱养家。这家牧民也是如此,夫妻二人,养了牛羊各几十头。

人多,自然不能住在人家的帐篷里面。牧民非常好客,把家里的牦牛肉、奶渣、饼干、酸奶等等能招待客人的食物都端了上来,当然,只是作家团成员稍稍品尝了一些,若是全部人都上桌,还不得将人家一两个月的食物都吃光了?有翻译在,大家还是聊得非常开心。

在不远处的河边打水洗漱后,打开天窗,在无垠的苍穹在看那繁星点点,没有灯火,没有喧嚣,只有四周风吹草动的声响。内心是静谧的,感觉那天空离自己格外近,星光仿佛触手可及。

拥着毯子,孙哲熙看着近在咫尺的秦沫,低声说:“真希望这就是永远,时间在这一刻永恒。”

“很美,是吗?”秦沫笑着说,“我也希望以后能经常出来走走,看看。”

“再过一个多月你就要和玉麟订婚了吧?”孙哲熙幽幽地说。

秦沫愣了愣,在黑暗中点点头:“是呢,玉麟说已经准备好了,请了两边至亲,不想太张扬。”是啊,自己就要订婚了,再过两年结婚,或许就没有机会出来了吧?真是可惜了呢!

孙哲熙沉默不语,秦沫以为他已经睡着了,正准备让人将天窗合上,却听他说:“冉冉,其实,是我最先遇到你是不是?可是,上天却让我失去了机会,让我将你丢失了。”

“孙三哥,不要这样。”秦沫忙说。就算一直在夏家,他们也是不可能的,至少,在母亲这里就不允许。

“你听我说。”孙哲熙的声音清清淡淡,带了丝丝哀伤,“我知道,我母亲派人将你活埋,等我和父亲赶到那里时,你已经不在了。母亲说,你当时就已经奄奄一息,就算是被人救走,也活不下去。我痛哭了一场,那是我漂亮的小媳妇儿呢!不过,父亲一直坚信你还活着,就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去找你。”

他闭上眼:“是我错了,我对不起你!冉冉,原谅我,原谅我!”

秦沫摇摇头:“孙三哥,这事儿和你没有关系。虽然是你母亲做的,但我没有理由迁怒你啊!”

“不,你不知道的,是我对不起你!我应该去找你的,在确定你和夏家之间的关系之前找到你。”他说。可是,一切都晚了,再也无法挽回。

秦沫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当初第一个遇到的是他,如此惊才绝艳的他,或许自己的选择会发生变化。但是,如今已经答应了孙哲熙,心里已经有了孙哲熙。“孙三哥,玉麟对我很好,我也喜欢他。”她说。

孙哲熙捂住了脸,错过便是错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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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沫千寻:我的首席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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