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童谣(加更)
()金在田的脸色十分不好看,“何必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她现在倒是会拿身份压人了,以前——”
“以前怎么?你与她认识?”张手美顿时来了兴致,难得地看见金在田脸上一阵红一阵黑的。金在田都没敢回看她,憋着一口气道:“不认识。”
张手美快步追上他,换了个问法,“她以前不会拿身份压人么,为什么?后来又是怎么会的?”
金在田还真不是张手美想象的那样,是否与三小姐有旧交,他这样是因为心中愤怒,“她以前哪有什么身份,自然无法用身份压人,倒是经常被人欺压。这事在城中不是秘密。”他这才看了一眼张手美,张手美下意识地落后半步,这不是秘密的秘密以前的张手美应该知道?天,她总觉得金在田会知道点什么,总是这样觉得,在所有人面前她都很自然地做这个张手美,只有在他面前隐隐惶恐。
“三小姐是何太守庶出的女儿,她母亲是位下人,也不是府中的下人,多年前只是进府上去做针线活,何太守当时还不是太守……她母亲出府后才发现怀了孩子,竟然没告诉何太守这件事,也没找上门去,娘俩一直在市井之中谋生。前两年何太守认回了这个女儿,她才翻身做了主人,有了身份。吃过苦受过欺压,心中积怨越多,自然越想证明自己,将以前的街坊都忘得一干二净,将自己的身份举得高高的,现在变成这个样子……她就是抹上天下最好的香粉在脸上,恐怕还不及你脂粉不施——”
他不过是在帮她说气愤的话,说到最后,好像有了歧义,连忙撒住道:“我是说,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也不气,也不恼,也不争,自从你病好后,跟换了个人似的。”
他果真有此疑问,张手美听见自己心里扎扎实实地咯噔一声,对张阿生能说长大了,和金大娘之间有默契尽量不去提及之前的事,对金在田呢?该如何说?罢了,还是不要疑神疑鬼,都说了古人不可能料想到她的离奇事,她摇摇头,笑了笑,“在田哥,你好像很了解我似的,你倒是说说,以我以前的性格,我会怎样做?”
“就算当着她的面忍气吞声,背后你可不会就这样算了。”
“唔,不会就这样算了,我只是还在想。上次的事让我知道,有很多人是不能轻易得罪的,别人一个指头就能碾死你,像我们碾死一直蚂蚁那样。我们太微不足道了。”
金在田严厉地道:“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应该不珍惜自己的性命,上次那样的事以后最好不要发生。你想出气,就用曾对乔娘的那招,我帮你。”
哦?怎么样对待乔娘……金大娘也提到过,不过没说到内容,只说是败坏她的名声。
“若是我也同样要败坏三小姐的名声,在田哥,你会帮我哦?”
他一副义不容辞的模样,“当然。”
张手美笑笑,有一种期待着的兴奋,“我记不太清了,不如你给我讲讲,我再好好想想如何对付三小姐。”
两个小男孩追逐着在他们身边跑过,后头跟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哥哥”“哥哥”地叫着,噗,摔一跤。两人同时伸手去扶,小女孩站稳后,嘴一撇,撒开两只小短腿又继续往前追。
金在田带着笑意说:“你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教会小孩童一首新童谣,内容是:小麦轻轻,谁当获者?子与妇。丈夫和在?娶新妇。金志达,盟誓无,陈小乔,媚似狐。”
呃?这童谣强悍……乔娘插足,金志达抛弃妻子,说得清晰明了,还让小孩子满大街地唱,这样整个江陵府还不都传遍了?真的是败坏名声的好招数。
好邪恶。
当这事家喻户晓,传到当事人的耳朵里的时候,金大伯和乔娘想追究也无从追究。
金在田还笑,莫非当初他参与了?
“这两年三小姐的名声可不好,总是欺人太甚,敢怒不敢言的居多,应该让她受点教训。何太守清廉高洁,她却在市集横行,自抬身价,挥霍无度,这童谣要是传到何太守耳中,定不会不管不问,岂不是能为很多人出一口气?”
那倒是,何太守点了鲢鱼,两家酒就争相在清廉上做文章,肯定是投其所好,一个如此注重自己廉洁之名的人,岂会容忍不孝女的行为?本来张手美只是顺着金在田在说前张手美的脾性,还真没想过去如何报复,没想到说到此点燃了自己的兴致,为己和为公的感受太不一样了,为己难免显得小气巴拉没有肚量,可是现在却在为民除害——害之说严重了点,说得文雅一点,就是讽谏,这也是为三小姐好。
“编童谣?”
“编童谣。”
编童谣不需咬文嚼字,朗朗上口就行,之前的那首童谣,后头部分三字对三字,好像念起来很得劲,后世不是还有什么三字经啊三字国骂之类的,以前不是与社工姐姐们玩过“你拍一,我拍一”的游戏?唔,三字排起来气势不错,就用三字的。
“你听着:三小姐,重敷颜,迎蝶粉,一两银……”
两人有着做贼般的窃喜,金在田接道:“不孝女,千贯脂粉,万贯绫罗。”
张手美拿佩服的眼神望着他,“在田哥,张口即来,厉害!不孝女,千贯脂粉,万贯绫罗……我本来还准备接‘清廉明,太守府’之类的,还是你的妙。”
金在田的笑显得十分憨厚,“我不行,这方面还是你厉害,你要觉得好就好。不过,你前头说到‘一两迎蝶粉’,三小姐不会想到是你?”
“没事,就算知道是我又能奈我何,她可找不到我。”
金在田抬头一看,“到了,孟记。”
买完五色纸就去城中孩童最多的地方,果然一堆孩童手拉着手在唱童谣,金在田抓住一个小贩,买下了他所有的冰糖葫芦,七八个孩子,人手一窜,边舔边学,金在田教,张手美笑吟吟地跟孩童一起念,还有最后一窜糖葫芦,金在田递给她。
果子殷红,糖衣金黄透明,一道道白光在上面流淌,像极了那些她想要探知的,被冰冻尘封的过往。
“吃,又酸又甜,你肯定喜欢。”
一口咬下去,咯嘣一声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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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房的时候天热,脱了毛衣拿在手上,转了一天要坐车回去的时候,突然发现胳膊上的毛衣不见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何时何地不见的,天,这种事不止干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