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第二十四节

第二十四节

狂草与今草的外在区别,在于字与字之间连不连。与孙过庭的今草相比,张旭把满篇文字连动起来了。这不难做到,难的是,必须为这种满篇连动找到充分的内在理由。

这一点,也是狂草成败的最终关键。从明、清乃至当今,都能看到有些草书字字相连,却找不到相连的内在理由,变成了为连而连,如冬日枯藤,如小禽绊草,反觉碍眼。张旭为字字连动创造了最佳理由,那就是发掘人格深处的生命力量,并释放出来。

这种释放出来的力量,孤独而强大,循范又破范,醉意加诗意,近似尼采描写的酒神精神。凭着这种酒神精神,张旭把毛笔当作了踉跄醉步,摇摇晃晃,手舞足蹈,体态潇洒,精力充沛地让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然后掷杯而笑,酣然入梦。

张旭不知道,他的这种醉步,也正是大唐文化的脚步。他让那个时代的酒神精神,用笔墨画了出来,于是,立即引起强烈共鸣。

尤其是,很多唐代诗人从张旭的笔墨中找到了自己,因此心旌摇曳,纷纷亲近。在唐代,如果说,楷书更近朝廷,那么,狂草更近诗人。

你看,李白在为张旭写诗了:

楚人尽道张某奇,

心藏风云世莫知。

三吴郡伯皆顾盼,

四海雄侠正追随。

李白自己,历来把自己看成是“四海雄侠”中的一员。

杜甫也在诗中说,张旭乃是“草圣”,“挥毫落纸如云烟”。

在张旭去世后才出生的新一代文坛领袖韩愈,也在《送高闲上人序》中,写了长长一段对张旭的评价,结论是:

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

由此可见,张旭的那笔狂草,真把唐诗的天地搅动了。然后,请酒神作证,结拜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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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之美(余秋雨三十余载沉淀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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