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吴素素
吴素素已经等了两年。自从绣绣那件事发生以后,她把杨鹗看得死死的。但是她好歹是个聪明的女人,这种事怎么能让杨鹗察觉到呢,她开始接触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她需要知道杨鹗每时每刻在干什么,有没有再跟那个狐狸精联系。就像他们一开始那样——杨鹗对她来说,就像一件被弄脏的白衣服,不管用什么办法,她需要把他洗干净。为此,她买过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私家侦探服务了,手机黑客服务啦,微型跟踪定位服务器等等。这些东西有时候有用,有时候没用。
她换过好几次侦探,每次都没有用的特别顺手的,不是太笨就是根本就不会。明明付了很多钱,但什么都没有查到。看着那些图片,吴素素总是皱着眉头,很不满意的样子。好在生活总是这样,东边下雨西边晴,她自从接管吴氏集团的核心业务以来,凭着非凡的眼光,投资了很多五线城市的房地产,狠狠压制了当地根本没有什么质量的房地产市场,一下子受到了认可,赚的盆满钵满,再加上在古董花瓶的上的持续投资,只能说她的商业头脑和能力是在家族环境中培养起来的。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可以这么说,她不知道失败和低人一等是什么滋味。
她永远记得那句酸溜溜的话,杨鹗瞪着她:“你不要搞她,我答应你跟她断绝一切联系可以吗?”
“哟,你这么心疼她呢?狗男女!”
“你如果搞死她,那我也不活了。”说完他就摔门走了。
吴素素其实没有很爱他,她只是不想尝试这种失败的滋味。本来是相安无事的,她可以继续做她的生意,反正她已经把菠萝城大酒店收购了,杨家人的势力基本上已经退居二三线了。像杨鹗的父亲,基本上是处于退休的位置。
可是吴素素总觉得哪里不对。“是的,那件白衣服还不够白,至少没有从前那么白。”她陷入一种探案般的快乐当中,难以自拔,她甚至都没有发现,杨鹗跟她说的话,一日比一日少了,甚或许,他在她心中已经物化成某种符号了。她也不是没有别的男人,只是她对他们的兴趣,还没有做生意大,有时候,男人这东西不是太好玩。
事情的变化也许是从那个私家侦探开始的。他其实看上去比较像一个混混。个子有点矮,看上去年纪很小。眼窝有点深,精瘦精瘦的。其实就是一个小屁孩。他像一个青春期少年那样要求吴素素:“必须去我指定的地点。”
“小孩,你要知道,是谁花的钱。”
“我知道花钱的都是大爷,但是别的地点,没有你想要的东西。”他连一个尊称都没有。这让吴素素很不习惯。
在电话里,吴素素说:“我都不懂这些富太圈,凭什么一直推荐你。”
“哎呀,反正不会让你失望的。对了!打一个车,不要开车。在胡同里,车太明显了。”这都搞得吴素素有点生气了,她不喜欢这种很被动的感觉。
“听着小屁孩,你要是敢搞什么,小心你的小破脑袋。”
“你说话能不能注意一点,像个母狮子。”
所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吴素素换了一身便装——不再是动辄上万的职业西装。按照定位穿过一道道肮脏的小巷子,城市的这些角落,就像她家别墅的卫生死角——她从来没有来过。奇怪的是,还是有点新鲜感的,毕竟大鱼大肉吃多了,总想吃点臭豆腐。
于是她来到了那个酒吧。摘下了墨镜,帽檐还是紧紧压住额头。坐在吧台上,看了丁丁——那个小男孩的东西。几张杨鹗的跟踪图片,不出所料,一点惊喜都没有。她很生气,不过强压着,她想:“万一他们,就等我发怒,然后绑架我就不好了,我必须先知道,他们是什么心理。”
“哈哈哈。”另一个男人的一阵诡异的笑声从里屋传来。接着,吴素素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杯威士忌。
他有点矮胖,留着八字胡,戴着一顶鸭舌帽,风格很混搭。“先喝一杯。”
“放心,不会毒死你的,查你老公,基本上,不会查到什么了,他已经知道了,已经有防备了。”
本来吴素素是打算什么都不喝的,但这句话说到了她的心坎里,一下子悲从中来,是的,杨鹗什么都不会说的。他知道了,他很少回家。所以她才需要这些所谓的高科技来维持表面上“在一起”,表面上的“亲密关系”,而她每天晚上的夜宵不过是,红酒配着眼泪。算了,有事就有事吧。想到这里,她端起那个六棱水晶杯。仰头一饮而尽。
那个矮胖的人在心里笑了笑。他的酒吧很邋遢,成本看上去也就几万块钱,用廉价的辣椒米灯泡串串缠绕着一切能缠绕的东西,桌椅板凳不是脏了就是斑驳了,不是开了很久,就是用了二手的。吴素素可能真的是人生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她出现在这里,就像用廉价的竹盒子,盛放了东方夜明珠。
“味道不错。”她回味了一下,“再给我来一杯。”
“少喝点吧,就能买醉,买不来快乐。”
“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酒都给我。”吴素素心想说:“把你们的店盘下来,都不够我一天的消费。”
那人没有给她酒,而是给她一把短短的小手枪,黑乎乎的,又像是玩具枪,反正看上去没有什么威慑力。
“这东西,才是你需要的。”
“为什么?你是来搞笑的吗?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哼。”他轻蔑地哼了一声,吴素素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人生的资本,这样的人她可是见多了。怎么会两手撑在吧台上,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他的一样。“而我呢?纵然全世界都是我的,可是我还是孤独的啊。”
彼时,距离梁柱子用基因枪抢走林绣绣的关键基因已经六年有余,简翎找不到梁柱子,也没有找到失去的基因。这种基因片段虽然只是一个大的有机分子,只是一种关键序列,就像一道数学公式,但是基因枪的作用,不是真的提取出哪个细胞,或者哪个基因,如果真的就算是如此,人体也会迅速地自我修复。基因枪的作用是,盗取关键基因序列,然后改写人体本身基因序列,就像一个做作的小偷,什么也没有拿走,却弄乱了主人家里所有东西的秩序,这项技术最最高明的地方在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基因变异”不会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人体损坏,顶多顶多只是像林绣绣那样短暂地发矇。
简翎和梁柱子的基因枪虽然类似,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有点低等,她的基因枪,只能让灵魂出窍。她很怕梁柱子,收集到所有的关键基因序列,这样等时机一成熟,他就可以再造女祭司,取代她的地位。
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保留外星原始记忆的女祭司,当然了,这个秘密,没人知道,即便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
简翎找不到梁柱子,有一次差点找到了,却发现只是他的克隆人而已。梁柱子从爱德华那里窃取到的东西,足够他用来保证自己的安全。
“你只要朝着你老公开一枪,他不会死,但会乖乖听你的话。但是有一点,这东西非常贵,你要记得还我,如果你不还给我,就会给你自己带来灾难。”
“什么?”
吴素素很早以前就幻想过这样的东西。没想到真的有。
“你?就你?我怎么知道你说的真的假的,怎么知道你有没有骗我!”吴素素用凌厉的眼神看着他。
“跟我来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个比吴素素矮了整整一个头的男人,竟然毫无顾忌地绕过吧台,上前来拉住吴素素的精心保养的玉手。吴素素感觉到一股电流窜入心中,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她自己都忘记了多久没有男人拉她的手了。她甚至打起了眼前的梁柱子的主意:“他要不是太丑,也许也可以试试。”
“你不要多想了。我只是想带你去个地方。”
他掀开后厨的帘子。他打开了杂物室的门。他说:“记住了,不要说话。拉着我的手不要放开。”吴素素顺从地点点头。又是长长的甬道。不知道走了多久,来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这种世界,在吴素素小时候经常看的故事书里面经常出现:没有什么无聊的人,只有绿油油软绵绵的山坡,花,奔跑着的和善的小动物们。她静静地呼吸。但好像这里又没有空气。她在想:“我是不是死了?”却被梁柱子捏着一下虎口。
他们来到了一个洞穴门口。那里不和谐停着一辆飞碟。洞里面的情景实在是太诡异了,一群人在做手术,打点滴。给另一群人。那群像医生的人,都背对着吴素素,她暂时看不清楚。但正在打点滴的人很矮,但很壮,像某一种原始人。眼窝深陷,嘴巴突出。眉骨高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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